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釋六條根本重戒
(一)不得殺生戒
善男子!優婆塞(夷)戒,雖為身命,乃至蟻子,悉不應殺。若受戒已,若口教授、若身自殺,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優婆塞(夷)、旃陀羅優婆塞(夷)、垢優婆塞(夷)、結優婆塞(夷),是名初重。
[善男子]
這是經典中對在家的信男、信女,每用善男子、善女人之稱呼。此時的‘善’,系對信佛、聞法、行善業者之美稱。窺基大師在《阿彌陀經通贊》中則說,善男子、善女人是梵語優婆塞、優婆夷之譯,指持五戒之男子、女人。所以這個稱呼是指在家受持五戒的男女二眾。
[雖為身命,乃至蟻子,悉不應殺]
此句之意是指,凡受持此戒優婆塞(夷)者,不得為了身體健康,以及生命而殺害其他生命。大至人類,小至蜎飛蠕動之類的昆蟲,無論大小生命皆不得殺!縱使面對自己生命和眾生生命的取捨時,亦不得殺害其它生命而活己命。也就是說寧可犧牲自己的生命也不能殺其它生命。
此殺戒中的破根本戒的對境是指所有生命,而非是單指人類,這是和五戒有差別的,五戒中殺戒的破根本戒的對境是指人類。
[口教授]
這是指自己雖然未作,但是卻教唆他人去作,如此亦是在破戒的范疇中。這是屬於以口造殺業的行為,因此也屬於破戒。
[身自殺]
這是指優婆塞菩薩戒弟子,親自造做殺生之業。如《大智度論》卷十三說:‘若實是眾生、知是眾生、發心欲殺而奪其命,生身業,有作色,是名殺罪。’
慈悲眾生是大乘佛子當具足的基礎發心,也是佛陀設教的最大心願,‘慈’就是要給予眾生快樂;‘悲’就是要拔除眾生一切痛苦,是四無量心中的二無量。智度論二十七說:‘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受戒了的佛弟子殺害眾生生命,有違佛陀慈悲度脫眾生的心願。
[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
此句意為,若受持了優婆塞菩薩戒的居士不得以任何借口殺生,縱然是微小如昆蟲的生命亦不能殺。即使是捨棄自己的生命也不能殺生,縱然自己身體得病了,有其它的生命可以治好自己的病,也不可為自己病好而殺生,故不可以為滋養自己的身體殺生,也不可為自己的性命而殺生。若如是做了,就失去了優婆塞菩薩戒的戒體,破了此戒的根本戒。
[尚不能得暖法]
[暖法]乃為小乘四種果位之前的四加行位之一。小乘之四加行位即是暖法、頂法、忍法、世第一。
暖法:就是初學佛的人,用功修習的結果,生出相似智慧的善根,就叫做暖法。如鑽木取火時,木鑽已開始生暖發熱,但尚未達到生火的境界。
頂法:就是由暖法上升所生的善根。‘頂’喻為山頂,就是用功修習已至頂點。但這頂點可進可退,進就至忍法,退就到暖法了。退法的人叫做‘頂墮’。
忍法:用功修習即至頂位,若無退轉心,努力精進,就到忍法了。到了忍法位的人,已安忍不動,很少會再墮入惡趣的。
世第一:‘世’是指有漏法的器世間而言,有漏法中的道行,無有能超過這個境界的,所以稱為世第一。這是由忍法精進而至的。而世第一再精進,就入於見道,可至無漏智的境界了。就能由須陀洹而至阿羅漢、菩薩、佛。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若口教授或身自殺害眾生的生命,就連最起碼的‘暖法’都不能得到,當然就得不到更高的果位了。
[須陀洹]
為聲聞乘四果中最初之聖果。又稱初果。即斷盡‘見惑’之聖者所得之果位。全稱須陀般那。舊譯為入流、至流、逆流。新譯為預流。入流,意指初入聖者之流;逆流,謂斷三界之見惑已,方能違逆生死之流。又初證聖果者,預入聖道之法流,故稱預流。須陀洹分因果二位,自入‘見道’初心至第十五心之間,為趣向須陀洹果之因位,稱須陀洹向;‘見道’之終,即第十六心之位,而對於前之向位則稱須陀洹果,為聲聞乘四聖位中之正果初位。又依《五教章通路記》卷五十,將預流果之人分為三類,即:1現般預流,乃三界‘修惑’皆斷盡,得‘無學果’證般涅槃者。此屬利根之機。2現進預流,由進修而斷欲界‘修惑’之前六品乃至九品,證‘一來果’,並證‘不還果’者。屬中根之機。3受生預流,指於一、二生或七返人天往來受生者。屬於根器較鈍者。
