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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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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君可曾仔細的想一想:在這世界上,為什麼有的人出生在富貴的家庭,而有的人卻出生貧賤?有的嬰兒生下來就很可愛,而有些嬰兒卻長得很丑呢?為什麼有的人一出生就胖嘟嘟的,而有的人卻瘦弱多病?.......這是為什麼呢?
俗語說:‘龍生龍,鳳生鳳。’’假如遺傳就可以解釋這些問題,為什麼有些平庸的父母卻生了聰明可愛的寶寶,而有些知識份子卻反而生了白癡兒女呢? 假如營養就可以解決健康的問題,為什麼仍有許多富人家骨瘦如柴,一生多病?難道他們沒吃過營養品? 假如努力工作就一定能致富,那為什麼有些人辛苦工作了一輩子,卻仍然貧無立錐之地,而且還向人家租房子?可是那些出生在富貴家庭的孩子,卻生來就養尊處優,終生財物享用不盡......... 如果我們深入地探討上面幾個問題,我們不難發現:有一種神秘而不可思議的因素存在。例如:為什麼不能自由地選擇誕生地點、家庭和父母兄弟呢?這種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力量,一般人稱之為‘命運’’。佛家稱之為‘過去的業力’’—意即我們過去世在身體、語言和心念中的造作行為所產生的影響力。 孔子曾經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這個‘命’’字其實指的就是‘因果’’或‘業力’’。因為不知道三世因果,就無法了解命運的由來,就不能改變或創造命運。 不了解命運的由來就會怨天尤人,不能隨過而安 不能改造命運,那再多的學問和知識又有什麼用處呢 有人打開報紙,看到意外喪生的新聞,亦會在歎息之余,喃喃自問:“為什麼他會遭到上天如此不幸的安排呢?”諸如此類的問題,一般相命學家都會用陰陽五行來解釋:“這是出生的八字命理某某運,某某部位的不好所致。” 如果再深入地提出一個問題:“為什麼有人生出來就會八字好,有人生出來就八字壞?命運的主宰真的這樣不公平嗎?” 我們要想深入徹底地探討這種“宿命’的根本淵源,就必須了解佛教中的三世因果。 現在的科學認為:宇宙中每一件現象有它的原因的。心理學也強調:人類的任何行為都是有原因的。 在自然界和社會中,各種現象之間是普遍聯系的,因果聯系是普遍的和必然的聯系,沒有一個現象不是由一定的原因引發的;而當原因和一切必要條件都存在時,結果就必然產生。。所謂原因,指的是產生某一現象並先於某一現象的現象;所謂結果,指的是原因發生作用的後果原因有時是多層的,有些現象看起來似乎是發生作用的原因,但在它們的背後,卻還有產生它們的原因。對於多重原因的事物,如果只停留在其中的某個層面上,把它當成最終因素,就可能不深刻,也難以把問題說透,這樣的因果論證,其說服力是有限的。遇到這種情況,應當一層一層地追究下去,不可輕易罷休,要一直到提示出最終極的原因為止。一般來說,越是表層的原因,越是為大家所熟知的,其論證力也就越有限;越深層的原因,就越能說明問題的實質,就越有說服力,事物的發生、發展都有它內在的因果關系。
一代高僧大德印光大師說:“因果者,聖人治天下,佛度眾生之大權也。約佛法論,從凡夫地,乃至佛果,所有諸法,皆不出因果之外。”古話說:“人惡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在因果法則面前,人人平等 因果是如何運行的 因果業力的作用是如同種子在適合的條件下逐步成長,最後結出果實一樣。 因就是種子。我們從前說過的話、做過的事情、想過的內容都會成為種子,業因。 比如我今天想了,我想賺點錢、或者我要去某個地方玩。這都是因。我們說的話、做的每件事情,都會成為種子。 一顆種子,要有適合的土壤、陽光、水分才會成長、結果。在各種條件的配合下,種子逐步成長最後結出果實,這個過程就仿佛我們造作的業因,聚集各種助緣,最後得到結果。 什麼是緣呢?同樣是我們的身語意三業,做得事、說的話、思想的內容。這些不僅僅是種子,同時還是其它種子的緣、助力。 比如一個人想去某地游玩,這是個想法,正好他有錢、有福報、有時間、天氣、環境都合適,這些是緣,於是就去了。沒想到他從前欠了別人的賭債,結果在玩地方遇到債主了。被打了一頓。於是去游玩這件事情,雖然是他當初想法的果,這個果是各種條件聚集而形成,同時又成了他被打的緣,另一個果報的一個助力。 因果是貫穿一切事理的,例如,現在是過去的“果”,同時又是未來的“因”。業因既隨時變遷,果報自然也能隨時轉變;人們所常說的“命運”,實際就是業因果報。 人一生的命運,看風水的說是受祖墳和住宅的影響,算命的說是受生辰八字的影響,看相的說是受面相手相的影響,普通人則說是性格和機遇造成的。其實最根本的因素是什麼呢?是本人所造的善惡之業力。很多看風水的人因福報有限,卻不能給自己找到一塊風水寶地,即使找到也不一定能得到,即使得到也不一定有什麼好處。 而如果心態改變了,則外境也會改變。所以很多修行的人,他的面相會朝好的方向轉變,他的命運常常算不准,有的住在風水惡劣的地方,後來風水也跟著改變。