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年前,一部“新書”——《保富法》驚現上海灘頭,經《申報》轉載後,反響更為強烈,激蕩時人之心。數日之間,便收到助學獻金四十七萬銀元之巨,柳亞子等各界名流紛紛響應,一時傳為佳話。65年後的今天,這部在民間影響甚巨,以至紛相印贈,仍最廣為流傳在港台地區和東南亞商人圈的財富福音書,經由中國城市出版社的精心整理和制作,終於以全新的面目登場,完成了超過半個世紀多的“保富傳奇”。
如果說這本書比較傳奇,那麼,寫作此書的著者更是帶有耐人尋味的色彩。他就是舊上海首任總商會會長、曾國藩外孫——聶雲台居士。生於官宦世家,外祖父更是清末中興重臣的曾國藩。但他卻秉遵外祖父曾國藩“寧可討飯也不為官”的遺訓,放棄唾手可得的仕途,把位極人臣的先人所遺傳的智慧智能運用於經商上,在商海中沉浮砺練,開辦銀行,經營航運,開發礦產,從事紡織。他所經營的機械制造、電力、商業、金融等一系列企業,均因取得成就而名聲大噪。他創辦的上海大華紗廠,年利潤七十萬。他成為上海紗坊業年輕有為的實業家,後被推選為上海華商紗廠聯合會董事長和上海總商會會長。
聶雲台特殊的身份以及和中興時期多家顯赫家族的來往,又親眼所見這些煊赫一時的家族先後一一沒落,看到一夜暴富而後家道中落的例子數不勝數,讓他有著非同一般人的對豪門的觀察和思索。在《保富法》這本書中,聶雲台居士以佛教的因果規律,結合他一生所見所聞,特別是清朝同治中興以來數十個名門望族興衰沉浮的事例,融合歷史經驗教訓,深刻地闡明了應當怎樣獲得並保有財富的道理,這對於今人仍具有十分現實的啟迪作用。
人人都希望獲得財富,長久地保有財富,最大限度地利用財富。然而,怎樣才能做到這點,這個道理並不是人人都明白的。聶雲台居士總結自己見聞的諸多家族敗於揮霍奢侈之事,結合歷史經驗教訓,向世人揭示了這樣一個道理:傳下萬貫家財企圖蔭澤後代的官員、商賈,偏偏是“有心栽花花不開”,其子孫能讀書、務正業者,鳳毛麟角;相反,不為子女留什麼錢財,一貫以儉樸作家訓者,卻“無心插柳柳成蔭”,他們的後代多很優秀。結論是:“讀書行善者有出息,驕奢YIN逸者均衰敗”。
富者,財富也。從其本質上講,有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之分。《保富法》中所探究的顯赫家族的興盛之道,鮮明地道出了長久受用且能真正蔭庇子孫的是精神財富。《大學》有“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一說,而聰明的發財者,是以財養善,以錢護道,以金濟貧,由助人之中發現自性的愛心與快樂。這種人能夠以有形之錢,換取無形的功德,這才是真正的永保財富之道的“保富法”。
書雖名為“保富”,實則叫人散財為善。勸告世人應懂得散財布施,修福修善。惟有培福開源,懂得惜福,愛惜福報,寬大心量,才是保福保富的最好途徑。
佛學高士印光大師、淨土法門法師、柳亞子等撰文力薦,歎其為勸誡人心的絕妙好文。印光大師曾有感言:“參透因果,將其中玄機寫出來推至最重要的位置,公眾讀後紛紛效法行為,也多了一些人可能成為聖賢,這實在是救世至好的文章。”如今京津一些報紙又推薦此書,表明它仍有現實意義。 (文/伍士)
代序一 與聶雲台居士書
讀到貴家家書,不勝欽佩。文正公的處世心得,閣下謹記並付諸人生,因此能脫離富貴習氣,保持本性天真,不隨波逐流。給某君寫信,信中所言,實在是激勵人心、走出頹廢的妙法,但如果某君無此志向,信就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了。然而若流傳,使公眾讀之,肯定有人願意聽取效法的。參透因果,將其中玄機寫出來推至最重要的位置,公眾讀後紛紛效法行為,也多了一些人可能成為聖賢,這實在是救世至好的文章。因此知道因果之道理,意義深遠,那些認為它只是一時的權宜小義,皆是道聽途說之流膚淺的認識罷了。
我常說:因果道理,既教育世人為聖為賢,也掌握著平治天下,普度眾生的大權。當今之世,如果不提倡因果,即使佛、菩薩、聖賢都出現於世,也未能有好結果。我還認為:教育子女,是治理國家平天下的首要之事,尤其是教育女子。治國平天下的大權,一大半掌握在天下女子手上。之所以世上少賢人,是因為世上少賢女子。有賢女,則有賢妻良母。有賢妻良母,那麼他們的丈夫子女不賢者,這樣的情況就會減少。學校提倡男女平等同權,定是不知實際的世情。須知男子有男子的權力,女子有女子的權力。相夫教子,乃女子的天職,這個權力極大。
