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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應不應該貪美女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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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廣說不應執身為淨之理)分二:一、破貪愛女人之身;二、破貪執不淨之身。
庚一分六:一、不應貪愛女人之美色;二、不應以美色難得而生貪;三、破貪愛有德相之女;四、不應對愛著自己的女人生貪;五、世俗教言中須依女人之說是顛倒;六、不應貪愛女人的其余理由。
辛一分二:一、不應貪愛女人美色之理;二、美色不一定是生貪愛之因。

壬一、(不應貪愛女人美色之理):
問曰:對一般姿色平平的女人,如果想到過患,也可遮止貪愛,但是對與那些姿色特別艷麗的女人,如同酥油遇火一般,無法遮止貪愛。

一切諸婦女,稠密無差異,
色亦為他用,美女汝何為?

一切婦女的不淨身內,稠密交會處並無好壞差別,而其外表容貌姿色也是他人所共享用的,所以你貪著美女干什麼呢?

若能於丑女遮止貪欲,也理應遮止對美女的貪愛。愚人認為對美女生起貪愛,是理所當然的事,而分析之下,這唯是分別迷執生起的妄念。不論世間什麼樣的凡夫女人,她們的身體從外到裡的結構都相同,皮肉筋骨裡盛滿了血膿、糞便,全身上下的孔穴往外流洩著不淨物。自心迷亂顛倒的男人,與女人不淨身之稠密交合時,並不會因女人的美丑好壞而有差異,從不淨行中獲得的觸受滿足也不會有差別,如是貪愛美女厭惡丑女究竟有何理由呢?如果說是因為美女外表的姿色非常艷麗,所以見而生貪,那麼你應僅憑眼睛欣賞便可得到滿足快樂,而美女外表的姿色,是任何有眼根的有情可以共賞的,不必要貪求,也不存在可貪之處。如果這些外表的姿色,真的存在可貪愛之處,那麼那豬狗在受用這些美色時,又為何不生貪愛呢?或者那些美女剛剛死去,那時美色如故,人們又為何不生貪心呢?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男人,娶了一個相貌非常丑陋的妻子,那位男人對妻子說:"你好難看,我很不喜歡你。"他的妻子極為聰明,馬上回答說:"不管外表好看還是不好看,你們男人貪愛女人,其實只是想作不淨行滿足貪欲而已,在這點上我與其他女人又有什麼差別呢?"可是,那位男人想不通,仍然不想與妻子接觸。後來有一天,他的妻子在金銀瓷等不同器皿裡,裝上同一種菜,給他食用。他覺得奇怪,便問:"為什麼外面的器具不同,而裡面盛的菜卻無差別呢?"妻子回答:"是啊,我們女人也一樣,外表的姿色有好有壞,可裡面無有區別,男人依之得滿足樂受也是一樣的。"那位男人聽後,心裡的疙瘩豁然解開,從此不再嫌棄自己的丑女人。在月稱菩薩造的大疏中,另有一個譬喻,說以前有一個人,對自己的丑妻子非常厭煩,一天他在外面看見了一個美女,不由得生起很大的貪愛,日夜都想著:要是得到這這個女人,我該多快樂啊!他的朋友知道了,便告訴他:"我可以想辦法,讓你與這個美女幽會,但是她是種姓高貴的人,一般不願與別人說話,所以你在與她接觸的時候,千萬不要說話。"然後他的朋友告訴他在某天晚上,去某處等待。到了那天晚上,朋友將他的丑妻子悄悄帶到了幽會的地方,在黑暗中交給了她那位想入非非的丈夫。第二天,那位愚人跟朋友說:"啊,昨天那位女人真好,世界上再也不可能有其他女人能給我帶來那麼大的滿足歡樂。"同樣,世間那些貪愛美色者,與這位愚人一樣,都是因自己的迷亂顛倒分別而致,其實女人的美色哪有可貪之處呢?若能於丑陋的女人斷貪,也應同樣破除迷亂妄念,斷除對美色的貪愛。諸女性修行人當知本論與其它經論一樣,其字句主要是針對男眾修行人而言,而相對女眾修行人,應從其間接意義上理解,如《寶鬘論》中所言:"知女身不淨,汝自身亦然。"男人的身體同樣是不淨也不應貪愛,依此層層破開自心的迷亂分別,而徹斷顛倒貪執。

壬二、(美色不一定是生貪愛的因):
問曰:雖然外表顏色不是生貪的主因,但是依美貌的女人,會得到很大的快樂,所以應該貪愛美色。
誰於誰悅意,以為彼生喜,
犬等亦所共,惡慧汝何貪。

誰人對誰人感到悅意時,就會由接觸對方而生起歡喜,這是犬等旁生也共有的習性,所以你這個有顛倒分別念者,為什麼還要貪著美色呢?

所謂美色,只是人們一廂情願的分別惡習所造成,而外境中,並不存在實有的美色,所以人們對異性的貪愛,並不一定是因對方姿色,而主要是因為自己的顛倒分別惡念。現實生活中,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感到悅意,或覺得與對方相投時,就會由彼此的接觸而生起歡喜心,這種貪愛歡喜的生因,並不是因對方相貌美妙,而主要是依各自的習性。比如說黑人中的男人會喜歡黑皮膚女人,鼻梁低的男人喜歡同類的人,各以習氣而選擇不同的異性為生貪境,甚至在犬、馬等旁生中也會如此,只貪愛各自同類中的異性。而這些貪愛境中,是不是都很美呢?事實並不是這樣。一些東方國家的人剛剛見到西方人時,覺得金發碧眼白皮膚極難看,然而在西方國家生活了幾年後,便漸漸變了,有些東方人會覺得金發碧眼的女人非常好看,對這些原先覺得丑惡的異性也會生起貪愛。這種貪欲是欲界眾生所共與的惡習,而在觀察下,其實外境中並無真實可貪愛的對境。因此,當斥責追問凡夫的惡分別念,你到底為什麼而貪著並不存在的外境界呢?你為什麼還要隨順那顛倒惡習而編織輪回網呢?

譬如說,以前有兩個羅剎各娶有羅剎女為妻子,一天那兩個羅剎在一處閒聊,各自誇談自己的妻子如何如何美貌,結果兩個為誰的妻子最好看而爭吵起來,沒辦法得出結論。然後兩個羅剎找到附近的一名比丘,讓他評論誰的妻子最美,那位比丘想了想,告訴說:"對你來說,你的妻子非常好;對他來說,他的妻子非常好。"同樣,對每一個有貪愛對象的眾生來說,各自悅意的對象,只是他自己的分別念認為可愛,而別人並不一定會如是看待。只有情人眼裡才有"西施",外境並無真正引發貪心的美色,藏族古人說:"山再高,也有不飛鳥的地方,人再美,也有不願共處交朋友。"因此,若外美境真實存在,那對此人人都為何不生貪心呢?

辛二、(不應以美色難得而生貪):

問曰:美貌悅意的女人非常難得,如果得到了那不是很稀有嗎?所以應當對她生貪愛。
汝得端正女,原為眾人共,
獲彼汝覺奇,此奇實非有。

你現在所得到的面貌端正之女,原先是眾人所共有的,獲得這樣眾所共女,你如覺得稀有難得,這種稀奇實際上是不應有的。

美貌悅意的女人,實際上並不是稀有難得之珍物。你得到一個美艷的女人時,應知在沒有得到她之前,她是許多人所共有的,就象路上所丟失的物品一樣,誰人都可以檢為已用。在你得到之後,她也不是你個人所獨享的,她的姿色眼神、語音、香味等等,你所貪愛她的一切都可以為很多人共用。古人說:"女人如水,誰都可享用。"所以,在得到這樣眾人皆可共有的女人時,你如果覺得稀有難得,覺得這樣的機緣很稀奇而深生愛著,那是極為愚癡的顛倒執著,極不應該。眾人共可享有的女人,得到她實際上沒有任何可稀奇,也沒有可以特別貪愛的理由。而且得到她之後,你的痛苦無疑又要開始增長了。月稱菩薩說:"對這些如同丟失在路上的財物一樣的女人,你通過百般辛苦而獲得,有智慧的人誰會認為是稀有呢?"

