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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士群居士:修行的態度與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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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的態度與道情
 
許士群 講  
邱秀華 整理
 
    最近有一段時間,我忽然間有一個體悟。以前對修行觀察的范圍,大都僅停留在自己身心以及人跟人之間的觀察。三、四個月來,由於我本身的一場小病,我開始對人跟宇宙,自然生態,四周圍的環境,作了一番較細密的觀察。我發現本來就存在的東西,以前沒有特別去注意,被忽略了。比如說,中國人將一年分為二十四個節令,時間跟氣候有其自然而規律的變化。試看,幾乎每年到了三月一定是櫻花開的時候,五、六月雨季會來臨,八月中秋天氣轉涼,到了十二月份就是梅花盛放……。從這些再深入去了解,原來宇宙的運轉,有它一定的互動法則。那麼,再反觀人本身,尤其是我們這個身體,真的也是有它的律則。因此,人若能將自己制約在一個比較有隨順規則的生活裡面,當會比較不容易生病或衰敗。
 
    我從這一點體悟到,所謂真正的戒律,該怎麼來運用。所以就發展出來一個想法,我不妨給自己一個作息的時間表,嘗試去觀察自己。在四月三~六日去竹東作三天的禅訓。每天早上五點起床,晚上十點半就寢。我發覺那三天身體狀況非常好,頭也不痛。可是回來以後的第三天、第四天,因為很忙,晚上又十二點睡覺,頭又開始痛了。如此經過幾次的觀察統計之後,發現人若是過一個符合自己生理狀態的生活方式,甚至連思考都在制約之下,人真的會變得比較安定,比較愉悅。慢慢地,開始注意觀照,人不祇應在煩惱上面作處理,可能要進一步從沒有起的煩惱做身心上的自我調適。以前對戒律的認識,僅只於對貪瞋癡的調處,我想修行可能要進一步推展到自己沒有覺察到的貪瞋癡狀況。這可能得從身心的制約上來下功夫,讓自己的身心比較持續地處在穩定狀態。同樣的,我個人認為如果身心處在比較穩定的狀態,貪瞋比較不會生起,不必等到貪瞋起來了再來處理,甚至可以沒有貪瞋生起的機緣。因此,使我對戒律有更深一層的認識,人真的可以做到,從原來有的貪瞋來處理,進一步做到貪瞋都不起。我相信有這樣的一個目標可以達到。
 
    那麼,重新再回來整理過去的一些理念,重新把修行定義在幸福、寧靜、祥和的生活狀態,活在那種狀態就是修行生活了。如果我們不要把目標定得太高遠,而能夠老老實實回來活在戒、定、慧持續的狀態裡,那就是修行上所追求的一種涅槃狀態。所以我認為涅槃是一種狀態,而不是一種目標。活在那種狀態裡就是所謂的涅槃。那麼,人要怎樣達到那種狀態呢?以自己本身為出發點來講,就是一種態度,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就是一種道情。在態度方面,人不但跟自己本身相處,亦跟外在環境的人、事、時、地、物互動,如何面對就是一種態度。至於人與團體之間,特別強調的是彼此間有雙向的互動,我認為那就是一種道情,其中更牽涉到所謂自覺覺他的方式。
 
    談到修行,我把戒、定、慧解釋為真、善、美,修行就是活在真、善、美的世界裡。
 
    我把「慧」解釋為「真」,了解事件整個的過程,它的變化情況,跟它真實的一面,我認為那是一種智慧的現象,就是求真的態度,也就是活在真裡面。「真」具備四個重點:
 
 
 