這就是我的愚見,不知閣下是否贊同。如果不是那麼悖謬,敢請加以發揮宣揚,這對挽回世道說不定也是一次幫助。 (印光大師)
代序二 財富果報
在現實社會中,人人都想發財。學佛,你要求人天福報一樣的可以得到,這必須按因果規律來辦事,種布施的因可以得到財富的果報,這種例子很多的。
曾國藩的外孫聶雲台,解放前上海商會會長,這個人學貫中西,他中年接觸佛法,就很認真地學佛,使他的思想、認識得到很大提高。後來他寫了《保富法》,就是用佛學觀點來說明怎樣才能得到財富,怎樣才能保住財富。他談的完全是以他個人一生接觸,親眼看見的。他接觸了兩類人物,一類是與曾國藩同時代的一批做大官的人。如李鴻章、左宗棠一類的人,他對這些家庭都很熟悉,他觀察了這些家庭的興衰成敗。有些家庭第一世做大官、發大財,第二世家破人亡;有些家庭子孫很好,能夠繼承家業,若干代下去都還出人才,保有財富,保有社會地位。
他就是抒發這種觀點來看:種什麼因,結什麼果。如果你要希望子孫代代都有錢嗎?那需要懂得種布施的因,布施是培福,布施是開源。又要懂得惜福,愛惜福報,不浪費,不奢侈,那麼自然家道昌盛,就能夠傳若干代。譬如曾國藩第五代的孫兒,曾昭倫教授,品學俱優。五十年代初,曾任國家高教部副部長。左宗棠家也是,有個是科學院的院士嘛。但是有些早就家敗人亡了,第二代就家敗人亡了。
《保富法》記載當時由於曾國藩的關系,湖南人去到其它省去擔任第一、二把手的人不少,那些人都是找大錢的,但是第二代就家敗人亡了。這說明了不管你再會搞,你逃不了因果規律。因果不要說凡夫逃不脫,佛菩薩都逃不脫。 (昌臻法師)
代序三 一個保富法的實行者
自從《申報》刊載聶雲台先生的《保富法》以來,一時家傳戶誦,不知感動了多少人。不過目前還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富翁能身體力行,因為說說容易,臨到了實行的時候,就不免有困難。所謂知之非艱,行之維艱。這個我們不必去談它,日後自會見分曉的。我現在要介紹給諸位讀者的,是遠在明朝的一位保富法實行者。他的行為,很值得研究。
在張大復的《梅花草堂集》中有這樣一段記載:“西蜀某宦官按察,生五子,各立中下產,僅給余粥,已身服御,亦絕不使有余。既老壽,乃出生平所積奉羨,可萬金,願佐公帑之不給,吏告帑金不縮,亦無公事須助。宦乃請令穴廢院而窖之,題石版雲:‘還諸造物。’既百年,窖如故。萬歷辛酉,奢酋扇亂,劫掠公私物殆盡成府士民所得食,岌岌不守,有知其事者,白之官,用免殘破。此老高義,直貫無千古無論,即其時宦茲土者,與茲土士民,皆廉吏廉夫矣。”
讀者或許要笑這位先生太傻,何必把金錢窖藏起來。我的意思,那時或許沒有什麼慈善機關的組織,他本要捐給公家,公家又不接受。到這個時候,換了別人,或許要改變初衷,仍舊把財產分給子女,旁人也不能說他出爾反爾。因為那筆錢實在無處可放。可是這位先生,見了這筆款子,就好像毒蛇猛獸,無論如何不容許它留在子女的手裡。寧可請令穴廢院而窖之,不可贻子孫以百世之禍。我們看了,真不能不佩服他的卓見,實在非普通一般有錢人所及得到。他對保富法的原理,明白透徹到萬分,不是單單知道一點皮毛,所以一旦打定了主意,便決不改變。
我們讀《保富法》,也應當仔細體念它所講的真理。看了一次,不十分明白,不妨多看幾遍直到徹底明了為止。那麼臨到實行的時候,決不會有什麼躊躇了。人為財死,不如多做公益事業,利己利人,才是揚名後世的大道。 ( 柳亞子)
代序四 保福培祉
雲台先生所著之《保富法》,字字皆從肺腑中流出。日前,黃君警頑,將此稿采登《申報》。而閱者在數日間,捐入“申報讀者助學金”,有四十七萬五千余元之钜款,可見此書勸化之力大矣。