譬如說,以前恰西國王得到了一個女人,其容貌非常妖冶,國王覺得非常稀有而對她深生貪戀,異常地寵幸。而實際上這個女人原來是一個妓女,是眾多男人所共用的賤種女人,並非什麼稀有難得之物,而且在國王得到之後,已習慣於朝秦暮楚的妓女,沒有任何可靠性。仁達瓦大師也說:女人恆時貪求男人,只要是好看的男人,她肯定願意與他相好。所以,認為美色難得而生貪愛的愚人,當知美色是世間眾人所共用之物,實際上並非稀奇難得,而應斷除貪愛。

辛三、(破貪愛有德女)分二:一、不應貪愛有德女;二、生貪與否不一定隨順有德。
壬一、(不應貪愛有德女):

問曰:雖然不應貪愛女人,但是有些女人禀性善良、品行端正等具足德相,對這樣的女人難道不可以愛著嗎?
具德則覺愛,相違則生嗔,
不決定住故,前後何者實。

若見具足德相的女人則覺得可愛,而對有相違過失者則生嗔恨,然而一個人相續中的功德過失不會決定安住,所以前後功過何者為實呢?

對具足德相的女人覺得可愛,那麼對有相違過失的女人,就會生起嗔惱厭惡,這是凡夫會自然生起的好惡選擇分別。一個女人,具足善良等德相時,如果因此而覺得她可以貪愛,那麼當她有嫉妒、放蕩等種種過失時,也就會覺得她可惡。然而,世間凡夫眾生,各自相續中的功德過失不會決定安住,比如說,一個人具足財富美貌、正直等功德,但是反過來觀察,他作為凡夫又會具有種種過失,如貪心大、傲慢等,此時你應嗔恨他還是會喜歡他呢?如果只取功德不取過失,而對他生歡喜,或只取過失不取功德而對他生嗔恨,都是不應理的。而喜歡與嗔恨厭惡是相違的法,二者也不可能同時存在。月稱菩薩說:如果因對方具足德相而應生貪心,那麼對方也具足過失的緣故,也應對她生嗔恨心。所以,認為女人具有德相而應貪愛者,其理由無法成立。在一個凡夫女人相續中,功德與過失都會存在,那麼你應執前者功德為實而生貪,還是應執後者過失為實而生嗔恨呢?
譬如說,有些人特別喜歡受用美食佳肴,但是不喜歡上廁所,這種態度肯定不合理。因為按客觀規律,一個人吃得多,上廁所也會多,這是一件事物必具的正反兩個方面,他不可能有選擇一方面的力量。同樣,一個凡夫女人既會有功德的一方面,也會有過失的一方面,你不可能只選擇她有功德的部分生貪愛,而不嗔恨她的過失。另有譬喻說,有人喜歡到朋友家裡看他家那座很精致的廁所,但是到了廁所裡,聞到裡面的味道時,也就不喜歡了。同樣,一個女人有其賢善光彩的一面,也有其丑惡陰暗的一面,如果喜歡她那賢善的一面,也必然會為陰暗的那部分而生厭惡。所以,為顛倒惡念所蔽者,當認清凡夫相續中,德與過皆有存在,自己切不可因見德相而對異性生貪愛。

壬二、(生貪與否不一定隨順有德):

問曰:雖然對有過失的女人應生嗔,但是對具有德相的女人,只見其賢善可愛的德相,而不見其它,以此為因,難道不是會自然生貪愛嗎?
愚夫起貪欲,非唯具德者,
無因生貪者,其滅豈從因。

愚夫生起貪欲的對境,不唯是具有德相者;無有這種因就生起貪愛者,其不生貪愛難道是因為不具德相嗎?
有些人認為如果見到了女人的過失應該生嗔,如果只現見女人有德相,那麼生貪愛也是合乎自然,是應理的。然而在實際中,愚昧無知的世人,對異性生貪愛與否,並不一定是以對方具德與否而決定。比如說可以現見一些人喜歡屠夫、獵人、妓女等,這些人肯定不具足賢善的德相;還有一些人喜歡什麼夢中情人之類,莫名其妙的什麼理由也沒有,就對某人深生貪愛。再說,如果真的以德相為生貪因,那麼凡夫的身體,唯是不淨物的堆聚,哪兒有真正的德相呢?所以,從實際中觀察,世人的貪愛因緣無有一定標准,對境無有德相而生貪愛者,也是隨處都有的現象,而對異性不生貪愛,也不見得是對方不具德相的原因。根登群培大師說過:"人心是反復無定的,有時候看到丑陋的老婦也要生貪心,有時侯看到天女也不會生貪心。"不知取捨也不知羞慚的男人,只會隨順迷亂的貪欲心而轉,而不會顧及德相具足與否,有時對丑婦也會生貪心,而有時不生貪心,其原因也不是因對方不具德相。月稱菩薩說:愚笨的人根本不會觀察功德與過失,而百般貪求女人,這種方式實際上是極為愚癡的行為。

譬如說,以有一個婆羅門女,由於她是一個石女,結果被村落中的男人攆出村外。她走的時候特別痛苦,悲泣不止,別的女人問:"你為什麼要哭,是不是為離開我們而痛苦嗎?"她回答:"不是,你們能享受交合的樂受,我卻從來沒有享用過,我是為此而悲泣。"同樣,世人貪著異性,其實如同石女兒一樣,唯是為交合的樂受而貪求,而對境具足德相與否,並非是生貪與否的主因,故有智者,當詳察內心的分別妄念,不為遮蓋貪欲丑相的種種假相所蒙蔽,而直斷貪愛煩惱之根。

辛四、(不應對深愛自己的女人生貪):
問曰:有些女人特別愛自己的男人,甚至在丈夫死後能自殺殉情,對這樣忠情於己的女人,難道不可以愛著嗎?
若時未知他,爾時愛其夫,
婦女如惡症,常應防外緣。

如果沒有了知與其他男人交合的樂受,那時才會愛著自己的丈夫,所以婦女象惡症一樣極易感染,應該恆常防止其他男子的外緣接觸。

三界內的凡夫,心思毫無穩定性可言,尤其是一般的凡夫女人,她們對男人的愛著情感極易動搖。女人對丈夫,只是在她們剛剛與之相好,沒有外遇、沒有感受與其他男人作不淨行的樂受之前,才會有所謂的忠情。一旦有了與他人接觸的樂受時,那時對自己的男人一點也不會在乎,立即捨棄之如敝帚。那些能為丈夫死亡而殉情的女人,只有可能是她們尚未與別的男人接觸,才會有這種迷亂的自絕決心。否則,不管丈夫死也好病也好,她是毫不在乎的。因此說一般凡夫女人,就象惡症一樣,極易為外緣所感染而變質發作。所謂惡症,指極易感染發作的病症,比如說一些遭魔而經常發狂者,這種瘋病暫時沒有發作時,病人很正常,但是若有地水火風的不合,或者在下午遇到客人等外緣,瘋病立即會發作。因而對這種病人,必須極為細致地防護他與外緣接觸。同樣,一般心意不穩固的女人,如果與外面的男人有接觸,容易被外緣搖動,引發熾烈的貪欲惡症,變得放蕩起來,而不願再忠於自己的丈夫。所以,必須恆常防止她接觸別的男人外緣,月稱菩薩說:女人的貪心一直隨著別人,一旦受到了與他人交合的樂受時,對自己丈夫的貪心就會漸漸減少,所以凡夫女人沒有可靠的感情可言。

