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惱的根源分析--集谛
許士群主講
陳彩玉整理
今天講的是:《煩惱的根源分析——集谛》,如果有配合教材在看,效果會比較好。基本上我在此稍做簡單的重點提示,《佛陀的啟示》第三章第49頁談到,“苦的根源就是‘渴愛”,與強烈的貪欲相纏結。“以各種形式表現的‘渴求’,欲望、貪婪、愛著,就是生起一切痛苦及使得生死相續不斷的根源。但卻不能將它視為最初因”,因為根據佛法,並沒有第一因的存在,它都是相續的,這一點非常重要。第50頁談到“渴(愛)並不是苦的生起的最初或唯一的原因,而是最明顯,最直接的原因。”這渴愛的核心就是從無明生起的虛妄我見,“我見”可參考《新雨月刊》第51期《破我見的修行》,談到有關生活方面的一些觀念。又說到“渴(愛)一詞的意義,不僅是對欲樂、財富、權勢的貪求與執著,也包括對意念、理想、觀點、意見、理論、概念、信仰等的貪求與執著。”
也就是說渴愛是一種我見的表現。
我們必須對業與再生的理論有若干概念。第51頁說,眾生所賴以繼續生存的要件“因、緣”共有四種,叫做“四食”:(一)普通物質的食糧(我們會去抓來滿足肚子的東西),(二)感官與外境接觸的(感覺的),(三)知覺(一種察覺),(四)思考或意志力。在修行上要下手的是指第四項,就是求生、求再生、求生生不已、繁衍滋長的意志,它是造成生命延續的根本。
第52頁說,“思”就是業,“渴(愛)”、“思”、“思食”及“業”等名詞所說的都是一樣的東西,都表示求生、求存、求再生、求日益繁衍、滋長、積聚,都是“渴(愛)”的,“業力”的東西,都是苦生起的原因。
第53頁說,苦之生起的原因、種子,只在苦的本身之內,而不在外。“凡是有生的,亦必有滅”,凡其內在的本性是生起的,是從無到有的,其身內亦必含有自行息滅的種子。意思是說,我們本身有煩惱、有苦的時候,我們不該見怪外在的因素,而是本身內在的關系,造成苦與煩惱,修行是要從本身內在去下功夫。佛教的業的理論中,它具有一個特別的意義:僅指“有意的行為”而不指所有的行為。如果行為本身無意,沒有一個渴愛的東西在內在催促的話,行為本身就是中性的,它不會造成輪回;講一句話,一個行為或思想、理念,如果裡面有貪就會造成輪回,如果是中性的,則不會造成輪回。
第54頁說,“阿羅漢雖然也有活動與作為,卻不造業。因為他沒有虛妄我執,沒有煩惱不淨。他已不受後有。”亦即他已不會再造煩惱,不會因為貪欲而造成自身的煩惱。在修行上,我們把解脫方面的層次,將阿羅漢和佛是列為一樣的,所以舉阿羅漢來做為比喻。
“業的理論就是因果的理論,動力與反動力的理論。這是自然律,與正義、獎懲的觀念毫不相干。”亦即傳統的道德觀念以及世間的法律,它與修行上的善惡不能相提並論,因為人間的律法是因為人為了地方的和諧或團體的運作訂了一個標准,它與人的煩惱不一定有關系。譬如無意中聽見別人在講閒言閒語,是否有違反道德觀念?這是人世間探討的問題,但這樣的東西並不一定會造成你的煩惱,會煩惱一定是因為煩惱的種子在裡面才造成煩惱。也就是說一般的道德觀念與律法跟修行不一定有相互關系的,要評判一個人的修行和道德與律法的觀念不一定同一個標准。
第55頁說,“眾生者不過是肉體與精神力量(能)的綜合。我們叫做死亡的東西,只是身體機能的全部停止而已。”把生、死訂得明確的話,對生死比較有概念,其實生與死並沒有絕然的劃分,它只是以另外一個形式來呈現而已。