1.如實知見
 
    看到什麼就是什麼。舉例來說,右手打左手會出現「痛」的感覺,如果不會講國語的人用台語發音,說『tiag』,另外一個不會講台語的人,用國語發音說『tung』。這兩個人可能曾往『tung』跟『tiag』之間抬槓,爭論不休。除非他們都能理解兩者皆指「疼痛」其意義完全相同,要不然,不同的發音,不同的思考方式,一定會認為不一樣。那麼,如實知見所謂真理的東西,就是因為經常我們給它不同的標簽,給它不同的定義,其實所講的是同一回事,可是在不同的標簽之下,卻經常引起抬槓。所謂如實知見是我們摒棄那些標簽,在真實的感受下功夫,如實體會。再來就是觀察事物的成、住、異、滅,如果觀察成、住、異、滅有哪一個步驟漏掉,其觀察就可能模糊,而無法看出整個的變化過程。那麼,以這樣的方式思考,就會跳躍不完整;用感受,則可能走含糊中斷的體驗。所以,我們盡量訓練自己如實知見,把它訂在同一事物之上作成、住、異、滅完整的觀察。特別是應該把范圍限制在六根對六塵的相應之上,不要做其它無謂的想象。凡超出六根對六塵的范圍之外,在佛陀的時代把它解釋為「無記」,譬如說:到底在雲層之上有沒有神存在?那不是你看得到,也不是聽得到或嗅得到的。因此把范圍設限在六根對六塵,眼、耳、鼻、舌、身、意對色、聲、香、味、觸、法。「法」就是經過我們如實知見之後,真正觀察到的或是思考上能掌握得到的那個狀況,是已知的認知范圍內的思考,在思想上是確定的。有了這些基本態度之後,就不容易跑到虛無缥缈的范圍去做不實際的想象或妄念了。
 
 
 
2.如理思惟
 
   佛法上所講苦、集、滅、道的思考法則。通常我們要解決的事情,必須是有了問題,否則無須費心費時去解決。所謂「苦」是產生糾纏不清的問題,如:權責不清楚,或人我之間的對立紛爭,或引起思考上矛盾,產生煩惱的事情。我們處理的態度一定要用這個「苦、集、滅、道」的法則。就是問題產生了,看清問題產生的原因、它的背景、它的根源到底是什麼?將因素找出來具足了,之後是解決的狀態,解決之後達到的協調。解決的過程和它的法則。
 
 
 
3.面對現況
 
    在佛教裡經常用「當下」這兩個字,什麼叫做當下?讓人覺得很難捉摸。很多人當下誤解為:我現在只管坐在這兒,其它事情都與我無關。其實「當下」的定義,除了訓練自己打坐時,專注在呼吸的那個當下以外,真正所謂的「當下」是說你現在生活的這個環境,跟你的相互關系,或是生活上的人我關系怎麼樣?比如說,現在是民主時代,必須關懷現行法律如何?政治問題如何?或是說人際關系如何?而不是跳脫目前的因緣條件,卻掉進另一個與現在毫不相干的情境中做一種糾纏不清的思考。真正的活在當下,從內在來講,特別是指面對「此時此刻碰到的困難到底是什麼?」有人以為退一步海闊天空,硬要套進一些觀念,告訴自己:不要去想它就沒事了。事實上是做不到的,現在正是想不開呀!如果真正要面對的現況是想不開,那麼,不妨從這裡來下手,會比較實際。這也就是「真」。
 
 
 
4.自覺的俱足
 
    這點非常重要,自覺的具足強調「證而後信」,比如說打在手上(主講人伸右手打左臂發出「啪、啪」的聲響),我相信會有痛的感覺或麻的感覺,經過我自己親自見證到了之後,我相信這樣的一個情況,這就是證而後信。比照「周哈利窗」的原理,在自己已知的、自己認知的、體悟的范圍內,有了實際的體驗之後,相信那個體驗的實況是存在的。如果沒有經過這些,則應持保留的態度。既然有了信,就不要產生疑。疑就是說:又是信,又是不信,又是不確定那是什麼。
 
    每一個人都有充分的自由意志,也都應該有他充分的自由思考,就他所證的范圍去做確認或不確認,或保留。因此,人不可以強迫對方接受他沒有經過的所謂「印證」的事情。譬如說,我認為這件事情我按照這樣做一定會成就某種程度,可是對方沒有經驗的時候,我們不能由於他起了疑問就排斥他,因為他還沒有親證。反過來講,別人把他很好的經驗告訴我們的時候,我們也不一定要一下子就接受,以為我照他的方式來做,一定會如何如何。我們可以采取比較保留的
 
態度。從這裡發展出來也就是說,從已知的范圍下手。
 
    再來就是要打破權威。有些大人物或歷史名人或專家,他們講過許多有名的話,可是那些話目前不一定會在我們身上應驗,或許只能做一些參考。千萬不要執著權威,先入為主,否則容易陷入恐慌,或溶入陷阱。
 
