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佛陀與弟子們在外行化後,准備返回精捨。途中,佛陀突然離開大道,轉而帶領大眾避入草叢。
對於佛陀這樣的行徑,弟子們心裡非常納悶,於是阿難問道:‘世尊,我們為何捨卻正路不走,反而行入草叢呢?’佛陀正色回答:‘前方有賊!走在我們後面的那三人將會被賊所制伏。’
原來,在前方不遠處,有堆黃金遺落於路邊,兄弟三人行經此處,一見到閃閃發亮的黃金,不禁眉開眼笑,樂不可支。為了小心起見,他們左顧右盼、東張西望,確定沒人看見後,便彎下腰撿拾這些黃金。
為了這個意外收獲,他們決定要好好慶祝一番。於是,大哥說:‘老二,你到城裡去買一些酒菜回來,我們先吃飽喝足,再來分這些金子。’老二高興地走到城裡,買了各式酒菜,但心中卻生起一個可怕的計謀,他想:‘我若在飯菜裡下毒,毒死他們二人,不就可以獨得所有金子。’於是老二便依計行事。城外的另兩人也被黃金蒙蔽了良心,決定不顧情義,殺人滅口。
老二帶著酒菜回來時,還在想著自己完美無缺的計謀,心裡根本沒有防范。這時,大哥及老三看准時機,趁其不備,便聯手將他殺害。達到目的後,大哥及老三高興地拿起酒就喝,並且大嚼飯菜。不稍片刻,二人即不支倒地,毒發身亡。
典故摘自:《舊雜譬喻經·卷一》
省思
《四十二章經》雲:‘財色於人,人之不捨。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舐之,則有割舌之患。’因此,世尊將財寶視若賊人,貪著財物,不僅帶來禍患,也蒙蔽自心,劫自性功德。眾生當看清世間無常、四大苦空、五陰無我之相,唯有少欲知足,識得自性珍寶,方能得到真正的解脫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