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袈裟”有何含義
“袈裟”是梵語,到了晉朝葛洪撰寫字苑,才把它改成“袈裟”了。“袈裟”又叫做“袈裟野”、或“迦羅沙曳”,義譯是“濁、壞色、不正色、赤色”或“染色”之義。
“袈裟”是僧尼們的“法衣”,它是從衣的“色”而立名的;所以也可以把它叫做“壞色衣”或“染污衣”。又因為“袈裟”的縫制方法,必須先把布料剪成一些碎塊,然後縫合起來;所以又可以把它叫做“雜碎衣”或“割截衣”。又據四分律第四十和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說:“袈裟”是由阿難尊者奉佛指點,模擬水田的阡陌形狀縫制而成。世田種糧,以養形命。法衣之田,長養法身慧命,堪為世間福田;所以又叫做“田相衣”、“福田衣”。
“袈裟”的制式,也有它的一些原因和含義的。第一:印度地點處於熱帶,人們多著白衣。佛教為了僧俗有別,所以規定衣服染色。第二:白色俗裝,比較亮麗;法衣壞色,不求美艷。第三:割截縫制,能以杜防典賣,且無法移作他用。第四:染污雜碎,能除愛美心理。第五:割截染壞,可息盜賊奪衣之念。
“袈裟”雖然是以“色”立名,但是它的顏色如何,卻是異說紛纭,莫衷一是。現在我們且把其中的基本的、主要的說法,介紹於下:
四分律第十六說:有三種壞色:或青、或黑、或木蘭色,可隨意染。十誦律第十五說:或青、或泥、或茜,三種壞色。
另據五分律第九、摩诃僧只律第十八、毗尼母經第八、薩婆多毗尼毗婆沙第八、有部毗奈耶第三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第九等典籍,也都說是三種壞色。三種色是:青色、黑色(或作“泥色、皂色”)、木蘭色(或作“茜色、棧色、赤色、乾陀色、不均色”)。這三種色,是“袈裟”的如法之色。
所謂“壞色”,有一種解釋說:“青、黑、木蘭”皆屬“壞色”。比丘著其任何一色,都算是“如法、如律”。又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黑、木蘭”混濁一起,才能算是“壞色”。更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等五色混合一起,才算是“壞色”。——如法藏大師梵綱經菩薩戒本疏說:““袈裟”此雲“不正色”。謂將青等五色,相互混合,染成不正之色,名為“壞色””。
另據毗尼母經第八說:“諸比丘衣色脫褪,佛聽用十種色染:一者泥、二者陀婆樹皮、三者婆陀樹皮、四者非草、五者乾陀、六者胡桃根、七者阿摩勒果、八者法陀樹皮、九者施設婆樹皮、十者種種雜和之色”。
關於“袈裟”的顏色問題,還有一些闡述,不過一時無法作更多的介紹了。總而言之:佛制“袈裟”染色,主要用意在於“毀其形好,僧俗有別”。如梵綱經卷下說:“無論在何國土,比丘服飾,必須與其國人俗服有別”。
裁制“袈裟”用的材料,叫做“衣體”或“衣材”。關於這一項,佛制也有一些規定。據善見律毗婆沙第十四所舉示的。有“驅磨、古貝、句奈耶、欽婆羅、娑那、婆興伽”等六種材料。十住毗婆沙論第十六所舉示的,有“劫貝、刍摩、憍絺耶、毳、赤麻、白麻”等六種材料。摩诃僧只律第二十八所舉示的,有“欽婆羅、劫貝、刍摩、俱捨耶、捨那、麻、牟提”第七種材料。更據四分律第三十九所舉示的,有“拘捨、劫貝、欽跋羅、刍摩、叉摩、捨□、麻、翅夷羅、拘攝羅、嚫羅缽尼”等十種材料。
另外十住毗婆沙論第十六及四分律第三十九曾經提到過“糞掃衣”之名,這種衣服,在阿含部藏經說:它是從曠野間拾取包裡屍體用過的布塊,或是其他破舊布縷,洗淨之後縫合而成的。
“袈裟”的種類,主要的凡有三種,它們是“五衣、七衣、大衣”,合稱為“三衣”。現在把它們分別介紹於下:
一、“五衣”:“五衣”梵語“安陀會”,義譯為“中著衣”。此衣是用五條布料,每條一長一短做成,共計十隔。
二、“七衣”:“七衣”梵語“郁多羅僧”,義譯為“上衣”。此衣是用七條布料,每條兩長一短做成,共計二十一隔。
