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居士文章

 

李利安教授:法顯的內在品格及其當代啟示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法顯的內在品格及其當代啟示》
  作者:李利安
  法顯是生活在一千六百多年前的歷史人物,當我們今天面對他、紀念他時,我們既需要進一步考證、熟悉法顯的經歷與事跡,也需要總結與理解他的卓越貢獻與影響,同時,我們還要從法顯的信仰與事跡中提煉法顯內在的品質與精神,這既有助於我們對法顯一生的經歷與作為得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也是對法顯內在信仰與外在實踐的升華,在大力倡導提升佛教素質、推動佛教與社會相適應、促進社會和諧進步的今天,這應該是紀念法顯本人、宣傳法顯精神的一個重要途徑。
  一個人的所作所為總是其內在品格的流露,也總是依賴其內在精神的支撐與引導。品格是比較宏觀而總體的內在心性特質,精神則是內在品格的凝練與提升,是升華了的內在品格。探尋一個人的精神,首先必須理解他的內在品格;理解了其內在的品格,精神的光輝也就在向你閃爍。法顯以其卓越的旅行而名震史冊,如此動人心魄的作為必然是其內在品格激發和塑造的結果,必然流溢著其精神的光輝。今天,當我們穿過歷史的迷霧,再次接近法顯這位歷史老人時,我們不能不感慨時光的無情,因為留給我們關於法顯的信息已經少的可憐。不過,在這些稀少的資料片段中,我們依然能夠感受到法顯那閃閃的個性光彩,“明傑”、“整肅”[1]、“雅操”[2]等評語既是歷史留在法顯身上的真實記憶,也是我們今天總結法顯品格、感受法顯精神的基本進路和總體把握。那麼,法顯志行之明傑以及操行之高雅到底體現在哪些方面?筆者以恭謹之心認真揣摩,希望盡可能接近法顯大師的內在世界,盡可能理解法顯大師的內在品格,從而為我們今天的日常修行與精神提升提供有益的啟示。
  一、堅定不移的信仰
  法顯內在品格與精神的形成應該是多種因素相互激發而促成的,所謂眾因緣合和而成。但筆者總感覺到,像法顯、玄奘這樣的偉人,他們之所以能成就如此驚世駭俗的業績,其心靈深處對佛教的虔誠信仰應該是最終極的動力,也是其內在品格與精神的首要組成部分。所以,筆者應邀在去年的終南山夏令營中給學員們講玄奘,便以《信仰的力量》為題,最後給玄奘的高度總結是“信佛人”。我認為這個定性是其他一切定性(如翻譯家、旅行家、思想家等)的基礎,也是理解其他一切定性的前提。面對法顯,筆者同樣感受到信仰的強大力量,這種力量始終內藏於法顯的心靈深處,是激發他不斷前進的最雄厚、最持久、最深沉的動力。關於法顯信仰的形成,除了佛教所認為的宿世因緣外,法顯自幼居住寺院的熏染應該是非常重要的原因。所以,當父親去世後因為家中缺少人力、家人催逼他回家時,他曾說:“本不以有父而出家也,正欲遠塵離俗故入道耳。”[3]可見,法顯已經確立了追求最高解脫的堅定信仰。這種信仰一旦形成,就是內聚於心的一種力量和感情。《高僧法顯傳》卷一中說,法顯到耆阇崛山巡禮時,“於新城中買香華油燈,倩二舊比丘送法顯到耆阇崛山。華香供養,然燈續明,慨然悲傷,抆淚而言:‘佛昔於說首楞嚴,法顯生不值佛,但見遺跡處所而已。’即於石窟前誦首楞嚴,停止一宿。”[4]法顯為何“慨然”?為何“抆淚”,為何在此要留止一宿誦經呢?我想其中的原因就是法顯的虔誠信仰以及由此而來的真摯感情。《高僧法顯傳》中,法顯就曾自己解釋其西天取經的行為說:“所以乘危履險,不惜此形者,蓋是志有所存,專其愚直,故投命於必死之地,以達萬一之冀。”[5]因為“志有所存”,所以才呈現出“專其愚直”。這個“志”就是其內藏於心的信仰和為信仰所驅動的求法熱情。法顯返回途中,在海上“夜鼓二時,遇黑風暴雨。商人賈客皆悉惶怖。法顯爾時亦一心念觀世音及漢地眾僧,蒙威神佑,得至天曉。”[6]在這裡,我們再次感受到法顯所具有的虔誠信仰。法顯曾自己總結西行經驗說:“誠之所感,無窮否而不通;志之所將,無功業而不成。”[7]在物質極大豐富、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我們需要借鑒法顯的這一品格,樹立自己的信仰或信念,並將其作為自己一生的精神動力和滋養身心的精神園地。