譬如說,以前有一對婆羅門夫婦,開始時感情很不錯,周圍一些男人故意去找婆羅門妻子調笑時,她立即回到丈夫身邊,說自己很討厭那些人,以後他們再來鬧的時候,自己會立刻喊叫,讓丈夫聽到後迅速來解圍。但日子稍久,她與那些男人卻勾搭上了,受到了與他人作不淨行的樂受。自此以後,她經常花言巧語地欺騙丈夫,偷偷地跑出去與其他男人鬼混。後來她丈夫知道了這些消息,又想起她以前所說的話,內心因此明白了女人所謂的愛著感情,其實是極不可靠,極易受到他緣而改變,由此而生起極大厭離心。還有在藏地一個譬喻說,以前有一對年輕的夫婦,丈夫突然患急症死了,那位女人當時非常悲痛,想自殺隨丈夫而去,周圍的人百般勸慰,日夜守護著她。到她家念經超度儀軌的小僧人也想:"這個女人恐怕會傷心壞的!"可是,四十九天的度亡經還沒念完時,那位女人已與一個男人好上了,天天有說有笑,滿面春風,傷心的表情絲毫都沒有了,那位小僧人不由得想:"噢,這就是世人所謂的恩愛感情,多麼無常!"認為有女人深愛著自己,而對女人生貪愛者,當知這只是一時的迷亂情感,一切都是無常的,當生厭離啊!

辛五、(世規典藉中須依女人之說是顛倒的):
問曰:有些典藉中說,在年輕時依女人享受欲樂,這樣做極為合理,也是有功德的,難道這些說法不應理嗎?
壯年自所作,老時不樂彼,
如何解脫者,於彼不憂惱。

世人在壯年時自己所作的貪愛行為,到了老年時也不會再樂於這些惡行,而那些解脫者,又如何不對這些貪欲惡行生起憂惱呵斥呢?

世俗中那些外道典章所言須依女人之說,唯是墮於斷見常見之中的顛倒邪說,稍加觀察,就會勘破其迷亂顛倒。如果依女人的欲樂享受,是真正值得追逐擁有的安樂,那麼人們應時時貪求不捨,從小到老都不會厭捨。可是現實中,人們在年輕時為了滿足貪欲而追求女人,到了晚年時,也會覺得這些行為十分愚癡,極不應該。雖然到了晚年時,自己並沒有斷除貪習,但是再也不會樂於這方面的惡行,而且回憶起壯年時的瘋狂行為,也會了知追逐貪欲既不如法,又為自己的人生帶來了不少危害,因此而往往生起悔惱。月稱菩薩說:自己在年輕時被貪欲所顛倒迷惑的惡行,到了晚年時也會生後悔。一個有人生經驗的老人,都會不樂於貪愛惡行,那麼對那些已徹斷貪欲煩惱,得到了解脫的阿羅漢聖者,又怎麼不會對貪欲生起憂惱呵斥呢?在解脫者看來,貪欲無異於毒蛇、火坑一般,是極應呵斥厭離的對境。由此觀察那些須依女人的言語,無疑是極不應理極為邪惡的說教。俄智仁波切以另一種方式解釋說:老年人並沒有斷除貪欲,但他們也不會再對貪愛女人感興趣;那麼已斷貪欲惡習的解脫者,也就更不會為貪欲而憂惱。凡夫人常常為貪愛異性的欲望煩惱所控制,內心常為貪欲擾亂而憂傷苦惱,但是解脫者已斷盡貪欲,所以再也不會有貪欲的憂傷苦惱。由此而觀,世俗典章中那些須依女人的觀點,極不應理,這些典章的作者已被無明貪欲毒酒所醉,才寫出了這些瘋狂顛倒的邪說。

譬如說,以前有一戶人家,家中年輕的婦人聽到外面正在舉行一場熱鬧的戲會,她急急忙忙地想去看熱鬧,但是家中的小牛跟著跑了出來。於是她風急火燎地拿起繩子,也沒觀察就將小牛拴在一處,結果拴錯了地方,她的公公問:"你干什麼,把小牛拴在我腰上?"那位婦人聽到後,頭腦清醒過來,知道了自己的錯誤,羞愧地想:"我到底在干什麼,怎麼讓喜歡看熱鬧的念頭將自己弄糊塗了呢?"同樣,世人在年輕時,往往會被貪欲沖昏頭腦,做事不知觀察取捨,到了晚年清醒過來後,自己也會為這些惡行而羞愧後悔。故有智者,當了知貪欲的過患,及世俗言教中的顛倒,為了今生及後世的安樂,應斷除貪欲。

辛六、(明不應對女人生貪愛的其他理由)分五:一、與女人相會的欲樂並非勝樂;二、貪愛女人不能隨自主宰;三、若貪為樂即不應依女人;四、與女人相合之樂因非唯女人;五、明貪欲之過失。

壬一、(與女人相會的欲樂並非勝樂):
問曰:對欲界的眾生而言,依異性所生之樂是最大的快樂,為了這種快樂貪著女人又有何不應理呢?
不貪者無樂,非愚亦無貪,
若意常外馳,彼樂為何等。

不貪女色者則緣女人不生安樂,不是愚者也無有貪愛。如果心意因貪求女人而經常向外散亂躁動,那麼這種安樂算是什麼樣的安樂呢?

與女人相會所生的樂受,並非真正的勝樂,也不值得貪求。如果這種欲樂是真實的安樂,那麼任何人與異性相會時,都應生起樂受。可是實際上,那些不貪女色者,對接觸女人並無樂感;而且貪愛女人者,也唯是那些愚癡無智慧的人,以迷亂顛倒分別念,虛妄地執著有樂受。不貪者指那些具足智慧的人,他們已現見貪欲煩惱的過失,並依修持斷除了貪心,對他們來說,即使與女人相會也不會生起有漏的安樂。還有一些凡夫,依福德善習,於接觸女人也不會有樂受,如後世當生欲界樂變化天的人,按《楞嚴經》所述:"我無欲心,應汝行事,於橫陳時,味如嚼臘,命終之後,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他們對女人也無樂受,所以貪愛女人,只是那些愚癡少福眾生的惡習,他們以迷亂的心思執著依女人的樂受是最大快樂。有些男人甚至認為,如果為了得到女人,應該捨棄自己的生命(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如果得不到女人,生活就沒有價值等等,有各種各樣的邪執。而依理觀察,這些愚人為了貪求女人,心思恆時向外散亂躁動,時刻為得到女人而焦慮不安,魂不守捨,這種所謂的快樂,又是什麼樣的快樂呢?其實是以苦為樂的顛倒妄念。甲操傑大師解釋此頌後兩句為:貪著女人者,他的心往外散亂,始終不能悟入真實義,雲何說彼是殊勝樂?其他注疏中釋為:貪著女人者,心思恆常往外散亂,怎麼會有快樂呢?

