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的問題
一個居士說:每次帶親戚、朋友、同事們進寺院,我都帶頭供養寺院,本想讓他們學會布施供養,但發現他們反倒更誤解佛教了,認為學佛就是花錢,寺院就是搞錢,從此更不敢學佛了。
清淨講了一個孔子的故事:
《呂氏春秋.察微》:春秋時代,魯國有這樣一條法規:凡是魯國人到其他國家去旅行,看到有魯國人淪為奴隸,可以自己墊錢把他先贖回,待回魯國後到官府去報銷。官府用國庫的錢支付贖金,並給予一定的獎勵。子貢到國外去,恰好碰到有一個魯國人在那裡做奴隸,就掏錢贖出了他。回國以後子貢既沒有張揚,也沒去報銷所墊付的贖金。那個被贖回的人把情況講給眾人,人們都稱贊子貢仗義,人格高尚。一時間,街頭巷尾都把這件事當作美談。孔子知道了這件事,不僅沒有表揚這子貢,還對他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責怪他犯了一個有違社會大道的錯誤,是只為小義而不顧大道。
孔子指出:由於子貢沒有到官府去報銷贖金而被人們稱贊為品格高尚,那麼其他的人在國外看到魯國人淪為奴隸,就要對是否墊錢把他贖出來產生猶豫。因為墊錢把他贖出來再去官府報銷領獎,人們就會說自己不仗義,不高尚;不去官府報銷,自己的損失誰來補。於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好假裝沒看見。從客觀上講,子貢抬高善行門檻的行為妨礙了更多的在外國做奴隸的魯國人被贖買回來。
第二則故事:有人掉進水裡,親人在岸上喊,如果能救上他的,就送恩人一頭牛以作報酬。孔子的學生子路路過此地,立刻跳下水救起那個人,並且高興地接受了報酬。其他人覺得子路貪小利。孔子卻表揚了他。說你為大家做了一個榜樣,今後再有人遇到險情,大家都會奮不顧身,整個國家就會有許多人因此而得救。利益與道義是對等的,既然行善,沒有必要害怕獲得相應的利益。
清淨說:你帶朋友們到寺院作供養是好事,但卻在人群中提高了學佛的成本,從而讓窮人感覺學不起佛,只好敬而遠之,乃至去信仰其它宗教,佛教或許會因此信眾基礎愈加薄弱。
居士說:那我以後就不能再供養了嗎?
清淨說:那當然不是,佛教的發展離了錢也是有困難的,而福慧雙修也是我們的必須。如果你是和老居士們在一起,就可以帶頭捐贈,如果是和新居士在一起,你就悄悄捐贈,這樣就好了。
清淨說完後,陷入沉思:我一直標榜我的寺院“皈依、受戒、寫牌位、做佛事、食宿”等一概免費,是否會增加其他寺院的弘法成本,是否會令一些小寺院陷入難以支撐的困境。
於是,清淨立即刪除了博客中“免費寫牌位”的通告。
《呂氏春秋.察微》: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了凡四訓》:自俗眼觀之,子貢不受金為優,子路之受牛為劣;孔子則取由而黜賜焉。乃知人之為善,不論現行而論流弊;不論一時而論久遠;不論一身而論天下。現行雖善,而其流足以害人;則似善而實非也;現行雖不善,而其流足以濟人,則非善而實是也;然此就一節論之耳。他如非義之義,非禮之禮,非信之信,非慈之慈,皆當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