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章以铨居士提出,猛獸毒蛇蝗蟲之類,危害人們的生命財產,應當撲殺,為民除害。大師針對此言論,作了嚴厲的駁斥:“它們傷害人類,是由於人心凶惡;假如對它們念佛,又教大家都念佛,它們自然會離去,哪裡是殺了就能為民除害?你說這種言論會引發人造作殺業,將來生生世世受殺報。身為學佛戒殺之人,你卻說出如此可惡的言論,如不趕緊忏悔,必遭天譴。”
大師又舉出實例:“過去,龍梓修在江北作知縣,接到報告說當地蝗蟲災害嚴重,百姓苦不堪言,請他現場勘驗並代為除災。到了災區,龍知縣只覺腳下松軟塌陷,並不見蝗蟲,問蝗蟲在哪裡,百姓說腳底下所踏的都是。低頭一看,蝗蟲的幼卵有幾寸厚、幾裡寬、十多裡長,一旦翅膀長成後一飛,將遮天蔽日。龍知縣嚇得一句話都不敢說,自認為無法處理這樣的災害,於是俯身叩拜天地,祈求上蒼賜給百姓一條活路。不到二三個小時,忽然雷閃電鳴,大雨如注,蝗蟲被雨澆滅。這就是沒有辦法,求天滅蝗的大感應,如果發出命令燒殺土埋,也不一定有這麼大的威力。”
大師又說:“一個小女孩買了一只蒼蠅拍,看見蒼蠅就拍,不久,滿屋子都爬滿了蒼蠅。她的祖母趕緊大開門窗,念佛求蒼蠅離去,蒼蠅果真全部飛走了。幸虧她祖母制止了她的殺業,否則小女孩天天殺生,自己也將夭壽。你難道不見《普門品》中‘若惡獸圍繞,利牙爪可怖,念彼觀音力,疾走無邊方。蚖蛇及蝮蠍,氣毒煙火然,念彼觀音力,尋聲自回去。’可見動物是可以通過善念感化的,你不懂道理,說出這些害人誤己的嚴重惡語,若不為你說破,你將怨家載道,話是可以隨便亂講的嗎?”
原文:
猛獸毒蛇蝗蟲之類,均由人心凶惡,故致傷人。若向彼念佛,及教一切人各念佛,彼當自去。豈殺之而能為民除害乎。乃是引人造業,永生永世受殺報。汝學佛戒殺,而發此最可惡之言論,若不忏悔,必遭天譴。(龍梓修在江北某縣作知縣,民以蝗蟲為災請驗,至一處,其地踏著,頗松陷腳,問蝗蟲何在,雲腳下即是,有數寸厚,數裡寬,十多裡長,尚未長翅,翅成一飛,則將蔽天日,嚇極不敢出一言,遂拜天地,求賜民命,未經二三小時,忽大雷雨,蝗蟲隨雨而滅,此以不能設法,而求天滅蝗之一大感應也。若出令令燒埋殺,試問有此大力乎。)
一幼女買一拍蠅器,遂見蠅即拍,未幾時,全屋均被蠅扒滿。其祖母遂大開門窗,念佛求蠅去,而蠅遂盡去。以此女尚有善根,遂以此相,止彼殺業。否則日日殺生,己亦隨之夭壽矣。孫叔敖之事不可學,試問誰有此好心乎。無此好心,則自造殺業,教一切人造殺業也。且雙頭蛇,系不多見之異物,故叔敖殺而埋之。猛獸毒蛇蝗蟲,非殺能止之物。唯大家發慈善心,同念佛號,彼必遠去。汝何不見普門品,若惡獸圍繞,利牙爪可怖,念彼觀音力,疾走無邊方。蚖蛇及蝮蠍,氣毒煙火然,念彼觀音力,尋聲自回去乎。汝以不知世務,發此自陷陷人之極重惡話。若不為汝說破,則前路通是怨家矣。話可妄說乎。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一-復章以铨居士書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