如虛雲和尚住在廣丅東南華寺,寺廟前的河水在門口形成很不好的“反弓水”,後來竟然天降大雨,河流在一夜之間改道。 《三命通會》有一個故事,宋代有個人叫尹洙,頂骨凹陷,眼睛無神,牙垠露出,山根塌陷,按理應該貧賤短命。後聽一個名叫蔡襄的相士勸告,多積陰德,還周濟了很多災民。忽然一天晚上渾身發抖,之後頂骨凸起,雙目有神,牙根掩藏,山根隆起。後來不僅長壽,並且高官厚祿。 這些術數,只對一般凡夫有用。大善之人和極惡之人,這些術數都不管用。 明朝有一位袁了凡,碰到一位高人把他一生的情況都詳細地推算了出來,前後都應驗了,連細節都非常地准確。直到有一天,一位禅師教他積德改命的方法。從此他努力地改過積德。此後,命運就發生了變化。本來沒有兒子結果生了兩個兒子,並且都成了才;科舉考試算來只考第三,卻考第一;本來考不上進士,結果考上;本來作官只能做到知縣,結果卻上升到兵部;本來壽命53歲,卻活到74歲。所以我們應該從心態入手,從根本入手,根本改變了,枝節就會隨著改變。 弄清因果的道理,才能明白“命”、“相”之所以然。從十二因緣的道理解釋,我們的身體就是由果報所生的,也是來受善惡業報的;所以叫做“報身”。一個人相貌的好壞、壽命的長短、命運的窮通,屬於正報;家庭環境的好壞、親屬子女的優劣、生活享用的厚薄,屬於依報。正報有福,依報自然也豐富滿足;正報無福,依報也就困窘惡劣。我們今生所受用的正報和依報,都是過去種的“因”、現世結的“果”,並不是從外來,全是自作自受。一個人的“命”和“相”正是這些業因果報的體現。佛法從根本上揭示了“命”和“相”約原因及由來,卻不教人去算命、看相、求簽、問卜。因為這是捨本逐末,徒勞無益的。“命”和“相”算也是這樣,不算也是這樣;只有從根本上改變現在的“因”,才能轉變未來的“果”。
佛在《佛說福力太子因緣經》講:假使經百劫不壞諸業因,因緣和合時有情隨受果 就是說我們造作的業因,種種因,哪怕是過了很久很久的世間,依然不會損壞,無論我們做得是善因、還是惡因。都會成為一顆種子,一旦和其配合的條件具備,那麼就會有果報出現。 為什麼許多好人沒得好報? 印光大師說:作惡而得善報的,好比富家子弟,吃喝嫖賭,揮金如土,但不會馬上凍死餓死,因為他的財產豐厚;行善而遇到災殃的,是往世惡業成熟,比如犯罪的人雖然立了一些小功,但罪行不能完全消除,但可以改重為輕。 世人往往只看到表面現象,不知因果之理非常深奧。 人們常對現實中的一些事情憤慨,有人說,某人惡行,子女盡管學習不好,卻用撈的錢出國留學,回來後定到工資高、福利好的工作單位,仍是出人頭地,處處占盡了便宜,也沒有見到他有什麼惡報應。其實因果是貫通前生後世的,不能在一世一事上下結論。就是從現代來講,也要有長遠的眼光,要用十年甚至於二十年的時間來驗證,不要看到眼前一、二年時間內發生的事情就下結論。我們也確實看到有的人撈的更多了。但另一方面,他的兒子吸毒,已經開始敗家。還有的人錢沒有少得,孩子卻連大專都沒有考上,為培養後代,花錢出國,幾十萬元進去了,連畢業證都沒有拿到。這就是因果報應。同時,世上純善純惡的人太少了。有的殺人犯,臨死前天良發現,捐獻人體器官。有的強盜扶養孤兒,大惡之人也有善的一面。反過來。有的人表面行善,實在做惡。所以,不要只看眼前就下結論,更不要只看表面就下結論,要知道因果報應是微細而復雜的,是一絲一毫都不會錯的。因果報應並不因為你不相信而不存在。就如一個人存了億萬元的錢,我們看到他不工作,卻花錢如流水,還會因為造惡被罰款。但是他存的錢還有許多在銀行裡,不會立即就貧窮。所以,有的人造惡不但沒有遭殃,反而還提升了官職,或者憑借生意的作大,成了社會名流。這是因為他們是過去生積的福報很大的緣故。 印光大師文鈔全集引述了一件唐朝玄奘法師記錄下來的事:唐朝時西域天竺國有位戒賢法師,德高望重,名震四天竺國。某一年身患惡病,痛苦極為慘烈,無法忍受,正想自殺以求解脫時,忽見文殊、普賢、觀世音三位菩薩降臨,指示他:“你在久遠劫前,作過多次國王,做了許多迫害惱亂百姓的惡行,本應墮落惡道〔地獄、餓鬼、畜生稱為惡道〕,長久受大苦報,由於你宏揚佛法的緣故,得以免除將來的地獄大苦報,將它轉變成目前的人間小病苦,你要忍受。再過三年,有位大唐國僧人名玄奘,會到此拜你為師,求受佛法。”戒賢法師於是強忍病苦,力行忏悔,經過很久,終於康復。過了三年,玄奘法師果然來拜師求法。戒賢法師叫弟子述說病苦的情形,徒弟邊說邊哭,可見病苦的慘狀。若非菩薩指明往世因果,或許有人會說,如此大有修行的得道高僧,尚且得到這樣的慘病,佛法有什麼靈感和利益呢?其實這全是往世業因,以及轉“後報重報”成為“現報輕報”的緣故
《華嚴經》講:於一業分別知無量諸業種種緣造。如一業。一切諸業亦復如是。 就是說,從單單一個業力來認識,就可以知道我們大家的無量業報、果報,都是由種種緣的聚合而成。就和這一個業力一樣。我們自身的一切業力、果報都是如此的。 業的活動就是我們生死輪回的相續,我們日復日年復年的生活著,這就是業的活動。我們在受業報的過程中,又再造新的業因。比如說,我們有這樣的身體,腦袋和思想,那是過去的業形成的;但是今生的我們仍然利用現世的身心繼續造業,以總的六道而言,因業因的善惡差別,所感的果報有苦樂之別。比如:天人是以善業轉生天趣感受樂報,地獄眾生是以惡業墮入地獄而感受無量痛苦。其次,以同一道眾生而言,雖然共業相同,但以個業的善惡差別,而須別別感受不同的苦樂。比如:一般的餓鬼每日都被饑火逼惱,而有些大力惡鬼卻能享受天人般的妙欲。至於人道,如中國這樣的泱泱大國,人口有十幾億之多,卻無法找到兩個命運完全相同的人。人類紛繁復雜的苦樂萬象,唯一是由業的善惡差別所致。再次,即便是同一個眾生,由於所造業的善惡繁雜,他的人生境遇也是有苦有樂。
