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謠言毀人名譽遭報應,考場上吐血而死英年早逝
太平府有一位周某,常常談論別人的短處,他和一位書生是好友。書生的妻子美貌有才華,風流放縱,但實際上並沒有外遇。有一天,周某和書生一起吃飯,忽然對書生說:“兄長的度量真大,為什麼受外人的欺負卻不計較,反而在這裡豪飲呢?”書生驚愕不解。周某說:“尊夫人笑谑放浪不羁,老兄還不知道嗎?”說著他挽起袖子,竭盡笑罵诋毀之能事。同桌的人認為他說話荒誕不經,連連罰他喝酒。周某又說大話:“你們都冷眼旁觀,我是熱心腸的漢子,不能作那種想說又不說的庸人之態。”書生臉紅,氣得回家了。他的妻子聽到此事,憤恨地死去。
康熙八年,周某參加省試,剛領試卷進入考場,忽然有鬼在卷面上寫了“好談閨阃(閨阃:指男女之事。)”四字。他急忙用衣袖擦拭,怎麼也擦不掉,於是潦草地寫完文章。一出考場他就吐血而死。
這也是惡語傷人,人們一般會拿直爽作擋箭牌:“我很直爽,我有什麼說什麼。”這個問題很嚴重,如果有什麼就能說什麼的話,天下凡夫都是有過失、有缺憾的,是否以直爽,從今天至未來際,把每個人的過失都應揪出來惡罵一遍呢?三界凡夫都是業障病人,對待病的方式是要去悲憫療治,而不是對他惡罵攻擊。周某說他是熱心腸,不象別人想說又不說,他敢在大庭廣眾之中,隨意向他人笑罵嘲諷,這像是肆無忌憚地舉著任意刺人臉面一樣,所以書生心懷忿恨,他的妻子也羞恥而死。由此可見,話語有時比刀子還厲害,一句話就可以摧毀一個人。報應如何呢?周某當眾破人名聲,致人死地,導致以“好談閨阃”四字印在試卷上,使他臉面丟盡,而且一出考場就吐血而死。天道好還,罵人者罵自己,破人名聲者破自己名聲,所以說別人的短處,須要很慎重,沒有必要時不能隨便說。
實例五:惡口揭人短遭殺身之禍
下面再看《感應篇匯編》中的幾則公案:
梁朝有一位到溉,他的祖父曾經挑糞謀生。等到到溉作了吏部尚書,有一次何敬容請他,他沒有答應,何敬容就對人說:“到溉還有一點余臭味,現在就學著一副貴人的架子。”到溉聽了,很恨他。(何敬容依到溉的種姓過失嘲諷他,堂堂吏部尚書,聽了有何反應呢?就是懷恨在心。人心普遍就是這樣的報復心理,以惡口而結怨。)
到溉的弟弟到洽有一天問劉孝綽:“我很想買東鄰的地,可是地主不讓,怎麼辦?”
劉孝綽說:“只要多裝幾車糞堆在他家旁邊叫他難受,他就搬了。”
到洽聽了,很憤怒,後來以這件事把劉孝綽害了。
所以,一句話會傷天地和氣,一件事會釀成終身禍患,為人處世的時候,不能這樣冷嘲熱諷,這會使人心的怒恨深入骨髓。古人說:打人莫打膝,道人莫道實。
實例六:罵人者常被人罵,責人者常被人責
明朝漢洲有位王生,喜歡指責他人的過失,鄰居死了兒子,他呵斥說:“因為你造惡深重,所以有這種果報。”不久他的兩個孩子都病死,鄰居反譏他:“你造惡是不是更深重呢?”又有一次,他的族兄考試名列四等,王生指責說:“你文章寫得實在荒謬,怎麼有希望優取呢?”不到一年,他自己考試名列五等,族兄反譏他說:“我想兄弟的文章是不是更荒謬呢?”
這個公案是顯示罵人者常被人罵,責人者常被人責,我們指責別人時,先要看看自己,自己也不是完人,有哪一處不可以被人指責呢,既能指責別人的過失,自己滿身過失為什麼不會被別人指責?罵人者反遭人罵,要想人不罵,只有不罵人。
實例七:因惡口嘲笑他人而丟官
孫文懿公既矮小又丑陋,縣令李昭言嘲笑他說:“像你這般人物,世上能有幾個?”這一年,孫文懿公以第三名考中了科第,不久執掌選拔官員的職務。這時候,李昭言正好是以選人的身份等候調遣,孫公笑著說:“沒想到你的那句話,終於成了好兆頭!”李非常慚愧,就辭官回家了。
所以,今天在上可以罵別人,明天在下怎麼辦呢?今天有錢時可以罵窮人,明天做乞丐時,又怎麼辦呢?世事無常,我們罵別人,覺得比別人高,可是一旦失去名位、財富時,不遭別人罵嗎?換一角度來看,眾生有一處短,你還沒看到他有一百處長,一處你超過他,你沒想到有九十九處還不如他,所以不能輕視任何人,常常要覺得不如人家,這樣就不容易犯指責人的毛病。菩薩為了調伏眾生,隨順時機的惡口,是現威猛相遮止他造惡,這是大善業。但是一般凡夫要把握一個原則,就是自己德行不夠,別人對你沒有信任感的時候,不要輕易說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