   不要迷信傳說、流言或高深理論。所謂「謠言止於智者」就是一種求真的態度。譬如學習游泳,即使熟讀游泳指南,觀賞游泳教學錄像帶,並強記游泳理論,卻從未親自下水,去熟悉水性,去體驗擁抱水的感受,仍然不會游泳,不知道游泳真正的感覺是什麼。我們不可以光信理論,不可以停留在傳說裡面,一定要自己去體會、認知。此外,我們要認知理想與現實的差距。例如,有人說:「修行的人不可以生氣。」事實上,修行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都還會生氣。生氣不要有罪惡感,生氣是一種狀態,不過生氣的情緒要處理掉。我們認為那是不好的東西要拿掉,可是那不好的東西會存在,是因為我們的修行還不到家,而不是罪惡。須要改過,卻不是因為罪惡。然而很多人常以聖賢的標准來要求別人,那是不如實的。事實上人性本身就有這些東西,如果人性本身沒有這些弱點,就不必所謂的修行了。
 
    慢慢地破除這些疑,證而後信,具備了功力之後,才有能力破掉愚癡、無知。無知包括被騙得團團轉,或自己想不通,又沒有辦法從「苦集滅道」的方法下手,以達到開迷啟悟的狀態。能破掉愚癡,對事理有了正確的認識之後,慢慢地自己就不會陷入主觀的好惡而困於往昔的感受,貪瞋會愈來愈薄。真正的解除貪瞋,是在「正見」裡面下功夫,這是證而後信的正見,絕非靠著權威的學說,也不是在理論之中下功夫得來的。有人疑惑「有了解脫知見,為何不能徹底解脫?」我認為應該是有正見──證而後信的見地——才能徹底解脫。
 
    「善」我把它認為那是一種所謂的「戒律」,也就是身心的制約。在它的分別方面,大概分成「性戒」和「遮戒」。
 
    性戒是根本的戒律,如殺、盜、YIN、妄、酒等五戒。它會影響到正念,會影響我們的良知,會引起貪瞋,甚至會讓我們陷入一種愚癡狀態,腦筋會昏沈。這是任何人都要守的根本的戒,就像地球的運轉有它一定的法則,如果稍有偏離,就可能脫離軌道,甚至撞上太陽而趨於毀滅。人若觸犯了五個根本的性戒,會影響正念,擾亂本性,嚴重的還可能會精神錯亂。
 
    遮戒是因人、事、時、地制宜的,它是針對人、針對當時的須求而訂的戒。譬如我們這個團體不須要貼一個「禁止吸煙」的標志,因為我們這裡的人都沒有抽煙。如果這個團體有人抽煙,而我們覺得不好,但是他抽煙的習慣一時還改不過來,為了幫助提醒他,就要貼個「禁止吸煙」的標志。像這樣的戒律,為了團體,為了健康,它並不是絕對性的,而是相對性的。又例如上廁所要關門,這是遮戒。事實上,上廁所如果沒有關門並不會影響自己的心性,而是會影響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遮戒也包括訓練精進、意志力的持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要約制自己持續,碰到困難要克服,要吃點兒苦,給予精神上的制約。
 
    談到身心的制約,基本上的這些觀念有了之後,開始走上修行的路,可能人要慢慢地將修行提升到某種程度,就須要所謂的「實踐」。除了還要繼續保持正見的態度之外,就是對自己要設定一些規約,比如說身心的制約。當然,最徹底的好方法是經常都活在正念裡。那樣的戒律是最高的方式,可是不容易做到。
 
   那麼,相對應目前的條件做一些自我約制。如要求在早晚做一些靜思的功課,或一有空時,就給自己一分鐘做觀照。觀察自己有什麼念頭,並順手記下來,此時腦筋是非常清晰的。除了靜、坐觀照之外,慢慢地可能要學習跟別人的互動。別人的一句話給我的感覺是什麼?相對的,我給別人的一句話,他的感覺是什麼?要時常做這樣的分析觀察。透過這些來了解到底我們內在是什麼東西,還有我們給對方的感受,從對方的反應裡面,知道我們的習性到底是什麼?內在貪瞋是什麼?如此,慢慢地做自我約束。
 
    在身體方面,我認為應該早晚做一個制約。如幾點鐘起床、靜坐、運動,幾點锺一定要休息,何時一定要喝水……。在心方面,盡量讓自己一天之內有幾次回來觀照,作四念處的觀照,作內省,透過不斷地訓練,再酌情增減自己對自己的戒律,到最後是可以無戒為戒。公務員、上班族可以因應自己的時間,自己擬定一套生活上的規約。自己也可以制定一個表,從人、事、時、地、物來分類,做一些互動的戒律。試試看,看哪一樣的方式比較適合自己。自己對自己的互動就是面對五蘊(五蘊就是一個小團體)相對於一個團體,就要有團體互動的戒律,要考慮到每一個人的因素、時間,至少要大部分的人都能接受。大家都認為這樣的一個團體生活方式,是大家比較適合的,經過討論而決定,於是就有共守的戒律。
 
