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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群疑(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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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的不同在那裡?



居士能夠說皈依嗎?居士可以講經嗎?居士可以化緣嗎?居士可以主持寺院嗎?居士能為信徒念經拜忏超度嗎?居士能夠參與和干涉出家人的事務嗎?



以上六個問題常有人問起。照理說,那些都是出家僧眾的分內事,非居士所當做,萬一做了,即失去在家學佛的立場;否則應現出家相,不該一方面捨不得離俗出家,另一方面又要模仿出家生活,享受出家人的權利,這不是在家學佛的本意。在家學佛是為了獲得佛法的利益而學佛修行,護持三寶,是三寶的外護,不是三寶的核心。



然而,時代變了,出家人少了,需要佛法和佛事的人數卻增多了。在沒有出家人或很少出家人的地方,也允許在家居士代說三皈。三皈的本意是恭敬歸命佛法僧三寶,其是以僧寶來說三皈,不是在家居士說三皈,皈依僧寶也不是指皈依在家居士。我曾寫過一篇短文〈僧伽未必是僧寶〉,收在《明日的佛教》一書中,其中對三皈物件的僧寶,就有很詳細的說明。



總之,居士雖不可越俎代庖,自稱皈依師,但他們可以在無人說法處及無人說法的時地,代替僧寶中的某一位大德法師說三皈。不過,對一般眾生,如種種動物,其不論死活,任何佛教徒都可隨時為之說三皈,使眾生普種善根,作為未來得度之因。



至於講經說法,在佛世就有居士代佛說法的例子,甚至也有長者居士代佛為僧眾講授法義。如大乘經中,就有維摩诘居士說法,勝蔓夫人也有說法的記載,因此,居士說法應該沒有問題。依古來慣例,居士不得以說法來賺取生活費用,是因為居士有他自己一定的謀生方式,不靠講經說法維生。但是,目前這個時代一切講求專業,弘法也須專業化。如果居士以弘揚佛法為專業,應該酌量收取報酬,作為養家活口的生活之資和交通所需。然而,若以講經說法為謀財手段,大受供養,漫無限制,那就不是學佛的居士應有的心態了。除此之外,今日或明日的居士,若為佛教的文化教育及行政工作做專業性的服務,也應該接受適量的待遇以維持家計。



至於化緣,其本意是讓沒有接觸過佛法的人有接觸佛法的機會,所以比丘要沿門托缽乞化善緣,原來目的不在飲食,而在種植信佛學法的善根。現代人提到化緣就聯想到向人要錢,這並非佛法的本意。當然,透過乞化而使在家人布施,雙方都得實益,不過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表面給人佛法而目的在於要錢。現今化緣多半是為建築寺院,很少是為了個人生活,也有一些是團體和寺院乃至個人,為了舉辦、保成某一種文化教育慈善事業而產生,比如印經、辦學校、建醫院、孤兒院、老人院等,面對此等活動,出家人應該做,居士們當然也應該做。



中國近代史上有一位乞丐教育家武訓,就是以要飯來辦學,這是值得鼓勵的。因此,居士化緣,但問其目的何在,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問題。若為擁護三寶,當然可以;若為社會福利,同樣可以;但若為購買私人住宅而假借佛堂、寺院之名,來營個人私利、圖個人享受,那就是違背因果的。



寺院,《法華經》稱之為塔廟,原本是用來供佛的捨利,後來才作為珍藏佛的法寶。在有佛有法之處,一定有僧人照顧,所以在塔廟的旁邊有僧房,這就完成了住持三寶的形象。俗人親近三寶,若住於寺院,稱為近在,其目的是學習出家的威儀及修行的生活,並且為僧伽大眾服勞役,稱為耕種福田。



佛典中尚無居士主持寺院的成例,但是近世以來,日本的佛教以在家居士為中心,他們住於寺院,生兒育女,代代相傳,是職業的宗教師家族,和一般的在家居士不相同。另外。像民初的楊仁山、歐陽漸、韓清淨,都是以居士身而主持佛教教育和文化事業的。他們都有道場,但不以寺院稱之,比如只園精捨、金陵刻經處、支那內學院、三時學會等。



因此,近代不乏名居士主持各類道場的例子,都是用精捨、學會、學院、蓮社、居士林、居士會等等名稱,不曾用過寺院的名目。如果居士一定要主持寺院,那可能是密教在家派的喇嘛,或是神道教的廟祝,而不是住持。因為寺院的住持是代表住持三寶,居士既非三寶之一的僧寶,怎能當住持?名實不副,是違背佛教倫理的。



凡是佛教徒都應該念經拜忏。佛教既然鼓勵生前結社共修,死後也當有同修的助念超度。因此,居士當然可以替人助念,為人超度。不過,問題在於若干在俗之士以為人誦經拜忏超度亡靈為專門職業,如先天、龍華、一貫道等齋教就有這種情形。他們平時不敬僧寶,一旦有人過世需要超度,就出現專為亡靈超度的齋公齋婆,且學僧尼常用的經忏佛事到處趕場。他們既是職業性的誦經團、拜忏隊,當然就不免論工計酬,然這種現象是佛法所不許的。



也有人問,居士能否使用法器敲打唱念?這應該不是問題,只要是用來誦經拜忏、修行佛教儀軌,而不是作為賺錢謀生的途徑,就沒什麼不可。問題是,學會法器的敲打唱念之後,很可能被人東邀西請,忙得不可開交,以至捨棄了自己的本行職業而把經忏佛事當成專業,這是必須防止的事。在家居士的謀生方式有很多,若用修行的方法謀生,雖不會餓死,也不會大富,正信的居士何必要下海去趕經忏?



