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居士文章 :原創

 

太上感應篇新證 第六章 諸惡 107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正文:輕慢先靈197

譯文:有的人輕視祖先,不供祖宗神位,年節不設祭,不懷念。

分析

俗話說:水有源,樹有根,沒有祖先,哪裡來的子孫後代?我們都赤條條地來到人間,沒有祖先行善積德,勤儉持家,精心撫育,我們即使活下來也無立椎之地,哪來我們的家業?為此,祖先父母在世要盡力盡孝,離世要殡葬合禮,居喪合制,定時祭祀。

人不可以忘本,輕慢祖先,即是輕慢自己,為此,現代人不但每年清明節要去拜祭祖先,平時在家也應設祖先靈位,隨時拜祭,以慰在天之靈。

事例一

何春是獨生女兒,她父親重病期間她不精心侍候,去世後,以無經濟能力為借口,不進行殡葬,全仗叔叔將父親下葬了。父親去世的第二天她就穿一身紅衣服,打扮得十分妖艷,然後勾結別人,將寡居的老母親以介紹對象為名賣到南方。她以為這樣自己就可以過好日子了,誰知道不久丈夫即與她離婚,剩下她一個人生活,十分淒涼。後來她勾引有婦之夫,生下一個男孩。雖然這個男人與她生孩子,但是就是不娶她。這時她的兩個同母異父的哥哥也到她家住著不走,並且不務正業,游手好閒,惹得男人厭惡,後來拋棄了她。何春自己帶著孩子生活,人人都說她不孝順。她沒有工作,只能靠賣自己的肉體生活。

再析

生時奉養,死後依禮殡葬,這只是人間的小孝。若在祖先、父母生時勸其修行佛法,臨終時按佛法送其往生淨土,去世後請僧人同修誦經念佛,這才是人間的大孝。若在祖先父母在世時不管不問,去世時為了顯示活人的身份,鋪張喪事,為兒女者滿面笑容,喝酒,打麻將,賭博,“盡歡”而散。如此盡禮,實在是輕慢先靈之甚,與慶祝父母去世本質一樣。

事例二

91歲的汪XX老人雙眼微睜,斜倚在床上,護工正在給他喂飯。由於腦梗加上腦部萎縮,老人話都說得不太清楚。到昨天,老人滯留在華泾社區衛生中心4天了,出院手續 4月19已經辦好。但是他的4個子女沒有一個來接他。為了老人50平方米的住房,他的幾個“有頭有臉”的子女竟將老人遺棄於醫院。不得已,華泾社區衛生中心在病房裡加了一張小床,安排護工料理老人的起居。昨天,護工小李歎息著告訴記者:“老人現在的身體情況很差,吃飯要靠人喂,大小便有時也不能自理,經常尿褲子。”而老人僅有的積蓄,已經被之前的幾次大病用光了。
    2007年4月21,在XX鎮鎮政府調解委員會、XX鎮派出所、XX四村居委會的一再努力下,老人的4
個子女終於一起露面了。從中午到晚上,經過8個小時的協調,3個贍養方案先後都被子女們否決。
    
方案一是將老人送入條件較好的敬老院,用老人的退休工資負擔費用,不足部分由4個子女分攤,但是子女都不同意。方案二是將老人送入收費相對較低的敬老院,老人的退休工資可以全額承擔。這回子女都願意,但是由於條件差,老人不願去。方案三是由之前一直照料老人的二女兒汪麗(化名)負責贍養,老人的退休工資交給汪麗,一切費用由汪麗負責,老人現有的公房由汪麗一家居住。3個女兒同意了,但兒子堅決不簽字。
    
華泾四村居委會也曾考慮過以老人的退休工資和租房收入來供養老人。但戶口落在老人那套50平方米老公房的外孫女(汪麗的女兒)提出,希望按居住權分得部分房租;而戶口也落在這裡的孫子,卻不同意讓其他人分房租,因此此方案也行不通。無奈的汪麗只好和女兒一家搬出了父親家,在附近租房子。汪XX的房子就一直空著。
    
