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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宣傳資料:邪教的特征、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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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宣傳資料:邪教的特征、危害

反邪教宣傳資料

 

邪教是世界范圍內的國際性問題,也是中國的歷史性問題,人類的歷史始終伴隨著正義和邪惡的較量。邪教普遍以宗教或其它名義為掩飾,從事反人類、反科學、反社會、反政府的勾當,是地地道道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美國的“人民聖殿教”、“大衛教”、日本的“奧姆真理教”和我國的“法輪功”等邪教都是如此。對於這一社會毒瘤和公害,各國政府都備加防范,嚴厲打擊。

一、什麼是邪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的一種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二、邪教的主要特點

打著宗教、科學的幌子編造邪說;神化邪教頭子,進行精神控制;建立地下組織,進行非法活動;不擇手段地騙斂錢財;反對政府、仇視社會;宣揚世界“末日來臨”。

三、邪教的基本特征

1、崇拜教主

邪教都宣稱,其教主是掌握特殊法術、具有超自然能力的神人,可以用他的神通和法力治病、度人。成員們把教主當成神,頂禮膜拜,絕對服從。而教主則胡作非為,獨斷專行,組織專制結構,建立邪教王國,神化和崇拜教主是邪教的突出特征,與宗教信仰神有著根本區別。

2、秘密結社

邪教都是反人類、反科學、反社會、反政府的,行動詭秘,神不知,鬼不覺,一般都進行秘密活動,建立地下組織,發展、控制成員。

3、非法斂財

邪教組織一般是通過出版推銷邪教書籍、開設邪教講座、開展迷信服務、出售邪教音像制品、收取咨詢治療費、交納入教費和奉獻金來詐騙成員、聚斂錢財。有的邪教組織通過搞非法經營,偷稅漏稅,成為暴發戶。

4、散布歪理邪說

最主要的是“末世論”、“劫難說”、“巫力論”和“天國說”,宣揚神秘主義,制造恐怖氣氛,用以蠱惑人心、控制成員。同時宣稱有一種神奇的方法,不僅可以治病、健身,使人獲得超自然力,從而幫助成員躲避災難,進入幸福的天國。一些有身心問題或意志薄弱的人,往往是這種歪理邪說的受害者。

5、實施精神控制??

邪教诋毀宗教、貶損科學,實際上就是讓成員放棄常人的思維,在思想上、心理上和行為上自我封閉、與世隔絕,以達到精神控制的目的。有的邪教剝奪成員的行動自由和隱私權,用冥想、催眠、欺騙、恐嚇、心理誘導、精神治療等辦法對他們進行控制。在邪教的惡意操縱下,成員的身心健康嚴重損害,易喪失正常人格、判斷力和獨立生活能力,遠離家庭和社會,任憑教主和邪教組織操縱和擺布。

四、邪教的騙人手法

1、用歪理邪說欺騙人

邪教組織要達到斂財、控制成員等目的,首先就要騙人相信,引人崇拜。為此,他們都精心編造一套荒誕離奇的歪理邪說。這些歪理邪說最主要的有“末世論”、“劫難說”、“巫神論”、“天國說”等,這都是古今中外許多邪教慣用的謊言。

2、用宗教帽子蒙蔽人

在我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到國家法律保護。邪教組織為給自己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以欺騙群眾,逃脫法律制裁,往往要冒用宗教的名義。邪教偽裝宗教的伎倆五花八門,我們要切實提高對邪教的敏感性和識別力,謹防上當受騙。

3、用治病、免災誘惑人

生老病死是任何人都要面臨的自然現象。邪教組織把人生病、死亡和遭受天災人禍與是否信其邪說相掛鉤,並以此作為拉人入會的好時機。誤入邪教的人們,不僅未能消災祛病,反而成了延誤治療、精神失常、家破人亡等嚴重後果。

4、用各種把戲嚇唬人

邪教常利用人們對鬼、神等虛構的超自然力量的恐懼心理,先把人嚇住,然後又兜售免除恐懼的“法寶”——加入邪教組織。如看相算命、裝神弄鬼等。

5、用小恩小惠籠絡人

利用一些群眾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看重實惠的現實情況,投其所好,以小恩小惠籠絡人心,拉人入伙,培養“效忠”意識。其實,邪教組織聚斂的大量錢財,早已被其頭目揮霍和用於發展組織,用於“周濟”的只是皮毛而已。

6、用暴力行為脅迫人

用暴力行為脅迫人,也是一些邪教的突出特點。誤入邪教的人員在看清其真實面目,醒悟過來而想要擺脫邪教糾纏時,邪教頭子就會撕掉偽裝,露出猙獰面目,用暴力手段脅迫其繼續參加其違法活動。

五、邪教的社會危害

1、扭曲靈魂,迷失方向

邪教組織利用宗教往往能給人帶來心靈安慰和精神寄托的特點,以宗教為幌子,利用一些人對社會上存在的某些問題的迷茫失落的心態,大肆宣揚世界上的災難,聲稱只有加入他們的組織,才能躲過劫難,才能使靈魂升入天堂,才能“圓功德”、“成正果”等,蒙騙教徒,使其迷失方向。

