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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淫亂:婚外戀,因果報應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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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結發妻子不承認丈夫有私生女,孩子身份鑒定成難題
雙方態度
我只要100萬元,夠甜甜今後的生活費和學習費用就好。
--"二奶"小玲
不能隨便說誰是誰的女兒,法院判了真就是真。判了我們要負責任,(我們)也會負。
--發妻胡敏霞
■新快報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黃蘭
“二奶”阿玲說,5年前,廣州一位46歲的千萬地產富翁病逝,在南海黃岐留下當時4歲的私生女和30歲沒有名分的她。近日,她向白雲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女兒繼承富翁100萬元的遺產。此案昨日在白雲區法院開庭審理。富翁的母親也同時起訴媳婦,要求分得遺產100萬元。
現年35歲的小玲(化名)14年前認識了廣州富商李明偉(化名),兩人發展成戀人後在南海黃岐同居。2000年3月15日,小玲生下女兒甜甜(化名)。幸福的生活剛開始不久,2003年,李明偉生病回廣州治療。次年,李明偉病情復發,再次回穗治療。從此兩人就失去了聯系。直到2008年,小玲才知道自己朝思暮想的愛人已在四年前去世。無奈,她只好獨自一人打零工撫養女兒。
今年2月,小玲代女兒向廣州白雲區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李明偉的妻子胡敏霞(化名),請求法院確認甜甜對李明偉的遺產享有繼承權,並要求分得遺產100萬元。小玲稱李明偉去世後,其遺產主要有:位於廣州市白雲區的多套住宅及商鋪、廣州市×林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股份、10畝別墅用地、汽車等。
小玲在訴狀上稱,她和李明偉雖然沒有辦理合法的結婚登記,但由於甜甜是她和李明偉所生。根據法律的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甜甜是李明偉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與被告、李明偉之母、李明偉的三個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因此,有權繼承遺產的六分之一。
此案昨日下午在白雲區法院開庭審理。由於胡敏霞與李明偉育有三個孩子,而這三個孩子也是父親的遺產繼承人。法院為了保護三個子女的訴訟權利,決定將三名孩子追加成案件的當事人。據此法院決定改日開庭。
與此同時,李明偉的母親也站在了原告席上。她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兒子去世後,媳婦一人掌管了所有產業。如今媳婦每月給她七八百元的生活費,交完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後就所剩無幾了。無奈之下她只得和兒媳對簿公堂,要求分得遺產100萬元。法院將這兩個遺產案件合並審理。
案件爭議
孩子身份難以確認
原告將申請鑒定出生證上的“父親”筆跡
孩子的身份是案件的最關鍵問題,因為胡敏霞不承認孩子與丈夫有血緣關系。
小玲面臨的最大難題是李明偉早在2004年已去世火化,除非他留下頭發等,否則無法做親子鑒定。但律師向法院提交了甜甜的出生證明。“出生證明上的字全是李明偉填寫的,完全可以證明李明偉和甜甜的關系。”
記者看到,孩子的出生證明上,在父親一欄填寫的名字有一個字與李明偉的本名略有不同。“這是他故意寫錯的,而且身份證號也不相符,但是我們馬上要申請筆跡鑒定,應該能推定父女關系。雖然該證據證明力沒有親子鑒定強,但若對方不能提供強有力的證據反駁,則有很大贏面。”律師表示。
為了證明孩子和李明偉的血緣關系,小玲還帶來了厚厚一沓相片,約有上百張。裡面既有甜甜幼年時一家三口的合照,也有甜甜長大後和李明偉的照片。
而胡敏霞稱,一切以法院判決為准。“不能隨便說誰是誰的女兒,法院判了真就是真。判了我們要負責任,(我們)也會負。”
小玲自述
生下女兒才知他有老婆 小玲稱李明偉遺產有4000萬元,她只要百萬以供女兒生活學習
餐廳裡的浪漫追求、只有一方家屬參加的奇怪婚禮、“丈夫”有妻子的真相、離奇的突然失蹤……經歷了十幾年的曲折,小玲說她現在只想把孩子養大。
迎賓小姐邂逅富商
記者面前的小玲面容清秀,一頭披肩長發,身材削瘦得過分,但照片上10年前的她身材相當豐腴。“還不是這些年打零工帶孩子弄的。”她的聲音裡滿是疲憊。14年前小玲是佛山一家酒店的迎賓小姐,在那裡她認識了李明偉。李明偉向她展開了熱情的追求。“當時他自稱離婚,對我非常體貼。”
1996年,李明偉以兩人的名義在南海黃岐購置了一套70平方米、價值40余萬元的愛巢,過起了幸福的“二人世界”。
小玲的戀情很快就讓家裡人知道了,父母催她結婚。小玲試探地問了一下李明偉,他一口答應。不過他說家裡人可能都參加不了這個婚禮。
1997年11月,兩人在小玲的老家安徽舉行婚禮。
此後小玲再催李明偉辦結婚證,李明偉總說自己忙往返廣東安徽之間辦結婚證太麻煩。按照農村的風俗,擺了喜酒就等於結了婚,小玲後來也忘了催促此事。
結婚後兩人搬回黃岐生活,2000年3月15日,小玲生下了女兒甜甜,李明偉非常喜愛這個女兒。但幸福的生活沒過多久,一次偶然的機會,小玲聽到李明偉給妻子打電話。追問之下,李明偉最後承認自己並未離婚,而是分居多年。“我的婚姻是名存實亡,我愛的是你。”聽到這話,小玲心軟了。
四年後方知他已死
2003年秋,李明偉開始生病,並越來越嚴重。他不得不回廣州治療,他沒有讓小玲陪伴,也不告訴小玲到底是什麼病。2004年8月,李明偉又重新回到了小玲身邊,水泡全消,還像以前一樣細心體貼。但不久,他病情惡化再度進院治療,從此兩人斷了聯系。小玲每天狂打他的手機,但都是關機。
幾個月後,小玲撥通李明偉的手機,接電話的是李明偉的妹妹。她稱哥哥在醫院隔離治療。小玲發瘋似地跑遍了廣州的醫院,卻始終找不到李明偉。又過了一段時間,李明偉的妹妹稱哥哥已去世。小玲去廣州查李明偉的戶口,卻發現沒有注銷。她認為李明偉在躲著自己,相信總有一天,他會再次出現在自己面前。
經歷了四年的煎熬,去年3月,小玲終於輾轉拿到了李明偉的火化證明,才知道在2004年10月,李明偉已因腎衰竭病逝,遺體已火化。據李明偉的妹妹說,哥哥病情無法確診,有醫生懷疑是紅斑狼瘡。
靠打零工撫養女兒
李明偉失蹤後,小玲就干回了老本行,在一些餐館打零工,每個月的收入只有八九百元。確認死訊後,小玲的希望徹底破滅,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擺在了面前。
因沒領結婚證,甜甜只能落戶安徽。孩子今年已經9歲,正在南海某私立學校上學,每年需交納8000多元的學費、幾千元的住宿費。李明偉的妹妹先後支持了甜甜近兩萬元學費和生活費。小玲在黃岐的房子,因李明偉去世,沒法辦房產證,只能出租。她曾與李明偉的妻子胡敏霞見過一面,但關於撫養費的問題兩人沒有達成一致。
今年2月,小玲委托律師查詢得知李明偉至少擁有九套房產,光其中一套別墅就超過1000萬元,連同其他房產、商鋪及銀行存款,遺產有4000萬元。“我只要100萬元,夠甜甜今後的生活費和學習費用就好,我已經35歲了,也沒心思再嫁。”小玲說現在只想把女兒撫養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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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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