如果非要用比喻來講:每個人的因果都如同一片沒有盡頭的森林,無數的種子、無數的發芽、開花成長、無數的果實。而果實則繼續變成種子。不同的植物之間又相互纏繞、相互依存、相互影響。 如《百業經》說:“眾生諸苦樂,佛說由業生,諸業亦種種,造種種眾生,漂泊於輪回,業網乃極大。”也可以比喻成一張沒有邊際的大網、上面縱橫交錯著種種因、種種緣、而這些條件聚集在一起就是一個交匯點:果報,無數的果報又繼續和其它的因緣相交匯,層層疊疊無有窮盡。 因果就是如此運行,每個因都在適合的條件下發展,同時又對其它的因的發展起著作用,相互纏繞、相互影響。非常復雜。復雜到我們普通人是難以想象的。 《入中論》說:“有情世間器世間,種種差別由心立,經說眾生由業生,心已斷者業非有。” 《俱捨論》也說:“形形色色世間界,皆由眾生業所生。” 眾生無量的痛苦與安樂,佛說唯一由業產生,善惡業也有無量種類,以種種不同業造就種種不同眾生,各有各的性格、相貌、苦樂、遭遇。這張“業網”無處不在、無時不在,遍及一切情器世界。不但是有情本身,乃至有情所依的器世間也是如此:下至風輪,上到色究竟天的天宮,這一切差別相,都是由眾生業力產生 比如鐵柱地獄裡的眾生眼裡看到燒得通紅的鐵柱,是一個美女,等他去抱的時候,卻被燒得冒煙。要知道根本沒有人逼迫,那些刑罰都是罪人自己的業力所顯現。不光地獄是業力的顯現,人間同樣也是,六道輪回都是。 如果能信解以黑白二業決定苦樂,以業差別決定苦樂差別,再以這條道理觀照世界,便會發現萬法本是那麼井然有序,絲毫不亂,而貫穿其中的規律便是因果律 前面說了因果的運行。那麼按照這個因果運行的模式,我們還需要了解因果的幾個特點: 因果是自作自受的 因果的作用永遠是自作自受,絕沒有你造作的業果,導致別人承受的。或者別人造作什麼業力,而你得到果報的。 <般泥洹經>講:‘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 哪怕是父子至親,其造作的業因也不會因為親緣關系而有一絲一毫的改變。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發現父親造作了什麼罪過,結果牽連到一家人都受到打擊。於是很多人就誤以為業力是可以傳遞的。甚至於發展出世俗中自己造福兒孫享用的觀念。這是非常錯誤的想法。 一個人犯罪,全家受到牽連,依然是因為每個人都曾經有這樣的因,故此會有果報。而不是因為某個人的所作所為,其它人得到果報 我們也同樣看到,一樣有很好的父親卻生出一個不幸的兒子,一個作惡多端的人,他的親屬竟然很好。用業力可以傳遞、可以代受的理論是解釋不通的。 一個國王的兒子成為王子,並不是因為國王的原因,而是因為這個兒子一定造作了與此有關的業力。國王不過是助緣之一。 佛陀在世時,波斯匿王有個公主,聰明美麗,宮裡上下都很喜愛她。父王對她說:“因為我的緣故,人們都喜愛你。”她說:“是因為我的業力,不是因為父王。”這樣問三遍,她都這樣回答。國王很生氣,就把她嫁給一個窮人,說:“我看看你有什麼業力。”後來公主跟著丈夫回到老家,意外地從地下挖出很多金銀財寶。國王聽說後,請問佛陀其中的因緣。佛說:過去迦葉佛時,有個女人想供養如來,他的丈夫阻止她。女人說:我已經發了願,不要阻止我。她丈夫就同意了。現在的夫妻倆就是過去的夫妻倆,她丈夫因為阻止她供養,所以總是很窮困,又因為同意她供養,所以總是因為女人而致富。 因果各業不同 《大莊嚴論經》講: 復次我昔曾聞。有一國中王嗣欲絕。時有王種先入山林學道求仙。即強將來立以為王。從敷臥具人索於衣服及以飲食。時敷臥具人而白王言。各有所典。王於今者不應事事盡隨我索。我唯知敷臥具事。洗浴衣食。悉更有人。非我所當。以此喻可知一切諸業。如王敷臥具人各有所典。業亦如是。各各不同色無病者財物可愛。智等諸業各各別異。有業得無病。有業能得端正色力。如彼仙人從敷臥具人索種種物終不可得。若生上族不必財富。諸業受報各各差別。不以一業。得種種報。若作端正業。則得端正色力。財富應從余業索。是故智者應當修習種種淨業得種種報。
這裡說曾經有一個國王,沒有兒子,於是入山學道求仙,希望將來有個繼承人。於是向跟隨他的負責臥具的僕人要衣服和飲食。這個僕人就說,大家各有分工。大王不該什麼事情都和我來要,我只知道臥具的相關事情。而衣服飲食則有其他人。不是我來負責的。 這個故事比喻的是一切諸業,如同僕人各有分工一樣。各個不同。健康、財富、容貌、智慧這些業力都各個不同。 有的業因可以得到無病的果報,有的則得到容貌端正。如同那個國王一樣向負責臥具的人索要其它的東西是得不到的。如果生為皇族或許便無須財富,各種業力的受報是不同的。不會因為一種業因得到各種果報。 就如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一樣,種什麼因,就感什麼果。殺生,感多病、短命、地獄等報;邪YIN是不光彩的事情,所以極損功名、地位、名聲,同時感配偶不貞潔、不守本份,多病、子孫不良、畜生、地獄等報;偷盜感貧窮、餓鬼等報。以安忍業感召相貌莊嚴,又以布施業感受豐富的物質生活 有人說:學生成績好的就容易考上好的學校,這不是全靠自己嗎?要知道,在一般情況下,有福報的學生成績自然好,但也有不少成績好的考不上好學校,而成績差的卻考上好學校。 另外,有人機關算盡、鑽營投機,當上一個小官,比如局長,以為是自己努力的結果。