    我把「定力」解釋為「美」,那是一種美的狀態。真正的定力它是相續的。它不是一下子專注,一下子不專注。真正的禅定是活在非常平穩、非常輕安、非常清楚的、放松的狀態。這種狀態如有相續,對身心是非常美的狀態。這個美與文學美術上的美是不太一樣的。文藝上有時候會忽然展現一個非常強調的東西出來,而修行上講的美是一種協調的狀態,身心協調,感受上也是協調的,這就是「禅定的相續」。
 
    正念的境界是禅定的相續,在於求身心的統一與平穩。就好比當我們坐在這裡,我們對身體的姿態以及四大地、水、風、火的感覺都很清楚,現在的感受是什麼也很清楚。有沒有起念頭?稍一留意就知道了。這就是穩定的狀態。比較難的是對「欲望」的觀照。沖動、欲望想要……這些方面要多下功夫觀照。如果能夠訓練到想要觀照自己就能觀照自己,變成一種習慣,甚至變成一種自然的能力。起心動念與舉手投足之間,都能有緩慢、柔和、平順的感覺,不致沖動、急燥,也不會動作粗糙而缺乏優美。這就是身心的平衡,如此就不容易受到外界的引誘而到處攀緣。在「欲」的觀照上面下過功夫的人,他的心不會一天到晚想要去這裡又想要去那裡;他不會活在甲地卻一直憧憬著乙地,事實上到了乙地又反過來說甲地不錯。我想,不少人有過這樣的經驗:在家裡面待不住,想到外面走走,走不了兩分鐘,心煩氣燥又回來,在家裡看電視,看不到兩分鐘又跑出去了。這樣一直變換心所,就是不夠穩定。
 
    「輕安」是指心情很好,恰如剛剛洗完熱水澡那般舒暢的感覺。晚上七、八點,閒躺在庭院椅子上看月亮,清風徐來,輕松無事,輕安的感覺就像這樣子。如果在打坐時,輕安的感覺就是沒有身體負荷的感覺,純然只有呼吸,沒有煩燥,沒有念頭。
 
   「清晰」就是知道自己現在是什麼?念頭出現什麼?五蘊展現什麼?誰在跳舞?其它的識都是在觀照。
 
    「放松」本身含有清楚的因素,松並不是散,而是彼此的關系非常確立,卻不互相牽扯。比如說,手歸手,腳歸腳,彼此的關系很明朗。若手被腳壓著就不是松,壓力太大、太久,感覺變麻,就不是松了。松是身心妥協的狀態。若身在這裡而心跑掉了,那就沒有松。妥協是經過協談之後,達到融洽和諧的狀態,如果放在人際關系上,松的感覺是權責清楚的,彼此互動無礙的。並非散漫無組織的狀態。
 
    「道情」是人與人之間互動的規則,我把它列了幾點:
 
(一)無害的
 
    修行在個人方面要有正見,在互動上要講求的是無害。正見與無害,簡言之,即智慧與慈悲。慈悲的原動力就是無害。所謂「悲智雙運」則是以正見為前導,以無害為基礎。無害是沒有任何害意,雖然有時動機無害,但無知所造成的無心之過也會傷害。所以必須是建立在正見上的不害,而不是無知的不害。例如,正話是能夠幫助對方增善的,但是如果為了對方好,責備、鞭策造成傷害,甚或釀成自殺,雖是一番好意,仍有罪過呀!因此,我所謂的無害必須是確知的正見之下的無害,清楚地知道行為的出發點、因果關系,以這樣的態度來展現道情。
 
(二)准許對方具有思想
 
    對方想法跟我不一樣的時候,可能是因為他的學識背景、他的認知、他的體驗,跟我有層次、程度上的差異,所以他的想法跟我不一樣,我應該容許這樣的存在。不必強求對方的思想觀念一定要跟我一樣。我們要承認他在人格上的獨立性,他還是有權利生存在這個世間。佛陀時代,曾經有兩個集團的比丘吵架,佛陀在勸解無效之後,就離開了。有人問要不要繼續供養這些比丘,佛陀告訴他們要繼續供養。雖然他們意見不一樣,會有吵嘴的時候,他們仍然是比丘,仍然需要接受供養。就是說我們應該尊重對方自由思考的權利。
 
