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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五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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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YIN。四不妄語。五不飲酒。 好生惡死,物我同然。我既愛生,物豈願死。由是思之,生可殺乎。一切眾生,輪回六道。隨善惡業,升降超沈。我與彼等,於多劫中,互為父母,互為子女。當思拯拔,何忍殺乎。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於未來世,皆當成佛。我若墮落,尚望拔濟。又既造殺業,必墮惡道。酬償宿債,展轉互殺,無有了期。由是思之,何敢殺乎。然殺生之由,起於食肉。若知如上所說因緣,自不敢食肉矣。又愚人謂肉為美,不知本是精血所成。內盛屎尿。外雜糞穢。腥臊臭穢,美從何來。常作不淨觀,食之當發嘔矣。又生謂人及禽獸,蛆蟲魚暇,蚊虻蚤虱,凡有命者皆是。不可謂大者不可殺,小者可殺也。佛經廣說戒殺放生功德利益,俗人不能得讀。當觀安士先生萬善先資,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偷盜者,即是見得思義,不與不取也。此事知廉恥者,便能不犯。然細論之,非大聖大賢,皆所難免。何也,以公濟私,克人益己,以勢取財,用計謀物,忌人富貴,願人貧賤。陽取為善之名,遇諸善事,心不認真。如設義學,不擇嚴師,誤人子弟。施醫藥,不辨真假,誤人性命。凡見急難。漠不速救。緩慢浮游,或致誤事。但取塞責了事,糜費他人錢財。於自心中,不關緊要。如斯之類。皆名偷盜。以汝等身居善堂,故摘其利弊而略言之。 不邪YIN者,俗人男女居室,生男育女,上關風化,下關祭祀,夫婦行YIN,非其所禁。但當相敬如賓,為承宗祀。不可以為快樂,徇欲忘身。雖是己妻,貪樂亦犯,但其罪輕微。若非己妻,苟合交通,即名邪YIN,其罪極重。行邪YIN者,是以人身行畜生事。報終命盡,先墮地獄餓鬼,後生畜生道中。千萬億劫,不能出離。一切眾生,從YIN欲生。所以此戒難持易犯。縱是賢達,或時失足,何況愚人。若立志修持,須先明利害,(利,謂不犯之利,害,謂犯之禍害,)及對治方法。則如見毒蛇,如遇怨賊。畏怖恐懼,欲心自息矣。對治方法,廣載佛輕,俗人無緣觀覽。當看安士先生欲海回狂,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妄語者,言而有信,不虛妄發也。若見言不見,不見言見,以虛為實,以有為無等,凡是心口不相應,欲欺哄於人者皆是。又若自未斷惑,謂為斷惑。自未得道,謂為得道。名大妄語,其罪極重。命終之後,決定直墮阿鼻地獄,永無出期。今之修行而不知佛法教理者,比比皆是。當痛戒之,切要切要。以上四事,不論出家在家,受戒不受戒,犯之皆有罪過。以體性是惡故也。然不受戒人,一層罪過。受戒之人,兩層罪過。於作惡事罪上,又加一犯戒罪故。若持而不犯,功德無量無邊。切須勉之。 不飲酒者,酒能迷亂人心,壞智慧種。飲之令人顛倒昏狂,妄作非為,故佛制而斷之。凡修行者,皆不許飲。並及蔥韭薤(音械,小蒜也,)蒜,五種葷菜,(五葷菜,西域有五,此方但四,)氣味臭穢,體不清潔。熟食發YIN,生啖增恚。凡修行人,皆不許食。然此一事,未受戒者,飲之食之,皆無罪過,受戒飲食,一層罪過。即是犯佛戒罪。佛已禁制,汝又去犯,故有罪也。(雜著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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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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