殊不知,可能他正是因為心機太深,有損福報,才從縣長降到局長。要知道,世間有能力的人多的是,很多人沒有福報都當不了官,而當官的是因為他有這個福報,往世種了當官的因。如果出身、經歷、機遇相同的話,並不見得他的能力比其他人強多少。 有人以為“風水輪流轉”,人家發財當官是運氣好,說不定下輩子我也會。要知道如果沒有種福報,下輩子也是不可能的,甚至比這輩子更不如。佛經裡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後世果,今生作者是”。還有人說:我又沒有損人偷盜,怎麼還是沒福報?須知不偷盜和種福報是兩種因,我們現在有飯吃、有水喝,本身就是往世積了福的緣故。“有飯吃、有水喝”並不是每個眾生最低的基本“權益”。那些因為沒有種福報而千百萬年沒飯吃、沒水喝的眾生太多了! 有人覺得錢財是我的,自私自利是天經地義的,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要知道,只有“捨”,才能“得” 很多人認為大富靠天,小富靠勤。事實上我們所有的財富,無論小至粒米,大至全世界,都是從我們的福業而來,在過去世中,如造作了很多福業,那麼現在就有富有的享受。反之,便只有小小的福報,甚至窮困到無以為生。過去世的福業,決定了我們現在的財富與享受,施捨財物是富貴的正因,拼命工作不過是導致富貴一種助緣罷了。假如過去(世)沒有布施,今天不管你怎麼努力賺錢,也是賺不到錢或無法積聚錢財的。我親眼見過許多做多做生意很賣力的商人,甚至還節儉到捨不得住在旅館而睡在自己的轎車裡;也有做生意勤奮到數天才洗一次澡,可是最後還是負債累累,貧無立足之地,處處向人租借房子。這不是時也、運也,命也,而是因為前世沒有布施,沒有種財富的正因。所以今生雖然拼命工作,到頭來還是窮困度日。有人不懂因果道理,他們會感歎地說:“生死由命,富貴在天”也許有人認為賺不到錢是找錯了職業,運氣不佳、人緣不好,方法不對等等因素造成的。事實上,這些因素都只是致富的助緣,而非真正的原因,布施才是將來致富的根本原因。 一業多果,多業一果. 在佛法中講述的因果業報都提到過,一種因會得到不同的果報。但這些果報都是與此業因屬於同類的。 比如不邪YIN的果報,經中講:邪YIN有十惡事。何等十。常為其夫伺捕楚毒。室家不和善法消竭。不善法增。危敗軀身。不檢其妻。不守財賄。常為人疑。宗親不信。種業如是。門不貞潔。身壞命終生地獄中。設得為女非獨一主。設得為男馳騁邪YIN。自失其妻。是十惡事。
所以種下一因,得到的可能是多種果報,這和我們自然界的種子發芽,成長、開花結果一樣,果實總是比種子大,而且還不止一個果實。 再比如說殺生得到的果報,決不僅僅是被人殺這麼簡單。一命抵一命的說法在因果理論中是不現實的。 不要認為因果就是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那麼簡單。問題其實非常多。 在《鬼問目連經》就敘述了非常多的業力果報的例子,例如: 一鬼問言。我一生以來。恆患頭痛。何罪所致。目連答言。汝為人時。好以杖打眾生頭。今受花報果入地獄。 一鬼問言。我一生已來。頑無所知。何罪所致。目連答言。汝為人時。強勸人酒。令其顛倒。今受花報果入地獄。 這裡說的花報,就如同種子開花一樣剛剛顯示出樣子來,真正的果實還沒來到。 這些鬼問目連尊者(佛的十大弟子之一)他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痛苦,目連就告訴他們從前他們做過什麼業因導致的,而這個業因並未完全成熟,剛剛才顯現出效果。將來的果報是在地獄。 這裡的鬼的痛苦之處,也並非是什麼怨親債主跟著它、陷害它、它已經是鬼了。而是果報如此。 從這裡我們了解我們遇到的事情,有的未必是真正的果報,真正的問題恐怕在現世還未到來。 那麼什麼是多業一果呢? 這個很好理解了。那就是最終的果報是多種業力的集丅合。比如上面《鬼問目連》中說的一樣,這個鬼為什麼經常頭痛呢?因為曾經喜歡用棍棒打別人的腦袋。它肯定打了不是一次,這些業力集丅合在一起導致了地獄的果報。如果它僅僅偶爾打過一次別人,果報則肯定不是這麼嚴重。 如果你造作的同類業力特別多,結果也一定很大。就是這個道理。 一,唯物主義的動搖 二十世紀愛因斯坦發明的相對論開始揭示出了物質的實體觀的謬誤。首先,相對論證明質量與速度有關,同一個物體,相對於不同的參考系,其質量就有不同的值。 想象一個人在推一輛沒有任何阻力的小板車,只要持續推它,速度就會越來越快,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它的質量也越來越大,起初像車上堆滿了木柴,然後好像是裝著鋼鐵,最後好像是裝著一個地球……當小板車達到光速時,整個宇宙好像都裝在了它上面——它的質量達到無窮大。這時,無論施加多大力,它也不能運動得再快一些。 當物體運動接近光速時,不斷地對物體施加能量,可物體速度的增加越來越難,那施加的能量去哪兒了呢?其實能量並沒有消失,而是轉化為了質量。愛因斯坦在說明物體的質量與能量之間的相互轉化關系時,提出了著名的質能方程:能量等於質量乘以光速的平方。不久後科學家們發現了核裂變和鏈式反應,把部分質量變成巨大能量釋放出來。現在知道原子彈的人,都相信質量可以轉化成能量。 既然質量不再是不變的屬性,那種認為質量是物質多少的量度的概念就失去了意義。既然物質與能量是可以相互轉化的,能量並非“實體”,物質也就不能再被看作是實體。 