第56頁說,“因為沒有永恆不變的實體,所以並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從這一剎那度到另一剎那。因而,很明顯的,也就沒有任何恆常不變的東西可以從今生投向他生。生命只是剎那變化而相續不斷的一個系列。這系列,實在講起來,只是一連串的運動。”從這裡,我們可以了解,一個真正懂佛法的人,是不相信有靈魂存在的。說有靈魂存在是違反佛陀的教法。
整個佛法的次第,其實講的是苦集滅道,要先能知道苦,覺察到苦之後要去追蹤,追蹤它苦的因緣條件是什麼,下手處是從本身的可意去找,可意也就是一種業力的東西,因緣性的,業力本身也是一種因緣,它講的是內在與外在的,這兩個東西加起來,也就是相應,亦即人本身的煩惱是因為裡面有貪,可意的東西在蠢蠢欲動,在沒有外境與它相應時,它潛伏在那裡,當有一個外境來時,因緣俱足,它就產生出來。一個修行者,他除了要去觀察他內在的貪欲生起時的情況之外,還要防止外在因緣的形成,往後我們會談到八正道或三十七道品來補助我們如何斷除外在因緣與美方產生的一種相應性,斷除造成煩惱,造成下意識煩惱,所謂潛在的業。
我們以當下來探討佛法的態度是,我們假設已經產生苦或情緒出來,那如何就已產生出來的苦或情緒來探討它的根源是什麼?這就提我們整理出來的內容:
第一個你要看這件事情是不是一個苦?苦是什麼滋味?當你認為是苦時,你感覺怎樣?感覺如何可從四點來看:一、色身的感覺,二、感受怎樣?三、念頭怎樣?四、分析它的因果,怎麼分析?就是這件事情它真正的本質是什麼?本來面目是什麼?就事論事,跟人有關就講人,跟事有關就講事,不要人與事互相交叉,團體是團體,個人是個人,千萬不要混亂。再來是找直接的因,會造成這個苦,不安的情緒、焦慮,它第一個直接的是什麼東西?產生那個東西出來,第一個查到什麼?再來是找近的因,因為我們日常生活行、住、坐、臥,有很多行為、語言、思想來自各種資訊判斷,它可能有些事情是現在或過去發生的,如果要腦筋去想很久以前的事,可能不太容易,所以我們的方式是把最近的事找出來,最近跟這件事情真正煩惱有關系的把它找出來。再來就是找跟這個苦有必然關系的,有因緣關系的。比較重要的是要把修行的范圍,去找答案的范圍,擺在六根與六塵的范圍去探討,眼睛接觸不到的,耳朵聽不到的,鼻子聞不到的,不要去煩惱它,譬如說肚子痛了,跟下午經過媽祖廟時沒拜拜有沒有關系?先丟掉不要想那些,把猜測的東西要先拿掉。就是說你眼耳鼻舌身意能夠接觸到的,色聲香味觸法都能夠產生相應的,那才是你去尋找的范圍。
從讓你產生糾纏不清的地方下手,所謂的苦、情緒、緊張、不安、焦慮、苦悶,譬如說,沒事去開電視看,沒什麼節目就關掉,想一想又打開,一會兒又關,開開關關,很無聊,其實,他想要抓一個東西,一個情境來配合,但是他找不到,這些都是造成苦的情緒。基本上我們找苦就是由自己基本的點來找,真正運作還是要靠熟練度。
再來,直接與間接的關系要弄清楚,就是說當甲與乙有關系,而乙與丙有關系時。因為甲與乙是直接的,甲與丙是間接的,那麼我們在找的時候甲與乙先弄清楚,乙和丙弄清楚,不要一下子從甲跑到丙,關系有時候變模糊,如果是假設的話,虛妄我見的東西會跑出來。用一個圖來作比喻:甲與乙直接的因(近的因)先把它整理出來之後,再來找這個“甲與乙”集合起來的結果,這個結果當一個新的因來找造成一個新的結果,這三個集合起來的,檢討出來的一個綜合,再跟第四個來檢討。這樣的方式,從近的,必然性的、直接的、間接的不斷來找,要找到煩惱的根源,一定有它的次第性(即順序及必然性),要從一階到二階到三階一直找下去,不要一下子跑到第十階,這樣較危險。