譬如說,曾經有一青年,對國王的公主生起了貪愛,他絞盡腦汁地想辦法,最後買通了公主的一名侍女,通過她向公主表達了他的鐘情。那位公主居然動了心,雖然她身邊時常都有很多侍衛,但仍然想與那名青年約會,並讓侍女告訴他等待。那位喜出望外的男子將房間打掃干淨,准備了許多鮮花、花鬘、妙香等,然後一直在盼望與焦慮中等待。等到差不多過了一年的時候,有一天那位青年男子的主人家裡丟失了牛,讓他出去尋找,那時公主剛好找到了機會,悄悄地讓侍女帶她到了那位青年的房間裡,可是等了一會,不見他的人影,只得掃興地回宮。那位青年回來後,得知這個消息,想到自己受了長時的相思痛苦,最終卻無法滿足欲願,不由傷心欲絕。同樣,世人為貪求女人要經受長時的痛苦煎熬,而其結果,卻如貪愛公主的青年一樣,只有痛苦加痛苦,整個過程無有絲毫安樂而言。在五濁惡世時期,眾生的這種迷亂顛倒更為嚴重,因貪愛異性,許多人斷送了自己今生與後世的安樂,陷入了徹底的瘋狂之中。月稱菩薩講過一個公案,說有一名織布的年輕人,貪愛國王的公主,最後因無法滿願而精神錯亂。類似現象在現代社會中,更為普遍了,年輕人之中因情自殺的現象也相當普遍。作為欲界眾生,貪愛異性雖然是難免的煩惱,然而有頭腦者,應當想想:難道生活的快樂,其唯一來源就是男女的相會,難道自己生命價值的實現必須依靠獲得異性欲樂;這種欲樂到底有什麼價值……。無論出家在家者,若恆持顛倒的貪愛,今生的安樂事業無法成就,而後世的處境,唯有痛苦。沉迷於顛倒貪執的世人,應當詳察此中過患,斷除痛苦因的貪欲。

壬二、(貪愛女色不能隨自主宰):
問曰:雖然在追逐與女人相會的過程中有許多苦受,及求不得的痛苦,但是,如果自己得到了女人,可以恆時攝持為己有,而依之享受安樂,因此追求女人攝持女人很有必要。
如汝常愛重,不能常與合,
屬我非他有,此攝持何為。

如果你能恆常愛重女人,也不可能常時與她享受交合的快樂;因此執著女人屬我所有,非他人所有,這種攝持女人為己有,又有什麼作用呢?

貪愛女色追逐欲樂享受,並非可以象凡夫的貪心想像那樣,可以隨自己主宰而隨時獲得安樂,因此即使得到了女人,也沒有必要攝持為己有而執著不捨,徒增自己的煩惱痛苦。一個男人如果得到了所貪愛女人,雖然他白天晚上非常愛重於她,想依之獲得所謂的安樂,然而他不可能與之恆常交合作樂,這是凡夫眾生的能力所決定的。受用女人,很長時間才會偶爾有,而大部分時間,這個女人對他沒有什麼安樂可言。因此,如果將女人執為己有,時時攝持看護,甚至別人看一眼也不高興,這種作法又有什麼用呢?自己不能依之受用獲得快樂,反而因她時時操心、憂慮、嫉妒、嗔恨等,不斷感受痛苦。月稱菩薩評價這種人說:"若自不享用,而執為自有,豈非愚者行。"自己不能享用感受安樂,卻貪執為自有不捨,只會為自己帶來痛苦,如是無義的增舔自苦,難道不是愚者的行為嗎?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婆羅門,自己患有胃病消化不良,而他家中囤積了許多美味的食品,但他一直貪執為自己所有,捨不得給別人吃,於是成天看著這些食品,而唉聲歎氣地自增苦惱。貪愛女色者恆時攝護女人,其行為與此愚昧的婆羅門,實是無有差別。在大疏中有譬喻說,以前有一好色的國王,從民間搜集了大量美女,納為嫔妃。但是,國王的貪欲能力畢竟與限,眾多年輕的女人一直被關在後宮,連男人的面都見不到,非常苦悶。後來有一名比丘,到了王宮,了知眾嫔妃的痛苦,便問:"國王,你征集如此多的女人,自己一一受用嗎?"國王回答:"我受用不了。"比丘便以佛法開示國王,使他醒悟到以嫉妒貪欲,將這些女人攝為己有,不但無益,反而徒增苦惱惡業,於是將眾多女人放回民間,恢復她們的自由,也減少了自己的苦惱。同樣,我們每個凡夫的貪欲心"國王",將眾多貪欲分別念的"美女"與外境的女人攝持不捨,這種做法與譬喻中的國王毫無差別。自己應當善知識的教導,將這些一一捨棄,以斷盡自己的苦惱。藏地也有一個譬喻,說往昔有一對夫婦,那位婦人很不守本份,經常與其他男人做非法行,丈夫知道後便斥責她,可是那位婦人與他辯論說:"你要受用欲樂的時候,我也沒有不滿足你,除此之外,你還要我干什麼呢?你沒有能力時,我與別人作樂,都是為了欲樂,你難道不應該高興嗎?你這樣嫉妒吝啬,又有什麼用呢?"貪著女色者,當知依女人的欲樂不能隨自己主宰,貪愛女人的痛苦,本來就夠嚴重了,如果還要執女人為己有,如無牙老狗守護骨頭一樣,攝持不捨,只能增添痛苦而已。所以有智者,應追求真正的解脫安樂,將一切增添自苦的污穢欲樂貪執頓然拋棄。

壬三、(若貪為樂即不應依女人):
問曰:雖然無法常時受用女色,但是世人常說,貪欲即是安樂,無有女人則得不到快樂,所以為保持安樂應貪愛女人。

若貪即是樂,婦女應無用,
未曾見有說,樂是所棄捨。

如果貪欲就是快樂,那麼婦女應成無用,因女人是暫時平息貪欲的方便,但未曾見過世人說:安樂是應該棄捨的。

有些愚癡顛倒者認為,對女色貪欲即是世間最大的快樂,為此自己理所當然地要貪愛受用女人。然而分析他們的說法,其實是自相矛盾。如果貪欲即是安樂,那即不應受用女人,為什麼呢?因為有貪欲即有安樂,那還需要女人干什麼呢?你們認為貪欲與安樂是一體,那麼凡夫眾生皆有貪欲,以此不再需要依異性就自然有了欲樂。再說,如果貪欲即安樂,那麼追求欲樂的男人,不應受用女人,因為若受用女人,男人的貪欲當時即會得到滿足而平息。貪欲被摧毀平息,也即安樂被摧毀,按世人的觀點,這種作法顯然是不應理的。世人從來沒有說過"安樂應該捨棄",而你們又說應該受用女人,那豈不是已與此相矛盾嗎?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人身體發燒,又特別饑餓,他在昏暗中到了另外一個人的家裡,看見了一缸水,一缸白粉面,他想這肯定是很好的除饑美食,便將水與粉面和在一起,飽餐了一頓。結果他的饑餓平息了,但高燒也開始退了,他想:"啊,這肯定有問題,灰土是退燒的,難道我吃的是灰土?"仔細檢查,果然是灰土,不是面粉,於是內心生起了很大的厭悔,後來看見飲食,自己一點興趣也沒有。這個譬喻,大疏中沒有對應闡述其喻義,字句也難懂。然大致對應頌意,可理解發高燒且饑餓的求食品者,喻世間有強烈貪欲熱惱的貪愛欲樂者;求受用食品之樂者,因昏暗將非食品執為食品而受用,結果摧壞了後來的受用食品之意念;同樣追求安樂者,因癡暗將非安樂的女人執為安樂而受用,結果摧壞了求安樂之貪欲。因此,有智者應了知,女人並非真正的安樂因,若想求得真正的安樂而依女人,那是愚者的行為。

壬四、(與女人相合之樂因非唯女人):
問曰:不管怎麼說,與女人相合即可得到安樂,所以女人是安樂之因,作為求世間安樂者,理應貪愛女人。
雖與婦相合,樂從余緣生,
非愚孰妄執,唯婦為樂因。

雖然與婦人相合會有樂受,但這些樂受是從其余因緣生起,若不是愚者,誰還會迷妄地執計,只有婦人為唯一的樂因呢?

