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約翰布列特
[中譯]良稹
How should I teach Buddhism to my children?
by John Bullitt
佛陀對父母的建議堪稱直接了當:幫助孩子們成長為慷慨、守戒、有責任心、善巧、自給自足的成年人(長部31與相應部II.4)。對孩子講授佛法並不意味者給他們宣講冗長的十二因緣課程,或者強迫他們記住佛陀羅列的八個什麼、十個什麼、十七種什麼,而只意味著,為他們提供找到真正的幸福所需的基本技巧。其它方面自然會培養起來。
父母對孩子所傳的最重要一課是,每一種行動都會有後果。每時每刻為我們提供機會,看我們選擇怎樣思考、發言與行動。正是這些選擇,最終決定了我們喜樂與否。這便是業的精髓,是佛法指明的因果原理。記載中為數稀少的幾篇佛陀對獨子羅睺羅的開示中,這也是其中一篇所表達的訊息。這篇經文——芒果石教誡羅睺羅經(中部61)—— 不僅在內容上、而且在方法上,對於怎樣給幼童講解佛法,給了父母們一些重要的提示。
在這篇經文中,佛陀批評了七歲的羅睺羅所犯的一個小謊言。佛陀的教誡內容在此既簡單又明了:它與正語有關,目的是助羅睺羅對戒德的基本原則保持誠意。佛陀的教導方式有幾個值得注意的方面:首先,佛陀以日常用具善巧為喻(此處為水勺),以羅睺羅年齡相應的生動語言闡明他的教導。第二,佛陀並未發動一場冗長抽象、有關業力本質的演說,而是把這堂課的內容聚焦於當下問題:如何謹慎選擇行動。第三,盡管五戒的確構成了道德行為的基本框架,佛陀在此並未提及——或許因為某些(涉及性事與醉品的)戒律與多數七歲兒童無關。(或許等到羅睺羅長成少年時,佛陀對戒律會多說幾句。) 第四,佛陀在教誡時,藉由簡單提問,始終保持羅睺羅的參與;此非一場枯燥、催眠性的講演。最後,佛陀利用這個機會把教育內容深化,對羅睺羅解釋了任何行動之前、期間、之後,在身、語、意方面內省的重要性,於是就把羅睺羅原來的細小失誤,放在了寬廣得多的背景之中,成為具有深刻持久意義的一堂課。
盡管我們多數作父母的,要象佛陀那樣有意識、有成效地教育孩子,只能是夢中之想,我們仍可以效仿他的榜樣。但是在我們把他的榜樣付諸行動時,需要認識到這樣一個關鍵點:佛陀對兒子的教誨來自一位具有如實知見者。羅睺羅的老師是一位言行一致的榜樣人物。因此這個訊息很清楚:如果我們希望教育孩子走上佛法之路,最好確保自己也在那條路上修持。如果你贊揚布施、誠實、忍耐等善巧美德,孩子們只見你自己吝啬、無意中聽見你說謊、或者目睹你發脾氣,你的教育訊息便失卻了。當然,你不需要圓滿實現佛法才夠格教育孩子,但是為了使你的教育有分量,孩子們必須能親眼看見你自己也在認真努力,把同樣的教導付諸實行。而且,如果你以自身榜樣激勵他們,教給他們依照佛法生活的必要技巧,你就給了他們一件珍貴的禮物。
智者希望孩子
有高等或類似的重生,
而不是低等的重生,
使家族蒙羞。
居士們,這些孩子,
有具足的戒德、信念、慷慨、不吝,
如撥雲之月,
在任何團體中放光。
——Iti 74(如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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