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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雯:無常中的“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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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認識了無常,那豈不是變成了“石頭人”,那如何相愛?更有人認為,體悟了無常,就要打一輩子光棍兒了。如果佛陀教導的結果果真如此的話,我無法想象那將是怎樣一個恐怖的世界,絕情絕義、灰身泯智,和“行屍走肉”有何區別?!
詩人奧丹說:“我們必須互愛,不然還不如死亡。”如果認識無常而使你再也沒有勇氣去關愛別人,那麼還不如不要佛法。因為愛,是人類行為中最重要的部分,如同陽光、水分和食物,是不可缺少,但又是很自然的事情。就好象我們餓了要吃飯一般,何獨感情例外?!
感情是人與人之間心靈交流的媒介,聯系著兩個不同個體的工具,只要不貪愛它、執著它,又何來痛苦?只要有貪愛的存在,就有痛苦的產生,哪怕是對佛法的執著和貪愛,當你所堅持的“佛法”和世間的立場發生沖突時,是不是會演繹一場“學佛苦”?!
以男女間的感情為例,戀愛中的人往往喜歡問對方:“你會象現在一樣永遠愛我嗎?”回答:“當然,海枯石爛不變心!”果真能如此嗎?讓我們冷靜想一下,人本身在因緣生滅的過程中不住地變化,附屬於精神(心)的感情怎麼可能永遠都象“現在”一樣呢?更精確地說,兩人之間的感情可能是“越來越愛”,或是“越來越不愛”,還有時是“比較愛”,有時是“比較不愛”,或“忘了去愛”……總而言之,就是說感情將會隨著特定的因緣、環境、對象的出現與否而時時無常地變化的,如果認識不到這一點,死死地執著於“一成不變”的感情,當對方所付出的“愛”,不能夠達到自己所想象的“永恆”時,失望、沮喪、責備等等的不良情緒就會產生,接著爭執、口角、甚至傷害接踵而來,在這種境況下,又如何能相愛呢?
若是我們能夠認清感情的這種“無常”的特性,以不斷的成長和自我調整來面對感情的起伏與變化。(注意!是自我的調整,而不是“強迫”對方完成自己理想中的“完美人格”,這種行為只能產生“求不得苦”。)在無常中相愛,就是使我們能夠有一個更廣大的寬容之心,以“變數”應“變數”,而取得相對的“不變”。
敬愛的周恩來總理和鄧穎超夫婦提出了“八互”相處准則,即: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幫、互讓、互諒、互慰。這“八互”實際上也是建立在認識了“無常”的基礎上的。如果我們知道生死無常,有緣相聚,誠屬不易,就會加倍珍惜眼前的一切因緣,因此而真心地互敬互愛;如果我們知道無常,就不會固執地認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也就願意付出更多的諒解與寬容,自然就可以互信、互勉、互慰;如果我們知道對方會因一時的憤怒,惡言相向,但這一切都會終將變遷,成為過眼煙雲,那麼我們就會從容地互諒、互讓!這“八互”雖然是針對夫妻關系而提出的,但同樣也適用於其他的人際關系。若人人如此,學會在無常中相愛,那麼這個世界就會充滿著關懷、同情、仁慈和愛!那是我們每一個人都向往的“極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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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不離世間,若我們學會在生活中時時處處應用佛法,那就會深得佛法的益處了!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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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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