世人共謂與女人相合,即有安樂生起,以此而認為女人是唯一的樂因,應該貪愛。然而這只是不明事理的愚癡妄計,事實上與女人交合中所得到的樂受,其生起之因並非是女人,而是心相續中的貪欲習氣與非理作意。女人只是此中無足輕重的一個助緣,如果沒有非理作意的主因,則絕不會有這種迷亂的樂受生起。從推理上言,如果沒有非理作意貪欲習氣,那麼對本來不淨的女身,本來無實的虛幻感受等等,又怎麼會有顛倒貪執呢?實際上觀察,如修成了不淨觀的行者,即使接觸女人,也只會有厭惡苦受,而不會有樂受。大疏中說有些持戒圓滿清淨者,恆時攝心不散,雖然有女人與他相合,而他並無樂受。在律藏中,也記載著一些類似的公案,如未生怨王對阿羅漢蓮花色比丘尼施以強暴不淨行,而蓮花色比丘尼當時非常痛苦,並無樂受,以此佛說她未失悔根本戒等。如上以比量現量觀察,完全可以了知,非理作意與貪欲習氣才是生起不淨行樂受的主因。
譬如說,以前一個人想讓身體輕爽,便叫僕人准備了火、水、澡盆、毛巾、塗身油等洗澡的用品,全部准備好之後,他認為塗上油身體便會舒服,便只要了塗身油。同樣,愚人不知相合之樂,是依眾多因緣而生,只執著為其中的女人。月稱論師說:"智者應了知,具眾因緣後,繁生彼安樂,愚者不了知,執一非應理。"有智者當知,自相續中的非理作意會導致對女人的顛倒執著,不願受蒙蔽者,當力斷此惡分別念。

壬五、(明貪欲之過失):
問曰:如果貪欲非樂因,那麼世間男人數數追求女人又怎麼會有安樂生起呢?因此,可了知依貪欲一定可得真實安樂。
貪蔽若搔癩,不見欲過失,
離欲者則見,貪苦如癩者。

為貪欲障蔽者如同患癩病者搔癢,不見欲樂的過失;而遠離了貪欲的聖者,則能現見有情貪愛之苦如同患癩病的人一樣。

世人對女人欲樂的追逐,並不能證明貪愛女人是真正的安樂因。因為世間那些貪愛女人者,其自心智慧光明已被貪欲煩惱的無明黑雲所遮障,因而見不到事物真相。本來貪愛女人追逐欲樂是墮輪回的惡因,有著種種過患,其本身是一種痛苦,然而愚者根本見不到過患苦惱,反而執著為安樂,這種人就象患癩病者執搔癢為安樂一樣。患癩病(即麻瘋病)者全身皮膚都會潰爛化膿,本來非常痛苦,但是病者因覺得潰爛的傷口非常癢,所以忍不住要搔抓。在抓癢時病者會覺得有安樂生起,可是傷口越抓撓,以後會潰爛得越厲害,為患者帶來更大的痛苦,而患者為搔癢安樂所蔽,為了暫時的快樂,根本不顧其後果。貪欲者執愛與女人相會的欲樂,其實與癩者執著搔癢為安樂一樣,雖然欲樂本身就是一種痛苦,而且會為將來帶來更大的痛苦,但為貪欲癡暗所蔽,他們根本不知欲樂之苦,也不顧將來的果報。而那些已斷除貪欲煩惱的智者,如阿羅漢果位以上的聖者們,他們以無垢智慧,能現見貪欲過患,在他們眼裡,貪欲熾盛的世人與癩者一樣,是十分愚癡而且病情嚴重的病人,在受著貪欲煎熬的大苦惱,而患者反而執為安樂。

譬如說,有些人喜歡賭博,有些人喜歡酗酒,賭博、酗酒本身就是一種苦惱的行為,既損錢財又傷身體,而且也是更大痛苦的因,但是當事者卻認為很安樂,覺得很有意義。同樣,貪欲者愛著女人,其愛欲本身即是痛苦及痛苦因,而沉迷於其中者卻認為是樂,值得追逐執愛。在有智慧者看來,這些人是多麼可憐可悲的愚者!龍樹菩薩說過:"癩蟲穿已痛,求安近火邊,止息無由免,耽欲亦同然","由欲作無利,譬如兼博果。"耽執欲樂者如同癩病者以烤火求息痛苦一樣,結果越來越痛;欲樂本身也如同兼博果,初嘗似有甜味,結果卻是會毒發身亡。月稱菩薩在大疏中總結雲:"有如豬狗等,樂於不淨糞,愚者貪欲樂,智者誰喜彼?"貪著欲樂者,實如豬狗喜歡不淨糞一樣,有智者誰會對彼生歡喜心呢?

庚二、(破現見身不淨而生貪愛)分六:一、為貪女人之嬌媚而忍輕賤不應理;二、因貪女人者生嫉妒而執女人為樂不應理;三、不應明知女身不淨而起貪愛;四、不應執女人不能呵毀;五、破耽著女身為淨;六、破執身為淨的其它理由。

辛一、(為貪女人之嬌媚而忍輕賤不應理):
問曰:追求女人雖然有痛苦,但是她有嬌媚可愛的身姿,依之能獲得安樂,所以即使她對追求者有唾罵等動作,也應忍受。
無怙饑所迫,饑時所動作,
貪者遇女時,動作亦如是。

無有依怙的人為饑餓所迫,乞食充饑時所忍受輕賤羞辱而做谄媚的動作,與貪愛女人者遇到女人時,所做動作是同樣的。
貪欲者執女人之嬌媚身態為樂,而認為忍受女人對他的輕賤行為也值得,這種顛倒執計極其愚昧,因為自己為貪欲所系縛,為得到欲樂而不得不忍受輕賤,這種忍受又有何價值呢?這種作為其實與那些無有依怙的窮人乞食一樣。為了解決肚中的饑餓,那些無有依怙的人,不得不向人們乞討,或為富人做事以換來食品。那時富人無論怎樣謾罵、侮辱甚至毆打,那些可憐人也得忍受,做出谄媚討好動作,以便求得一碗殘羹剩飯。而貪欲者,在女人面前忍辱討好動作,也是如此,為了求得可憐的欲樂解決苦惱,而不顧羞恥,做出種種谄媚行為,這種行為並非因女人是真正的樂因而生起。為了短暫而虛妄的滿足出賣自己,這種行為絕不應視為合理,藏族的民諺也說:"為一時之淫樂,不應做一生奴僕。"在智者眼中,這些貪欲者無疑是極為愚癡,極可悲愍的對象。

譬如說,有些關在監獄中的人,為干渴所逼,將牛糞水也作為飲料,其原因是它能給自己解決渴惱,而並不是真正的甘美飲料。貪欲者皆是為貪欲煩惱所系縛的囚犯,在欲愛苦惱逼迫下,對女人的不淨及輕賤也甘心忍受,而視其嬌媚為解除苦惱的方便,其實並非真正的安樂。大疏中說:"一般有智慧的人,聽到愚者受女人輕賤,心裡即會生起厭離與悲愍,從此不願再依止女人。"而世間眾生,如果稍微淡薄貪欲遮障,對此完全能夠醒悟,故有志者,當力斷貪欲!

辛二、(因貪女人者會生嫉妒而執女人為樂不應理):
問曰:如果女人非真實的樂因,那怎麼會有人因貪愛女人而嫉妒其他人呢?由此事實可證明女人是真實的樂因,應該貪愛。
有由驕傲故,於廁亦生著,
有者貪其婦,於他起嫉心。

有些富人由於驕傲的原因,對廁所也會生起執著,同樣有些人因貪愛自己的婦人,對別人也會生起嫉妒心。
貪愛女人者,如果見到其他男人與他的女人說話接觸,他立即要生嫉妒嗔恨,這種嫉妒煩惱並非因女人是真正的樂因而起,而是一種迷亂顛倒妄計。比如有些富貴者,因具足豐厚的資財受用,而十分驕傲,因為驕傲,他認為自己所有一切都很了不起,甚至對廁所也會生起執著。廁所本來是不淨室,沒有可貪的價值,但是在煩惱催動下,他會執著為自己特有財產,而不讓別人使用。同樣,因貪愛女人而嫉妒他人者,其實與傲慢的富人貪執廁所一樣,唯是愚癡煩惱所使,而並非女人有真正可貪愛之處。女身其實與廁所無有區別,裡面裝的全是不淨物,沒有任何可貪之處,可是愚人被貪欲煩惱所轉,執著不淨女身為己所有,如果別的男人與她有接觸,內心就覺得他在侵害自己私有財產一般,立刻生起嫉妒嗔恨煩惱。仔細分析,嫉妒煩惱並非因女人是真正的樂因而生起,而是因貪欲者的愚癡傲慢煩惱引發。因此,怎麼能以有人因愛女人而生嫉妒的現象,推論出女人是真實可貪之樂因的結論呢?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國王,非常傲慢,他認為自己無論在哪方面,都超人一等,因為愚癡傲慢煩惱,他對下屬喝水也要生起嫉妒。水雖然不是可貪執之物,但他認為如果別人也喝水,豈不是跟自己平等了,因此他命令臣民不許飲水。同樣,貪愛女人者因貪欲煩惱,雖然女人不是真正可貪愛的安樂處,然而他仍然會對別人生嫉妒煩惱。在智者看來,這無疑是極為荒唐的執著。所以諸人應如月稱菩薩所言:"女身如廁所,充滿不淨器,是故諸智者,不應貪重彼。"

