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居士文章 :轉載

 

奸YIN之事沒有不殺人的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作者:[清]丁福保編纂

【古訓】

  陽律已難逃,陰譴還須受。居家格言曰:“語雲奸近殺。”然言近尚是緩辭。予以為奸則未有不殺者,其夫知覺,忿怒操刀,則殺;同奸嫉妒,利刃相加,則殺;因奸治罪,則王法殺之;幸而漏網,則冤鬼殺之。數者即免,色痨沈痼,災患臨身,則司命又殺之。男子以有為之身,置之必殺之地,豈不愚哉?


【白話】

  人世間的律條難逃懲罰,陰間的譴責還要承受。居家格言說:“諺語說:奸YIN近似謀殺。”然而說近似還是輕微的言辭。我認為奸YIN之事就沒有不殺人的:她的丈夫發覺奸情,忿怒拿起刀,就會殺人;共同奸YIN一女的人互相嫉妒,交相揮刀,就要殺人;因為奸YIN被治罪,那麼王法又要殺犯罪的人;幸運的漏了網,可是冤鬼又要索命殺人。這幾項即使免掉,色痨等沉重的長期治不好的病,各種災禍苦難加在身上,那麼掌管命運的神靈又要殺人。男子漢把有作為的身體,放在必然被殺的地方,難道不愚笨嗎?

 

上一篇:凡人好色,可樂者一時,可哭者一世
下一篇:女性養生,一定要注意養肝哦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