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骨肉忿爭
譯文:有的人私心太重,致使父子兄弟之間至親骨肉忿怒爭吵,以致家庭不和。
分析
家和萬事興,是古訓,也是現代的流行語言。家庭是社會的細胞,要建設和諧社會,首先要人與人和諧,創造和諧的家庭是最基本的要求。要創造和諧和睦的家庭,就要有一個寬宏大量的胸襟,要包容家庭成員的缺點,甚至原諒他們的無理侵犯。在家庭中如果有人心胸寬大,糾紛就會減少或者沒有。要創造一個和諧和睦的家庭,就要有愛心。就事實來說,忍和愛不是一個層次,就忍來說,是別人冒犯了自己,我不計較,不是沒有計較的心,而是我自己克制自己,盡量不去計較,不去辨別對與錯。而慈愛則不同,慈愛是自己發自內心地去愛每一個人,看見他們或為財,或者為了言語爭吵時,會盡力化解他們的矛盾。當他們有難時,自己主動相幫,根本不會計較別人有意或無意的冒犯。要創造一個和諧和睦的家庭,就要處理好各種親屬關系。現代多是獨生子女,有兄弟姐妹的人並不多,這方面的忿爭不多,但也有新的問題出現,做為男人不但有父母,還有岳父、岳母;做為女人不但有父母,還有公公、婆婆。因為雙方都是獨生子女,都視為掌上明珠,由此會引發許多矛盾。所以,年輕夫妻處理好與雙方父母的關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主事的人能帶動家中每一個人都明理禮讓,家庭之中自然會和和氣氣。相處融洽了。
至原諒他們的無理侵犯。在家庭中如果有人心胸寬大,糾紛就會減少或者沒有。要創造一個和諧和睦的家庭,就要有愛心。就事實來說,忍和愛不是一個層次,就忍來說,是別人冒犯了自己,我不計較,不是沒有計較的心,而是我自己克制自己,盡量不去計較,不去辨別對與錯。而慈愛則不同,慈愛是自己發自內心地去愛每一個人,看見他們或為財,或者為了言語爭吵時,會盡力化解他們的矛盾。當他們有難時,自己主動相幫,根本不會計較別人有意或無意的冒犯。要創造一個和諧和睦的家庭,就要處理好各種親屬關系。現代多是獨生子女,有兄弟姐妹的人並不多,這方面的忿爭不多,但也有新的問題出現,做為男人不但有父母,還有岳父、岳母;做為女人不但有父母,還有公公、婆婆。因為雙方都是獨生子女,都視為掌上明珠,由此會引發許多矛盾。所以,年輕夫妻處理好與雙方父母的關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主事的人能帶動家中每一個人都明理禮讓,家庭之中自然會和和氣氣。相處融洽了。
事例一
年近花甲的瞿先生與妻子省吃儉用,先後積攢了存款人民幣9萬元,以瞿妻的名義共分8張存單存入銀行。不料天有不測風雲,2006年12月9日,瞿妻因病醫治無效去世。兒子小宏在幫助料理母親的後事中,悄悄拿走了八張存單,對此瞿先生一無所知。不久,瞿妻單位通知小宏領取了母親的撫恤金4.3萬元。2007年2月,瞿先生在整理房間時意外發現存單及房屋產權證不翼而飛,趕至妻子單位詢問,方知撫恤金也被兒子拿走,便要求兒子退回錢和存單,但遭到拒絕,於是父子間開展了一場財產權屬的訴訟。法庭判兒子還回一半屬於瞿父的財產,另一半是遺產,可以另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事例二
2005年11月,男方小建和女方小慧被判決離婚,雙方所生之子天天隨男方生活。此前,他們一家三口住在本市天潼路由女方父親承租的公房內,同年8月承租人亡故。該房屋建築面積28.41平方米,自行搭建13平方米,戶籍五人,其中包括小建和兒子天天,實際居住女方母親一人。次年4月,前妻母親與拆遷單位簽訂《安置協議》)及《補充協議》,領到補償款、搬家補助費等共計人民幣86萬元錢款。