再來,要察覺一個煩惱時,當某個情境造成你的煩惱時,你可能會去追察那個情境,而那個情境當你去觀察,分析以後,你發現解脫了,沒事了,這時並不一定代表沒事,也許你暫時把它擱置,或是把它移轉開,或把它忘掉(有人說煩惱來,出去走一走,或沖個冷水澡就沒事了),其實都還有事,內心的問題並沒有拿掉。那要如何拿掉?當你一個情境來的時候,也許你正忙,在工作無法馬上處理,或一時處理不來,可以事後再找那個情境,把它再拉回來(倒帶作用)再看,重新回到那個情境裡面去,觀察你面對那個情境時,你的身受心法有何變化,變化出來時你再看,看時你再思考,思考它的因緣,平靜時並不能證明你解脫了,還調回來看。剛開始第一次看的時候是較精的,煩惱本來是一大片,已處理掉很多,剩下一點點,有時是一時糊塗,以為煩惱沒有了,等你回來再看的時候會發現還有雜質,再仔細面對這一點用力去觀照它的時候,等於你將它放大,看得更清楚,放大十倍,一點變成一大片,再面對這一片再觀照再處理,你會認為好像處理掉了,事實上可能還有,然後再針對這一點再放大,再處理,一次一次不斷的深入,這樣表示從點把它放大,反方向來看是一直挖,面對自己的問題就像翻箱倒櫃一樣。解脫道它是提升的,但動作是向下挖的,當你要解決煩惱的時候,你的意志力要很強,要自我期許一定要把煩惱斷掉,道心要強,斷掉時,你在思考或我根源時,要學會直接面對,它有多苦就直接面對多苦,不能逃避它而不想,不想更嚴重,因為不想裡頭有一個貪,貪一個不要想的樂境。
在思考時要學會禅定,禅定的功夫是讓你心力集中、不分散,如果跑到其他地方找因緣,要記得把它拉回來,這股力量這個心是不能歪的,不能斷的,不能分叉的,把這個拿來應用在日常生活在講話時,當你面對一個問題在探討時,不要插題太多,會把主題引離開,要直接面對,要如何加強這個力道呢?要定慧等持,苦集滅道即是慧,定是禅定的功夫,大家在我煩惱的根源的一些要件,我們將它列出這幾個,我們實際操作時,來探討它的方式。現在來解釋十二緣起。
十二緣起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憂悲苦惱。這是佛陀當時親自所說。十二緣起的重要性在煩惱的形成,它是最基本的東西,學佛的人一定要懂。十二因緣中沒有哪一個是開始,哪一個是最後,它是一個循環。“無明”是說我們對煩惱的形成和它的止息,從你對一個苦惱,煩惱的察覺,你不懂,或者你對苦的產生之因緣條件不懂是無明,你不曉得苦會止息,你不能肯定人能百分之百究竟解脫,能當生證涅槃,這也是無明。如果一定要等到死後去西方極樂世界再修,你若認為那樣才能夠解脫,就是“無明”。要知道,若透過修行能澈底的話,當生能證得究竟解脫;透過對苦的產生原因之了解,對苦的止息方法透澈,而且有體驗,就是打開無明。