  二、心系佛門的悲願
  大乘佛教是普度的法門,但中國自古以來大量存在著自度自了的現象,很多信徒不但對社會漠不關心,就是面對佛門的盛衰優劣與諸多問題,也是無動於衷。一千五百多年前的法顯不是這樣,他呈現出一副佛門興亡、匹夫有責的態勢,密切關注佛門的發展與存在的問題。他在通覽臨汾及附近寺院裡所有經典後,來到當時的佛教文化中心長安,遍訪名師,尋求佛典。通過潛心閱讀和鑽研後,發現佛教在經、律、論三藏的發展上極不平衡,律藏的數量極少,而且版本不一,使得出家僧人沒有統一而完整的規矩可依,僧人的言行舉止沒有規范,在社會上造成許多不良影響,使有心向佛的百姓望而卻步。為了改變這一現狀,法顯才決心親赴天竺,求取完整戒律。《高僧傳》卷三中這樣記述這一歷史:“常慨經律舛阙,誓志尋求。”[8]《高僧法顯傳》卷一則是這樣記載的:“法顯昔在長安,慨律藏殘缺,於是遂以弘始二年,歲在己亥,與慧景、道整、慧應、慧嵬等同契,至天竺尋求戒律。”[9]“常慨”與“誓志”四個字把法顯心系佛門的悲願活然托出。在天竺,“法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無本可寫,是以遠涉乃至中天竺,於此摩诃衍僧伽藍得一部律”[10]。法顯在此一住就是三年,抄寫各種戒律。而“道整既到中國,見沙門法則,眾僧威儀,觸事可觀,乃追歎秦土邊地,眾僧戒律殘缺,誓言自今已去至得佛願,不生邊地,故遂停不歸。法顯本心欲令戒律流通漢地,於是獨還。”[11]回國後,在登陸地的青州,“青州刺史請留過冬。顯曰:‘貧道投身於不反之地,志在弘通,所期未果,不得久停。’遂南造京師,就外國禅師佛馱跋陀於道場寺,譯出摩诃僧祇律、方等、泥洹經、雜阿毘昙心,垂百余萬言。”[12]從法顯不顧高邁之歲、毅然親赴天竺求取戒律以及回國後的抓緊翻譯等行為來看,法顯心系佛門的悲願中既包含著教門興衰、匹夫有責的愛教情結,也有一旦發現問題就設法解決問題的執著與進取,這和我們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的知道有問題但因為各種原因而拖拉推诿的現象形成鮮明的對照,值得我們認真借鑒。
  三、開創荒途的膽略
  在法顯生活的年代,中國和天竺的交往還比較少,來長安弘揚佛法的人大多數來自西域,而當時中國,還從來沒有人親赴過天竺。法顯知道,要在他的有生之年解決中土戒律不全的問題,靠被動地等待天竺或中亞僧人的傳送是不可能的,只有自己親自去天竺取才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可是當時還沒有一個中國人去過天竺,大家只知道天竺在西域,到底怎麼去,誰也不知道。可以想象,法顯當時決定自己親自去天竺,的確是一件非常之舉,顯示了法顯的超群的膽略和驚人的魄力。《高僧法顯傳》中說,法顯道整等人初到祇洹精捨時,“彼眾僧出,問法顯等言:‘汝等從何國來?’答曰:‘從漢地來。’彼眾僧歎曰:‘奇哉!邊國之人乃能求法至此!’自相謂言:‘我等諸師和上相承以來,未見漢道人來到此也。’[13]”可見,法顯去印度從印度一方面來看,也是第一次見到中國人抵達印度,所以具有開創性的意義。其實,不僅僅是印度,整個蔥嶺以西,中國人從來就沒有去過。《法苑珠林》卷25記載:“蔥嶺冬夏積雪,有惡龍吐毒風雨沙礫,山路艱危,壁立千仞。昔有鑿石通路,傍施梯道,凡度七百余所,又蹑懸絙過河數十余處,皆漢時張骞、甘父所不至也。”