由於考慮到戶口,拆遷單位將其人頭費計入,於是將總計19萬元的錢款給了小慧,她認為前夫和兒子不是被拆遷安置的同住人,於是只給了前夫和兒子7萬元錢款。前夫和兒子則認為,除去女方母親個人外,余款應當由五人共同分攤,故要求支付其補償款30萬元。另外,由於已離婚,屬於兩個家庭,拆遷單位在支付房屋拆遷補償款時未通知自己到場,導致至今未能領到拆遷補償款,要求拆遷單位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拆遷單位依據房屋拆遷許可證,具有對被拆房屋實施拆遷的權利。因此,法院判處前妻及其母親支付前夫和兒子房屋拆遷補償款人民幣30元,駁回前夫和兒子要求拆遷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的訴訟請求。
事例三
有一個女士講述說,我與丈夫國軒(化名)是經人介紹認識的,談了朋友以後才知道,原來他母親與我是一個單位的同事。開始我以為婆婆是個好相處的人。
結婚前的一天,一向話很少的國軒突然很認真地找我談話,他提出要與我“約法三章”:“一,我母親發脾氣時,你說話的聲音千萬不能太高。二,她在說你時,你千萬不能頂嘴。三,她發完火之後,你千萬不能使性子不理睬她。如果因此讓你覺得不痛快的話,你可以罵我、打我,就是不能惹她生氣。”我欣然答應了。
結婚的第二天,婆婆提出以後吃在一起。可接著婆婆又要求我們:除了每月交50元飯錢,還必須交10元錢她生兒子時“肚子疼的錢”,一共60元。要知道,當時我與國軒的工資獎金加在一起也才130多元。不久,國軒的妹妹打算結婚。我和國軒外出旅游了一趟回家後,發現家裡貼著喜字的風扇被婆婆搬去做女兒的嫁妝了。國軒妹妹出嫁的前一天,因為家裡小,婆婆囑咐我們晚點過去。可等我們臨近中午過去時,婆婆卻大為光火,認為我這個嫂子在小姑出嫁當天居然不去幫忙。有一次,鄰居家娶媳婦,那家婆婆堅持不放鞭炮,而媳婦偏要對著干,並且揚言聽不到鞭炮聲就坐在車裡不出來。婆媳僵在那裡,最終媳婦贏了。在之後的每次爭吵中,媳婦總是占上風。一次,在大家一起吃飯時,婆婆說起這事評論道:“要是我家媳婦這麼跟我吵架,我肯定給她兩個耳光。”盡管如此,我還是堅持把這頓味同嚼蠟的晚飯吃完。我仍然恪守跟國軒的“約法三章”,沒有把不滿直接對婆婆發洩,可是對婆婆,我已經沒有剛開始的那種感情了。
後來,單位分給我一套一室戶。雖然房子很小,很遠,戶口也屬於郊縣,但我還是決定和國軒搬過去。分開吃後,我依舊關心著婆婆,得知婆婆要外出旅游,我抱著10個月大的孩子,背著塞滿奶瓶、尿布和食品的大包,興沖沖去了婆婆的車間。當我拿出婆婆愛吃的巧克力、肉松和蘇州豆腐干時,她的同事一個勁地誇我想得周到,唯獨婆婆不高興,還冷冷地說著:“你別以為送我些吃的,我就會給你帶上南京鹽水板鴨,你休想。”我不懂婆婆為什麼拿冷淡回報我的熱情,只好經常回避她來少惹是非。
可還是有事發生,婆婆總會找出事情來責備我和國軒。孩子貪玩沒有進門就叫奶奶,她就淌眼抹淚地怪我沒教育好;國軒去我婆婆家,我打電話囑咐身體不適的他多喝水,就被認為是在催促國軒回家,連帶國軒也被痛罵。我們的結婚戒指、存折之類也都被她保管;她還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把其他親戚的戶口遷進我們的房子裡來……
如今公公去世了,最近,婆婆附近的房子都在動遷,婆婆的最後落腳點總是一個問題。國軒的姐妹們曾經表示過我和國軒應該承擔起責任,但是,如果真有那麼一天,我寧願和國軒離婚,也不願與婆婆一同生活。
事例四
5歲的馳馳(化名)來自江西撫州,今年2月,馳馳因多次發燒卻未能痊愈而輾轉多地求醫。兩個月後,來到上海求醫的馳馳被確診患上急性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由於機體缺少造血功能,馳馳不得不依靠輸血維繼生命,但這並不能治本。
上海市兒童醫學中心血液腫瘤科主任醫師陳靜教授告訴記者,由於楊馳還有一個同胞姐姐,所以醫生們首先考慮為姐弟兩個做骨髓配對。而在通常情況下,同胞兄妹的配對成功率在25%左右。此時,10歲的姐姐瑩瑩(化名)正在老家上小學四年級,為了拯救病重的弟弟,瑩瑩放棄了期末考試,並在骨髓移植手術實施前1個月來到了上海。
