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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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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的發展,環境的變遷,人文思想的改變,女性受教育的機會、工作機會、職務..等各種機會都相對提高。女性地位抬頭,甚至有些人超過男性,不再處於相對的弱勢,也改變了男女之間的相處之道。加上現代人,壓力、物欲、環境誘惑、感情快餐化、以及因為教育程度、知識的提升變的更自我,每個人越來越以“自我”為主。大多數人都希望對方要完全的配合自己的一切計劃,只要稍稍不如己意,就認為對方不再愛“我”,而疑神疑鬼、患得患失,因而爭執不斷,最後由情人而變成敵人。甚至傷害對方也傷害自己的身體、生命。這都是追求功利及太以“自我”我中心因而將自己的本心漸漸地忽視、遺忘、迷失、沉沒在虛幻世界的結果。

所謂的情感,包含了父母與子女、兄妹姐弟之間的親情、朋友之間的友情、同胞、同事之間的袍澤之情……等一切,都是情愛的表現。而非狹隘的單單指男女之間的愛情。在佛教的修行上並不排斥感情,而是以“十二因緣”和“四聖谛”的學理來說明,人因為有執愛,所以有煩惱、所以有苦;因為沒有認清之所以感到“苦”,是來自於對喜愛的“執取不捨”,所以在生死中輪回不休。是希望我們認清楚真相後,以慈悲來升華感情,以智慧來轉導感情,不要執取於感情。也就是將情感升華為“無緣大慈,同體大悲” 愛的至真至善的感情。

常聽人說:“要學佛就不要結婚”“若不出家、不斷男女性愛,學佛不會有成就”。這些偏見造成很多原本有心學佛者因而退避三捨而不願學佛,甚至排斥學佛。俗話說“飲食男女”,孔夫子也說:“食色性也”。要知,飲食是維系生命的存在所必須,而男女欲愛(即性愛)則是維持人類種族延續的必要活動,是人類繁衍種族所必需。須知佛教所講的因果,並非單指外在行為,更重要的是內在的心行、意念。佛教修行所強調的是要能面對世間各種善惡塵境(包含性欲)而“不起執著”,而不是斷絕塵境、逃避不去面對塵境。如果為了怕面對而逃避,雖然身體未造業,但心念。想法呢?如果真的心不想、無欲,那何須逃避離群索居,何處不是淨土呢?

社會之所以成為社會,就是因為有士、農、工、商各個階層的存在,各有其因緣法。重點是在於是否能各司其責、各盡本分,不渝己、不越軌,這就是惜緣、惜福。在家修行的學佛者,一般有父母、妻子、兒女,要賺錢養家活口;要做事,要面對客戶、同事及各種復雜之人際問題,每天幾乎都不離貪、嗔、癡的各種境界。甚至為了工作問題,不得不與他人上酒家應酬,去面對女色的誘惑。在這樣的環境中更顯修行的重要。此時在面對這樣環境的“熏習”,是否能保持不被染著,就看是否能心不執著了。要知“久入鮑肆而不聞其臭”,這就是“熏習”的可怕,如果缺乏正知、正見、沒有定力,就算再怎樣克制自己,“熏習”久了,也就隨俗了。

世間情愛,有染污的,有純潔的;有占有的,有奉獻的。如果是正向、正面的情感,反而為一種鼓勵、促使努力向上的一股強大力量。如果愛得對象不對、觀念不對、方法不對,是個占有、自私、執著的情感,不但會使雙方產生煩惱痛苦,甚至由愛轉為嗔恨而傷害彼此,甚至危害旁人。對於男女的愛情,應該是自己願不願意,而不是該不該有愛情婚姻的問題。

雙方若已決定承受婚姻之事,那就要雙方相互照顧互相鼓勵,生老悲憂苦等一切果,就必須甘願承受,遇事、遇逆境要共同承擔、共同化解。使雙方感情生活和諧。不要在此生生命結束時尚有遺憾而延續到來生。如果想要擁有一個幸福的婚姻,找另一半時最好能找個志同道合,有慈悲心,能彼此互相體諒,能共同鼓勵、共同成長、價值觀相同的伴侶。二人相處時不要總想把別人轉變得很符合自己的標准,這是錯誤、是自私的,也是爭執的來源。若一天到晚發號施令,看這個不順眼,看那個不對勁,嫌這嫌那,只會使另一半、及家人感到厭煩。要有一個溫馨的家、美滿的婚姻,不是改變別人,要先改變自己,自己變好了,家庭自然會變好。

六祖慧能說過“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可見不一定非得出家,才叫修行;在家一樣能修行。我們看古往今來許多大居士、大菩薩,諸如:維摩诘、傅大士…等他們都是在家庭修行的。每個人的生活一定要有重心,對自己應盡的責任與義務,確實盡到。面對現實、不執取也不逃避現實的人生,這樣不論身處何處,處處是我們修行的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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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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