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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運法師: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佛教的婚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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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上)

───佛教的婚姻觀

日前有網友留言給我問:「男人養小三已不是新鮮事,對此大師怎樣看的呢?」要回答此問題,首先必須對世間「婚姻」一詞,以及男女之間情愛的關系,有一清晰的認識與了解,才能正確、客觀地去討論、分析。因此,本文先從社會對婚姻的定義與看法,然後以佛教的角度,去透視愛欲的來源與婚姻的本質,明白了這些根本概念後,婚姻的真正面目,自然就不會再模糊了。「養小三」只是眾多婚姻問題其中之一,希望大家明白了「婚姻」的道德意義與社會責任後,能夠更理性地,以智慧面對婚姻的種種問題。

一、婚姻的社會定義

  中國傳統文化提倡「五倫」,如《孟子.滕文公上》說:「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五倫中,夫婦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可知婚姻是人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依現在社會的共識,婚姻,是指男女兩性互為配偶的結合,並為當時的社會制度所確認的夫妻關系。婚姻是人類為滿足兩性生理及繁衍下代多元需求的追求和選擇。
   婚姻定義包含了三個要素,即:
   (一) 婚姻必須得到社會的承認;
   (二) 夫妻之間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 夫妻和他們的子女之間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
   因此,婚姻是家庭產生的基礎,家庭是婚姻成立的必然結果。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家庭與婚姻,完成了許多的功能,諸如由合作分工而獲得經濟上的保障與安全感、種族繁衍的滿足、子女的教育與社會化、個人獲得情感、心理上的歸屬感與寄托等等。
   所以,婚姻家庭是一種社會歷史的現象。但它並不是自始存在、永恆不變的,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才出現的體現兩性和血緣關系的社會形式。
   以我國《婚姻法》為例,它規定了以下幾項基本原則:
   第一,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三,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家庭,可以說是生命的延續,是個人身心調和、價值觀念養成的基礎,是社會組成的基本單位,也是國家社會安定的主要力量。

二、佛教的婚姻觀

 

1.男婚女嫁.宿世因緣

俗語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從男女的相親、相愛,進而結為夫妻,成立家庭,負起了生兒育女,撫養教導之責,這是大部份人對生活的共同選擇。有些夫妻十分幸運,彼此一見鐘情,終生相愛,建立了美滿幸福而溫馨的家庭,不過亦有不少的夫妻,婚後才發覺彼此性格不合,時常爭執,矛盾重重,以致一生為情所困,為愛所苦,甚至以離婚為結局,吃盡了婚姻的苦果。

由此可見,婚姻是一種緣份的結合與延續。

  佛經雲:「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來果,今生作者是。」人與人的關系是十分微妙和不可思議的,但緣份是從何而來?婚姻既是緣份,就應該知道此緣份有可能是善緣(俗語叫還債);亦可能是逆緣(俗語稱為討債)。

  善緣者,會促使婚姻更加美滿幸福,彼此相敬如賓,同甘共苦,終身相愛。逆緣者,可導致婚姻破裂,因愛成恨,反目成仇,苦不堪言。神仙眷屬往往都是少數,許多夫妻都是怨家聚頭,彼此相責,破口相罵,甚至對證公堂,上訴法院,最後婚姻破裂,造成多少家庭悲劇,後悔莫及。

  另外更有一些人,有緣無份或有份無緣;在生活中,有不少人情有獨鐘,覺得自己所愛無怨無恨,可是因家庭環境或社會習俗,甚至是事業的因素,彼此之間只有見面的緣,卻沒有終身相伴之份,僅能在默默祝福心中的情人;卻永遠不能成為現實生活中的夫妻;甚至有一些情侶將要結婚時,對方突然因病死亡或臨時變卦,而使另一方頓失依怙,悲痛欲絕。又有些情人既有緣亦有份,可惜婚姻如過眼煙雲,剎那即逝,只有留下過去的記憶,卻不能終身相愛,永遠相隨。

由此可見,緣份其中所包含的,也就是「業力」的牽引,因此婚姻的本質,並不是永恆的、不變的,反而是無常的、不實的,所以佛教教世人不要被婚姻所迷惑,而是要認清楚婚姻的真正面目。
  

