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所行贊》雲:“貪欲火焚心,正法生則難,貪欲求世樂,樂增不淨業。”意謂:貪欲之火能焚燒自相續的善根,故產生正法非常困難,因為欲火導致追求世間的安樂,在安樂越來越增長時,不淨業就會不斷增加。因此,若無法對治自相續的貪欲之毒,要想戒律清淨、精進修法也是不可能的。就像烏鴉誤服毒物後,會斷絕命根一樣。究其原因,以自私自利心怎能調伏、化解貪欲之毒呢?反而言之,誰有調伏貪欲之毒的能力,誰就是真正的菩薩。
從本論可以看出,面對貪欲之毒,不同根機的眾生結局並不相同。比如:懦夫或鈍根者,因為不對治或者不能對治,最終以失敗而告終;而菩薩,卻能將之變為修道的順緣或轉為道用。佛陀在《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裡面講:有一位菩薩叫焰光,他在寂靜地已經修行了420萬年。後來到城市當中,一位女子對他生起貪心,祈求與他一起生活,若不答應就准備自殺。最終他生起悲心,與她一起生活了12年,不但沒有增上罪業,還清淨了業障、圓滿了資糧。
可見,同樣是貪欲之毒,自私自利者務必斷除,而沒有自私自利心的菩薩,卻不一定需要這樣。正因如此,密宗才有雙運的修法。但是這種修法,一般的修行人行持,卻會破別解脫戒、菩薩戒、密乘戒,而毀壞自他,就像烏鴉吃毒會喪命一樣。若以此為借口,讓佛法遭受誹謗,過失就無比巨大。所以,不具備相應條件者,絕對不能行持。若是像孔雀那樣的菩薩,也沒有必要一概否認。在世間,很多持明者和瑜伽士,都有修持此法的能力,他們不但不會造惡業,反而成為積累資糧的因。
不過,在藏傳佛教中,行持此法的人非常罕見。在座的可能有幾百位道友,已經在藏地求學十幾二十年。但在藏傳佛教的清淨寺院中,真的通過雙修或雙運的方法來修持的有沒有呢?可能大家都沒有見到過。其原因就是利根者並不多。
前段時間,我在香港參加佛教研討會,有些學者問香港理工大學的佛學會會長一些藏傳佛教的敏感話題——雙運和降伏。當時會長回答:“雖然我沒有去過藏地,但據我了解,在藏傳佛教的清淨寺院中,根本沒有修雙修法的。”他的上師是劉銳之,劉銳之的上師是敦珠法王。他說:“敦珠法王確實有空行母,但他的弟子並沒有這樣行持。”
當然,極少數利根者行持此法也是允許的。顯宗當中也講:“煩惱即菩提。”為什麼貪心、嗔心等煩惱是菩提呢?這是因為一些大德能夠認識它們的本體,所以能將之轉為菩提。《華嚴經》中亦雲:“智慧王所說,欲為諸法本,應起清淨欲,志求無上道。”智慧王佛陀說過,欲是一切諸法的根本,應該發起清淨的欲,立志追求無上菩提之道。但對烏鴉一樣的凡夫人來說,行持雙運法就是亵渎佛法。
作為出家人,本來應該行持斷除貪欲的清淨道,但在末法時代,有些人煩惱深重,卻以各種言行毀壞自己的戒體,這是非常可怕的!如果自己實在沒辦法在出家修行的道路上維持下去,還俗也不會損害佛教,因為這是自己的自由,佛陀早就作過開許。否則,以出家或在家的身份歪曲佛法的本意,就罪大惡極!
當然,個別人是精神不正常。如果是瘋狂者,什麼話都說得出來,什麼事都做得出來。無論是在佛教內,還是在世間,大家都不會覺得奇怪。而有些人精神很正常,但因對法義不了解,對做人之道不精通,在言行舉止當中,經常發生各種可笑之事,這就有損佛教的莊嚴!
因此,佛教徒首先要做一個好人,在此基礎上,如果懂得一些佛教的道理,慢慢就會有所成就,或不同程度地出現修行境界。否則,連世間基本的人格和倫理道德都沒有,在佛教當中也難有立足之地。若連生存下去的能力都沒有,那就不要說獲得解脫了。但個別佛教徒,不僅不能對佛法做貢獻,還在大庭廣眾當中毀壞佛教,這是很惋惜的!
總之,大家都要觀察:自己到底是烏鴉還是孔雀,或相續中是自私自利心還是利他心?一般來講,沒有獲得一地菩薩之前,沒有一點自私自利心,也是很困難的。法王如意寶曾說:“有些人說自己有非常強烈的利他心,但只要是凡夫人,細微的自私自利心決定會有,在遇到對境時,就會現前。”
所以,大家最好不要欺騙自己,否則誰也救度不了。因為若連自己都能欺騙,就會欺騙上師三寶和父母眾生。如果自己變成欺诳者,那所作的一切事情都難以成功。因此,在基本的原則上大家一定要給自己定位。現在世間人也經常說,自己的定位是什麼。如果我們是佛教徒,甚至是出家人,那至少要做到什麼一定要清楚。
當然,出家人也不一定能做到非常清淨。於此五濁惡世,每個人相續中都有不同煩惱,在挑戰過程中,都有自己的困難和難處。但至少要認識到:我是一位凡夫,經常產生煩惱,為了對治它,要好好忏悔。而不能把它當作光榮,或自己的修行境界,否則就是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