辛三、(不應明知女身不淨而起貪愛):
問曰:女身雖然不淨,然依靠她能生起安樂,所以為追求安樂而貪愛她,難道不應理嗎?
於不淨起癡,起嗔較應理,
於彼起貪愛,畢竟不應理。

於不淨物女身生起愚癡,或生起嗔恨心比較合理,但對她生起貪愛,畢竟是不合道理的。
明知女身不淨,還要對她生貪愛,這無論如何是不合乎道理的顛倒妄執。若從裡到外分析女身,是由三十二種不淨物組成。對這樣的不淨物,如果沒有了知,象那些成天渾渾噩噩的凡夫,為深厚無明愚癡所蔽,對身體不淨一點也不了解,只有一種無記的愚癡,這也情有可原,因為沒有觀察不知道真相,所以對女身既不生嗔恨,也不生貪心,這種態度還算比較合理。然後,若對不淨女身生起嗔心,嫌其臭穢,恨其為自己帶來苦惱,這種態度也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明知女身不淨,還要生起貪愛,這種態度無論怎樣分析,也是極不合理,很難讓人理解的迷亂執著。

譬如說,有人在晚上走路,結果踩在不淨糞堆上,開始他沒發覺是不淨糞,什麼也沒想就繼續走,對凡夫來說,這當然是合理的反應態度。過了一會,他聞到了臭味,知道自己踩上了不淨糞,於是大發嗔惱,對不淨糞堆十分氣憤;但是後來,他又對不淨糞生起了貪心,覺得自己踩上了不淨糞很安樂。旁人問他:"你為什麼踩在不淨糞上呢?""因為天黑我看不見。""那你為什麼起嗔心呢?""因為是臭穢的不淨糞,不知不覺踩上了,多髒啊,所以要生嗔恨。""那你後來,又為什麼對它生貪心呢?"那個人被問得張口結舌,沒辦法回答。同樣,世人對女人不淨物,因無明癡暗,不了知其不淨本性,而生起癡心,後因了知其不淨及有害性,而生嗔惱厭惡,這兩種反應都比較合理。可是已知不淨,還要對女身生貪心,這種態度,又怎麼會合乎道理呢?月稱菩薩呵斥這種人說:"不應貪女色,何況嗅聞彼,若人貪此等,嗚呼太愚癡!"

辛四、(不應說無有過失而不能呵毀):
問曰:雖然身體不淨,但以世俗層次而言,女人並沒有不淨過失,如世間人公認:婆羅門比其他階層的人清淨,而女人比諸人更潔淨。所以不應呵毀女人。
除人不淨器,尚為所應呵,
不淨所從出,何不思呵毀。

除了瘋狂者以外,常人於不淨器尚認為是應該呵斥厭惡的對象,那麼對不淨物所出生之身體,有什麼理由不思呵毀呢?

即使從世俗層次而言,女人亦並非不應呵毀的對境,而世間認為女人比其他人清淨,只是世人的邪執。頌詞中的"除人",有三種不同解釋,甲操傑大師與堪布阿瓊釋為"除了瘋狂者以外的人",仁達瓦大師釋為"不了知身體不淨的人",俄巴活佛釋為"除了人身體以外的";而在大疏中,意義不是很明顯,從字句上看三種解釋方法都可以。不論是除瘋狂者以外的正常人,或者那些不了知身體不淨的人,對那些盛不淨糞的器皿,如大小便桶,都會認為很不干淨,是應該厭惡呵毀的物品。世人對這些人體以外的不淨器如是反感厭惡,其原因當然是這些器皿盛過不淨物。既然如是,按道理對不淨物的出生之處,也應生起同樣的厭煩呵毀。而只要是正常人,誰都會知道,大小便桶裡的不淨物,其來源即是人們的身體,身體其實是一個恆時產生糞穢的器皿,所以,誰能認為這樣產生不淨糞的器皿是潔淨可愛之物呢?對盛裝不淨糞的器皿,人們尚認為應該厭惡呵毀,那麼對不淨糞的產生處,又有什麼理由認為不應呵毀呢?大疏中說,世人所貪愛的身體不管是男身、女身,其實都是不淨器,愚笨者不知身體即是不淨糞穢之源,還以為只有外面的不淨器才應呵毀,而身體是潔淨可愛之物,這是何其愚癡的分別妄執!

譬如說,以前有一富人,家中有一名僕女,為他打掃衛生。因僕女頗具姿色,許多男人都貪愛著她,而且也樂於受用她,有一次,這些男人見她端著馬桶,覺得馬桶非常臭穢,都遠遠地避開了她。其實,那些男人所厭惡的不淨臭穢,全部是身體中流出來的,他們所貪愛的那位僕女,其身內也同樣裝滿了這種不淨物,而他們對二者一厭一貪,沒有任何道理。世間一切貪愛女身或男身者,與此譬喻中的那些愚者,實則無有任何差別。因此,有智者當認清此中真相,不應執糞穢之源的身體為淨而生貪愛,理應與對待不淨器一樣,生起厭離與呵毀。

辛五、(破耽著女身為淨):
問曰:雖然女人身體中有一些不淨物,但是也應有一些潔淨可愛之處,因為世間男人都覺得女人的身體很可愛,能使自己生起歡喜心,如果沒有潔淨處,那怎麼會生歡喜心呢?
若一切淨物,後觸成不淨,
智人誰能說,彼中有淨性。

如果一切原先為潔淨的物品,後來與身體接觸,即變成了不淨,那麼有智慧的人,誰能說這種身體中有干淨的性質呢?

凡夫的身體,唯是不淨物堆聚,此中毫無潔淨可言。從日常中觀察,那些世人共稱為潔淨的物品,如鮮花、檀香、沉香、絲綢衣飾等,若佩戴在身體上,用不了多久,這些物品立即會染上污垢,成為人們見而生厭的不淨物;還有種種精美干淨的食品、飲料,一旦進入身體,也即刻會變成不干淨的穢物;如《入菩薩行》中所言:"宜人冰片等,米飯或菜蔬,食已復排出,大地亦污染。"因此有智慧的人,誰能說這樣的身體具潔淨性質呢?世間男人對女身百般貪愛,只是因他們愚癡無知,隨順貪欲惡習而致,而並非因女身真正存有潔淨可愛之處。若稍具理智的人,通過這些觀察,現量即可了知身體是一個不淨器,頭到腳都在恆時向往排洩著不淨,這種不淨器中,實無有任何潔淨性。

譬如說,恆河水非常清澈甜美,古印度人都說恆河水是具有八功德的聖水,然而當它流入大海,與海水相融,原來的甘甜味道即會全然消失,變成又鹹又苦澀的海水。因此,有頭腦者都會明白海水不會具有甜味,而唯有鹹苦澀的味道。同樣,任何一種干淨的物品,若進入身體或與身體相觸,即會變成不淨,那麼有理智者,理應也明了身體唯是不淨之物,絕無潔淨性存在。又譬如說,美麗潔淨的蓮花,若佩帶在女人身上,很快就會變色,被汗膩所污染。由此觀察,理應明了身體的不淨本質。凡夫對女身生貪愛,並非不見這些事實,也並非真正見到了女身有潔淨可愛性,唯是因貪欲蒙蔽,而恆生愚癡顛倒執著。因此,若求出離者,當反復思維善知識的教言,了知身體真實面目,以此定能漸漸淡薄貪欲。