2.貪愛為本.男女結合

在《長阿含.世記經》中說到人類起源的問題:「光音天」的天神,本來過著平靜安逸的生活,後來,由於「末世洪水」的暴發,連二禅的光音天亦被波及,世界變成一片漆黑大暗,其中一些天神,便開始流竄到這一個「欲界」的「閻浮提洲」世間,他們原本都具有「歡喜為食,身中有光,神足飛空」的超能力,但後來因貪食「地味」的緣故,身體日漸變得粗濁憔悴,而開始失去了原先的飛行本領,就這樣一步一步地,產生男、女二根,開始變成了生活在大地上的人類祖先。可見人類的起源來自貪愛。
   另外,在《樓碳經》裡講,原來人都是無性的,因為某個人生了病,一個朋友對他特別關心,給他燒飯,撫摸他,安慰他,結果時間一長,那個被愛的人,就變成了女的,她要感受到溫暖,她需要安慰,漸漸地她變成了異性。這樣就有了男、女。這說明男、女是煩惱性的,執著性的。

因此,從佛法出世間法去看,愛情乃屬於有染污的貪愛,是欲界貪愛中最基本、最強烈的執著。佛在《四十二章經》言:「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此色欲,即指性的欲望。人類的性愛,主要由對方的色(整體形象)、形貌、威儀(舉止)姿態、言語音聲、皮膚細滑、人相引起,稱「六欲」,不出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的范圍。《捨利弗阿毗昙論》卷十九說,男女喜歡欣賞異性的身體、形、相、服飾、欲、音聲、璎珞(裝飾品),想與所愛的異性交合取樂,名「七共染」。佛典中一般將夫一妻之間的愛歸於貪愛,如《俱捨論》卷四雲:「有染謂貪,如愛妻子等」。貪愛,終以我愛為本。《楞嚴經》卷四謂「同想成愛」,即心意的一致產生愛,又說:「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佛教在這層次上講是要「破」除的,經中說男女性欲是墮落的,男的看女的是毒蛇,是猛虎,是妖惑人心的,使人無法修行的。其中的真義是使人把欲望這種向外追求的心轉移到道上來。《圓覺經》上講眾生有愛欲,所以眾生造業,系縛於三界輪回當中。如果世界上還有第二種像男女之愛一樣重的欲的話,那就沒有一個人可以超越了。愛欲是以貪為本的,沒有貪就沒有愛,貪身體的柔軟、貪聲音的悅耳,所以從一開始就要破除,要做一些觀想,觀男女的染污性、危險性、墮落性,明白它是眾苦之因,使人從迷惑中清醒過來,這是第一層次。

3. 異體同心.宿命同福

第二層次,從世間的立場,從人的角度講,男女的婚嫁、結合,是正常的。家庭、夫妻是維系社會安定,人類發展的基本要素。沒有子孫,人類不可能延續;沒有家庭,社會不可能成為社會。一個沒有父母的孩子,不可能成為有教養的孩子,通過夫妻的恩愛,對家庭的責任,社會才能成為社會,才能向美好的、幸福的方向發展。家庭、夫妻是社會的基本要素,這是正常的,符合道德、倫理的,非常美好的事情。沒有家庭,就不可能有子孫,沒有子孫,就沒有出家人,就沒有人可以修道了。所以在這個層次上講,佛教肯定夫妻的關、男女的愛情,這是是可以成「立」的,是社會成立的必然基礎。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下)

        ───佛教的婚姻觀

(接3月1日文)

如《雜阿含經》卷三六中,佛謂「貞祥賢良妻,居家善知諺。」《別譯阿含經》卷十二中,佛稱「妻為最親友」,說夫妻應「異體同心」。佛陀並不是勸世間所有的人都出家斷愛,而教導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盡人道。《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說長者女善無獨要求出家,佛陀不許,令她嫁給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入正道。大乘《惟日雜難經》一方面說「有婦不得佛道」,教誡菩薩「見妻子當如見冤家,意莫隨貪愛」,一方面又說菩薩若具四種因緣,也可娶妻結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創造的福報;二者「畢罪」,酬償宿債;三者「應當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業報;四者「黠人娶婦疾得道」,有智能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緣。

  由此可見,第一層次的「破」和第二層次的「立」,是同時成立的,在修道的本質上講要破,在人乘上講要立。

4. 貞廉自守.夫妻相敬

在正常的夫妻關系中,佛教對婚姻倫理道德首要的規范是「不邪YIN」,在這一基礎上強調夫妻之間互相忠誠和尊敬。

  「不邪YIN」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飲酒、不妄語)之一,是直接針對在家弟子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線。對於出家人而言,必須離欲清修,所以第一大戒是「不YIN」(連起心動念都不可以),否則即被逐出僧團。對在家居士來說,在尊重個人意志,合乎國家法律或社會公共習俗的前提下結成夫婦關系,是人口生產、人類繁衍的健康基礎,也是人類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當的夫妻生活是佛教所認可的。《增一阿含經》卷五十中,佛陀教人應「貞廉自守,一夫一妻,慈心不怒」,主張一夫一妻制。佛教反對婚外情、同性戀等。

