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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澄居士:緣起與實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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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與實相(上)
呂澄

——佛學基本問題之二——

佛家的實踐是以他們所理解到的宇宙人生實相為依據的。關於實相的理論,在佛家始終與因果規律分不開來。他們自稱其說為“內明”,而用以區別其他學說的特點,就在於正確地說明因果,並配合著“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的業報法則[一]。因此,佛家的實相說常和緣起說連在一起,主要從緣起的現象上見出真實的意義即實相;換句話說,這在緣起現象上作實相的判斷,側重“價值”的一方面,絕不同於單純的客觀解釋。

跟著學說的發展,佛家對於緣起的解釋逐漸變化,內容也逐漸充實。這些不同的說法一層層積累起來,便構成很完全的體系。現在舉主要的緣起說而言,凡有三種。最根本的也可說原始的即平常所謂“業感緣起說”,也叫做“分別愛非愛緣起”[二]。這將人的行為在道德方面有責任的善或者惡,看作人生種種轉變的根本原因;它的范圍比較狹隘。進一層的緣起說了解到客觀環境對於人生趨向也有一些決定的力量,至少同主觀一樣的實在,一樣的可作為主因。如此看法也可說是業感緣起說的自然發展。業感說以盲目的行為作立說的起點,要是推論到如何才會免於盲目而得其正向,就會注意到認識方面。這裡所說認識還不是單指對於客觀的了解,它也聯系著人生的需求,所以每種認識都多少帶著實用的意義,而這方面的緣起說便成了“受用緣起”。更進一層的學說,范圍益寬,它不僅僅著眼在人生直接的受用上,並還看到人生轉變的關鍵有待於整個宇宙人生的了解,於是有“分別(一切法)自性緣起”。具備了這三種學說,就構成佛家緣起理論的整然體系。緣起的意義本來指著事物間因果的關系而言,著重在緣字;說起,不過表示緣的一種功用而已。譬如說“無明緣行”,就是緣起的一個具體事例。這裡並不用再加個起字,一樣地見得出緣起的意義,即是說行的生起乃由於有了無明的為緣。因此,現在更可以用平常所說的因、等無間、所緣、增上的四緣來看三種緣起的性質,它們是各有重點地闡明一面的。分別自性緣起闡明了因緣,受用緣起闡明了等無間緣和所緣緣,所余業感緣起則解釋了增上緣。合攏來,四緣的意義再也沒有余蘊了[三]。不過要注意,說業感緣起雖側重在增上緣一方面,但並不是它對於緣起的意義就無關緊要,佛家對人生的看法,絕非命定,而是由得人們自己作主的,這個轉變的關鍵即在依賴事物間互相增上來更改自性,否則只是一類因果,永久不會有變化了。

從三種緣起的現象上見到的實相,各有不同的意義。業感緣起的實際內容是各種生存事實(這就是“有”)的各別部份(這就是“支”),而這些部份對於全體可以有各方面的價值。從實相上說,歸結到“苦”“集”“滅”“道”四種真實,也就是“四谛”。其次,在受用緣起上看得出認識的顛倒和正確或者是相對和絕對,這樣就有俗和真的兩種真實,也叫做“二谛”。最後,自性緣起的認識有欠缺,有完全,因而區別出“遍計” “依他”“圓成”三自性,成為三種真實,也可叫做“三谛”。在這些真實中間仍舊有相通的地方,這就是它們都用人生的究竟一個目標來作判斷。像四谛歸宿於“滅”,得著完全的清淨;二谛歸宿於“勝義”,認識絕對的真;三谛歸宿於“成實”,達到盡量的圓滿;這些無一不是人生的究竟處,也就從這上面看,合攏它們來才是一個全體的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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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對於三種緣起和實相,再來略加引伸,解釋。第一種業感緣起是就當前的人生現象,依著邏輯的次序分析為十二部分(從“無明”到“老死”)來立說的。這十二部分也稱做“十二有支”,它們的相互間是以“緣起”的關系,構成一系列的因果。以緣起說因果,可看做佛家解釋因果規律的一個特點。在當時印度的思想界裡主要的因果說,或者主張從一種總的原因展轉變化成為復雜的萬象,這叫做“轉變說”;又或者主張從多數的原因——也就是多數的分子以各樣型式結構成復雜的萬象,這叫做“積聚說”[四]。這些學說都是不正確的。佛家特別提出“緣起”這一種解釋來,以為各種現象都是由於互相依待、互生作用才得存在;由此推論,要變革一切現象,也必須從作依待的,起作用的各別條件上著手,除此更無別法。如此的因果規律,可以用一定的格式表示出來,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或者更正確些說“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彼是此的緣,此依彼而起,這樣說來更覺相順[五]。十二有支依著緣起規律構成的人生,由於它所存在的環境不同,有些比較可以留戀、愛著,有些又比較可厭、應該遠離,分別出這樣可愛不可愛,所以稱做“分別愛非愛緣起”(原來這一緣起的解釋范圍較寬,這樣只就人生而言)。再進一層推到它的基本原因在行為所引生的習慣力(業力)有善惡的不同,從這上面區別佛家的他種緣起說,便稱為“業感緣起”。