辛六、(破執身為淨的其他理由)分三:一、破見身驕慢故執身為淨;二、破現見滌不淨則執身為淨;三、破見有苦行仙人親近女身故女身非應離。

壬一、(破見身驕慢故執身為淨):
問曰:身體應該是干淨的,因為現見有許多人為自己的身體而驕傲。
有唯住穢室,無穢則不住,
於彼不淨蟲,愚故生驕傲。

胎生有情最初有身時,唯是住在母胎穢室中,若無有母胎不淨血水等則不能存活,對這樣的不淨蟲,因為愚癡才會執為潔淨而生起驕傲。

從身體的來源觀察,世人執身為淨而生驕慢,無疑是極其愚癡可笑的邪執。"有"指胎生人道有情最初有身時,也即在胎兒階段,人們無一例外地住在母胎中。母胎在生髒與熟髒之間,胎中充滿著血水等不淨物,胎兒住在其中,依其中的不淨血水而養活長大。這種過程如同糞坑裡的不淨蟲一樣,住在不淨之中,飲食也是不淨物,若不依穢物則無法存活。所以從人類身體來源觀察,完全可以說是不淨蟲,將這種不淨蟲執為清淨而生驕傲,除了愚癡迷亂的原因外,實是無法找出其它理由,寂天菩薩也曾問:"糞便所生蛆,雖小尚不欲,雲何汝反欲,垢生不淨蛆?"世人貪愛身體、裝飾身體,其實如同為不淨糞中爬出來的蛆蟲打扮裝飾,然後生起貪愛驕傲一樣,只是瘋狂者或愚者的舉動,而絕非因身體潔淨可愛才生起愛著驕傲。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男人,到一戶富人家中,與富人的妻子行邪淫,結果被發現,主人將他抓住後,扔進了一個大糞坑中。那個男人陷在糞坑中,無法爬出來,只有象蛆蟲一樣以不淨糞維生,在糞坑中生活了很久。後來有一天下暴雨,糞坑被沖垮,他才僥幸逃了出來。親人們為他又洗又塗抹香料,過了很長時間才將身體上的臭氣減輕。情況稍微好轉了一些後,他又上街去閒逛,不小心與一個身著破衣的乞丐擠觸在一起,他認為衣衫被乞丐身上的衣服所沾染,於是大發嗔惱,罵乞丐將他潔淨的身體弄髒了。其實,他自身剛剛從糞坑中出來,滿肚子還是糞穢,如同不淨蛆蟲一般,這種身體又有何理由執為潔淨而驕傲呢?同樣,凡夫執身為淨而驕傲,與此愚人也無有差別。自身唯是從不淨物中出來的不淨蟲,如果不是愚癡顛倒的邪執,又怎麼會執身為淨呢?月稱菩薩說:智者當觀察身體的來源,或身體中所流露的物質,依此而了知其本相。若能依教了知身體的不淨本質,我們一定能有效地對治顛倒貪執。

壬二、(現見滌身淨則執身為淨):
問曰:雖然身體有不淨成份,但是依洗滌能消除這些垢穢,所以身體肯定是清淨的。
隨用何方便,身內不能淨,
汝應勤淨內,非如是淨外。

仁隨用何種方便,身內也不可能干淨,你應勤奮地清淨不淨物之源的身體內部,而不應如是的只淨除外表。
有人認為依洗滌方便,能將身體上的污垢除去,因而身體雖有不淨,然這些不淨可以分離,以此而可證實身體本質是干淨的,此觀點也是愚人的邪計。因身體外表的不淨,其來源是身體內部,不管人們用何種手段洗滌,雖然能淨除體表的垢膩,然而身體內部,卻無法干淨。人體就象一個千瘡百孔的不淨糞桶,如果不消除內部的糞穢,只是清潔外表,不可能有干淨之時,所以,真的想將身體洗清淨,應該將眾穢之源的內部弄潔淨,而不應只清潔外表。可是,人體十分緊密,皮層以下,便是一層層皮肉筋骨組成的胸腔腹腔;在腔內是五髒六腑,裡面充滿著不淨糞穢。要清洗這些不淨物,依一般凡夫人的能力無法做到。因此,怎麼能以外表的垢穢可以暫時消除,而執身為淨呢?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管理廁所的人,他覺得廁所應該干淨,便不辭辛勞地清掃洗滌,但不管怎麼清掃洗滌,臭哄哄的味道仍不斷飄出來,而他也為此不斷地清掃。有人問他:"你干什麼?""我要把廁所弄干淨。"那個人告訴他:"你只在廁所外表打掃,肯定沒辦法使廁所干淨,只有將裡面的糞穢全部清除才行。"於是他想:裡面怎麼能弄干淨呢?如果能干淨,那就不是廁所了。同樣,身體也是一個盛滿不淨糞的廁所,只清洗外表,不可能使之潔淨,因身內永遠無法干淨。另有譬喻說,有兩個豺狼在樹下,剛好樹上落下了一顆巴拉夏果。一個豺狼認為這是巴拉夏果,與樹上結的果實一樣;而另一個豺狼愚癡地認為這是巴拉夏果,樹上結的是巴拉夏肉。同樣,只執身外有不淨,而身內清淨者,與愚癡的豺狼執計樹上果實為肉可貪,樹下的果不是肉不可貪一樣,唯是迷亂分別。有智者當記住月稱菩薩所言:"此身從出胎,皆為不淨性,無法令彼淨,如同不淨糞!"

壬三、(破有苦行仙人親近女身故女身非所應離):
問曰:世間有些清淨的苦行仙人,都樂於親近女身,由此可見女身必定會有功德,不應捨離。
若具污穢身,如癩非眾同,
有穢如癩者,則為眾所棄。

如果有污穢的身體,就會象麻瘋病患者一樣,行止不與清淨眾人一樣;有污穢則如同癩者,為清淨眾人所棄捨。
一些苦行仙人等親近女身,其原由是因他們的本性也不清淨,而並非女身清淨,值得追求。那些親近女色的苦行仙人,其所修並非正道,不斷除墮落世間惡趣之因的貪欲,其身心不能轉化,仍與普通凡夫一樣,身體非常污穢,因此,他們對本性與自己相同的女身,自然是同類相求,不願捨離。這就象麻瘋病人一樣,很喜歡親近那些遍體是膿血的麻瘋病人,而不會與清淨無病的眾人住在同一處。同樣,女身污穢不淨如同癩者一樣,如果自身也污穢不淨,那無疑很喜歡與她們親近,而不願與真正清淨的眾人住在一起,這個原因並非女身清淨可貪,而只是因自己與她們同類,才會有如是舉動。在清淨天眾與持明聖者前,世人因有種種不淨物所成的身體,就象癩者一樣,為清淨聖者所厭棄。