三、“大衣”:“大衣”梵語“僧伽黎”,義譯為“眾聚時衣”或“大衣”。此衣共分九品。——“下下品”九條、“下中品”十一條、“下上品”十三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兩長一短。“中下品”十五條、“中中品”十七條、“中上品”十九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三長一短。“上下品”二十一條、“上中品”二十三條、“上上品”二十五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四長一短。這九品大衣:“下下品”九條,每條三隔,共計二十七隔。乃至“上上品”二十五條,每條四長一短,共計一百二十五隔。
“三衣”的用處:——“五衣”是平常起臥時用的。也有說是工作時用的,所以它也叫做“作務衣”。不過在我國來說,僧尼們在工作時,都穿著國式的褲襖,並未著用“五衣”。“七衣”是聽經聞法、誦經禮忏、或是大眾集會時用的,所以它也叫做“入眾衣”。“大衣”是說法、論辯、羯磨,或是面見國王重臣時用的。
“三衣”的縫制方法,據摩诃僧只律第二十八及四分律第七說:如果衣料細薄,也可以用兩層三層四層合並縫制。
原始的“袈裟”,本來是沒有裝配“衣鉤”的。據四分律第四十說:“佛弟子捨利弗入白衣捨(俗人家),深恐風吹袈裟,脫肩落地”。由於這一因緣,佛才聽許諸比丘們,在左肩胸前袈裟領邊。穿釘鉤鈕,以便系牢袈裟。後來才演變成現在這樣的“如意”形的“衣鉤、衣環”。
“三衣”的穿著,必須繞身三匝。並且可以視乎天氣的冷熱,隨穿一件、兩件、三件。如果夜裡太冷,也可以把“大衣”蓋在身上。又五分律說:“佛言:若出村入村,若出村入村,若草木鉤衣破、風土污坌入葉中(葉即衣相),或日曝壞衣色,聽為護衣故,聚落外翻著袈裟。若衣易壞,聽顛倒著衣,上下安鉤紐”。
“三衣”之外,還有一種叫做“金襕袈裟”或“金縷衣”的;這種“袈裟”實際上就是“大衣”的一種。不過它的質料珍貴,是用金縷織成的。這種“金縷衣”的來歷,說法不一。據禅林象器箋“服章門”引中阿含經說:“金縷衣”是佛的姨母摩诃波暗波提夫人,獻給佛的“袈裟”。另據菩薩璎珞經說:“金縷衣”是用天人福蓋獻給佛八萬四千金縷,所織成的“袈裟”。
以上所介紹的種種“袈裟”,都是出家僧尼們所著用的“法衣”。除了那些之外,還有一種叫做“缦衣”的“法衣”。這種“法衣”,是用大塊整幅布料制成,它是給出家還未受戒的“沙彌(尼)”,和受過“在家戒”的男女居士們著用的。因為他們都還沒有受過出家“大戒”,不堪“為世福田”。所以他們著用的“缦衣”,不能裁縫“田相”。又沙彌輩不谙割截制衣法,所以且著「缦衣”。
再者:搭衣、抽衣(穿脫袈裟)、捧持、折疊,也有一定的制式,同時還得誦持“偈、咒”。這些儀軌,在佛教儀式須知第三章(搭持衣具儀式)裡,都有很詳細的說明。在此,不多敘述了。
以上所說的一切,都是有關於“袈裟”的傅統規則。佛教東來以後,由於空間的轉移、和時間的變遷,“袈裟”的原本形象,已經有些破壞!現在的“袈裟”:幅面已經縮小,質料日越浮華;著用時也只是繞身一匝、披搭肩上便是了。
最後還須要向大家提示的一點,那就是“袈裟”的功德。——據戒壇經說:“五衣表斷貪,淨身業也。七衣表斷嗔,淨口業也。大衣田相,長多短少,表聖增凡減。並表斷癡,淨意業也。”又據悲華經說:“佛於寶藏佛前,發願成佛時,袈裟有五種功德。一者:入我法中,犯重邪見等;於一念中,敬心尊重,必於三乘受記。二者:天龍人鬼,若能敬此袈裟少分,即得三乘不退。三者:“若有鬼神諸人,得袈裟乃至四寸,飲食充足。四者:若眾生共相違背,念袈裟力,尋生悲心。五者:若持此(袈裟)少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摘自釋氏要覽)
另據大般涅槃經說:“龍得袈裟,各戴少分,即免金翅鳥之難”。地藏十輪經說:“有一犯人,被判綁縛棄置曠野之間。頭頂袈裟指許,得免鬼魅之難”。又經雲:“有一猕猴,趁僧不在,戲著袈裟;歡喜跳躍,失足墮谷,命終得生天上。後九十劫,得出世道”。阿含經說:“破舊袈裟,不堪更用,懸於曠野山林;人畜鳥獸,若有見者,得種福善”。
“袈裟”乃佛教之標幟,是聖人之表式,它的功德善利,豈是尋常可比?不怪清主順治皇帝贊歡它說:“黃金白玉非為貴,唯有袈裟披最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