上文說十二有支是依著邏輯的次序而作分析,它的意義是這樣的:佛家解釋人生現象,最先著眼於比較成熟的階段,在那裡人生現象的起滅無常乃至終歸衰滅極為顯然,而人生的“苦”的感覺也最容易由此發生。從一方面看,這雖然不是佛家提出人生問題的唯一依據,卻不失為重要的依據。在釋迦佛的傳記裡,說他因出游見著老死的人生現象才引起去做沙門的念頭,而他快成道的時間也是由逆觀有支(從老死逐步觀向無明)而入[六],這都可以作為證明。現在問,“老死”是依著什麼現象而有的呢?不用說是因為“生”存;只要生存著,人生就刻刻的、念念的有老有死,新陳代謝,剎那不停,終歸於病、死。這還說得抽象一點,要是聯系著環境來看人的生存,就有一定范圍,並限制了它的性質,佛家通常用“欲界”——對待“色界”“無色界”的一種區分——來作形容,在有限區域裡的生存,就是“有”的一支。這固定的現象乃由於心理方面的執著,所以有“取”的一支。為何要取?因為渴愛的不能自已,於是有“愛”的一支。人生的現象分析到此,也自成為一個片段,佛家對於有支有作“二世一重因果”看法的,即用這五支為“後際”[七]。但是,人生意義僅僅這些還是不夠完全了解的。因為它沒有說明真正原動力的所在,所以要再往上推求。愛的發生,出於心境相接的感受,由此有“受”的一支。受又以內外界接觸構成的心象為據,這就發見了“觸”的一支。觸出於感覺,必須用五官作門徑,所以有“六入”這一支。六入又要依著人的個體,這克實是由五蘊所組成,便推到“名色”一支。人的個體必由人格的意識得著永續、統一,所以特別提出了“識”支。識的開展又跟著種種行為而來,自然有了“行”的一支。在人們還未能徹底認識實相的時候,一切行為都難免於盲目,所以最後歸結於“無明”支。以上七支也自成一片段,對有支作二世因果分別的就稱這些為“前際”。克實說,十二有支是應該具備一時而有的意義,這樣才見出它邏輯的次序,而更深刻了解到人生實相。所謂二世或者三世因果的說法,都是後來聯系輪回而別為之解的[八]。

從十二有支上所見的人生,是以盲目的無明作向導,加以無厭的愛取相推動,這麼樣來開展著的。有欲望而不得其正向,當然不會滿足,而因為欲望的程度愈深,缺望也就愈大,如此構成痛苦的根源。跟著來的人生現象在整個生存中間,自然都帶著苦的意味。生死,不容說是痛苦的生死,即在生死以外的各支,與生死相關的,也一樣是苦。這就是在人生現象上所見到的實相的一方面——苦的一面。要是著眼於人生原來是動的現象而推求它的動因,說明苦何以會連續不斷,這就不是無明、愛、取所能解釋,必須另外提出“行”的一支來。由於“行”的反復,積習成性,隱然有種力量支配了行為,偏向到底不能遽改,所以苦的現象聯綿不斷。從這上面,又得著人生實相另一種意義,所謂“集”的真實,即“集谛”。