與此同時,科學家對物質結構的認識也迅速深入發展。在本世紀30年代以前,經典物理學一直認為:物質是由分子構成的,分子是由原子構成的。原子是組成物質的最小“磚塊”。1932年,科學家經過研究證實:原子是由電子、中子和質子組成的。以後,科學家們把比原子核次一級的小粒子,如質子、中子等看作是物質微觀結構的第三個層次,統稱為基本粒子。1964年,美國物理學家馬雷?蓋爾曼大膽地提出新理論:質子和中子並非是最基本的顆粒,它們是由一種更微小的東西——誇克構成的。為了尋找誇克,全世界優秀的物理學家奮斗了20年,雖然一些實驗現象證實了誇克的存在,然而單個的誇克至今未找到,人們始終不識廬山真面目。對此,粒子學家們的解釋是:誇克是極不穩定的、壽命極短的粒子,它只能在束縛態內穩定存在,而不能單個存在。 不僅如此,迄今人們所知道的300多種基本粒子中,除少數壽命特別長的穩定粒子(如光子、中微子、電子和質子)外,其它都是瞬息即逝的,也就是說,它們往往在誕生的瞬間就已夭折。例如,通過弱相互作用衰變的粒子有20余種。其中,π±介子的壽命大致為2.6×10-8秒,即π±介子經過一億分之一秒就衰變成了其它粒子。通過電磁相互作用衰變的粒子共兩種,它們的壽命就要短得多了。π0介子的壽命是0.84×10-16秒,η介子的壽命是3×10-19秒。比起π±介子來,它們的壽命竟分別要短8~11個數量級。壽命最短的,則要算通過強相互作用衰變的“共振態粒子”(如Δ粒子、∑粒子等)。它們的伙伴特別多,占基本粒子家族成員的一半以上,共200多種。它們的壽命之短達到了驚人的地步,以致於人們很難用確切的形容詞來描述它們的衰變過程;粒子物理學家即使利用最優的實驗手段也已無法直接測量它們,而只能用間接的方法推算出它們的壽命。它們只能生活一千萬億億分之一秒左右,即壽命大致是10-28秒。
為什麼絕大多數基本粒子都如此短命?如何理解我們的物質世界就是建立在這些瞬息即逝的“磚塊”上? 有人會想,天啊!物質都不是客觀實在了,那麼世界上還有什麼東西是實在的嗎?回答是,有的。事物之間的關系就是實在的。我們根據二十世紀自然科學的進展,可以用關系實在來取代絕對的物質實體,即主張事物不是孤立的、由固有質構成的實體,而是多種潛在因素緣起、顯現的結果。每一存有者都以他物為根據,是一系列潛在因素結合生成的。“現象、實在和存有被限定在一組本質上不可分離的關系結構中” 哲學家們在論述“關系實在”時使用的哲學詞匯對你可能生澀難懂,我們還是用例子來解說。 我們看見一束紅光,這是一個事件,是一個“果”。這個果是由多種因緣聚合而產生的。首先是光的波長值,借用哲學家們熟悉的語言,這是“第一類性質”, 這類性質還有如物體的廣延性等,是物體自身內在所固有,它既不依賴於觀察者,也不依賴它物,也就是說,它是無對而自行確立的。我們把這些第一性質又稱為 “因”。其次,我們還需要具備一些其它條作,如眼睛正好睜開,沒有色盲,往正確方向看,以及眼與光源之間無障礙物,等等。我們把這些條件稱為“關系參量”,又稱為“緣”。這些因緣聚合產生了紅光這個果。“紅色”這類顏色性質是“第二類性質”,其存在至少部分地依賴於觀察者。“關系實在論”就是說,關系參量是不可消除的,沒有它們,就不會有“看見紅光”這個果,因而是實在的。 再舉一個更清楚的例子。要得到一顆蘋果樹,首先要有一粒蘋果的種子,這是“因”。但是單靠這粒種子也不會長成一顆蘋果樹,比如把種子放在倉庫裡,無論放多久也不會長出樹來,所以單有因是結不出果的。一定要將種子放在土壤中, 並且要有適當的水分、陽光、溫度、肥料等等的配合,種子才會發芽長大,最後長成一顆蘋果樹,結出蘋果來。這裡的土壤、水分、陽光、溫度、肥料等等,就是 “緣”。所以“因”一定要配合適當的“緣”,在因緣和合之下,才能生出果來。緣是許多的配合條件。緣有好緣,也有不好的(“惡”)緣。因此即使是同樣的種子,結出的果也就很不相同了。比如,把種子放進貧瘠的泥土裡,或者施肥不夠,蘋果樹必然長得不大,結出的蘋果也不會好吃。假如把種子放在肥沃的土壤中,加上細心照料,結出的果實就會香甜好吃。由此可見,同樣的因遇到不同的緣,結出的果便會很不相同。同時,由於緣是由很多條件配合而成的,所以緣會不停地變化著。既 然緣會影響果,而緣又在那麼多條件配合下產生作用,假如某個條件改變了,甚至消失了,那麼果便可能不再存在。在蘋果的例子中,如果天旱缺水,蘋果樹便會因之枯萎。所以當因緣散盡之時,果就會滅。換句話說:“因緣和合而生,因緣散盡而滅。”
“緣起論”是佛教的基本原理,是佛教和其它一切宗教、學說的根本區別所在。它揭示了世間一切都是以相對的依存關系而存在的。 “緣起”的極至,叫做“性起”,就是指諸佛在自受用境界中絕對自由,完全無礙。 由“緣起論”可以演繹出許多義理規律,如“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生,是說世間萬有的生滅變異都是各種因緣和合而成,本質都是空。因是事物發生的原因,而緣則是輔助條件。 在佛法上說,宇宙萬有的生成與還滅,皆由於因緣二字。因與緣,佛法有著多重含義。從相對的差別言,因約指特性說,緣約指力用說。因指一件事物生滅的主要條件,緣則為輔助條件。因緣二字,若用現代語言來說,約相當於條件或關系兩個名詞。那就是說,宇宙間每一事物的生滅,必須具備某些條件;每一事物的存在,也必須與其他事物有著互相的關系。所以凡使一件事物生滅,或使一件事物存在的條件或關系,就稱為此事物的因緣。 