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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故事
恩信於民,以德服人
當時有兩個人因為打斗而發生命案,對方在府裡打官司,府裡把凶手捉到了,用盡了重刑去拷打,始終不肯招供,府裡沒有辦法,就把這件案子移到縣裡去審問。 傅岐就叫屬下把凶手的腳鐐手铐都解除了,很和氣地詢問他,凶手馬上承認了殺人的事實。 照法律來說,殺人的凶手是要抵命的。恰巧冬至的節氣到了,傅岐就放凶手暫時回家去過節。監獄官堅持不肯,他說:「放犯人暫時回家這種事,從前古時候是有的,可是現在人心浮薄,是不可行的!」 傅岐說:「這是無妨的事,假如他失去信用,不回到監獄來,那麼就把我做縣官的辦罪好了!」 到了約定的日期,凶手果然回到牢獄。當時的太守很佩服他以道德感化人,於是就把這件事禀奏朝廷。後來,傅岐去別地方任官時,老老少少的縣民都拜送他出離縣境,哭號的聲音傳了數十裡,非常感動人。(《古八德全書》第二百五十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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