至於出家人的事務,所謂僧事僧管僧了,居士不得參與,更不可干涉;這就好比你不是某團體的成員而去干涉該團體的事務一樣,參與已屬不可,何況干涉?所謂僧事,是指出家人的生活、威儀、戒律的清淨與否以及僧眾之間的相互摩擦等,居士如果過問,就像自己不是軍人身分而走入軍營去論斷軍紀,或處理軍人的事務。



出家人本為一體,因為是凡夫,所以他們之間可能有矛盾。但是僧無隔宿之怨,更無不共戴天之仇,小小摩擦轉眼即了,所以往往以不了了之的方式來處理僧眾的瑣事。如果居士插足進去,反而使得事情擴大,而且口舌更多。所以居士進入寺院,只需熱心護持,不可幫一個說一個,談論是非,制造糾紛。常言說,不看僧面看佛面,你是為信佛、學佛、護持三寶而親近寺院,故不要因為見到你所不順眼的僧眾現象而生譏嫌,自尋煩惱。



以出家僧眾為佛教重心的傳統能繼續維持嗎?



這的確是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



佛教從印度到中國,乃至到韓國、日本和越南,兩千五、六百年來,沒有發生過這個問題。但是在一百年前,日本佛教由於明治天皇時代實行維新政策,並且為了增加人口,以從事對外擴張,所以對於佛教的出家僧眾,用種種的壓力,使他們娶妻吃肉,從此之後,日本佛教漸漸轉變為在家人住持寺院的風氣。因為他們是專業的寺院經營者,所以仍被視為僧侶。到了二次大戰之後,韓國也出現了在家的佛教教團,迄今為止,韓國就有出家和在家兩派共存而不互融的事實。我們中國以及香港、星馬和北美地區,也漸漸有了獨立的居士佛教組織。他們雖不反對出家僧團,也不一定做為出家僧團的外護者。當然,由於一向的標准觀念,居士不能代表僧寶,所以還沒有人以居士的身分,名目張膽地接受信徒的皈依。然而,這種現象還能夠維持多久而不變質?這需視出家僧團弘法力量的強弱,以及人才人數之多寡而決定。如果僧中無人才,無能領導四眾的弟子,則中國佛教轉為以在家居士為中心的時日不會太遠。



在佛的時代,以及佛涅槃後幾百年中,僧中龍象輩出,在家居士依止僧眾修學佛法是正規現象。到了大乘佛教抬頭之時,就有以在家居士為中心的觀念出現,比如《維摩經》的維摩居士,就是最好的例子。中國在明末之後,居士佛教也漸漸抬頭。民國初年以來,居士的人才也出了不少,甚至印光大師多以居士為攝化物件。想其目的,也在於與其讓居士脫離僧眾,不如以一代大師的身分,專門攝化他們為三寶弟子。今後的僧眾是否能夠維持傳統的地位,要看僧眾之中是否有人能夠感化居士,攝皈其為三寶弟子。



據我所知,今日有不少的大德居士,雖然也學佛,但不請求僧眾舉行皈依三寶的儀式。因為在《六祖壇經》裡言:‘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在家能行,如東方人心善;在寺不修,如西方人心惡。但心清淨,即是自性西方。’致使一般自視較高的居士,不願向僧眾稽首頂禮,自稱弟子。另外,根據淨土教典,往生西方不一定要以皈依三寶作為條件,雖然《觀無量壽經》主張中上品以上者需要受持三皈依,具足眾戒,但是中品下生、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沒有規定要受三皈,只要臨命終時,懇切持念阿彌陀佛名號即可。



當然,中國是以儒家文化思想為正統的形式,歷數千年而未嘗衰竭。信佛而崇儒,或崇儒而信佛,都是抱著和僧眾為方外交的態度,雖然曾經有過皇帝、皇太子、宰相、大臣,如梁武帝、則天武後、唐宣宗、張商英等,對大德高僧執弟子禮,但總是少數。因此,歷來中國佛教信徒雖然很多,真正皈依三寶,稱為三寶弟子的比例卻不多。佛教主張依法不依人,教團以三寶為中心,不以特定的個人為物件。但是中國人一向持有‘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觀念,以人為重,以法為輕,若有學行俱優、智慧與慈悲並重於世的高僧出現,自然形成以僧寶為佛教中心的局面。



不過,今後的情況可能更為艱钜。因為面臨科學文明、民主思潮、自由情執,要使僧眾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與皈敬,必須提出相等的努力和代價。其實,是不是能夠保持僧寶為佛教的重心,應該不是問題。如果重視僧才的培養、儲蓄和適當的應用,僧眾因為沒有家室之累及世務之縛,無論在學問和修持,智力和悲願,平均應該優於在家居士。我們不必為將來誰是佛教的重心而爭論、擔心,但看我們僧眾對未來社會的前瞻和因應,能否掌握住不變隨緣的方向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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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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