阿含經中對因緣二字常作如下的解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意思是宇宙間一切事物,都沒有絕對存在,都是以相對的依存關系而存在。這種依存關系有同時的異時的兩種,異時的依存關系,就是‘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此是因而彼是果。同時的依存關系,就是‘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是主而彼是從。前者是指縱的時間,後者是指橫的空間。因此,所謂宇宙,在時間上說,是因果相續,因前復有因,因因無始;果後復有果,果果無終。在空間上說,是主從相聯,主旁復有主;沒有絕對的中心;從旁復有從,沒有絕對的邊際。以這種繼續不斷的因果,和重重牽引的主從關系,而構織成這個互相依存,繁雜萬端的世界。 因緣生萬法的奧義 法國科學家曼德爾布羅特發表“英國的海岸線究竟有多長?”一文,指出海岸線的長度與測量工具有關,尺子愈小,測得的海岸線長度愈長,愈精細地觀察海岸線,便能發現愈來愈多的海灣和海岬,並且悉為“自相似結構”,事實上是無法測定海岸線的長度。 世間一切法相都來源於人們我執,比方說我們用光學顯微鏡可以觀察到細菌,用電子顯微鏡可以觀察到分子,用透射式電子顯微鏡又可以觀察到原子,有一萬種顯微鏡就會有一萬種結論,就會有一萬種概念,任何的概念都是片面的 好比說人用鼓錘敲鼓,發出聲音,聲音是從人發出的嗎?沒鼓出不了聲,聲音是從鼓發出的嗎?沒人產生不了聲音。萬法就如同聲音一樣,是因緣和合生的。你想得到聲音,追求人得不到,追求鼓也得不到聲音,萬法都是緣合故有,緣盡則滅 龍樹菩薩所造的《中論》講道:“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 愛因斯坦的時間相對論闡釋說時間是由於物體的相對運動而產生的,時間不是實在本身具有的,只是人解釋世界的工具。換言之,時間是人的錯覺,時間描述是相對的。對於一個觀察者是同時發生的事丅件,對於另一個觀察者來說卻不是同時發生的,對時間的感受(讀數)隨參照系的不同而不同,時空相互滲透與轉換。在相對論的宇宙觀中,時間、空間不是絕對的,在我們的參照系看到事情的“相”,只是事情無數相之一。“相”依賴於觀測者的運動狀態,沒有獨立存在性,這就是佛法上的“自性空”。是故《金剛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偈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此偈指出了佛法的空、假、中三觀。《金剛經》雲:“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比如O2和O皆無氣味,化合成臭氧O3則產生臭味。故此臭味不從內來,不從外來,而從因緣和合來,並無實體。但體性雖空,現象卻有,這就是中道義。科學界覺得這種臭味來源是個謎,而佛陀早就在《般若二萬頌》裡告訴我們:只要因緣聚合,就會產生因業力所顯現的輪回妄相。
因緣果報的運行由心調控
《占察善惡業報經》講:現在苦樂吉凶等事。緣合故有。緣盡則滅。業集隨心。相現果起。不失不壞。相應不差。 現在我們遇到的各種事情,有苦有樂,都是各種緣聚合在一起產生的。這些緣如果沒有了,則不會再有這種結果。 而這些業力都是隨你的心聚集的。不會有一點的誤差。 《占察善惡業報經》中還講過:起妄想相應心計我我所。造集諸業受生死苦。 就是說起妄想心,執著我、和我所有的這種心念,導致造作聚集各種業力,受生死輪回。 華嚴經講「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這句話之意是:一切法都是眾因緣在生滅,它的本性不可得,起行本空,沒有自性,不是永恆存在,是無常的,這是萬法的實相,就是空相。這個業也是萬法,除了一些少數的無為法以外,一般的法都是業的作用。業是因為眾生執著而有;我們迷惑,在這緣生緣滅的萬法中執著而做種種行為與造作,使他向前延續,這其中一無所得,沒有東西在生滅。一個有智慧的人去尋求業的生滅相,其實是不可得的,因為它沒有一個完整的自相,自體,故業沒有自性。” 以佛法來說,業是五蘊法因緣生滅的相生相續的幻相,既是五蘊之間的種種法互相作用--相生互相一個接著一個的延續下去,就形成了幻相。好像瀑布形成這個例子:水一滴一滴的從高處相生相續地瀉下來,就形成了一個我們以為“瀑布”的幻相。同樣的,在我們五蘊身心相生相續的過程中,形成了一些幻相,因為我們有執著,我執,就以為有造業者,有受業者,而實際上業與制造者,只不過是因緣生滅的幻相。既是說造業者,受業者只不過是五蘊的生滅,也就是因緣的生滅幻相罷了。我們再以瀑布這個幻相來做比喻:有一個瀑布,下面有一塊石頭,經過長年累月的小滴沖擊,石頭變得光光滑滑的,你就會說瀑布把石頭沖的光光滑滑的。同樣的道理,裡面並沒有瀑布,只不過有很多很多的水滴連續的瀉下來,經過了很久,石頭就光滑了。並沒有一個單一的個體使石頭光滑,而是不知幾千萬滴的水把石頭沖的很光滑。同樣的道理,五蘊形成我們這個身心,而它又把我們向前推動,使得我們以為有人在造業。業的造作者並不是單一的個體,並不是一個“我”在造業,它的主謀是五蘊當中的“行蘊”。這個“行蘊”就是造作的種種心。五蘊的“行蘊”當中包含著我們的種種煩惱,這些煩惱沒有主人,煩惱本身就是煩惱,並不是有一個主人說他有煩惱,也不是有一個人有煩惱,當中沒有一個“我”,他沒有一個主宰者。