昔太倉陸毅氏有言:“造物忌才,尤忌財;兩者兼而備之,而又非其定分之所固有,則立致奇禍。予嘗目擊之,而識其理之必然也。一巨公者,登第數年,遽開府,入為卿貳,才略經濟,卓然有聞於時;令子繼起,同列清華,尤為世俗艷羨。俄而,兩孫夭,一子隨之,巨公亦殁;半載之中,三代淪亡,斬焉絕後;獨太夫人在堂,年九十余,如雞窭老人,不復能言,滴淚而已。按公在朝時,歲遣人、走四方、索幣賦,其詞甚哀,有不忍道者。人以為不可卻,多勉力以供,積而數之,殆不勝記;實亦無所禍福於人,不過借在山之勢,故作乞憐之狀,以主於必得,得之,而人莫怨,然後享之也安。此其為計甚巧,所謂才與財兼焉者;而不虞一朝棄之,不能挾纖毫從地下也。造物之鑒人也,為善者,欲其不令人知;為不善者,欲其令人知。為善不令人知,陰德是也,故食報必豐。今巨公之取財,使人不知其為惡,其事與種德者相反,而其意同出於陰,宜乎報之亦酷。雖蒼蒼者大難間,而舉此,為巧於取財者之戒,亦一仕路前車也。”
設某巨公能用此書言之法,既積而復散之,必可化奇禍為钜福。然近年來發橫財者甚伙,他日必為某巨公之續,可無疑也。如欲保全之,非先讀此書不可!夙植厚者,一讀而即信,又能實行;夙孽深者,雖讀而不信,即耳提面命,亦不能從,或且背道而馳焉。
蓋以今世之人,大抵不知幽明之理,以為人死無鬼,一切皆已斷滅。故生時所做之事,苟一時有利於己,雖有害於人,不顧也;即人所受之害,其損失過於己之利益,重大至千萬倍,亦不顧也;所以欲富己而貧人,貴己而賤人,壽己而夭人,一切殺盜YIN妄等十惡大罪,無不放膽為之。而不知壽算盡時,生前一切怨鬼,皆來索命,死後同至閻王處審判;生前所得之便宜,所作之黑暗事業,皆須一一償還,或入地獄,或入餓鬼、畜生道中。其所得之業報,與生前所作之十惡,其輕重大小,如五雀六燕之铢兩稱也。余敘此書,而略述因果輪回之事,以勸世人。質諸雲台先生,以為何如? (丁福保)
代序五 讀《保富法》有感
最近讀了聶雲台先生的《保富法》,心中很有許多感觸。聶先生雖然說保富,可是口口聲聲勸人不富,並且更進一步勸把富一己的心思,移到富大眾方面去。我說,聶先生的真意,只有兩點:第一,保富不如不富;第二點,富群方能富己。
財富是沒法子保守的。老子說:“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又說:“多藏必後亡。”這是理論,說得明明白白。至於事實,聶先生說得更清楚,最後結論是:“數十年所見富人,後代全已衰落,六十年來文武大官世家都已衰落。後人不興。”因為私人財富是一種罪惡。聶先生說:“貪財不貪財,關系別人的利益幸福甚大,發財使能造罪,不貪財方能造福。”所以富家的必貧,等於罪犯之難法網。
財富沒有絕對的標准,替財富下定義很困難。不過財富至少含有兩種意義:一、有;二、有余。可是因為你的有,就發生人家的無。因為你的有余就發生人家的不足。並且,因為少數的“有”,就有多數人的“無”;少數人的“有余”,就有多數人的“不足”。這是明明白白的事實,所以天道要損“有余”以補“不足”,使世界上無形中有一個制裁。惟有不富的人不受這個制裁。所以聶先生說:“惟有不肯發財的幾個大官,子孫尚能讀書上進。”林文忠公的禁煙,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他不願因為個人的發財,贻害全國的國民,死時家無積蓄,死後子孫代代書香不絕,可見保富不如不富。
但是人生下來就有欲望的,任何人都希望永久地吃飽著暖,住好房子,有好娛樂。怎麼樣能夠達到這個目的呢?我說,很簡單,只有大家能吃飽著暖的時候,你方才能夠永久地吃飽著暖;只有大家能夠住好房子,有好娛樂的時候,你方才能夠永久地住好房子,有好娛樂。只有大我的利益是小我的永久利益,小我單獨的利益是不能夠永久的。
《華嚴經》說:“若令眾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聶先生說:“欲求得福,須多造福於人。”又說:“有官極大,發財的機會極多,而不肯發財,念念在救濟眾人的,子孫發達最昌盛,最長久。”范文正公不願把蘇州南園做私人的家園,而捐做蘇州的學宮,使蘇州子弟都能夠念書,同時他的子弟也就永久能夠念書。還就是儒家所說“獨樂不如眾樂”、“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的道理,在現在的各個環境下看來,更覺得親切有味。可見,先要使大家發財,個人方才能夠享受財富的樂趣,所以說 “富眾方能富己”。(馬蔭良 曾任職《申報》館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