[斯陀含]
此為沙門四果中之第二果位。意譯為一來、一往來。又分為斯陀含向與斯陀含果,即預流果(初果)之聖者進而更斷除欲界一品至五品之修惑,稱為斯陀含向,或一來果向;若更斷除欲界第六品之修惑,尚須由天上至人間一度受生,方可般涅槃,至此以後,不再受生,稱為斯陀含果,或一來果。以其僅余下品之貪嗔癡,故又稱薄貪嗔癡、薄地。如《增一阿含經》卷二十雲:‘雲何名為邠陀利花沙門?或有一人,三結使盡,YIN怒癡薄,成斯陀含果,來至此世,盡於苦際;若小遲者,來至此世,盡於苦際;若勇猛者,即於此間盡於苦際,猶如邠陀利花,晨朝剖花,向暮萎死,是謂邠陀利花沙門。’ 准此,可知同是一來果之聖者亦可細別為二:(一)其修行之功勇猛迅捷者,稱為邠陀利花沙門。(二)修行之功較為遲緩鈍下者,稱為一來,即經中所謂之‘小遲者’。
[阿那含]
又稱作阿那伽彌、阿那伽迷。譯作不還、不來、不來相。是聲聞四果的第三果,斷盡欲界九品惑,不再返還欲界的聖者之名。《大智度論》卷三十二雲︰‘阿那名“不”,伽彌名“來”,是名不來相,是人欲界中死、生色界無色界中,於彼漏盡不復來生。’又《大乘義章》卷十一雲:‘阿那含者,此名不還,小乘法中更不還來欲界受身,名阿那含。’亦即此聖者全斷欲界潤生之惑,故不還欲界。又此九品全斷之位,稱為阿那含果。相對地,斷其中七品或八品之位,稱為阿那含向。又於阿那含向之中,斷欲惑的七、八品,成就可對治其余一、二品的無漏根,更當受欲有的其余一生,此稱為一間。
[阿羅漢]
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指斷盡一切煩惱而得盡智,值得受世人供養的聖者。後世多用來指稱聲聞弟子之證得第四果位者而言。又作阿盧漢、阿羅诃、阿羅呵、阿啰呵、阿黎呵或遏啰曷帝,譯為應、應供、應真等。《俱捨論》卷二十四雲:‘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說阿羅漢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道中,此定相應最為勝故。’又雲:‘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金剛喻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是斷惑中最後解脫道。由此解脫道與諸漏盡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法故,為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無學名。’
即謂於阿羅漢向斷色無色界修所斷惑,最後入金剛喻定而斷盡有頂地第九品惑時,盡智生即成無學阿羅漢果。又阿羅漢不僅限於聲聞,獨覺及佛亦可稱為阿羅漢。如《成唯識論》卷三雲:‘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
在本戒法中所指乃是小乘四果之第四果位。
[破戒優婆塞、優婆夷]
所謂‘破戒’,是指已受過戒法的優婆塞、優婆夷,其行為與戒法相違,未能遵循戒法的規定行事。雖然如此,但原受的戒體仍存在其身。此處所言之破戒和別解脫戒中有一些差別,因別解脫戒的戒體破後就消失了,但大乘戒的戒體是不會因破戒而消失的,雖戒體有損但不會消失,後經忏悔還可復原。這是因為大乘戒受持的是盡未來際,而不是盡形壽(別解脫戒)。
破戒有五種過:那就是自害、為智所诃、惡名流布、臨終生悔、死墮惡趣。同時又有五種衰耗:那就是求財所願不遂、設有所得日當衰耗、所到之處眾所不敬、丑名惡聲流聞天下、身壞命終當入地獄。
破戒的人,天龍鬼神都會生厭,善神不願守護,當然更得不到菩薩、佛的接引。一個破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可以說是被人、神、菩薩、佛所共厭棄。
[臭優婆塞、優婆夷]