俗語所謂「飽暖思YIN欲」,現今社會問題最多的莫過於金錢及男女色。五戒中的不邪YIN戒,必須是夫妻共守的。因為邪YIN不僅是家庭問題,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這種罪業是很重的。男人有錢以後,可能就會忘記親情,所要求的就不只是愛情,而是色欲,有些人以為逢場作戲沒有關系,假戲真演,變得無情無義;有些人自命風流,朝三暮四,左右逢源,甚至「養小三」,事發東窗,最終導致婚姻破裂,家散人離。中國民政部10月初發布最新的《2010年二季度全國民政事業統計數據》顯示,全國有84.4萬對夫妻在2010年上半年辦理了離婚登記,這意味著每天都有近5,000對夫妻結束婚姻關系。而前一年的前兩季度離婚登記數字為77.1萬對,顯示2010年二季度辦理離婚登記同比增長9.99%。離婚數據呈現逐年遞增之趨勢。這實在是一個令人擔心的現象。

《長阿含經》卷三雲:「恩愛無常,合會有離」。《佛說五無反復經》亦說:「我之夫婦,譬如飛鳥,暮棲高樹,同共止宿,須臾之間,及明早起,各自飛去,行求以食。有緣則合,無緣則離。」情變之事,歷來習見不鮮,當今更為普遍。專家說:人類大腦中激發愛情的化學物質,在男女結合36個月之後便會耗盡。男子的情欲尤其具有沖動性、不穩定性。現今社會離婚率之高實足為證。

離婚已不只是家庭問題,而且演變為社會問題。夫妻難以終生相守,往往由於現代人感情不成熟或對婚姻的尊重不夠。據專家分析,離婚原因可分為六大類:經濟糾紛、感情破裂、草率結婚、婚外情、異地婚姻、低生育率。其中感情破裂與婚外情,起碼占了過半數。雖謂「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喜新壓舊」、「見異思遷」乃人之習性,但是同襟共枕、朝夕相對總有難捨難割之親情,何以一朝緣盡,即形同陌路,甚至因愛成恨,反目成仇,各不相識?這實在值得深刻思考。

通常來說,一般世俗男人有錢之後便會作怪,養小三、包二奶、三奶,金屋藏嬌,非但不以為恥,還引以自豪,實在是傷風敗德的行為!而且以生理健康而言,男人在外面拈花惹草,都可能感染性病、愛滋等病毒,然後帶回家傳染給太太,贻禍給後代。所以健康的夫妻,對於性生活要有所節制,即可以避免故意放縱的危害,從而增進家庭的幸福。縱欲是最可畏的,應該「嚴」加防范。佛言:「節己莫YIN她,自妻生知足,是故妻愛己,不為他人侵。」這是道德的自制與考慮。因此,男人除了妻子以外的情感與行為,都是不正當的、不道德的,都應該加以揚棄!

就心理層面而言,不論男女,一旦有了外遇,便會造成另一半的不平衡,因而各種問題接踵而至,不斷衍生,造成夫婦的糾紛、家庭的不和、社會的不安,這個責任實在太大了。所以婚姻的家庭及社會責任實在不容忽視!

5.夫婦共修.菩提眷屬

  因此,佛教特別重視家庭的價值,強調維護家庭的穩定;提倡夫妻間的相互尊重,取長補短。對於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為,必須嚴厲譴責:「不滿意於自己的妻子,與娼妓厮混,與他人的妻子糾纏,這是人類毀滅的原因。」《長阿含.善生經》中指出:妻子對丈夫要敬愛服侍,料理家務;丈夫對妻子要提供服飾飲食,忠誠愛護。

  經中教導青年善生:要盡到夫妻之間的倫理責任,為每天應禮拜的六方之一。丈夫應敬妻、憐念妻子,妻子應愛念夫主、重愛敬夫、恭敬於夫。為人之夫,當以五事「愛敬供給」妻子:1.憐愛,愛妻子;2.不輕慢,尊重對方;3.供給衣物化妝品;4.委付家事;5.念妻親親,善待妻子的親屬。為妻者則以五事「敬順」其夫:1.愛敬關懷;2.備設衣食,照顧好丈夫的生活;3.和言實語;善攝眷屬,善於教育子女,尊長敬老,和睦家庭。

《玉耶女經》中,佛陀教導少婦玉耶:為人妻婦,應做愛夫如母愛子的「母婦」、如妹事兄的「妹婦」、如良朋益友的「知識婦」,或孝敬公婆、善於持家的「婦婦」,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婦」,不做「怨家婦」、「奪命婦」。