[14]漢代的張骞和甘英曾是中國歷史上最早開拓西域的探險者,被視為絲綢之路的主要開辟者而名垂青史。在中國人的取經史上,三國時期的朱士行也只是到了現在的南疆,翻過蔥嶺直至南亞地區的旅行,他們都沒有嘗試過。所以,當法顯回國後,人們聽了法顯的介紹總是驚歎不已:“感歎斯人,以為古今罕有,自大教東流,未有忘身求法如顯之比。”[15]我認為,法顯的這種開創精神至少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內涵,一是敢為天下先的膽略,即前人未想我敢想,前人未作我來作,這是一種創新的思維,是一種開拓的精神;二是開辟荒途的勇氣,即敢為天下先的事是開辟前人未走之路,前往前人未至之境,所以,創新的思維在這裡便又附加了內在的勇氣和膽量。創新的思維和開創的勇氣不但是佛教事業發展的重要條件,也是現代人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重要素質。
  -------------------------------------------------------------------------------
  [1] [梁]僧祐:《出三藏記集》卷15,《大正藏》第55冊,第111頁C。
  [2] [唐]智昇:《續古今譯經圖紀》卷1,《大正藏》第55冊,第370頁A。
  [3] [梁]慧皎:《高僧傳》卷三,《大正藏》第50冊,第337頁b-c。
  [4]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卷1,《大正藏》第51冊,第862頁C-863頁A。
  [5]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6頁B。
  [6]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6頁A。
  [7]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6頁C。
  [8] [梁]慧皎:《高僧傳》卷三,《大正藏》第50冊,第337頁C。
  [9]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7頁A。
  [10]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4頁B。
  [11]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4頁B。
  [12] [梁]慧皎:《高僧傳》卷三,《大正藏》第50冊,第338頁B。
  [13]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4頁C。
  [14] [唐]道世:《法苑珠林》卷25,《大正藏》第53冊,第475頁A。
  [15]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6頁B。
  四、老當益壯的精神
  六十歲是目前我國規定的男性公民退休的年齡,在常人心目中,這個年齡本是頤養天年、不必進取的人生階段。在中國古代,因為科學水平有限以及人們的物質生活落後等原因,人的壽命比現在要短的多,所以,個人退休養老的實際年齡和心理年齡都要比現在小的多。所以,六十歲,無論對古人還是今人來說,都是一個衰老退守的年齡。在這個時期,別說開創一番大事業,就是守護原來的事業也是力不從心了。可是,法顯卻是在六十多歲的時候萌生了去印度取經的年頭,並在六十五歲的時候正式從長安出發,開始了他的偉大旅行[1]。這種年齡下進行的開拓荒途式的旅行,使我們不能不贊歎法顯不怕老、不服老的品格,其老當益壯的精神用三國枭雄曹操的“老骥伏枥,志在千裡”來形容是非常恰當的。