[臭]就是臭穢、穢氣、染濁不淨之意。破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因其心生惡、不善法,故視為污穢。因戒行虧損,染濁不淨之法,使戒體污染虧損,如此破戒之人,諸修行者都不樂接近,皆當遠離,故如身有惡臭之人無人樂於接近,破戒之人亦復如是。
[旃陀羅優婆塞、優婆夷]
[旃陀羅]乃故印度種姓之一。是位居首陀羅之下的賤民階級。又作旃荼羅、扇提羅、旃提羅。意譯嚴熾、暴厲、執惡、暴惡、屠者、殺者,或險惡人、執暴惡人、主殺人、治狗人。總而言之[旃陀羅]是指喜歡行惡行之人的低賤種族。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本來因受戒和持戒故具有許多善根,但若不遵守戒法,行破戒行,如是便將諸善根一一地摧毀了。守持清淨戒律的人,在大眾中是受人崇敬的,但若是破戒之人,則會令眾同修遠離,或因自己破戒之惡名故,沒有人會尊敬自己,就如古代低賤的種族一樣,受人鄙視和輕賤。
[垢優婆塞、優婆夷]
[垢] 指污穢心之垢物。又以貪、嗔、癡稱為三垢,故有煩惱垢、塵垢、垢穢、惑垢、染垢等名詞。此外,煩惱垢系由根本煩惱所流出,其相污且粗,故亦以‘心魔賊’喻稱之,謂其能賊害世間及出世間之一切善法。又此處之[垢]簡單說即是污垢、不清淨之意。即破戒之優婆塞,因戒行虧損,令戒體染濁不淨,故有污清淨梵行。在諸優婆塞中乃是不清淨者,被破戒惡業煩惱染濁者。又‘垢’與‘煩惱’常相結合,即稱為煩惱垢,由此煩惱垢能結生死的苦果,有了煩惱垢結的優婆塞、優婆夷就更難出離解脫了。
[結優婆塞、優婆夷]
[結] 又作結使。結使煩惱。結,為系縛之義;蓋煩惱系縛眾生於迷境,令不出離生死之苦,故有此異稱。可以說[結]是煩惱的異稱。所以此為生死的主因,眾生就是因為有了太多的煩惱而造諸惡業,被這些惡業系縛,流轉三界不能出離,如嗜殺生的人與被殺的眾生,就造成了因緣果報相殺的結業,糾纏不清,如被繩索牢牢捆綁了一般。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等諸行者,吾等行菩提道,修行佛法,其目的就是要解除所有結使,斷去一切煩惱。受持戒律是解除業之纏縛的關鍵,若受戒後不守戒法而行破戒,豈不又被結縛了嗎?所以被稱為‘結優婆塞、優婆夷’。亦是諸行者中煩惱結使深重之人,不可獲得解脫快樂之人。
[是名初重]
[重]是重要不輕之意。這裡是說上面所制定之不殺生戒,乃是此優婆塞菩薩戒中之第一條根本重戒,故稱為初重。大乘戒法是秉持慈悲為懷而建立的,故以不殺戒為根本,因此第一重戒是不殺生戒。若小乘戒法則是以自利成就離欲淨行為本,則是以不YIN欲為第一條重戒。
(二)盜戒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二重。
關於盜戒的持犯,愚僧已經在五戒篇中詳細講過了,此處就不再贅述了。
此戒中的所偷盜物並無價值過限一說,只要是偷盜有主物,哪怕是一針一線一錢就已經破優婆塞菩薩戒了。所以五戒中還有超過五錢才破戒體之說,但此戒卻無有。
破了優婆塞菩薩戒的人,在今生中因破戒故,惡名流布,被人輕賤,大眾遠離,煩惱結使深重,若不做根本之忏悔則解脫無望。若不能精勤修學忏悔之法,消弭所造之破戒重罪,縱使再精進修諸甚深禅法亦不能獲得相應之暖相,更何況其後之諸多證悟?故優婆塞寧捨生命不得偷盜眾生之財物,乃至一針一線。
世間凡夫第一執著生命,第二就是執著身色財物。故俗語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由此可見財物對凡夫來說是多麼的重要。大乘戒法慈悲為懷,為利益眾生,縱使捨棄頭目腦髓也義無反顧,何況六度中之第一就是布施度,所以我等行者為利眾生應當捨棄財物之執著,而盡可能地幫助眾生,需財物者布施財物,菩薩當廣行布施度,更何能貪著眾生之財物而行偷盜呢?故為令眾生不生丟失財物之恐懼,諸佛子當守持不偷盜戒,此為優婆塞菩薩戒之第二重戒。
(三)大妄語戒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虛說:‘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三重。
