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中有冷”與“熱中有亂”
——如何看待當前社會的“宗教熱”
復旦大學佛學研究中心主任 王雷泉
當前,在傳播媒體中時時可見“宗教熱”這個語詞。對這個帶有文學色彩的語詞,人們往往會得出不同的判斷,甚至在實踐中作出截然不同的決策。我認為當代中國大陸的所謂“宗教熱”,發生在一個特殊的歷史背景下。這是在文革中處於冰點以下的宗教,隨著改革開放,逐步升向常溫的一個社會現象。由於宗教理論上的暖味不清和受商品大潮所膨脹的貪欲之沖擊,表現為“熱中有冷”和“熱中有亂”的兩種困局。
所謂“熱中有冷”,指宗教的主體性格不明,在一部分宗教徒中的確存在一種悲觀迷惘的情緒,不能理直氣壯地堅持自己的宗教品格。由於宗教的主體性不堅挺,導致宗教組織和宗教活動中的世俗化傾向。最近我寫了《佛教在市場經濟轉軌中的機遇與挑戰──兼論當代中國宗教的若干理論問題》(《佛學研究》1995年年刊)一文,把三中全會以來,理論界、政府部門、宗教界對宗教在社會主義社會存在的看法,疏理出比較有影響的六種理論。第一種是“鴉片論”,認為“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這一論斷,依然是馬克思主義在宗教問題上的全部世界觀的基石。對鴉片論作一種溫和修正的是所謂“特區論”,把宗教作為思想領域的特區,允許它暫時存在。第三種是上海宗教學會在八十年代中期提出的“協調論”,認為“宗教可以同社會主義相協調”,而且協調是相互的。還有一種理論是宗教界提出來的,就是考慮到鴉片論根深蒂固,統治了大部分干部的思想,佛教界的領袖人物提出“文化論”,強調佛教可以在主流意識形態認可的文化外延地帶,為社會起到積極的作用。第五是“相容論”,這是宗教界內一部分人提出的護教理論,認為宗教與社會主義有相通之處,甚至說宗教是科學社會主義的來源之一。第六個理論是“制衡論”,宗教與社會中的各種政治力量、經濟力量以及各種思想體系之間,處於一種互相制約、監控、促進的關系,雙方都有不可取代性。制衡論比文化論前進的地方,就是正面提出佛教在這個社會存在的價值。所謂制衡,就是佛教可以對政治操作、經濟活動、社會事務等等,提出批判、修正、補充、促進其發展的作用;反之亦然。當今宗教活動和宗教工作,大抵處在這六種相互矛盾的理論框架中。第一種理論雖與政府宗教政策明文抵觸,但在不少人內心深處仍有市場;第五種理論站在護教立場,也得不到教外大多數人的認同;第六種理論,目前只存在少數人的書齋中。起主流作用的,是第二、三、四種理論。這三種理論,基本上只涉及宗教的社會層圈和文化層圈,主要討論的是作為社會成員的宗教徒如何適應世俗社會,以及作為宗教表現形式的共世間文化外殼如何與世俗文化不相違背,卻有意無意地淡化作為宗教存在於世的根本前提的信仰層圈。理論上的暧昧不清,必然導致實踐上的混亂。它所帶來的問題,使正統宗教徒不敢理直氣壯地堅持自己的信仰,使社會上有宗教需求的人對正統教團產生疑惑,從而促成地下宗教勢力和歪門邪道盛行。
所謂“熱中有亂”,表現為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各行各業一哄而上,大辦宗教。現在使人感到有一種黑色幽默的現象是,當佛教界還在縮手縮腳,不主動向外界傳播正信佛法的時候,許多非佛教徒,卻出於盈利等目的,紛紛從事於與佛教有關的事業。有些地方連教師的工資都兌現不了,而蓋廟造像竟然成了政府行為和企業行為,這當然不是出於弘法的目的,而是看到了在這世紀之交佛教大發展的前途,投資佛教有很大的資金回報率。等而下之者,則干脆把廟產搶過來。另一方面是指外道邪說借宗教之名或乘宗教之虛得以泛濫。社會上有很多人是通過氣功和文人所寫的所謂禅學書籍接觸佛學的,一部分人就此成為正信的佛教徒,但也有一部分人受到誤導,流為“相似佛法”或“附法外道”。從宗教社會學角度看,前一陣子的氣功熱和“禅學熱”,實際上是正信佛教受到壓抑的產物。在佛教的宗教地位不堅挺的情況下,在“宗教是一種文化”的大旗下,佛教的部分內容通過氣功和文人禅之類形式表現出來。更有甚者,改革開放以來,土洋迷信借民俗、科學、文化之名得以冒頭。皇歷、“推背圖”、“骨相學”等競相出版;算命、面相、星相、解夢等打著科學研究的旗幟,甚至與電腦結合在一起;早就流變為民間習俗的原始信仰借搞活經濟之名重獲提倡,神漢、巫婆活動也有所抬頭;一些會道門也打著佛道教旗號進行活動。
筆者曾組織過數次調查,有相當多數的青年佛教徒有過修練各種氣功的經歷,渴望在佛教哲理和修持上得到明理解惑的機會,但現實無法給予滿足。佛教界和社會各界雖在十余年中印行、出版了數百種與佛教有關的讀物,但真正能進入大學課堂的教材寥寥無幾。當正信佛教不能擺脫以往受壓抑的陰影,不能確保自身的宗教品格和主體地位時,社會的宗教需求所形成的巨大引力就會吸納其他宗教,甚至在一度時期內導致外道會門的泛濫。在歷史上,對社會造成真正危害並禍及佛教的,是所謂“附佛法外道”,早在隋代,天台宗的實際創始者智者大師在《摩诃止觀》卷十“觀諸見境”中,對此現象作了詳盡的剖析。明末曹洞宗僧圓澄在《慨古錄》中也尖銳地指出,官府禁講經論,反使白蓮教一類非法之徒乘虛惑眾。被相當多學者所津津樂道的氣功及人體特異功能,確有為今天科學無法解釋之處,並非向壁虛構,但從社會安定角度看,不應大力提倡這種功能,孔子反對“怪力亂神”,佛陀反對星相占卜,歷代政府反對秘密教門,都出於這一考慮。
我認為:我們現在不應泛泛談論什麼“宗教熱”。在中國,王權高於教權是一個源遠流長的歷史傳統。正統宗教從來不會對政權造成威脅,相反,它們是社會秩序的穩定因素。在中國歷史上,顛覆政府,對社會造成巨大破壞的,是秘密宗教,或曰邪教。這些秘密宗教往往與農民起義結合,而在以往卻被不恰當地評價得過高。現在,是正視這一問題的時候了。
上海:《經濟與社會內參》,1997年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