法顯以老邁之軀,西度流沙,穿過上無飛鳥、下無走獸的死亡之地,克服難以盡訴的困難,終於到達印度,取回大量真經,這實在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連法顯自己在回顧自己的旅行時也經常歎息不已。如有一次法顯應人們的要求講述自己取經經歷後就曾自雲:“顧尋所經,不覺心動汗流。”認為自己去印度是“乘危履險,不惜此形”[2]。法顯所說的“危”可能主要是指他自己年老力衰,而這裡的“險”則是指路途的艱險,所以,法顯在說“乘危履險”後便說這是一種“不惜此形”的行為,即不惜其衰老之軀。法顯這種老當益壯的精神中包含著不服老、不畏老、不惜老、不閒老等多重的品質。所謂不服老,就是年齡雖老而心理不老,照樣作年輕人能作的事情;所謂不畏老,就是不怕年高歲衰,坦然面對,正面接受,不受影響;所謂不惜老,就是不顧憐自己的老邁之軀,不過分注重養體護身,頤養天年,正如法顯自己所說的,“身命不期,出息非保”[3],“不顧微命”[4],所以,該行繼續行,該作繼續作;所謂不閒老,就是不讓自己在老邁之年閒下來,即所謂“老有所為”也。現在,科技高度發達,物質生活極大豐富,醫療水平和享受醫療保健的條件也空前提高,人類的壽命明顯延長,老齡化的社會已經是全球的趨勢。中國這幾年迅速邁進老齡化社會,老年人的心理和日常生活成了全社會關注的對象,佛教也在這一背景下大力倡導生命關懷,以便為老年人健康的生活提供理論與實踐的借鑒。我認為,法顯藐視老邁、老當益壯的精神,對今天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和生活安詳都是具有啟發意義的。
  五、百折不撓的意志
  法顯從長安出發,一路西去,出陽關,度流沙,翻山越嶺數萬裡,親踐佛國各地,又渡海遠達斯裡蘭卡,後來從海路返回,漂泊迷離,總算返回祖國,一路上可謂歷盡艱辛。這些艱難曲折是我們今天怎麼想象都難以切實體驗的。我們只是借助史料的記載,知道法顯曾經遭遇過諸如語言不通、經費短缺、戰亂頻生、沙漠迷路、高原缺氧、痛失同伴、山路險峻、孤身無伴、海浪襲擊、同行迫害、海上漂流等一系列困難,我們也知道,法顯一路前進,沒有絲毫的退卻,顯示了百折不撓的堅強意志,這是令今天每一個人都感到敬佩的。《高僧傳》卷三記載:法顯“西渡流沙,上無飛鳥,下無走獸,四顧茫茫,莫測所之,唯視日以准東西,望人骨以標行路耳。屢有熱風惡鬼,遇之必死。顯任緣委命,直過險難。”[5]什麼是“任緣委命”?我想就是任憑此種險惡之緣在前,也要堅持向前,寧願把自己的生命交付出去。《高僧傳》中對法顯翻閱蔥嶺的經歷也有詳細記載:“有頃至蔥嶺。嶺冬夏積雪,有惡龍吐毒風雨沙礫,山路艱危,壁立千仞,昔有人鑿石通路,傍施梯道,凡度七百余所,又蹑懸絙過河數十余處,皆漢之張骞甘父所不至也。次度小雪山,遇寒風暴起,慧景噤戰不能前,語顯曰:‘吾其死矣,卿可前去,勿得俱殒。’言絕而卒。顯撫之泣曰:‘本圖不果,命也奈何!’復自力孤行,遂過山險。”[6]毒龍吐毒風,可能就是高原缺氧狀態下的高山狂風。同伴不幸倒下了,法顯“復自力孤行”,沒有退卻,終於翻越高山,抵達印度。在印度,法顯依然經常遇到危險,但他始終保持勇往直前的精神,克服了一個又一個困難。最能體現法顯百折不撓、勇往直前精神的是法顯巡禮耆阇崛山時的一番表態和經歷。據記載,那次法顯臨出發時,“寺僧谏曰:‘路甚艱阻,且多黑師子,亟經噉人,何由可至!’顯曰:‘遠涉數萬,誓到靈鹫,身命不期,出息非保,豈可使積年之誠,既至而廢耶!雖有險難,吾不懼也!’眾莫能止,乃遣兩僧送之。顯既至山,日將曛夕,欲遂停宿。兩僧危懼,捨之而還。顯獨留山中,燒香禮拜,翹感舊跡,
  --------------------------------------------------------------------------------
