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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雷泉教授:《大乘義章》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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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提要

王雷泉

    《大乘義章》,二十卷。隋代慧遠著。約成於北周之末、隋代之初。通行本有:《大正藏》(第四十四冊)本等。

    慧遠(五二三——五九二),俗姓李,敦煌人。十三歲從僧思出家,二十歲從法上受具足戒。北周武帝滅佛時,獨挺出與帝辯駁,後乃潛隱汲郡。至隋初,為文帝所重,征為大德,又命主持譯場。因長期住淨影寺講學,故稱“淨影慧遠”,以別於“廬山慧遠”。思想上屬地論宗南道派,晚年又就昙遷禀受《攝大乘論》,博綜當代諸學,亦精通文理,世稱釋義高祖。著作尚有《十地經論義記》十四卷、《華嚴經疏》七卷、《大般涅槃經義記》二十卷、《法華經疏》七卷、《維摩經義記》四卷、《勝鬘經義記》三卷、《無量壽經義疏》一卷等。《續高僧傳》卷八有傳。

    佛教傳持,首重義門。南北朝時,除佛經注疏大量增加,法義纂集類撰著的比例亦急劇上升。當時魏釋道辯有《小乘義章》六卷、《大乘義章》五十卷,昙無最有《大乘義章》(未詳卷數),齊釋法上(為慧遠之師)有《大乘義章》六卷及《增一數法》四十卷,及法上之師慧光所撰《大乘義律章》,靈裕有《大乘義章》四卷,智脫有《釋二乘名教》四卷,陳之寶瓊有《大乘義》十卷(以上諸書皆已佚)。本書類聚佛書中術語,原分為教聚、義法聚、染法聚、淨法聚、雜法聚等五聚,二百四十九科,分為十四卷。本書多處引用《大乘起信論》,與慧遠的另一部著作《大乘起信論義疏》四卷、梁智恺《一心二門大意》一卷、北周昙延《大乘起信論義記》二卷,同為有關《起信論》的最古文獻。由於書中對《成實論》頗多肯定,有些學者認為本書五聚的區分,受到《成實論》所分五聚(發谛聚、苦谛聚、集谛聚、滅谛聚、道谛聚)的啟發。現存本只有四聚,各聚按照從小數增至大數的方法概述法義,共有二百二十門,更設細段而詳釋之。

    一、教聚。解釋佛教經典的構成,內分眾經教跡義、三藏義、十二部經義等三門。

    二、義法聚。解釋佛教的基本哲學概念,分為佛性義、假名義、入不二門義、二谛義、二無我義、如法性實際義(以上卷一)、三解脫門義、三有為義、三無為義、四空義、四優檀那義、四悉檀義、四真實義(以上卷二)、四谛義、四緣義、五果義、六因義、四空義、五法三自性義、六種相門義、八識義(以上卷三)、十因義、十一空義、十二因緣義、十八空義、二十二根義(以上卷四)等二十六門。

    三、染法聚。解釋痛苦的原因及結果,共有六十門,又分三類:第一、煩惱義。有二障義、三障義、三根三道三毒煩惱義、三使義、三漏義、四縛四流四轭義、四取義、四身結義、五住地義、五蓋義、五下分結義、五上分結義、五悭義、五心手+裁義、五心縛義、六垢義、七漏義、七使義、八慢義、八種惡覺義、八妄想義、八倒義、九結義(以上卷五)、十使義、十纏義、十障義、十四難義、十六神我義、六十二見義、八萬四千煩惱義(以上卷六)等三十門。

    第二、諸業義。分身等三業、三性業、三受報業、三界系業、三時報業、曲穢濁三業、黑白等四業、五逆業、六業、七不善律儀、八種語、九業、十不善業道、十四垢業、十六惡律儀義、飲酒三十五失(以上卷七)等十六門。

    第三、苦報義。分二種生死義、四生義、四有義、四識住義、四食義、五陰義、六道義、七識住義、八難義、九眾生居義、十二入義、十八界義、二十五有義、四十居止義(以上卷八)等十四門。

