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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南居士:報恩要及時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人生七十古來稀啊,兒子到了四十歲能出仕時,父母已是五、六十歲了,還有幾年可以讓你奉養? 以前的人,每年一進臘月,不許說衰喪話,怕殘冬年景引起老人家的感傷。子路是血性中人,父母健在時,家裡窮,子路時常到百裡外背米回家奉養父母。後來作了大夫,每餐吃到三、五鼎豐盛的飯菜,就落淚不止。歐陽修在《泷岡阡表》裡提到他的父親在祭祀時必涕泣日:“祭而豐,不如養之薄也。”父母健在時,奉羹一碗,勝過死後的五鼎祭品。趁父母還在,多盡一些孝,別說愛國家、愛社會的大話。若能幫助父母往生極樂,則是第一孝。瞞心昧己,以不義之財供養父母,是大不孝。家窮只能煮一碗豆子,燒一碗水,菽水承敬父母,可是能站住人格,也能揚名聲,顯父母。在外面若做不好,別人就會在背後,罵你“三字經”,污辱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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