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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海權:怎樣對待別人的過失
方海權:怎樣對待別人的過失 摘自《地藏菩薩福報錄》之三十一 圓信問:怎樣對待別人的過失,別人有錯誤,我們應如何處理。 (三十九) 答曰:凡夫之人,那能無過。除非入正定聚的聖人,就不會有過失。因為常常在定 中,故能無過。 劉明有這樣一個朋友,性情暴燥,說話高聲大叫,對人禮貌不好。他經常得罪人,劉明也不例外,真是使人哭笑不得。剛好,那天劉明的雙眼腫痛得厲害,熱得不得了。居然,性暴的朋友得知劉明生病,即刻就來看望,而且去藥店買來棉布用鹽水幫劉明貼眼,使劉明眼病快速好轉。劉明此時才懂得,不是一個人有過失錯誤,這個人就沒有優點。 俗語說:君子修道,可以辦道。小人修道,可以辦事。 故此,我們要看到大眾的優點,不能看大眾的過失。《大般涅盤經》說:菩薩摩诃薩雖見眾生過咎,終不說之。恐生煩惱,若生煩惱,則墮惡趣。 所以,我們要平等對待所有的人。有時那個人你看很好,等你碰事時他卻避而不見其人。有時你看那個人很差,當你碰事時他卻沖在前面幫助你。但是,我們無必要去分別誰是誰非,誰好誰錯誤多。只要我們對大家好,自然就會得到人家對我們好的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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