大妄語是以不淨心,作不實的言說,企圖欺騙、诳惑、覆隱事實而作出異言。譬如自己尚未至一心不亂,妄稱:‘已至一心不亂。’未明心見性,妄稱:‘已明心見性。’未得證,妄稱:‘已得證。’等等,這些都是大妄語。
此中[不淨觀] 指觀想自他之色身不淨,以對治貪欲障的觀法。為五停心觀之一,又稱不淨想。《大般涅槃經》卷三十六雲:‘若知是人貪欲多者,即應為說不淨觀法。’《大毗婆沙論》卷四十雲:‘修觀行者,如是系念在眉間等,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即不淨觀。’又,《坐禅三昧經》卷上雲:‘YIN欲多人習不淨觀,(觀)從足至發不淨充滿。’
妄語有十罪:一、口臭。二、善神遠離。三、雖間有實話,別人已不再或難以相信。四、智人謀議,常不願其參與。五、常被誹謗,丑惡之聲周聞天下。六、人所不敬,雖有善言教敕,人不承用。七、常多憂愁。八、誹謗業因緣。九、身壞命終,當墮地獄。十、若復出為人,當被誹謗。
大、小妄語均屬犯戒,唯大妄語屬重戒。故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既不可說大妄語,小妄語也不可說。凡受持此優婆塞菩薩戒者,縱然為了活命也不得說大妄語。也就是說寧捨生命終不說大妄語。
方便妄語是若為了救度眾生急難,則不犯戒。如有人追殺狗子,狗子逃竄入家藏匿,追殺狗子的人問:‘你看見狗子嗎?’答:‘沒看見呀!’這就是方便妄語,目的是為了救那狗子一命,不但不犯戒,反而有功德,因發了慈悲心,救了狗子的性命。
(四)邪YIN戒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邪YIN。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四重。
關於不邪YIN戒的持犯,在五戒篇中也已經講述過了,此優婆塞菩薩戒中的不邪YIN戒和五戒中的持犯是一樣的,並沒有什麼差別。眾所共知,萬惡YIN為首,YIN欲為煩惱的根本,系縛結纏不得出離。故佛制此戒,凡受菩薩戒的佛弟子犯了此戒,其所受的惡果,與前三重戒者亦然。
(五)說四眾過戒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有罪過。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五重。
[宣說]就是宣傳、宣告、宣揚。是以語言(含文字、圖畫)方式向外傳播的意思。
人有身、口、意三業,其中口業最容易觸犯,如兩舌、惡口、妄言、绮語等,常脫口而出。口業是患苦之門,禍累之始,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宜慎之於口。
此戒是指優婆塞在受持了優婆塞菩薩戒後,不得宣說佛教四眾弟子之過惡。四眾弟子雖接受了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戒法,但仍為凡夫,均有犯罪過之可能,世間無有罪過者,唯佛陀一人。
比丘和比丘尼乃是住持佛法的僧寶,彼等均有住持佛法之責任,欲住持佛法當有好名聲,才能度化大眾,故若宣說彼等之過失,使諸有緣者因此而不親近佛法,則罪過極大。不僅如此,還會由此說僧過惡,而導致佛法衰滅。又在家居士非為僧數,故無有權利說僧眾之過惡,也無有權利舉僧之過。
優婆塞、優婆夷,為佛法之外護,若宣說其罪過,即使其生退轉護法之心。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形如大廈之四支柱,破壞其中一支柱,大廈即將崩塌。
若見四眾中之一有罪過時,應於密處勸告之,勸之不聽,亦不得對外宣說其罪過。蓮池大師說:‘不見僧過……白衣之良劑。’故在家二眾尤不得宣說出家二眾罪過。
聖人者學而至之。孔子曾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佛弟子見有罪過者密勸不聽,則親近善知識即可,不必強而改之,更不必宣說其罪過。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宜慎之。
