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論是在上座觀修的時候,還是在平時生活中,可以圍繞著苦因、苦果、樂因、樂果這四個層面來修自他相換菩提心。
從自己的角度思維。(1)痛苦的果:自己遭受痛苦的時候,要替眾生受苦,把眾生的痛苦都拿到自己的身上來,由自己承受,願眾生得到解脫。(2)痛苦的因:自己生起煩惱或造惡業時,願眾生的煩惱或眾生所造的業障都納入自己的相續,願眾生獲得解脫。自己忏悔時,也要把眾生的罪業一起忏掉。(3)快樂的果:我們獲得快樂,享受福報的時候,應該想著把這些快樂、幸福都回向給眾生,願眾生也能獲得如是的快樂與幸福。(4)快樂的因:把自己的樂因,比如行善、做好事,修行的進步與成就,善根與功德,也要毫無保留地回向給眾生。願它們成為眾生快樂、解脫、成佛的因,時時都要想著眾生。
從眾生的角度思維。(1)痛苦的果:看到、聽到或者想到眾生遭受痛苦的時候,自己願代替眾生,將眾生所感受的痛苦納入自己的相續,願眾生獲得解脫。(2)痛苦的因:眾生造作惡業,生起煩惱的時候,也要發慈悲心,想拔除其痛苦,給予其安樂,願將眾生的煩惱、業障納入自己的相續,由自己來代替,願眾生不再起煩惱,不再造業,身心能夠獲得解脫。(3)快樂的果:眾生獲得快樂、幸福的時候,不但不嫉妒,反而隨喜,千方百計地想讓眾生的快樂和幸福增長,甚至圓滿。(4)快樂的因:眾生修善業、做功德了,不但不嫉妒,反而能真心地隨喜,而且千方百計地想讓他們的善根和功德增長至圓滿。
處處這樣修自他相換,是解脫自己、成就自己的最佳方法。如果不這樣磨煉、修煉,我們的我執我愛、自私自利永遠都無法斷掉。很多人都不敢修這種法,不僅沒有放下自我,還怕自己受罪,這種心是成就最大的障礙。你敢面對,心甘情願地替眾生承擔罪業,為眾生受苦,才是放下了自我,才是真正地為眾生,才有真正的利他心。佛法經常強調一心、誠心,你發慈悲心、菩提心,必須要去掉自私自利,放下自我,否則就不是一心,不是誠心了。
為他人著想的利他心才是真正快樂的因,才是真正解脫的方法。一切痛苦的來源,一切煩惱的根本就是我執我愛、自私自利。一切快樂的來源,一切成就的根本就是真正的利他心。你想永遠脫離煩惱,永遠擺脫痛苦,想獲得永恆的快樂,想獲得究竟的成就,就要斷除自私自利,就要修真正的菩提心、利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