(三)袒開胸襟
 
    雖然我們盡量做到在正見的范圍之下能夠無害,也充分地尊重對方的自由思想,可是事實上,我們因為因緣上的掌握並不是那麼完美,有時候也會無意之間,做出不符合彼此要求的狀況來,要想達到百分之百的標准也困難,或許言語上也有龃龉。所以,當對方跟我提出建議或回饋時,我們應該袒開胸襟來接納。
 
(四)直心回饋
 
    對內盡量讓自己忠於自己的缺失,檢討自己的缺點,反省自己的貪瞋。對自己的剖析,不管是不是公開給別人看,一定要忠實,毫不诿過,不要自己騙自己或找借口原諒自己。在還沒有想到原諒不原諒的時候,就應該要坦誠。對外則盡量觀察對方的優點。當然,如果這一個團體都達到徹底的解脫狀態,就不必要這些了。實質上我們是一同走在修行的道路上,有些人走在道路上,若只有石頭,難免容易受傷,所以要盡量找對方的優點。先找對方的優點,直接面對自己的缺點,這樣才會有良好的互動。
 
(五)去除「慢心」
 
    所謂「慢心」是指主張突出因緣。一個人在團體裡,盡量不要突顯自己的重要性或明顯度。須知在一個團體裡,每一分子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及功能性。他有他這個角色的必要性,這個角色他是肯定存在的。所以不要去突顯自己這個角色,或突顯那一個角色的絕對重要性,因緣法則是相對存在的法則呀!
 
(六)依法不依人
 
    「法」可以解釋為游戲規則,這個規則訂定之後,任何人都要服膺。不管訂規則的人是誰,其目前身分如何,他一定要依法,依游戲規則。千萬不要因為人的變動,因執事的改變而改變法的精神。法當然也可以改變,但那是大家共同討論而改的,不是因人而異的,所以是依法不依人。這裡的「法」也可以解釋為真理,但真理比較抽象,所以簡單解釋為團體訂出來的游戲規則。「見和
 
同解,利和同均,戒和同行」。見解一樣時,大家比較容易達到共識,凡事透過討論,這是道情上的見和同解。至於利和同均,並不是每個人分的利益都是等量的,而是說每個人都能接受。譬如,有五個饅頭兩個人分,一個人分兩個半嗎?如果有人說我只要一,個就夠了,則另一人可以吃四個。就他來說,一個就夠了,不會太多也不會太少,他也不願意太多,也不願意太少。另外一個人分了四個,他若覺得恰恰好,那麼這就是利和同均了,而不是截然地每人分兩個半,讓一個人吃不夠,另外一個多余形成浪費。這是經過討論達到的協調。戒和同行是說游戲規則一樣,大家的行動就一致了。當然,最後展現出來就是身、口、意的無礙彼此的身、口、意都不會造成自己或對方的罣礙。依法不依人,就是僧團的最後總精神。
 
(七)覺他
 
    道情裡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覺他。一定要有覺他的熱心,就算是「雞婆」也無妨。要幫助他人自覺,如果我們看到團體裡面,有一個人有了缺失,這個缺失已經造成他的昏沈,他的愚癡,他的貪了,那麼我們不妨透過不同的方式,一而再,再而三,跟他提醒,跟他點明,當然最好配合愛語。
 
(八)慈悲
 
    慈悲是人與人之間的潤滑劑,那是一種柔軟的心,一種出自於可以犧牲自己,成就別人的態度。不管是什麼事,任何行為只要有助於彼此貪瞋癡的消除,就是慈悲。若能懷抱這種態度,則身、口、意無不展現出慈悲來。
 
(九)團體的成就
 
    我們最後目的,是要達成團體的成就,而不是個人的成就。任何一個人加入這個團體,他的目的不在於藉這個團體來成就他自己,而是希望透過他的投入,讓這個團體的成就更高。最好的方式是團體有成就,而個人的成就絲毫不突顯。事實上,如果這個團體是和諧的、團結的,當團體有成就之後,每個人的成就都會被肯定,因為團體的成就是個人成就的俱足,最後的展現道情即是如此。(1993.4.24.講於台南新雨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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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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