  所以,妻子要身兼母婦、臣婦、婢婦、夫婦、妹婦之職,把丈夫當成孩子一樣疼愛,當成君王一樣敬重,當成主人一樣順從;像夫婦一樣互相敬重,像兄妹一樣相互提攜。丈夫要當君子憐惜妻子,當英雄保護妻子,當勞工為妻子服務,當禅者給家庭歡笑幽默,當個養活家庭的責任者。

  蓮宗十三祖印光大師對夫妻間的關系也有精辟的論述:他在《覆周法利書二》中說,夫妻之間,當常以悅親之心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傷父母之心。

  當代弘揚人間佛教的大德們,都將教導人們如何正確處理情愛、和諧家庭作為佛法實踐的重要內容。如《星雲日記》說:人間佛教對夫妻感情的看法是:「只有愛,才能贏得愛,恨永遠是得不到愛的。」夫妻相處彼此要真誠,互相忍耐與包容,好話不怕多講,會講好話,懂得贊美,如《華嚴經》中言:「常作潤澤語、柔軟語、聞者喜悅語,善入人心語。」加上互相時時制造歡樂氣氛,這樣充滿關愛且富有幽默感的家庭,必然是和樂而幸福的。

6.情愛欲望.淨化超越

  如此的話,婚姻就會提升到第三層次,就是「破」和「立」同時存在。有些在家佛弟子,他們懂得了佛法後,明白到情愛與欲望的危害性,知道這是煩惱的根本,但他們不能離開現實社會中的家庭、夫妻、工作、人際等關系,所以他們以清淨的心,用人生的智慧,從事人間的工作、履行人生的責任──在工作中把工作做好,在家庭中把家人照顧好,在朋友中與朋友相處好。在社會上不刻意追求金錢、地位,但亦不妨擁有地位、金錢,只要內心是清淨的,用正確的思想,將兩者好好地結合,好好地運用,即不失為好事。
   夫妻生活仍然依舊,但不貪著──不以欲望為出發,不以執著心而行事,自己超越的同時,使對方慢慢地受影響,漸漸地也超越出來。這個轉變與淨化的過程,有些人比較快,有些人比較慢。
   如果是出家人,則完全離欲清淨,把所有的身心都投入到佛法的修行與弘法利生的事業中去,以自心的解脫無礙去攝受、度化一切有情。
   如是獨身的居士,則身居紅塵其行清淨,身雖未出家,而心已出家,也就與出家無異了。
   最後,通過修證,完全超越男女、超越世俗,通達了世俗、通達了眾生生理的、心理的、社會的現象,對一切的存在都以道的智慧去體現。到這時候,他可以超越睡眠、饑渴、冷暖等生理的執著,這些境界他都可以超越。而在超越的同時,他又在這世上做一切事業,來接引眾生,教化眾生。這是第四階段,也就道的階段。
   以上四個層次,既可以分開,亦可以融和,四個即是一個,這取決於個人的智能,最終這四層次都是要超越的。要在紅塵滾滾的波浪中還能保持清醒與清淨,這才是真正的智慧與覺悟。

結 語

婚姻,為居家俗人的終身大事。以世間法來說,沒有任何事情,比建立與維持美滿幸福的家庭來得重要、來得更有意義。夫妻之間的感情,包含了友情、親情與恩情。夫妻相愛,除了要同甘共苦,還必須互相勉勵與尊重。有人提出:夫婦和諧的訣竅,是彼此尊敬,尊重對方的自由,看輕自己的利害,不算舊賬,不要計較,不要比較。做好丈夫的秘訣是:「吃飯要回家,身邊少帶錢,出門成雙對,出門有去處。」而做好太太的秘訣則為:「溫言慰辛勞,飲食有妙味,家庭像樂園,凡事要報告。」這真是相當的有意思。

祥和的氣氛、幸福溫暖的家庭,是需要以智慧來建立、以凈化的愛心──慈悲來維持。如果是真心相愛的配偶,就會心甘情願,在任何時間與空間,盡自己的所有能力,去做每一件讓對方感到幸福與快樂的事,自然必定能從對方身上得到相應的回報。

雖說婚姻中有太多的變數與不穩定性,但有責任、有情感且有智慧的人,絕不會放棄任何一個能鞏固婚姻基礎的行為。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就因為知道婚姻的道路荊棘叢生,有太多的不定性,人們才需要更珍惜、更專注於愛情。唯有這樣,人世間的家庭,才能幸福、祥和與美滿!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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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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