假如我們有修行,斷除一些因緣,那煩惱就沒有了,故造業者實在是不可得。但是認為沒有“東西”在造業也不對,它是五蘊當中的行蘊中的煩惱在造業。比如說天下雨,大地潮濕了,這是因為雨水弄濕了它,這當中沒有主宰者使它潮濕。同樣的也沒有人在造業,而是煩惱驅使“業”向前繼續活動。我們過去造種種的業形成力量(業力),加上過去與現在種種煩惱的引發,使我們所做的行為向前繼續推動。 “若諸世間業,從於煩惱出,是煩惱非實,業當何有實。”這話之意是:世間的一切業報都是由於煩惱而生,但它本身是不實在的;現在煩惱,待會兒就快樂了,明天又煩惱了。它是變化無常,不實在的。不實在的東西做出來的東西,怎麼是實在的哪?因為業與煩惱幻生幻滅,所以我們才可證悟到解脫。既是說:如果業是實在的,我們就不可能解脫。因為業本身是如幻如化的生滅,它沒有自性,是不實在的,沒有人束縛你,一切都是我們迷惑,執著而認為實有,當我們把這個執著放下,我們就解脫,不會被這個業所轉;如果業是實在的,有自性的,我們把執著放下的話,那麼這個業還是存在,阿羅漢就不可能解脫生死了。” 因緣果報的運行是跟隨心的操縱。而我們只要明白這個關鍵,就可以運用它轉變我們的因果運行。讓它向我們希望的方向前進。而不是被業力推動。
明白了三世因果的道理,有什麼用呢?安樂的源泉是善,如果能透視安樂和善的必然關系,從而生起勝解,就能打開通往安樂世界的大門。不論是暫時的健康、長壽、財富、和諧的家庭、社會、生態,還是未來長遠的安樂,都可以通過把握因果而取得。佛法敘述的道理其實在現實中有非常強的實用性。因為因果的道理是敘述世間運作的真正規律,所以我們能利用這個規律給自己造福,為自己帶來利益。 大家學習佛法,並非有很多人一開始就是為了求得無上智慧,或者求得解脫輪回,並不是為了這樣的目的。大部分人是為了現生、甚至來生得到一些現實的福報、利益。僅此而已。這樣的想法對不對呢? 對的,嚴格來說學習佛法本質就是如此,就是為了令自己更幸福、更有福報、更有智慧。雖然有人的目的有些局限,但本質是一樣的。 《大般涅盤經》講:一切聖人所以修道。為壞定業得輕報故。不定之業無果報故。 什麼意思呢?所有學習佛法的人,有成就的人,他們為什麼修習佛法?是為了能讓從前的惡業減輕,定業減輕,輕微的業力不再受報。 我們大家從前都曾經在身語意上做過這樣或者那樣的業力,這些業力有善有惡。這些業力都會導致相應的果報。而果報就是我們現在現實中所體現出來的貧富、貴賤、吉凶、平安或災禍、健康和疾病等等情況。這就是果報。 我們學佛就是為了改變這種果報,讓壞的果報不再出現,讓比較嚴重的惡果,變的輕微。這就是目的。 所以我們不必以為自己學佛的目的是為了現實中能得到什麼利益而覺得忐忑不安,相反這恰恰是我們學習佛法的原因。當然我們得按照佛法中敘述的來做。不能道聽途說,僅靠自己從社會上聽聞來的一知半解來指導自己。真正的佛法是在釋迦牟尼佛講述的經典當中。 果報有好有壞,我們怎麼樣能夠讓壞的果報不再出現呢? 《大般涅盤經》講: 善男子。譬如二人於王有罪。眷屬多者其罪則輕。眷屬少者應輕更重。愚智之人亦復如是。智者善業多故重則輕受。愚者善業少故輕則重受。 比如有兩個人犯了王法,那麼一個眷屬眾多,來幫助他開脫,可能就會得到更輕的判決。比如現在如果你有錢可以請個好律師,那麼打官司的結果可能不一樣。 而有智慧的人,因為善業多,就和眷屬眾多一樣,可以得到比較輕的果報。而愚癡的人,因為造作的善業少,就和眷屬少一樣,造作的惡業可能會收到比較嚴重的果報。 現實中我們可以看到很多這樣的例子,假如一個人從前做過很多善業,得到各種福報,那麼哪怕從前造作了一些惡業,其果報並不嚴重,甚至可以承受。試想一個人有很好的福報,果報是億萬富翁,那麼從前他造作的些許財富損失的惡因,不會導致很大的影響。體現的並不明顯。 釋迦牟尼佛用了更多的比喻來和我們談這個問題 善男子。譬如二人俱多飲漿。一火力勢盛一則微弱。火勢多者則能消化。火勢弱者則為其患。 又如,兩個人都飽食,一個因為年輕氣盛可能就完全消化了。一個則恐怕年老體衰會因為一頓飽飯而得病。 善男子。譬如二人為王所系。一有智慧一則愚癡。其有智者則能得脫。愚癡之人無有脫期。 又比如,兩個人被國王抓住,有智慧的人可能會想辦法逃脫,而愚癡的人可能就沒有逃脫的時候了。 善男子。譬如二人俱涉險路。一則有目一則盲瞽。有目之人直過無患。盲者墜落墮深坑險。 又比如,兩個人都路過危險的道路,眼力好的人可能過去沒什麼事,平安度過,而另一個眼力不好,則可能墜落懸崖。 復有二人為賊所劫。一有寶藏一則無藏。有寶藏者心無憂戚。其無藏者心則愁惱。 又比如:兩個人都被盜賊劫奪,一個人另有寶藏,一個沒有。那麼前者不會擔憂,後者則被洗劫一空,十分憂愁懊惱。
愚智之人亦復如是。有善藏者重業輕受。無善藏者輕業重受