2、摧殘健康,殘害生命

邪教組織編造荒誕的邪說,使無數成員因病贻誤治療時間或死或傷或精神失常。教主還不惜教徒生命,制造集體自殺或綁架、暗殺、爆炸等事件,其殘忍、瘋狂之舉令世界震驚。

3、破壞親情,分裂家庭

邪教組織散布歪理邪說與心理誘導,導致教徒的思想、情意、情感和行為逐漸變得與現實生活格格不入,孤僻、偏狹、叛逆、敵意,不容親情、不講人性,對工作、生活、家庭沒有責任心。因此有精神疾患家族史的人常常出現種種妄想、幻覺、自殘、自殺與暴力行為,造成家庭與社會的悲劇。

4、擾亂穩定,危害社會

邪教組織的所作所為,導致人們思想混亂、行為失范、人格分裂、精神失常、破壞家庭親情和人際關系,嚴重踐踏了成員的人權。邪教的斂財騙色、非法經營、偷稅漏稅、非法集會、詭秘活動等,擾亂了公共秩序,對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

5、對抗政府,威脅政權

正常的宗教活動,一般都遵守所在國政府的法令,與現行社會相適應,不干預國家政治,不進行反社會、反政府的活動和其他違法活動。而邪教組織則披上一層“政治色彩”。如“法輪功”邪教組織煽動和教唆群眾與黨離心離德,與人民政府作對,破壞社會秩序。並在境外敵對勢力支持下,瘋狂地攻擊和否定改革開放的中國、攻擊和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其政治野心昭然若揭。

六、宗教與邪教的區別

1、宗教崇拜超人間的“神”,宗教的神職人員只是神的僕人;而邪教教主是現世的人,卻自稱是至高無上的“神”,要求信徒絕對崇拜、絕對服從;

2、宗教為人們提供善意的精神寄托和信仰支持;而邪教對信徒灌輸歪理邪說,不擇手段地實行精神控制;

3、宗教宣揚虛幻的“末世論”,將世界末日置於遙遠的未來;而邪教渲染即將來臨的“末世論”,並以此蒙騙和恐嚇信徒;

4、宗教信仰活動相對寬容、自由,宣傳的道德多為數千年來人類社會公認的倫理道德;而邪教欺騙信徒,常假借神的名義強迫信徒對教主傾其所有,還號召女信徒對男教主“奉獻”身體;

5、宗教活動及其場所一般是公開的,宗教戒律大多與法律相符合,不危及憲法和法律賦予信徒(公民)的基本權利;而邪教秘密結社,活動場所不公開,對信徒實行隔離管制,對離教、叛徒人員采取威脅、報復等手段;

6、宗教教義與現實世界相容,不排斥現實世界,在某一種程度上能勸善戒惡引導積極人生;而邪教與現實世界對抗,教唆人們逃避和摧毀現世,往往導致偏執狂熱的極端行為,釀成嚴重社會危害。

七、如何反對和抵制邪教

同“法輪功”邪教組織斗爭是正義與邪惡、文明與愚昧、進步與倒退的較量,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一場嚴肅斗爭。我們每個公民要做到“崇尚科學、拒絕邪教”,自覺抵制“法輪功”等邪教的各種宣傳和搗亂破壞活動。

1、提高警惕,認清“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反動本質。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講科學,講文明,樹新風,積極參加健康文明的文體活動,自覺抵制邪教的侵蝕。

2、態度要堅決,對“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反動宣傳要做到不聽、不看、不信、不傳。

3、敢於斗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4、如發現“法輪功”等邪教分子在非法串聯、秘密集會、聚眾鬧事,印刷、偷運、散發、郵寄大量反動宣傳品,書寫、噴塗、懸掛、張貼“法輪功”邪教內容的反動標語、搞電視插播等,要立即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或撥打110報警。

5、如有人向您宣傳“法輪功”、“三退”、“九評”等內容,或向您手中傳遞“法輪功”邪教組織的宣傳品(光盤、書籍、印刷品等),要在第一時間報警,協助公安機關制止其行為。

6、當見到“法輪功”等邪教的傳單、信件、郵件、光盤、傳真等反動材料時,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或單位保衛部門,由公安(保衛)人員進行查證處理。

7、當收到“法輪功”等邪教宣傳內容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要立即將其刪除;如接到邪教宣傳內容的騷擾電話,要直接掛斷。

8、當發現人民幣上印有“法輪功”等邪教內容的字樣,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之後再到銀行兌換,避免繼續流通,造成惡劣影響。

9、當發現有噴塗“法輪功”等邪教內容標語、懸掛“法輪功”等邪教內容的橫幅時,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0、當發現家人及親戚朋友練習“法輪功”等參與邪教活動時,要堅決反對,耐心說服教育和正確引導。

八、處理邪教問題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0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19991030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范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明確指出,對邪教組織要堅決取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先後兩次就關於辦理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問題做出了司法解釋,為取締和打擊邪教組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3、《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

 ()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此外,邪教活動違反我國《集會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社團管理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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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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