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哪幾種人不能傳法呢?
1、不敬:對不恭敬的人,不能說法。世間人學習文化知識,尚且要懂得尊師重道,出世間佛法更需要恭敬才能獲得。
2、無病而覆頭:除非是有病而特殊開許,沒有病的話,以披單等蓋著頭的人面前,不能傳講佛法。
3、持傘:天氣炎熱或者下雨時,撐著傘聽課也不行。當然,如果上師特殊開許倒可以,否則,不管太陽再強、雨再大,也最好不要持傘。以前上師如意寶講經,大家在草地上聽課時,有時上師開許持傘,有時不開許,故意讓弟子苦行。記得以前在五台山東台頂,上師如意寶講《文殊大圓滿》,有一天中午,突然下起了傾盆大雨,當時上師不開許打傘,說:“現在是夏天,小麻雀在外面都不會凍死,你們最好不要打傘,也不要用披單蒙頭。這樣聽法,象征著對佛法的恭敬!”於是大家全身淋透,一直在那裡聽。現在人可不是這樣,上師講法的時候,若下大雨卻不讓打傘,肯定抱怨連天,覺得上師太不慈悲,孰不知這是對佛法的恭敬。
4、持杖:拄著拐杖。
5、持兵器:手拿兵器。都是不恭敬的行為。
6、纏頭:纏著頭的人面前,也不能講法。
《入行論》雲:“無病而覆頭,纏頭或撐傘,手持刀兵杖,不敬勿說法。”這個偈頌跟《毗奈耶經》的教言基本上相同。
所以,聽法一定要規規矩矩、如理如法,否則過失非常大,甚至會成為墮入旁生之因。以前也講過,這樣來世會轉生為鹦鹉[1]。漢傳佛教的《梁皇寶忏》中也說:“聞說法語,心不飡采,後生長耳驢中。”意思是說,聽到了正確的道理,心裡不以為然,嗤之以鼻,不想依法修正自己,這種人將來要去做習性倔強的長耳驢。又雲:“聞說法語,於中兩舌,亂人聽受,後墮耽耳狗中。”聽受佛法時心不專注,甚至在下邊說三道四、交頭接耳,一會兒發信息,一會兒吃瓜子,一會兒偷偷地聊天:“哎,最近身體怎麼樣?來來來,我們開個‘小會’,那邊講什麼不要緊!”——我們學院是正規佛教道場,一般沒有不如法的現象,而外面人在聽法的過程中,通常會有很過分的行為。如此擾亂他人聽法,將來會墮為耽耳狗[2]。
《賽美經》中還記載,佛陀在世時,有個人假裝聽了三年的法,表面上一直規規矩矩,可是心不誠,始終懷有殺生、偷盜等惡念,最後墮入地獄,感受寒熱等苦。其實聞法對每個人來講,是希望自他得到利益,並不是想依此墮三惡道,故而務必要如理如法。
以前講《三戒論》時也講過,對具不如法行為的二十六種人,譬如穿鞋的、戴帽子的、持傘的、持武器的,比丘不得說法,否則犯惡作罪[3]。可是,現在有些人真的不懂,個別法師講課時,自己戴個小小的帽子,下面每個人也戴一個帽子。假如法師是位比丘,那麼有多少個人,就產生多少個惡作罪,這非常不值得。還有些地方的人穿著鞋聽課,也是需要遮止的。這並不是藏傳佛教標新立異,而是《毗奈耶經》的觀點。
可惜很多寺院的法師,沒有正規地聞思過,對這些道理不一定懂。所以,現在有這麼好的因緣,希望法師也好、居士也好,一定要好好學習。有時候看一些信眾的行為,就能推知他有沒有聽聞過佛法,如果行為很有規矩、修行很有次第,此人肯定以前聞過佛法。而有些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從來沒有聽過法。所以,聞法時調整威儀非常重要,不要依靠佛法來造惡業。
[1] 《極樂願文大疏》雲:“尤其是在聽法時,如果沒有聚精會神、洗耳恭聽,那麼必將猶如在覆口的容器上注水一樣,任何法義也無法銘記於心。如果在此時說绮語,則成為自他聞法的障礙,經中說此為捨法罪業,將轉生為鹦鹉。”
[2] 耽耳狗:聽到一點動靜,就不分青紅皂白地狂吠亂叫,攪擾四鄰不安。
[3] 《三戒論》雲:“二十六種說法聚:聽者立臥己低坐,前行自行道邊緣,覆頭手抄披單者,拊肩抱項戴頂髻,戴帽冠鬘纏頭者,乘象馬與轎車者,著履拄杖持蓋者,持兵器劍弓箭者,披甲者前不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