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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空法師: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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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在本經特別教我們:“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佛為我們講經說法,就像乘船過渡一樣。“筏”是用竹竿編的,也有用木頭編的(木排)。佛講經說法就像過渡一樣,到達彼岸,筏就不要了。這個比喻是在《阿含經》常說的,《金剛經》中又用這句話,但所表的意義不一樣。小乘裡講,過了河,筏不要了,不該再執著。大乘法裡講,正在筏上,也不執著,意義比小乘經上講的深得多,也就是空有二邊不著,空、有二邊同時,真得大自在。

  般若經上講的即相、離相是同時的。“應無所住”,離相;“而行布施”,即相。學佛沒有離開日常生活行為,生活過得更美好,工作做得更積極。以前我們工作、生活只是為自己,現在我們工作生活是為一切眾生、為社會造福、為法界莊嚴、為自性流露,現象不一樣。為自己做,馬虎一點無所謂;為大眾做,做不好對不起人,用心不一樣了。雖然盡心盡力做,並不著相。“應無所住”,心裡若無其事,即是‘大慈大悲’,沒有任何條件。生活、工作,為一切眾生,皆是無條件的,這是大乘佛法的精神與綱要,確實契入理事無礙、事事無礙的境界。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我們要佛法,但正在修學當中就不執著。不要聽到“法尚應捨”,佛法、世間法全都丟棄,那就錯解如來真實義,就變成消極且不負責任。佛法一定要學,一定要行,但是不能執著。佛法如是,世間法亦如是。我們的身體還生活在這個世間,每天需要穿衣、吃飯、工作、應酬,一樣也不能捨棄。尤其是大乘菩薩,若將這些事捨棄了,如何度眾生?菩薩度眾生,就要接觸大眾,與一切眾生和光同塵。

  修行要真正下功夫,形式是提醒自己,最重要的是早晚功課;早課提醒自己,晚課是反省,這樣做早晚課是真實的功德。決不是早晨把經咒念一遍給佛菩薩聽,晚上又念一遍給他聽,一點也不曉得課誦的意義,完全不能依教奉行。好比小朋友在父母面前背書一樣,早晨背了,功課交代了,晚上又背一遍。若這樣做早晚課,則有無量罪過。因為你供奉的是泥塑木雕的佛菩薩,早晨騙他一次,晚上再騙他一次,還自以為有功德。

  我們在佛堂做功課,見到佛像如同見到真佛。早晨念的經咒是提醒自己,今天要照這樣去做。晚上做晚課反省檢點:這一天有沒有照佛菩薩教誨去做?若做到了,明天要繼續做;沒有做到的,明天要趕緊做。這才是朝警惕,暮反省。

  “法”與“非法”同時,沒有先後。“無住”與“生心”同時,生心就是無住,無住就是生心。生大菩提心、利益一切眾生的心、行六度萬行之心。“無住”是不著相,與“生心”同時,不是分成兩個階段;看成兩截,那就錯了,那不是佛所說的。佛說法,有時說這一邊,我們要懂另一邊的意義。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這就說明,佛法尚且不可執著,何況世間一切法。十法界是妄想所生,六道輪回是執著所生,有因有果。凡是因緣所生法,皆無自性,當體皆空,了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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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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