華泾鎮司法所金某表示,汪家的贍養矛盾早在4年前就出現,那時集中在利益糾紛和贍養義務上,這次老人病重入院導致矛盾全面爆發。無奈之下,汪麗只得代替老父親,將兄弟姐妹及自己一起告上法庭,希望通過法律途徑得到最終解決,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老人居住的華泾四村的鄰居們,聞訊紛紛對前來采訪的記者說:“以前不知道老人竟有那麼多子女,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怎麼這麼不孝順!”除了身為回滬知青的二女兒汪麗沒工作,加上她的女兒失業、家庭比較困難外,汪XX的大女兒是退休職工,兒子是某大學干部,小女兒則擔任一家酒店的經理。唯一的孫子也在本市一家知名媒體工作。
    
XX老人現在居住的一室一廳老公房,建築面積50多平方米,是動遷時政府分配的租賃房,老人並不享有產權。這房子也遠不如他的3個子女分別在斜土路、莘莊、普陀的房子。那麼,為何這家人還會為這一小小的陋室起糾紛呢?據知情人介紹,老人居住的這套房子中,分別遷進了汪麗的女兒和孫子的戶口。而老人的另外兩個女兒表示,當年父親家動遷時,她們並沒有得到好處,因此,不願意掏錢贍養老人。
    
迫於無奈,昨天中午,XX鎮調解委員會向汪程財的4個子女發出最後通知函,要求在今天中午前給出最後答復,並將老人從醫院接走。如果逾期不接走,XX鎮將安排老人入住養老院,費用由其子女分擔。XX鎮鎮長XXX說:“老人的子女有的是學校領導、酒店經理,應該說都是有一定聲望的人。希望他們能夠暫且拋棄利益糾紛,真誠地坐下來談談,至少,先負擔起贍養老人的義務。”
    
至本報截稿時,汪家的幾個子女終於在居委會初步達成口頭協議:汪麗拿出1萬元作為補償,汪XX將兒子的戶口遷出,老父由汪麗接回家住。

事例二

XX老人老了,六個子女就是沒有人養她,為什麼呢?說起來楊XX老人一生很苦,她的第一個丈夫在大兒子八歲的時候去世了,她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無法生活,只好帶著三個孩子改了嫁。到彭家後,楊XX又生了三個孩子。這樣一家八口人,當年老伴有病,全家人的生活重擔都落在楊XX的一個人身上,她含辛茹苦終於把孩子們養大了,除二兒子之外,都成家分出去單過了。本來二位老人可以安享清福了,誰知這時老伴去世了。這時,楊XX和二兒子一起生活,過了兩年,二兒子也去世了。這時老人七十多歲了,沒有生活來源,身邊一個人也沒有,往後的日子真的不好過。這時,三兒子出面找村委會,由村裡出面,確定每個子女每月拿三十元的生活費。但是幾個子女誰也沒拿錢,幾個月過去了,老太太一分錢的生活費也沒有。大兒子和小兒子都說自己沒有錢,自己連日子都過不上了,哪有錢給老太太啊?其實他們不是沒有錢,每次打麻將輸的錢都比這個數字多,大兒子是因為母親改嫁後,繼父對他不好,心中不滿母親改嫁。小兒子是因為結婚時沒有分到家裡的東西對母親不滿。老母親只靠其它三個兒女的九十元生活費生活,後來三兒子見老母親太孤單,就把母親接到自己家裡。楊XX平靜地生活了三年多,突然有一天大兒子和小兒子爭先恐後地要把老人接到自己家去贍養。為什麼呢?因為老人名下的土地被一家公司租用了,一年有八千多元的租金,這引起了一場風波。大兒子和小兒子不給贍養費,只要這八千多元的租金,不許老人拿。為此,楊XX將幾個兒女告上法庭,要每月贍養費。本來是老人要贍養費的官司,幾個兒女卻把它變成了如何分割老人財產的鬧劇。楊XX老人氣得當場病倒在法庭上。即使這樣,沒有一個兒女來問老人的病情,他們還在那裡爭吵財產問題。後來法庭判決幾個兒女每月給三十元錢的生活費,老人繼續跟老三生活。

                                                                                                          

 

上一篇:我的心皈依了,不走這個形式行不行
下一篇:做為家庭主婦的修行人,可以給不信佛的家人做肉菜吃嗎?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