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二十文章驚海內”,會作詩、會填詞、會書法、會作畫、會篆刻、又會音樂、會演戲……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是他不會的?
魯迅、郭沫若也以得他一幅字為榮耀;他作的《送別歌》:“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我畢業的時候還在唱;這樣的歌就是詩了,他的詩還能不好:“梨花淡白菜花黃,柳花委地芥花香,莺啼陌上人歸去,花外疏鐘送夕陽。”連他給友人夏丏尊的畫隨便題兩句話,都好得不行:“屋老。一樹梅花小。住個詩人,添個新詩料。愛清閒,愛天然;城外西湖,湖上有青山。”(《為題小梅花屋圖》)
可是一入佛門,以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今後種種,譬如今日生。初始華麗,剃須裹腰在舞台上扮茶花女,如今卻是面容清,眉目疏淡,一個過午不食、行腳度世的老和尚。就像一蓬煙花“啪”地炸開,整個天地都為之增了色彩。眼看著亮了,更亮了,大了,更大了,圓了,又更圓,然後暗了,又更暗……整個人生就這樣由絢麗歸於平淡。
莊子講天地有大道,卻是一定要做到“無己”,成為“至人”,才能得之。世事不再關注,生死不再思慮,貧富得失不是掛在心尖上的事,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游於宇內,有時候真是快樂過形鮮體美,心嫩得一掐一股水,一根針插上去都流一股血。
可是,要想得到大道的快樂,卻要能熬得過刳骨剔肉的痛苦。剃度後,與他有過刻骨愛戀的日籍夫人傷心欲絕地攜了幼子千裡迢迢趕到靈隱寺,他鐵石心腸,竟然連廟門都沒有讓他們進,妻子無奈離去,只是對著關閉的大門悲傷地責問道:“慈悲對世人,為何獨獨傷我?”
他用刳骨剔肉的痛苦,置換了真正的自由。很多時候,我們想這麼做,卻不得不那麼做,想這麼說,卻不得不那麼說……一顆心其實是沒有自由的,自己不能,不會,也不肯給自己自由的。可是他卻給了。想做什麼,就去做了。想扔掉什麼,就扔掉了,想撿起來什麼,就撿起來了,想追逐什麼,就追逐。即心即佛,在他這裡算是貫徹得徹徹底底了。
一切他都捨得,因為他覺得他將來得到的,比這些將要丟棄的,有價值得多,所以就這麼干脆利落地扔掉俗世一切,只為追求心中那一點螢火。至於追到之後會不會失望,管它呢,追到再說。
我們對於追求自由的人一向是敬仰的。自身是燕雀,怎不羨鴻鹄?林語堂說:“他曾經屬於我們的時代,卻終於拋棄了這個時代,跳到紅塵之外去了。”張愛玲說:“不要認為我是個高傲的人,我從來不是的--至少,在弘一法師寺院圍牆的外面,我是如此的謙卑。”趙樸初評他是“無盡奇珍供世眼,一輪圓月耀天心”。
其實他才不要當什麼奇珍和明月,他不過是為了自己的心罷了。所以他出家也不是為了當律宗第十一世祖,更不為了能和虛雲、太虛、印光並稱“民國四大高僧”。棄家毀業不為此,大徹大悟不消說。那些虛名,他是不要的。真實的他,63個流年,在俗39年,在佛24年,恪遵戒律,清苦自守,傳經授禅,普度眾生,卻自號“二一老人”:一事無成人漸老,一錢不值何消說。
1942年10月13日,弘一寫下“悲欣交集”四字。三天後,沐浴更衣,安詳圓寂。“問余何適,廓而忘言,華枝春滿,天心月圓。”一缽了卻他的浮生,他的粗缽裡盛滿自由。(稿源:香港《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