對於行同人生的關系,或者說身口意的行為在人生上有如何的道德意義,這是印度哲學裡面很早就被注意到的一個問題。還在釋迦佛未出世的百年以前,婆羅門學者依著“奧義書”的思想來推衍立說的,如大家“祭言”,便應用了“業”這一個概念,組織了獨到的理論。他以為宇宙人生一切現象的開展都有不得不然之勢,這出於本能的或者自覺的“欲望”;引導欲望趨向所對的是“意向”;由此發生具體的行為是“業”。業得了結果以後,還有余勢可以影響到後來的欲望,推進人們的行動綿延不絕,成為“先行力”。從欲望到此,方才完成一個過程,可以統統叫做“業”(廣義的),不過以中間的第三種作主體。業力一日存在,宇宙人生的現象也就一日相續不斷,但是業力有好、壞、善、惡的分別,因而現象也有升、沉、高、下的不同,從這上面見出有“輪回”(流轉的另一種意義)的一回事。在婆羅門一系的學說裡,本來要求個人“我”的解脫,並且從輪回得解脫,所以非破壞業力不可[九]。祭言這樣的學說,對於後來各家的思想發生很大的影響。

佛家談“行”,也是著重在人生的相續一方面,自然就同從前的業力學說聯系起來,並還進一層從人們心理現象裡找到根據,以為按實行同業的本質,不外乎心法“思”。大乘家發揮此說,將業力看做思的勢力遺存,成為習慣而支配後來的行動[一○]。小乘家更把這種力量當作有實質的色法(無表色),而作比較機械的看法[一一]。不過佛家的業力說和婆羅門學系不同。婆羅門系用業力解釋輪回,離不開個人的主體,這無異說有靈魂;佛家恰恰相反,他們采取業力說,乃用來證明“無我”,既沒有個人的自體,當然也談不上靈魂。平常任何一個人的身心結合,生命綿延,一慨是業力使之,而離開了相依相待所謂緣起的現象而外,再沒有獨立存在能夠作主持,指使的[一二]。至於人生一期數十年,由於心理作用的發展,其間自有一種意識聯系前後,構成渾如一體的感覺,而發生了“自我”認識,這正是佛家所謂“我見”。業力感召的主要一環,也正屬於同我見相應的意識。這種意識還有反作用,並非一任業感,隨其飄泊[一三]。由這一點,苦集等評價就不至無所系屬,而一期人生也具備相當的意義,不即等於偶然。再從輪回方面說,佛家初意,側重於道德的責任感。對自,則覺悟到人生的可貴,不使空過,而一切行為都對自身將來有責,絕非一死可以了之,這是輪回上永感的意義。對他,則覺悟到生存的相依,互生影響,而個人行為應對全體負責,將來業力相酬,無異身受,這又是輪回上共感的意義。再就自身受到他人的影響而言,則過去人的作為會與當前人生相連貫,而現在所作無異繼續古人業績邁進,責任所在,更不容辭,這又是輪回上類感的意義。要是從這些意義去體會,佛家輪回的說法就不能混同有靈魂的因果報應之談。這只要看,初期大乘中般若一類的思想,說到菩薩修行時間的久遠,范圍的廣闊,即有“似我”的議論,也是結合一切個體在人生的全部過程裡所有的成就,以他為自地構成一“大我”而言(這如“金剛經”說證道時所得大身) [一四]。在這裡,自業和共業,自利和利他,均得著統一的看法,不能用狹隘的,庸俗的靈魂一類的有我思想去解釋的。後期大乘瑜伽學系有“阿賴耶識”的思想,似乎更與實體我執相近,實則它的建立,也多少含有“對治”“為人”等悉檀用意,而在“楞伽經”,就說它是可以用“空”“無相”等范疇來替代著說的,由此也不能拘泥[一五]。最後,說到業感緣起裡業的善惡分別,隨順世俗,才以此世後世的損益來做標准;要是歸結於勝義,那末,這應該與人生轉變向上一致,由煩惱的囂動趨於寂靜,由煩惱的雜染趨於純淨,那一切行為才謂之善。

