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看第一科:
壹、解釋經題
佛說阿彌陀經
這個經題,在蕅益大師的《彌陀要解》是分二部分:第一個是別名,第二個是通名。
這個別就是各別,每一部經的各別名稱。
《本經》的經題有六個字,前面五個字是別名,這五個字我們分成三段:第一個是佛,第二個是說,第三個是阿彌陀。
我們先解釋這個佛:
我們身為一個佛弟子,經常說我們在學佛,到底什麼是佛呢?簡單的講,就是你心中覺悟的智慧。
也就是說,你在沒有學佛之前,雖然你也會做一些慈善事業,你學佛之前做慈善事業,跟你學佛以後做慈善事業,有什麼差別呢?就是你學佛以後,你在造作善法的時候,心中有一道光明的智慧來引導你,就是這個地方有差別,就是你心中是依止覺悟來斷惡修善。
這個地方就是說明佛的特色就在於覺悟。
覺悟在大乘佛法有三個涵義:
第一個是自覺。就是你自己內心智慧的觀照,你透過聞思的智慧所產生的觀照力,這個叫自覺。
第二個是覺他。前面的自覺是約著智慧,這個覺他是約大悲。你心中的黑暗點起了一道光明,你看清楚了生命的真相──什麼是功德、什麼是過失?你很清楚。但是一切眾生還在顛倒當中,這個時候你用你的大悲心跟善巧方便,把眾生心中的光明點亮起來,這個叫覺他,這個是大悲跟善巧。
第三個覺行圓滿,當我們在行菩薩道的時候,你自身的覺悟跟對眾生的幫助都圓滿了,這個叫覺行圓滿,也叫作佛。
彌陀經導讀--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