四眾弟子,交往頻繁,若彼此宣說其罪過,即足以破壞四眾之和合。故佛制此戒,若犯了此戒,其所得惡果,與其它重戒相同。
(六)酤酒戒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酤酒。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六重。
[酤酒]有二種意義,買酒和賣酒。[酒]是能使人迷魂失性的毒藥。人飲酒以後,不但有損健康,若飲酒過量或飲酒成癖,能使人失性發狂,與殺生無異。故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不能破此戒。
五戒中是禁止行者自己飲酒,而本戒法中是不得為眾生提供飲酒之方便,若以買賣酒類為眾生提供方便者,即為破優婆塞菩薩戒。這是因為從利益眾生的角度出發的,五戒是唯自利,故不得自飲,自飲酒者犯重戒。菩薩行者為究竟利益眾生當起種種方便開其智慧,若反而以酒等迷惑眾生使其顛倒失性,造愚癡業,如是非為菩薩,非為持淨戒者。
原以酤酒為業,現已受戒之優婆塞、優婆夷,應即改營他業,雖因此失業而危及身命,也不得再以酤酒為業。若家人反對,可聽由未受戒的家人為之,自身絕不可酤酒。
酒能使人傷身、敗德,甚至亂性、發狂,學佛之人酤酒,是為殘害眾生,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者,其所受惡果,與其它重戒者同。
結文:
善男子!若受如是優婆塞、優婆夷戒,能至心持,不令毀犯,則能得如是戒果。善男子!優婆塞、優婆夷戒名為璎珞,名為莊嚴。其香微妙,熏無不遍,遮不善法,為善法律,即是無上妙寶之藏、上族種姓、大寂靜處、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直發是心,尚得如是無量利益,況復一心受持不毀。
[能至心持]
[至心] 即至誠之心、至極之心。如《無量壽經》卷上有‘至心信樂,欲生我國’、‘至心發願,欲生我國’、‘至心回向,欲生我國’等句,其中之‘至心’即是專心、一心之意。此中[至心]為一心守持清淨戒律之意。
[不令毀犯]
[毀]有二種意義:其一是‘破壞’的意思,就是‘壞法’,即直接犯戒。其二是‘毀訾’的意思,雖無直接犯戒的行為,但對戒律諸多謗訾。受了菩薩戒的人,既不能破戒,對戒律也不能有所非議。
[戒果]這個[戒]字,是專指在家菩薩戒的六重戒而言。‘果’者對‘因’而言。因、果前後相續,由前因而續生之法即為‘果’,能至心持戒而不令毀犯,自然因此而得戒果。
這[戒果]不包括小乘四果及大乘二果,乃是下文特別指出可以得到的璎珞、莊嚴、其香微妙、熏無不遍、遮不善法、為善法律、無上妙寶之藏、上族種姓、大寂靜處、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等專指的這些果報而言。
[璎珞]音譯枳由邏、吉由羅。又作纓珞、纓絡。即由珠玉等物編綴而成的裝飾物。以裝飾頸部之璎珞為多。系印度富貴人家之佩戴物。亦可理解為用珍貴珠寶穿成的項鏈。故璎珞非常貴重,此處用為譬喻,凡至心持戒而不毀犯的優婆塞、優婆夷,就如同璎珞一樣貴重,能成就菩提道之無上莊嚴。
[莊嚴]就是因至心持戒的功德,而嚴飾了這依報的身軀,亦為將來成就無上佛果之依正二報之莊嚴。因為優婆塞、優婆夷至心持戒,使諸惡離身,故無比莊嚴。諸佛菩薩無始以來由具戒清淨,故而依正二報莊嚴。
戒能生定,修禅定能得三昧,離諸邪覺,具足三昧璎珞莊嚴。定能生慧,因生慧而覺知聖谛,離諸顛倒,故能具智慧璎珞莊嚴。又者,因至心持戒,能使善行不失、惡行不生,能具足陀羅尼璎珞莊嚴。
[其香微妙、熏無不遍]
此處所謂的香,不是一般的香味,而是指‘戒香’而言。至心持戒的人,戒德熏於四方,又《戒香經》雲:‘世間所有諸華香,乃至沉檀、龍麝香,如是等香,非遍聞。唯聞戒香遍一切。’因為所有的自然香味,都受時空的限制,唯獨戒香可超越時空,故其香微妙,所熏之處,無不遍及。以此清淨戒香供養諸佛,乃為真正供養,必然能得蒙諸佛垂憫,菩薩護法加持。
[遮不善法]
[遮]是遮止、止息之意。