  [1] 關於法顯去天竺的年齡,學術界有不同的看法,這裡采用最常見的說法,即65歲出發去天竺。
  [2]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6頁B。
  [3] [梁]慧皎:《高僧傳》卷三,《大正藏》第50冊,第337頁C。
  [4]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6頁B。
  [5] [梁]慧皎:《高僧傳》卷三,《大正藏》第50冊,第337頁C。另見:《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7頁A。
  [6] [梁]慧皎:《高僧傳》卷三,《大正藏》第50冊,第337頁C。
  如覩聖儀。”[①]因為法顯“不懼”,所以“眾莫能止”,即使送他前往的兩個僧人畏懼而逃,他也沒有退縮。在回國的海路上,“海中多有抄賊,遇辄無全。大海彌漫無邊,不識東西,唯望日月星宿而進。若陰雨時,為逐風去,亦無所准。當夜闇時,但見大浪相搏,晃若火色,鼋鼍水性怪異之屬。商人荒懅,不知那向。海深無底,又無下石住處,至天晴已,乃知東西,還復望正而進。若值伏石,則無活路。”[②]這般艱辛真是難以想象!根據法顯回憶,“涉行艱難,所經之苦,人理莫比”[③]。這種排除萬難、直至勝利的堅強意志是值得任何時期、任何地域的任何人學習的。
  六、虛心好學的胸襟
  異國求法對於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來說,陌生不明的東西實在是太多了。在既沒有前人的經驗總結,也沒有專業的梵漢詞典的情況下,學習便成為法顯西行求法的重要任務。法顯秉承了中國人好學敏思的傳統,一路西行,一路學習,最終不但精通了梵語,而且精通了印度的文化和社會,特別是印度的佛教戒律學,成為5世紀時期中國人當中絕對權威的印度學大師。法顯善於向外國學習首先表現為學習印度佛教的戒律;其次表現為學習印度佛教的歷史、造像與其他經典,尤其是大乘佛教的經典;第三表現在學習印度的語言,尤其是梵語;第四表現為學習印度的社會、民俗與歷史。在古代,特別是在宋代以前,中國佛教界始終把印度當作權威,遇到佛教方面的問題,首先會想到向印度請教。法顯在長安參學期間,遇到戒律殘缺不全、僧人生活和修行制度不健全的問題時,中國人沒有誰能夠解決,只有向印度學習。法顯為此遠涉流沙,西去求律。為了對付語言的阻隔,法顯一路學習梵語。到了印度依然繼續學習,以便進行有效的交流。法顯的主要目標是求取戒律,據他回憶說,他剛到北印度,發現那裡都是師師口傳,沒有本子可寫,於是就繼續前進,到達更加遙遠的中印度,在那裡相繼獲得很多律本。《出三藏記集》卷十五記載:“後至中天竺,於摩竭提巴連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寺,得摩诃僧祇律,又得薩婆多律抄、雜阿毘昙心綖經、方等泥洹等經。顯留三年,學胡書胡語,躬自書寫。”[④]為了這些戒律著作,法顯在此留居三年,一邊學習天竺的語言文字,一邊親自抄寫這些律本。後來,他又去了其他一些地方,繼續尋求律本,不斷有所收獲。如在獅子國,“法顯住此國二年,更求得彌沙塞律藏本,得長阿含、雜阿含,復得一部雜藏,此悉漢土所無者。”[⑤]在“摩梨帝國,即是海口,其國有二十四僧伽藍,盡有僧住,佛法亦興。法顯住此二年,寫經及畫像。”[⑥]可以想象,法顯每到一地,只要可能,就會勤奮學習。這種虛心好學的胸襟在全球化時代值得我們繼承,並不斷發揚光大。
  七、善於考察的習慣