至少有3個月的時間,馳馳的父親楊武良是很欣慰的。“醫生檢測馳馳和瑩瑩的骨髓配對,而且馳馳身體內的骨髓干細胞沒有明顯排斥,因此可以進行移植手術。” 7月17日,在東拼西湊了20萬元後,手術開始進行。瑩瑩先後為弟弟采集了兩次血液和1次淋巴細胞。3天後,瑩瑩出了院並回了老家,而馳馳仍需留院觀察。“情況有好轉,臉色一天天紅潤了起來,血小板、紅細胞等血象監測指標也慢慢恢復正常。”母親肖新屋說。
手術後,因為擔心病情反復,馳馳一家三口一直留在上海。楊武良說,“一直住院的費用太高昂,因此就租了每月120元的房子,到了換藥或需要檢測的時間,然後搭乘公交車到醫院。”據悉,這來回的路程約為20公裡。今年11月,馳馳的身體開始出現復發症狀。“11月12日起,移植物逐漸被排斥,目前又恢復急性重型再障狀態,建議再次進行移植。”
陳靜教授說,接下來等待馳馳的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再一次采集姐姐的細胞進行第二次移植手術,另外一種就是通過藥物治療。但是,對於復發的馳馳來說,後者效果非常有限。 為此姐姐要再次為弟弟捐骨髓。姐姐對弟弟這樣無私的奉獻是令人們感動的,也是值得大人們學習的。
事例五
李老漢家住的平房要拆遷,不久老人就會分下來新房,這時兒子認為自己年輕時沒有借到老人的光,這回總算有機會了,於是找到父親要房子。父親聽後大罵兒子不孝,兒子一聽操起家伙就打父親,急得姐姐急忙打110報警。民警來後對其兒子進行了教育,說明子女要贍養老人的道理,還提醒當事人,如果兒子不聽勸阻,要及時報案。如此兒子,實在是不孝之極,這樣的事情在現代真的不少。
事例六
孟慶蓮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她有個女兒,丈夫做生意,一家人很和美。2008年的一天,她丈夫出門發生車禍身亡,處理完事故後,孟慶蓮拿到手18萬元錢。因為這筆錢,引起大姑姐的不滿,她抬出母親和孟慶蓮要錢。孟慶蓮處理丈夫留下來的往來帳,將欠的外債還清,這時只剩下8萬元錢。為此,她把帳目拿出來,告訴大姑姐欠了多少外債,剩下多少錢。並且表示可以把剩下的8萬元分給母親4萬元,其余留做孩子讀書的費用。他大姑姐不相信,找新聞媒體曝光,說孟慶蓮私吞財產,不養八旬老母親。又揚言要到法院告狀。為此,孟慶蓮多次找大姑姐一家談,說:一家人有什麼事不可以坐下來商量呢?並清來律師,律師根據法律條文解釋,說:遺產要還清債務後才能分割,若分割孟慶蓮占一半,另一半也要三個繼承人共同分割。這樣老太太還拿不到四萬元錢。孟的大姑姐聽明白後,主動向弟媳道歉,一家人握手言歡,重歸於好。
事例七
為了照顧智障弟弟,哥哥終身未娶。這件事在遼寧省葫蘆島市流傳。趙樹友從記事起,就知道弟弟一出生他就再也沒有見過母親,是父親含辛茹苦把他們拉扯大。弟弟是先天性癡呆,終生喪失勞動能力。貧困的家庭,再加上沒有勞動能力的趙樹華,生活過得很窘迫。弟弟趙樹華除了吃飯、睡覺外,再有的事情就是搞破壞了。堆好的玉米、垛好的白菜,經常是趙樹華一時性起,就抓得亂七八糟。但在趙樹友的心裡,沒有手足情更寶貴的了,弟弟破壞的事情,他再一一做好。天冷的時候他先把炕燒熱,天熱的時候,他為在一旁傻睡的弟弟扇扇子,地裡的活都是他一個人忙活,有什麼好吃的,他總是留給弟弟,自己捨不得吃一口。
家中沒有女人不成家,年輕的時候,趙樹友有人給他介紹對象,他堅持要帶著弟弟過,就這樣他錯過了婚姻。一晃三十多年過去了,再有人給他介紹,他就說不找了,他說我一個人承受這一切吧,娶個媳婦也是跟我受罪。現在六十多歲的趙樹友已經是滿頭白發了,他的最大希望是兄弟倆個好好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