    四、淨法聚。解釋解脫修行的途徑及果位,分因法、果法兩類共一百三十三門。第一、因法。有發菩提心義、回向義、金剛三昧義、斷結義、滅盡定義、一乘義、二種莊嚴義、二種種姓義、證教二行義(以上卷九)、三歸義、三學義、三聚戒義、三種律儀義、止觀捨義、三慧義、三種般若義、三智義、三量智義、同相三道義、別相三道義、三種住義(以上卷十)、暖等四心義、人四依義、法四依義、四聖種義、四親近行義、轉業四行義、四修定義、四不壞淨義、四堅義、四種道義、四種善法義、四種味義、四德處義、四種求知義、四陀羅尼義、四無量義、四無礙義、菩薩四無畏義四攝義(以上卷十一)、五願義、五戒義、五品十善義、五停心義、五聖支定義、五聖智三昧義、五智義、五忍義、五種菩提義、五種方便義、五種善法義、五行義、五生義、五無量義、五德舉韓義、五種教誡義、六波羅蜜義、六念義、六種決定義、六妙行義、六種善法義、六和敬義、六修定義、六三昧義、六攝義、七善律儀義、七淨義、七財義、七種大乘義、七地義、八戒バ義(以上卷十二)、八禅定義、八解脫義、八勝處義、八行觀義、八大人覺義、八法攝摩诃衍義、九次第定義、九觀備義、九斷智義(以上卷十三)、十備義、十一切入義、十聖處義、十種慰喻義、十願義、十種供養義、十無盡藏義、信等十行義、十明義、十忍義、十無生忍義、十住義、十行義、十回向義、十地義、十功德義、見性十法義、涅槃十因義、菩薩十力義、菩薩十無畏義、三乘共十地義(以上卷十四)、十智義、十一智義、十一淨義、十二頭陀義、十二巧方便義、十三住義、離十四垢業義、離隱六方離四惡友攝四善友義、十四化心義(以上卷十五)、十六特勝義、菩薩十八不共法義、二十種法師德義、三十七道品義(以上卷十六)、賢聖義(以上卷十七)等一百一十五門。

    第二、果法。分涅槃義、無上菩提義(以上卷十八)、淨土義、三佛義、三智義、三不護義、三念處義、四一切種淨義、二智義、四智義、四無畏義(以上卷十九)、五分法身義、五眼義、六通義、十號義、十力義、十八不共法義、百四十不共法義等十八門。

    五、雜法聚。文佚,由道宣《續高僧傳》的傳說推考,當包括二十九門。

    本書相當於一部佛教百科辭書,匯總當時中國佛教諸派學者所接受的全部法義,以法數別排列說明,先陳小乘之說,後申大乘之旨,“陳綜義差,始近終遠,佛法綱要,盡於此焉。”(《續高僧傳》卷八本傳)。後世對佛教法義的討論,常引用此書。本書的編纂方式,影響到隋代智顗所撰的《法界次第初門》和唐代窺基所撰的《大乘法苑義林章》。而精確廣博,或有勝於後者。如作為佛教對機施教的解經方式“四悉檀”,天台宗智顗望文生義,梵漢兼稱,義譯“悉”為“遍”,音譯“檀”為“施”,釋為“佛以四法遍施眾生”。而本書卷二四《悉檀義四門分別》條則正確解釋為:“四悉檀義出《大智論》,言悉檀者,是中國(指中天竺)語,此方義翻,其名不一。如《楞伽》中子注釋言,或名為宗,或名為成,或雲理也。”又如唐道宣《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丙,提及玄奘奉诏譯老子《道德經》為梵文,譯“道”為“末伽”,引起道士成玄英等爭議,認為應譯為“菩提”。而本書卷十八《無上菩提義七門分別》條,清晰縷析了上述二個譯名的時代變遷:“菩提,胡語,此翻為道。……問曰:經說第一義谛亦名為道,亦名菩提,亦名涅槃,道與菩提,義應各別,今以何故,宣說菩提翻名為道乎?釋言:外國說道名多,亦名菩提,亦曰末伽。如四谛中,所有道谛,名末伽矣。此方名少,是故翻之,悉名為道。與彼外國涅槃、毗尼,此悉名滅,其義相似。經中宣說第一義谛名為道者,是末伽道。名菩提者,是菩提道。良以二種,俱名道故,得翻菩提,而為道矣。”詳見陳寅恪《大乘義章書後》(《史語所集刊》第一本第二分,一九三○年)。

 ——陳士強、王雷泉等主編:《中國學術名著提要·宗教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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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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