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捨衛城的施主們供養僧眾齋食時,首先供僧,然後再布施乞丐。一次有兩個小乞丐,一個是國王種姓,另一個是婆羅門種姓,他們前去乞討,婆羅門種姓的小孩沒有掌握好時間,他在供僧之前去,結果一無所獲。國王種姓的小乞丐,在僧眾享用之後去乞討,他獲得許多飲食。國王種姓的小孩問婆羅門:“你討到東西沒有?”他因為沒有獲得任何飲食而氣憤不已,他說:“我如果有權力時,應當砍下這些比丘的腦袋。”國王種姓的小孩則說:“我若執掌大權,應當日日以百味美食來供養佛和眷屬。”兩人說完之後便各自來到樹下,都睡著了。有一輛馬車疾馳而來,恰好輾壓在婆羅門子的頸部,使他斷頭而死。他是以嗔心果報立即成熟而喪命的。
當時捨衛城的一位大商主去世,膝下無子。家人商量決定,如果能找到一位具有大福德的人,就請到家中。人們四處尋找,發現國王種姓的小孩正在樹下躺著休息,其它樹蔭都已經消失,唯獨他所在那棵樹的樹蔭仍然覆蓋在他身體上,因此他們斷定這是大福德之人,選他作為商主。後來他供養佛及眷屬齋食,在佛前求法,最後獲得了解脫。所以,這是他善心的果報立即成熟的原因。
兩個小孩的命運相差這樣大,一個被車壓死,一個暫時享受安樂,最終解脫。造成這種反差的原因,就是兩人的用心不同。面對嚴厲的對境:佛和僧眾,用惡心,立遭報應,發善願,立即現前善果,確實善惡報應如影隨形。《念住經》說:“心為敵中敵,心外無他敵,如燧木自焚,心為自心毀。”《入行論》說:“誰制燒鐵地?女眾從何出?佛說彼一切,皆由惡心造。”象地獄中燃燒的鐵地、各種傷人的苦具、行刑的獄卒,都是惡心所變現,心取損害之相,便無欺地變現同類的受苦境界,了知這個心作心是的道理之後,應當斷除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