譬如說,以前與一個國王,當時有婆羅門通過觀察星相,告訴他幾天後,要下一場雨,如果有人喝了這些雨水,肯定會導致瘋顛。幾天後果然降下暴雨,整個國家的人都因此而發瘋了,只有國王記住星相婆羅門的預言,沒有喝雨水,因而保持了正常。但是,他的臣民見國王與他們不一樣,便紛紛指責國王是瘋子,在眾人呵毀下,國王也漸漸覺得自己是瘋子,最後他自己也喝了雨水,真的變成了瘋子。同樣,世人皆是執不淨女身為淨的瘋子,有少數人稍有智慧,開始對此尚知為顛倒,生起了出離心而修習苦行,但不能步入正確的道路,最後為世俗習氣所迫,也變成了執女身為淨的瘋子。又譬如,有一處海島上,本地居民脖子上都長有腫瘤。若偶爾有外地人光顧該島,本地居民見游客們脖子上無有頸瘤,都覺得很不莊嚴,紛紛嘲笑他。同樣世人以長久串習貪欲顛倒計執,覺得不淨身很清淨值得貪愛,若偶有清淨無貪欲者出現,他們反而會認為清淨者不正常。若不能以智慧堅持清淨道者,慢慢也就會象那些墮落的苦行仙人一樣,被世間人同化。因此有智者當認知,真理不會以多數人不承認而變成非真理,自己遵循智者之道出離世俗時,世俗人不論怎樣反對,自己亦應堅持。對身體不淨應捨貪的觀點,世人無論怎樣辯駁,智者亦不應隨順愚者,而應如月稱菩薩所言:"若人無過失,世人應貪彼,以身有過故,智者遠離彼。"

己三、(破由香等裝飾後執為淨):
問曰:雖然女身不淨,但依一些塗香、花鬘等裝飾,不就就可以變得香潔可愛嗎?
如人肢殘缺,假鼻生歡喜,
花等治不淨,貪著亦如是。

就象有些身支殘缺沒有鼻子的人,對假鼻子也會生起歡喜執著;以花香等修治不淨身,而後對其生貪著也是同樣。

因女人身上有花鬘、香水,而對女身生貪愛者,如同殘廢人對他的假鼻子生愛著一樣,非常愚癡可笑。有些身肢器官不全的人,比如說以某種因緣而缺少鼻子者,他們會為殘缺非常苦惱,但後來裝上了各種材料做的假鼻子,如果他以此而洋洋自得,那麼旁人肯定會嘲笑他的愚昧:這只不過是假相而已,實際上你仍是殘廢者,有什麼值得高興驕傲呢?而身體本來不淨,如同殘廢者本身有缺鼻之苦惱一樣;如果以花鬘、香水衣飾等修治打扮,暫時遮住其表面穢垢,而其不淨本質不能改變,就象缺鼻子者即使用黃金做假鼻子修治,也無法改變其殘廢本性。可是世人認為,不淨身經花香等修治,即會變成香潔可愛之身,這種愚昧計執與殘廢者以假鼻子而驕傲的表現,實際上毫無差別,都是極不應理極為愚癡的顛倒執著。如寂天菩薩也說過:"若香屬旃檀,身出乃異味,何以因異香,貪愛女身軀?"因異身之香,而貪愛不淨之身,這種執著顯然是極不合理的愚癡行為。
譬如說,貓對酥油很喜歡,而不願意吃無油的飯團。如果將酥油抹在它的鼻子上,然而再放上無油的食物,貓即會傻乎乎地認為這是很可口的油飯,而津津有味地吞食。同樣,有些人雖然對遍體不淨的身體不喜歡,然而通過香水、花鬘打扮後,即認為這是清淨可愛的身體,由此而生貪著,這種貪執,實際上如同傻貓一樣,非常愚癡。月稱菩薩呵斥這些愚人說:愚人極貪著,香花鬘所飾,污穢不淨身。

己四、(破於應當離貪境而執為淨):
問曰:不管怎麼說,世間男人於女人會恆常生起貪愛,因此可以推知女身決定是清淨可貪愛的對境。
若處生離貪,彼不應名淨,
決定為貪因,是事都非有。

如果於女身等對境會生起離貪,彼即不應稱之為真正的潔淨可貪之物,決定是生貪愛的因,這種事任何處都不會有。

有人認為女人、香花等,決定是清淨可貪的對境,而實際上不可能成立,決定的可貪清淨境,在世間任何處都不可能存在。比如說女身,一般凡夫男子逐之不捨,恆常要生貪愛;然而那些已證悟聖谛的阿羅漢等聖者,或那些已成就不淨觀的行者,女身卻是生起厭離之對境;或者在凡夫人中間,有些男人認為某個女人潔淨可愛,而與這個女人有仇恨怨結的男人,對她見而生厭,根本不會生起貪心。如果凡夫對女身也會生起離貪,那怎麼能稱之為決定清淨可愛境呢?再說,明察諸法名言實相的阿羅漢聖者,對女身決定會呵毀厭離,因此女身也決不是清淨之法。在整個世界上,決定是生貪因的對境,任何處都找不到,如果是決定引生貪愛的因,那麼其本性即是清淨可貪法,誰遇上都應生貪愛。而實際中,美女、鮮花、香料等並非人見人愛,而是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愚者貪愛智者不貪愛,因此,可知女人並非清淨可貪之本性,如果執著女人等是清淨可貪愛的對境而貪執著不捨,這種只是愚人的邪執,不合乎道理。

譬如說,以前有位商主,將自己的女兒從小就送給了別人,以後多年沒有見面。有一次他去一所城市的花園游覽美景,見到一名容貌很美的女子,不由生起了猛烈貪心。這時有人告訴商主:"她是你的女兒,難道你不知道嗎?"商主一問,果然是自己的女兒,貪心便立刻消失無余。世人對女人生貪與否,主要是取決於自己內心對女人的認識如何,如果內心覺得美妙可愛,貪欲即刻會熾盛,如果內心覺得不可貪愛,貪欲即刻會遠離,這個過程中,並非是外境有真正的清淨可愛之處。所以,智者當如理觀察,徹了諸法的本性而斷淨執。作為欲界眾生,對異性尤應了知其不淨本質,如月稱菩薩所言:"有人生貪心,有人不貪彼,是故生貪心,畢竟不成立。"

壬五、(觀待名言於一事上容有四種不顛倒境):
問曰:無常等四種不顛倒,於一事物上容有還是不容有呢?
總於一事上,無常與不淨,
苦性及無我,四性皆容有。

總之,在同一事上,無常性不淨性,苦性及無我性,這四種性質都是容有的。
此頌總明無常、不淨、苦性、無我四種名言本性,在同一名言法中都是成立的。凡是世間有為法,皆有剎那遷流變化,故成立其無常本性;因有為無常,故可生起厭煩,成立其不淨本性;因不淨而厭離,故能作損惱,成立其苦性;因苦性無自在,故成立其無我性。以女人身體為例,首先她的身體剎那變滅而無有常住不變,分分秒秒都在衰老變壞,所以她應屬無常;因為她是有漏無常法,無論如何保養、貪愛,最終也會顯露出她令人生厭離的本質,所以她有不淨性;因為身體的不淨令自他見而生厭,相續中受到損惱,所以她有苦性;因有損惱之苦,即於身體無有自在,不能隨自己而轉而不受外緣牽制,無有這種自在的原因,所以她有無我性。其余任何一種有為法,也同樣具足這四種本性。然而一般凡夫,不能了達名言法的這四種本性,反而生起執著,於同一事上生起常樂我淨的四種顛倒。

譬如說,以前有人遇到了一個羅剎女,開始時他不知道她是羅剎女,反而生起貪愛,娶她為妻。然而因為她是不清淨的羅剎女,那位男人與她生活時,受到了很多痛苦,而且他的妻子很不隨順,性格多變,後來他發現她是一個食人的羅剎女,不由生起了極大怖畏而逃離。同樣,凡夫的身心五蘊,其實與羅剎女一樣,具有無常、不淨、苦、無我的本性,依之我們將不斷受到痛苦;現在依善知識教言,明白了其本來面目,也應生起怖畏而厭離。月稱菩薩雲:"諸法皆無常,無常皆不淨,不淨皆痛苦,痛苦皆無我。"諸人當精勤觀修,了知自他有情皆住於生死不淨痛苦之中。堪布阿瓊說:以上所說內容,應當在上師前專心聽聞,聽聞後應認識種種顛倒,產生對治的有執智慧(分別妙慧),依此精進修持,最後定能遠離輪回痛苦,獲得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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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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