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法師開示

 

信願法師:“往生”這二字有三層的道理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韋提希夫人受到逆子阿阇世太子的苦惱,希望釋迦世尊為她廣說無憂愁苦惱的地方。“廣說”就是廣說十方清淨的佛國。十方清淨的佛國與西方佛國同樣無憂愁、無苦惱,因為十方清淨的國土與西方極樂世界同樣是涅槃界,永離憂愁與苦惱,韋提希夫人說我當往生。“往生”這二字是出自《觀經》,現在一般佛弟子所說的往生,與世尊在《觀經》所說的往生,實在有一段距離。現在人說往生就是指死亡,其實死亡是不是往生?不一定!因為若死到三塗六道,就不叫做往生,就叫做往死。於娑婆人間死後,神識前往西方極樂世界,才叫做“往生”。所以“往生”這二字有三層的道理,我們念佛的人常常說往生,一定要明白:

第一、往生的地方是清淨的佛國。如果到三塗六道輪回受苦,就不叫做往生。

第二、往生的方法是蓮花化生。我們念佛到西方極樂世界,不像在娑婆人間出生,待在媽媽的肚子中十個月胎生,不是!是蓮花化生。

第三、往生的果報是得到永生無量壽。如果在三界六道就不是永生無量壽。所以我們念佛往生到西方極樂世界,能夠得到與阿彌陀佛同樣無量的光明、無量的壽命。所以南無阿彌陀佛這六字洪名,若翻譯漢語就是“皈命無量壽佛”,我們每天念無量壽佛的聖號,當然目的就是要得到永生無量壽。

可是我們若沒有往生到西方佛國,什麼人在六道裡面能夠永生無量壽呢?在人間縱然長命百歲,百年的光陰也非常的短暫,一彈指頃就過去了,一眨眼就是一輩子,所以人世間沒有什麼好留戀,不值得去追求。一個真實體解六字南無阿彌陀佛的行者,必然是一心一意求願往生西方淨土。所以前面的疏文,善導大師跟我們說:

【一心信樂,求願往生。上盡一形,下收十念,乘佛願力,莫不皆往。】

為什麼在這一段疏文,我們要詳盡一再重復的說?因為很多人,雖然念南無阿彌陀佛,但不是一心信樂的稱念,不是信心歡喜的稱念,內心充滿疑惑、苦惱、擔心、驚慌、不安。念南無阿彌陀佛,內心有這麼多的無明煩惱,這種心就不是一心信樂了。甚至所謂皈依三寶的佛弟子,很多人念佛也未必是要求願往生西方佛國。有的人想下輩子再來人間出生,當有錢人的孩子,這樣不是求願往生哦!是求人天的福報而已。所以沒有信、沒有願,雖行念佛,也不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上回,信願有引印光大師的開示,印光大師在《文鈔》一再開示,淨土法門注重信願,有真信、有切願,才是如理如法與六字南無阿彌陀佛相應。印光祖師在《文鈔》開示說:

【淨土法門乃如來一代時教中之特別法門,雖具足惑業之博地凡夫,但能信、願、念佛,即可仗佛慈力,往生西方。】

雖然我們是充滿煩惱惑業的博地凡夫,但是我們若能真信、切願,即可仰仗阿彌陀佛的慈悲願力,往生西方佛國。

印光大師這段話的開示,剛好與善導大師在《觀經四帖疏》“一心信樂,求願往生。上盡一形,下收十念,乘佛願力,莫不皆往”一樣的意思。文字雖然不同,意義一樣。

既然凡夫煩惱未斷,只要真信、切願、念南無阿彌陀佛,上盡一形,下收十念,就能夠仰仗佛力而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我們今天入佛門學佛修行,身為三寶佛弟子,難道不是為了要成佛嗎?是!既然為了要成佛,成佛是果報,要修因才會感果啊!信、願、念佛就是修因,往生西方、圓證菩提就是感果。所以善導大師的開示、印光大師的開示,實在彰顯《觀經》世尊的真義本意。

韋提希夫人她不樂閻浮提濁惡世,不想住在這個娑婆人間,是因為親生的兒子竟然要殺死她,將她監禁在皇宮內院。感受到人生的苦,所以不想住在這娑婆人間,這就是厭離娑婆;“廣說無憂惱處,我當往生”就是欣求淨土。韋提希夫人這一啟請世尊,為她廣說無憂惱處,她要往生,不要住在這閻浮提濁惡世,也就是在說淨土的“願”。“願”就是厭離娑婆與欣求淨土的內涵。所以我們今天無論修學任何一宗、一派、一法、一門,目的都是為了要解脫生死。念南無阿彌陀佛,求生西方極樂世界,是使我們這種末法時代煩惱厚重的眾生,能夠當生成就。所以我們遵從印光大師在《文鈔》的開示,不要好高骛遠,能解脫生死,往生成佛,對我們來說是最要緊的。念佛往生西方,這基本的原則若把握得住,怎麼不會當生成就呢?一生老實念佛,求願往生,必然能夠乘佛願力,往生淨土。

 

上一篇:信願法師:《觀經》三處經文說到佛力
下一篇:學佛不實修實證,僅是戲論,不能了生死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