從這裡就見得十二有支上所表示人生另一方面的實相,可說是主要的實相,所謂“苦滅”,或單獨說“滅”。苦集兩種判斷無非為“滅”作准備,作依據。所以佛說緣起的定式,不僅是“彼有故此有,彼生故此生”兩句,另外還有“彼無故此無,彼滅故此滅”兩句。由前兩句作前提,才得著後兩句的結論。在釋迦佛成道後游行教化所說的義理,當時受教者總結它成為一偈(後世稱它做法身捨利偈,可說無異是被重視為佛的本質)。那偈文就說:“若法從因生,如來說是因;若法從因滅,大沙門亦說” [一六]。這便是生滅並舉的。如此依著十二有支的次第來說苦滅的實相,是“生滅而老死滅”,一直推上去,到“無明滅而行滅”為止。要是揀重點來說,有支的後半愛取滅,前半無明滅,也就全體消除了,這算是根本解決的辦法。因此,佛的教人,常常說“心解脫”“慧解脫”,即是對愛和無明擺脫束縛而言。又常說他自己能勝一切,能知一切,這也是就斷愛和斷無明而言;能斷愛,自不為一切所制伏,能斷無明自不為一切所迷惑了。於此需要說明的,滅“苦”,關涉人生的全程,果然全滅了,豈非人生也隨著取消?據我們理會,佛說人生的轉變是含著“本質不同”的意義,聯系到身心形式也應有所不同。後世就這一點說有“變易生死”“變化身”等,無非表示苦滅以後的人生因為本質改變,形式亦異乎尋常而已。但從身心的自然現象依舊相續這一點看,也可說,尋常的人生改變了意義就不成為原來的“有支”。譬如有支裡的生和老死,是連著愛、取、有而來,現在愛、取、有的意義沒有了,盡管現象遷流,剎那不住,但不再是原來的生死了。依著佛家根本的主張,滅法即涅槃,是現法所得,要現在能夠證知,能夠游履,那末,自然的人生現象雖還存在,而依著它的趨向不同,運用不同,從前受著自然規則的拘束壓迫,而現在能夠依據必然得其自由,這就可說是“無住涅槃”,而不單純是生死了[一七]。由此,又在有支現象上見出人生的“道”的實相。道是,滅苦的因,正對集而言。集的中心在行,在業,道亦復如是。佛常說道是八正道,即從身口意三方面組織起來,即是身口意三行能得其當為的正向的。這樣的身口意行是正業、正語、正思維,合攏來為正向的生活即是正命。再加以輔助的正見、正勤、正念、正定,成為八正道。這些同業的有力,有因果酬應一樣,也有它們的勢力,可以發展人生趨向苦滅。這就是在涅槃的全部過程中,有其價值,而成為一種實相的。以上大略解說了業感緣起和四谛實相。(全文待續)

參 考 文 獻

[一]唐譯“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菩薩地力種姓品”,五明處段。

[二]唐譯“攝大乘論”卷一“所知依分”緣起段。

[三]同上。

[四]宇井伯壽著「佛教思想研究”五二頁。

[五]宇井伯壽著「印度哲學研究”第二卷三一八頁。

[六]隋譯“佛本行集經”卷十四“出逢老人品”、卷十五“道見病人品”“路逢死屍品”。

[七]唐譯“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四“補特伽羅納息第三之二”。

[八]宇井伯壽著「印度哲學研究”第二卷,二六三——二六八頁。

[九]宇井伯壽著「印度哲學史”(巖波本)四二——四三頁。

[一○]唐譯“大乘成業論”。

[一一]唐譯“俱捨論”卷十三“分別業品第四之一”。

[一二]同上論卷三十“破執我品”末段。

[一三]這是指“藏識”為欣涅槃的原因而言,參照宋譯“勝鬘師子吼經”第十四段“說自性清淨心密意”。

[一四]隋譯“金剛能斷經論”卷下“為入證道”一段。

[一五]宋譯“楞伽經”卷二“如來藏”段。

[一六]隋譯“佛本行經”卷四十八“捨利目連因緣品”下。

[一七]山口益譯“安慧造,中邊分別論釋疏”第四“對治修習品”末頌釋,二九八——二九九頁。

(現代佛學一九五四年五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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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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