  從《佛國記》的記載可以看到,法顯大師除了尋找戒律和其他經本外,還對沿途各國的情況作了詳細的考察和記錄,形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由中國人根據自己的親身游歷而寫成的西域和南亞各國的專門記載。法顯對沿途的考察大致可以劃分為佛教信仰狀況、佛教寺院與僧人的生活、佛教活動與禮儀、佛教派系與傳承、佛教經典與傳播、佛教遺址及現狀、佛教歷史與傳說故事、社會政治制度與人物、社會事件與動態、歷史傳說與民俗、地理地貌與交通、社會階層與人民生活等等。我們僅以佛教界不太重視的社會記載為例,看法顯對印度考察記錄的價值。法顯游歷印度之時,正值笈多帝國統治時期。按照一般的看法,這時的印度,奴隸制度已經解體,封建制度開始萌芽。法顯的記載提供了這方面的根據。 我的師兄尚勸余博士將其總結為五個方面[⑦]:其一,封建依附農民已經出現。如法顯記載說:“惟耕王地者,乃輸地利,欲去便去,欲住便住。”[⑧]顯然,這種勞動者不是自由佃農便是雇工,或者是農村自由農民。他們同主人的關系是契約關系,他們有人身自由,而不是從屬於某一奴隸主的奴隸,他們的義務只是交納賦稅。同時,這時已經出現了封建依附農民,法顯記載道:“諸國王、長者、居士,為眾僧起精捨,供給田、宅、園圃、民戶、牛犢,鐵券書錄。後,王王相承,無敢廢者,至今不絕。”[⑨]這裡所說的國王、貴族、寺廟和殷富之家所擁有的“民戶”,可以被當作禮物,同田宅、園圃、牛犢並列贈送給別人,不能隨便離開主人和土地,他們的地位由永久性的文書固定下來,不可變更,他們實際上是一種新型的封建依附農民。其二,封建王朝土地分封制度已經出觀。從前印度的賜地主要限於婆羅門貴族、佛教高僧和寺廟,而這時的封地不僅賜與上述階層,而且擴大到了文武官員,如法顯曾記載道,“王之侍衛左右,皆有供祿”。[⑩]這表明,王朝土地分封制在取代高級官吏的現金俸祿制。另外,從前的賜地一般不包括土地所有權,只限於賜地上的賦稅征收權,而這時的賜地的實際所有權開始轉移到受賜人手中,因而引起了土地關系性質的變化,演變為封建土地制度。法顯所說的“鐵券書錄”即是銘刻在銅牌或書寫在布帛上的賜地證書,是證明賜地領有人擁有土地所有權的法定文書。這種自上而下的王朝土地封賜制是印度封建土地的主要形式。其三,法顯所說的“無戶籍、官法”、“王治不用刑罔”[11]證明,由於王朝土地分封制的實行,永久賜地的出現,農民封建人身依附關系的形成,削弱了國家的權力,因而,國家不能嚴刑酷法,也不能向大多數農民征收田賦,政府無需登記全國戶口。其四,迦蒂制度形成。法顯在《佛國記》中描述“旃荼羅名為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市,則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搪突。”[12] 隨著社會生產和勞動分工的發展,從原來的瓦爾那中分化出很多以職業世襲和實行內婚制為主要特征的職業集團——迦蒂(阇提),它是一些排他性的獨立的社會小集團。在迦蒂形成過程中,一些社會地位最低,從事各種低殘職業的賤民形成了各類不可接觸者迦蒂,旃荼羅即是其中一類。迦蒂制取代瓦爾那制是印度封建社會形成的歷史特征之一。其五,閉塞性的封建制經濟特征出現。法顯在《佛國記》中記述,笈多王朝時代中期,恆河流域許多古代以來的著名大城市,如華氏城、五捨城、毗捨離城和馬土臘城的工商業經濟衰落,貨幣交換停滯,人口減少。很多城市“城中都無王民,甚如丘荒,只有眾僧民戶數十家而巳”[13],“其城中人民亦稀曠,止有眾僧民戶”[14]。總之,法顯的考察記載為我們提供了一副印度封建制度在笈多王朝時代中期逐步形成的基本圖畫,他的考察記錄也成為世人了解5世紀印度的最重要的著作。
  八、惜緣重友的情結
