回向(梵語parinama),又作回向、轉向、施向。意謂回轉自己所作的功德善根以趣向菩提,或往生淨土,或施與眾生等。如舊譯《華嚴經》卷十五〈十回向品〉所說(大正9·495a):“此菩薩摩诃薩修習一切諸善根時,以彼善根如是回向,令此善根功德力,至一切處。”《無量壽經》卷下雲(大正12·272b):“聞其名號,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回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
東晉慧遠大師之大乘義章卷九分回向為三種:
一、菩提回向:回己所修之一切善法,以趣求菩提之一切種功德。
二、眾生回向:念眾生故,回己所修一切善法,願以與他。
三、實際回向,以己之善根,回求平等如實法性。
道綽禅師於安樂集卷下,解釋回向有如下六種:
一、以所修諸業回向阿彌陀佛(梵語Amita-buddha),往生淨土,待得六通後,再返世間救度眾生。
二、回因向果。
三、回下向上。
四、回遲向速。
五、回施眾生悲念向善。
六、回入去卻分別之心。
綜貫經論,回向可分十種:一、回因向果。二、回事向理。三、回小向大。四、回向佛道與回向眾生。五、回劣向勝。六、回自向他。七、回少向多。八、回自因行向他因行。九、回世向出世。十、回此向證。
附:回向──功德的施與
菩薩連自己的功德,都願施與給別人。把自己所積的功德,為了別人的幸福,轉向給別人,叫做“回向”,這也可說是博愛精神之大乘佛教式的發展。功績或善根,本來是作為善行之果報而自動蓄積的,故其果報,本來是一定會帶給善行者本人的。除了當事人本身做不善而其功績抵消之外,其行為的效力是不會消失的。現在,對於如此的功績,菩薩也說:“為了別人,要把這個功績轉給別人。”“為了一切有情,願我不會發生沒有用處之善根!”
如此,菩薩所積的善根,乃變成慈悲的力量。以慈悲的實踐為其一切行的整個內容之菩薩,他一面實踐布施等善行,為別人而積聚功績,同時為防止自己的功績被抵消而盡量回避惡行。因為如果做壞事而墮落地獄,則為別人的幸福而欲做的奉獻,以及菩薩道的實踐,都會變成不可能。因此,為了完成奉獻於別人之目的,惡行是必須回避的,持戒是必要的。[《中觀思想》第七章第二節(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