有智慧的人,有善業如同寶藏,即便有惡業,受報也會輕。沒有善業的人如同沒有寶藏,一旦受報會果報嚴重。 很多人的一生,基本上都是圍繞著賺錢、享樂而展開的。要知道:吃苦就是了苦,享福就是消福。我們今生所享用的東西,無一不是前生種福所感的果報。一個人的福報好比銀行的存款,如果只取不存,就會有透支的時候。如果不培福報,只知道享樂,當福報享盡,災難必然會接踵而來,命終還會墮入惡道。 明朝最後一個皇帝叫崇祯皇帝,他前世是個小沙彌,在廟裡蓋房子時不慎摔死。師傅明白他的前後因果,想幫他了苦,就叫弟子用馬把他的屍體拖散。但師兄弟不忍心,悄悄地把他埋了。結果他後世作皇帝時,天下大亂,沒過一天好日子,最後只得上吊而死。 前些年編者家鄉來了一個術士,有人請他測一個人,他問這個人有沒有當官?人家問當官怎麼講?沒當官怎麼講?他說:如果沒當官,則他還活著,如果當了官,則他已經死了。果然,此人是一個小電站的站長,剛剛死。因為他的福報小,當一個小官就把福報折損完了。 有人千方百計地想出名,其實如果沒有實際的功德和福報,出了名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功德和福報太薄而出了大名的,不但容易招惹災禍,而且如果災禍還抵不了名聲的話,還要到惡道中去消業。 西丅藏有一位老婆婆念了1億觀音心咒,她到處跟人講,後來請一位仁波切給她作回向。仁波切說:你的功德已經沒有了。為什麼?因為這麼多人的稱贊,再加上自诩功德,功德裡夾著傲慢,已經消耗掉了。 世間很多人都想當官,然後貪污受賄,不知道這是愚蠢至極的做法。即使是自己本該有的福報,如果享用太過,都容易招災,何況是不義之財?而且貪污千萬人的財產比貪污一個人的財產,罪報要大千萬倍。他失去的福報、得到的災禍,比得到的不義之財,不知要多多少倍!簡直不可想象!所以,真正的聰明人是絕對不會去干貪污這種愚蠢的事情的。 俗話說“吃虧是福”。吃了虧之後,比如說被人冤枉,被人誹謗,要是心裡很坦然,不起怨恨,則是消了業,就是福報。要是怨恨不平,則又造了業。 我們的民族有惜福、積福的傳統,比如吃飯要吃干淨,不要浪費,不然會折損福報;要愛惜字紙,不要用有字的紙墊坐,特別是上廁所不要使用有字的紙;上物不要下用,下物不要上用。比如水桶用舊了不要用作糞桶,襪子用破了不要用來抹桌子,帽子不要用來墊坐;要孝順父母,恭敬長輩;佛像佛經要放在較高的、干淨的地方。而相反,如果長輩溺愛孩子,會很快地消耗掉孩子的福報。 很多地方的人喜歡給小孩或老人做壽,大辦酒席,殊不知這樣也非常折損福報。很可能老人可以活十年,給人這一拜,只能活五年。況且做壽時一般都要殺生,這些命債除了殺生的人和指使的人之外,自然也要他本人來承擔。如果親人死的時候這樣做,則是直接把亡人往惡道火坑裡推。 《百業經》裡有個例子:佛在世時,有位羅漢弟子到一個地方去教化。有一次,國王打獵經過,帶著隨從來見他,他沒有起身,國王當時就很不高興。國王打獵返回時,發了惡願:“我再去,如果他還是那樣,我就砍掉他的頭。”尊者知道國王發了惡願,就向前走了六步去迎接國王。這時,大地一瞬間裂開,國王的身光也立即消失。國王非常害怕,馬上向尊者頂禮並求忏悔。當時地縫閉合,國王的身光也復原了。尊者說,您的生命沒有危害,但因為我走了六步迎接您的緣故,您將在六個月中失去王位,但因為您忏悔的緣故,王位會失而復得。後來都應驗了。國王是有大福德的人,尚且受不起尊者的迎接,要是沒有福德的人,恐怕連命都保不住。 佛法講:諸惡莫做、諸善奉行。這就是我們改變命運的不二法門。不再造作惡業,減少惡果的緣,造作各種善業,添加善報的緣,那麼我們現實生活就會逐步好轉,惡果消失、善果日增。 現在有許多知識份子激烈地反對‘因果報應’和‘因果法則’,他們從沒有仔細地想一想這種見解給社會留下了多大的禍害。我們打開報紙瞧瞧,幾乎每天都有殺人、搶劫、邪YIN或欺騙的事情發生,干這種事的人都是不相信‘因果報應’和‘因果法則’,所以他們才敢挺而走險,以身試法。一個深信因果的人,絕對不會做出這種凶惡的事情。因為他恐怕別人的指責和評論,也畏懼將來的報應和自食惡果。可是不信因果的人就沒有這份敬畏和慚愧心,他既然不相信後世和因果,所以做起壞事必然肆無忌憚。他只顧目前的利益,而不考慮將來。甚至為了獲取現在的利益,不擇手段,再凶狠的方法他都敢冒險嘗試。假如社會上人人這麼做,天下豈不是要大亂嗎?所以這種心狠手辣的厚黑思想實在不能提倡。只要不信因果的人越多,這社會上的問題就越復雜。不信因果的程度越強烈,社會上的問題也就越嚴重。看某一個地方的民俗好壞,只要看該區域的民眾是否信因果法則就差不多了。舉個例子來說,我曾去過一間非常令我懷念的寺廟,寺裡的人相處得極為融洽,而且真正做到了‘路不拾遺’的地步,在那種地方,洗澡時忘了帶手表回寢室,隔了一兩天想到再回頭去浴室找,包准你能找到遺失的手表。可是在一般大學堂的宿捨可就不同了。記得我讀大學二年級時,有位學弟帶勞力士的手表,去洗澡忘了拿回來,嚇得臉發青。這兩個地方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大的差別?理由很簡單,在那寺廟裡大家都相信因果,可是大學堂裡相信三世因果卻少得可憐。深信因果的人不會貪圖占別人的便宜,因為他知道將來會因為眼前所占的便宜,重重地付出更可怕的代價。所以從長期的觀點來看,占別人的便宜其實就是自己吃大虧。假如這個社會大家都不占別人的便宜,那麼天下豈不是就太平了。 再者,深信因果的人通常願意自己吃眼前虧,而把好處讓給別人。因為他知道學習吃虧對自己的將來大有益處,學吃虧不但可以使別人歡喜,更可以藉此機會砥砺自己的堅忍和仁慈的品德。從長期的觀點來看,吃虧就是占便宜。眼前所吃的虧將來必定能得到更大的報償。所以說因果法則對社會穩定繁榮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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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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