  法顯特別重視尋找志同道合的朋友,並與他們團結協作,並肩而行。最早從長安出發時,法顯就廣泛尋找同道,“遂以弘始二年,歲在己亥,與慧景、道整、慧應、慧嵬等同契,至天竺尋求戒律。”[15]“同契”即志同道合,情投意合。可見,與同志的合作是法顯遠征天竺的必要前提。到了張掖,參與合作的陣營進一步擴大。據法顯的記載,他到達張掖時,“張掖大亂,道路不通。張掖王殷勤,遂留為作檀越,於是與智嚴、慧簡、僧紹、寶雲、僧景等相遇,欣於同志,便共夏坐。”[16]這裡所說的“同志”和上面所說的“同契”是基本相同的,法顯獲得更多的志同道合者,於是便一起參加夏坐,然後再一同前往天竺。一路上,法顯與他們相互配合,協同互助,結下了深厚的情緣。最感人的莫過於過小雪山時的經歷:“法顯等三人南度小雪山,雪山冬夏積雪,山北陰中遇寒風暴起,人皆噤戰。慧景一人不堪復進,口出白沫語法顯雲:‘我亦不復活,便可時去,勿得俱死。’於是遂終。法顯撫之悲號:‘本圖不果,命也奈何!’復自力前,得過嶺南,到羅夷國。”[17]慧景知道自己支撐不住了,擔心連累法顯,而法顯並沒有離開,直到慧景斷圓寂後,法顯“撫之悲號”,說明他對慧景是深懷朋友之感情的。法顯到達中天竺有名的祇洹精捨,曾非常感慨:“念昔世尊住此二十五年,自傷生在邊地,共諸同志游歷諸國,而或有還者,或有無常者,今日乃見佛空處,怆然心悲。”[18]“共諸同志游歷諸國”,真實地說明了法顯珍惜緣分、重視朋友、結伴協作的風格。回國後,法顯的翻譯工作也是在和同道的合作中完成的。這種珍惜緣分、重視友情的品德無論在古代,還是當代,無論對從事什麼工作的人,都是非常值得學習和借鑒的。
  九、惜時勤奮的作風
  法顯自從西行之後,除了按照佛教規矩,進行必要的夏坐之外,總是在不斷地學習語言,抄寫佛經,旅行尋訪等。在完成尋求戒律的任務後,他沒有滯留,而是盡快回國。回國後更是爭分奪秒地工作。《高僧傳》卷三記載,法顯登陸到青州後,“青州刺史請留過冬。顯曰:‘貧道投身於不反之地,志在弘通,所期未果,不得久停。’遂南造京師,就外國禅師佛馱跋陀於道場寺,譯出摩诃僧祇律、方等、泥洹經、雜阿毘昙心,垂百余萬言。”[19]因為他回國後的志向就是翻譯弘揚取回來的經典,所以,在沒有完成這些任務之前,他是非常著急的,於是,盡管刺史盛情挽留,他還是“不得久停”,南下京師,開始工作,終於翻譯出一百大多萬字的經典來,為中印文化交流作出了巨大的貢獻。這種珍惜時光、勤奮進取的作風既是其“雅操”的表現,也是其“志行”的體現,在今天依然可作為我們學習效法的榜樣。
  十、眷念故土的情懷。
  作為一個中國人,身在異國他鄉的法顯始終不忘祖國。他對故土的熱愛隨著在外漂泊時日的延長而不斷加強。首先,法顯雖然長期在外,但始終沒有改變中國人的原有的生活習慣。根據唐代道宣的記載:“昔東晉沙門法顯,厲節西天,歷觀聖跡,往投一寺,小大承迎,顯時遇疾,心希鄉飯。主人上坐,親事經理,勅沙彌為取本鄉齋食,倏忽往還。” [20]這個故事中包含著神通的信仰,我們且不去論證其真實性如何,但法顯“心希鄉飯”的生活習性依然沒有改變則是事實。最能體現法顯對故土之眷念的是,有一次法顯意外看見來自祖國的一件物品時的感傷。據法顯自己回憶:“法顯去漢地積年,所與交接,悉異域人。山川草木,舉目無舊。又同行分披,或流或亡,顧影唯己,心常懷悲。忽於此玉像邊見商人以一白絹扇供養,不覺淒然,淚下滿目。”[21]在接觸的人員“悉異域人”,看見的山川草木皆“無舊”的情況下,突然看見來自祖國的物品,這一下子使法顯想起自己的故土,不僅傷感落淚。從這個記載可以看出法顯對故土的眷念是何等的情深意切。所以,當最後一個同伴要留住天竺時,他依然作出了獨自回國的選擇。《高僧法顯傳》中這樣記載:“道整既到中國(指中天竺——筆者注),見沙門法則,眾僧威儀,觸事可觀,乃追歎秦土邊地眾僧,戒律殘缺,誓言自今已去,至得佛願,不生邊地,故遂停不歸。法顯本心欲令戒律流通漢地,於是獨還。”[22]法顯對故土的眷念到後來已經上升到神聖的程度。例如他在海上遇到風暴、危機生命之時,除了向觀音祈禱外,還向漢地眾僧祈禱;既按照佛教觀世音菩薩法門念觀音聖號,也根據自己的感情,歸命漢地眾僧[23]。這體現了法顯感情深處的皈依,說明了他對故土的歸屬感和對故鄉僧眾的信賴和熱愛,這種故土之愛、漢僧之念,其實就是一種愛國的情懷。在當代國際交往不斷擴大的背景下,這種情懷依然值得我們每個華夏子孫進一步繼承和發揚。(作者:西北大學佛教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導)