人是因為對苦的煩惱生起及消滅不了解,叫做無明,剛開始是指我們對煩惱的因果關系弄不懂,所以有無明,而無明會讓我們造業力。業力是一種意識的行為,有意、有欲望的行為,這裡的意識與五蘊中之識並不完全一樣,這裡的識是存在的東西,也是因緣和合。有了意識之後會促成“名色”(指精神與物質,一般來說是五蘊)名指受、想、行識,色指肉體。六入指的是六根,能讓外境進入我們的東西,有六根我們會接受到色聲香味觸法,接受之後,會有感受,修行從這裡開始,接觸之後有感受是沒關系,當你發展到“愛”的時候,已有一個可意的東西在那邊相應,愛也是一種可意,一種想要執取的東西,有愛你便取或捨,“欲愛”是感官和肉體上追慕性的愛,性行為或皮膚接觸,有愛是對生命的粘著,無有愛是對生命已經沒有希望了。一般來講,在談戀愛時想和對方離棄,可用“無有愛”來形容,對他已經沒有想要在一起,不粘著了,這種“無有愛’與“解脫”是不一樣的。當有愛時會產生執取,有愛表示有執取可意的東西,取時你會擁有它,但是它無常,所以你會產生“生”,生代表名色結合一個生命體,另外是指煩惱的生起,“老死”是指軀殼上或煩惱的終滅;之後,老死是過去了,而可意的東西並沒有拿掉,所以還在循環。
所以要斷就要在“愛”這裡斷,這裡斷以後就一直斷了,都斷了,叫做逆十二因緣,當你順著十二因緣時,是從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當“愛”斷時,以後就沒有了,它的條件就已經不會形成了。整個修行要斷的是破“無恥”,斷“貪欲”,把“愛”和“無明”拿掉,整個就瓦解掉了。
下面講的是“取”,就是我們生命裡面當你有可意,有愛、貪愛時,還有虛妄我見的時候,沒有照破我見以前,你會有這四個執取,一種是“欲取”對感官上,對異性、食物的執取(欲有執取之意),在感受上去執取,非這個不可。“見取”是見解上、理念上、觀念上的,一定堅持這個觀念,深植我心,其他觀念不可以。“戒取”是無意義的行為把它當作有意義的,或是沒有意義的戒律而死守著,或是以前沒制定的成,現在要重訂,你認為與經典不同的就不敢加進去,事實上是沒有考量因緣而積非成是。無意義的苦行他認為可以解脫是戒見取。“我取”是五蘊裡面還有一個我、我見。這是與智慧違背的,一個有智慧的人,他不會有“我見”的,當你開始破我見的時候,你就是開始有智慧的時候,走上解脫道,破我見,把我拿掉就是入聖流。
在感受上,分為可意、不可意、可不可意(中性的)。“觸”講的是六根六觸的“觸”,我們一直在強調,學佛不要超過六根六觸以外的,而且六根不齊全的人,要解脫可能有困難。所以趁年輕,六根齊全、身體健康前趕快學佛。
如果鼻子聞不到香味,鼻識便無法判斷,耳聾了,聽不到並不代表沒煩惱。從這裡,我們得到一個結論:要修行一定要好好保養身體,善保護眼耳鼻舌身,要接受新的觀念,把這五個東西調養好,不要為了修行把身體搞壞了,六根任何之一壞掉了,對修行都有障礙,一定要身體照顧好,時時去察覺自己的身體,我們的整個修行裡面,其實在談“身念處”時,亦就是在談照顧這五個東西,這五個東西的敏銳度一定不可以讓它模糊掉,這個敏銳度,不管是觀或識(觀本身也是一種識)一定要有敏銳度,沒有敏銳度,反應遲鈍,變癡呆,學不了佛。
意根比較鈍的人學佛還是可以,但要加倍努力。基本上對眾生都要有鼓勵;但說“人人可以作佛”這句話要先保留,不一定能成立。要學佛,要在這一輩子解脫,我認為一、要六根健全。二、有獨立的思考能力。小孩子腦力發育不夠健全,學佛有困難,老人癡呆症的更沒希望了。在壯年時,二十幾、三十幾歲,思考成熟時這一階段來學佛最好,像各位成佛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