  [①] [梁]慧皎:《高僧傳》卷三,《大正藏》第50冊,第337頁C-338頁A。
  [②]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6頁A。
  [③]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7頁A。
  [④] [梁]僧祐:《出三藏記集》卷15,《大正藏》第55冊,第112頁A。
  [⑤]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5頁C。
  [⑥]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4頁C.。
  [⑦] 尚勸余:《從〈佛國記〉和〈大唐西域記〉看印度封建制度的形成及其特點》,《南亞研究季刊》,1994年第4期。
  [⑧]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9頁B。
  [⑨]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9頁B。
  [⑩]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9頁B。
  [11]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9頁B。
  [12]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9頁B。
  [13]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1頁A。
  [14]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1頁C。
  [15]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7頁A。
  [16]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7頁A。
  [17]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59頁A。
  [18]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0頁C。
  [19] [梁]慧皎:《高僧傳》卷三,《大正藏》第50冊,第337頁C。
  [20]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二十九,《大正藏》第50冊,第692頁A。
  [21]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4頁C-865頁A。
  [22]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4頁B-C。
  [23] [晉]法顯:《高僧法顯傳》,《大正藏》第51冊,第866頁A。
  山西臨汾法顯學術座談會論文集
 

上一篇:慈法法師:往生論注講解 第二集
下一篇:慈法法師:往生論注講解 第三集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