[不善]就是違背因果、佛理而損害現世及未來世自他的行為。如五逆、十惡等,是現世損害自他,在未來世必感此苦果而又損害自他了。所以是不善法。吉藏在《勝鬘寶窟》中雲:‘十惡、破戒、違理,名為不善。’這也只是例舉而已,如深入言之,即一思一念之微不如佛法,即是不善。
至心持戒的人,以他的善行滌除了不善行,由清淨持戒而遮止了一切不善等法,所以叫做‘遮不善法’。
[為善法律]所謂‘法律’,是指對特定人應作為或不作為的行為而行判定的一種標准。世間的法律,是判定作惡眾生應得何種罪罰,目的在懲惡,所以稱為‘刑法’,為罰惡而設置。
《優婆塞菩薩戒》共六重戒二十八輕戒,與世間刑法一樣,是成文法的一種,但其目的是在教導受戒者如何成就善法的標准,所以是為勸善,而不是罰惡。因此,稱本戒法為‘善法律’。未犯之時提前制止是勸善,犯後懲罰為罰惡。勸善為佛法之戒律目的,而罰惡乃是世間律法之目的。
[無上妙寶之藏]
[無上]者,就是無有過於其上的意思。至心持戒的人,善也至極,再沒有人能過於其上的,所以稱為無上。
[妙寶]者,‘妙’是不可思議的意思,無與倫比的意思。‘寶’就是珍貴的意思,擴而充之,凡事物之可貴重者,都稱之為‘寶’。‘妙寶’就是其珍貴已至不可衡量、不可思議的境地。
[藏]就是珍藏、寶藏的意思。倉藏的妙寶越多,表示越富越珍貴。至心持戒的人,集諸善於一身,或集諸多至心持戒的佛弟子於一起,故如寶藏一樣乃集諸多妙寶而成,故至心持戒者可稱為‘無上妙寶之藏’。
[上族種姓]印度當時的社會制度,將眾生分為四種族姓:一是婆羅門種族,為修淨行者,或在家或出家;二是剎帝利種族,是為王種,統轄其余三姓;三為吠捨種族,從事商賈、貿易之人;四是首陀羅,為農民及奴隸,身負稼穑之責。唯四種族姓中,以婆羅門族姓最尊最貴。依印度社會一般來說,非有相當善根因緣,不能生為婆羅門族。
若久遠以來,曾有發菩提心的因緣,不但可生於婆羅門的上族種姓,而且可以生於如來種姓之中,最為殊勝。至心持戒的優婆塞、優婆夷,都是佛弟子,亦即俗稱的‘釋子’,以發心持此戒法故,即生在如來種姓之中,故為無上高貴之種性。
[大寂靜處]離煩惱為‘寂’,絕苦患是‘靜’,所以凡離煩惱、絕苦患,就能寂入涅槃。一切諸法,本來寂靜,非善非惡,非有非無。由於眾生闇於無明障蔽,才生煩惱,有苦患。至心持戒的人,因持戒故心得清淨,出生諸禅三昧,開智慧眼,破煩惱障,出離煩惱,絕了苦患,因此至心持戒之人必得涅槃,常安住於‘大寂靜處’。
[甘露味]
[甘露] 音譯阿密哩多、阿蜜栗多。意譯作不死、不死液、天酒。即不死之神藥,天上之靈酒。吠陀中謂蘇摩酒為諸神常飲之物,飲之可不老不死,其味甘之如蜜,故稱甘露。亦以甘露比喻佛法之法味與妙味長養眾生之身心。《注維摩經》卷七雲:‘什曰,諸天以種種名藥著海中,以寶山摩之,令成甘露,食之得仙,名不死藥。’
至心持戒的人,身心光潔,也能如甘露一樣地甘甜如蜜。由持戒故身心安穩無諸煩惱苦報,能入佛法大海,得佛法中百千三昧,而諸佛智慧甘露並入心中,如是則為得佛法中不死甘露。
[生善法地]
[地]就是土地,有能生萬物的功能。好地則生好物,若以此比喻於人,那這‘地’就是指‘心地’,‘善心地’則能生善法功德。至心持戒的人,勇猛精進,由至心持戒故,安住於善法中,不染諸過,於二六時中增長善法功德,最終二致成就圓滿佛道。
[直發是心]
[直]就是不谄曲,[是心]就是‘至心持戒’的心。[直發是心]就是直心持戒,無有谄曲。若行者現持戒相,乃是為得世間利養,此為讒曲非是直心至心持戒,故所言直發是心而至心持戒者,為利益眾生成就無上佛道而發心持戒,是為直心至心。《維摩經》佛國品上雲:‘直心是菩薩淨土。’又菩薩品說:‘直心是道場。’《楞嚴經》也雲:‘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心中無谄曲,是直心,乃能成其為淨土、入道場,出離生死。故受戒而至心持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如要出離生死,皆應如是發心。
[無量利益]
所謂[無量]就是不可以計數來衡量。結文上所列舉的‘戒果’,只是略俱幾項而已,如真正說來,至心持戒的人,其所得的戒果和利益,是無可列舉,甚至無可以計數來衡量的。因持此戒乃為無上菩提種,終可獲證無上圓滿之道,其持戒功德又如何能有限?由是故說持此戒功德有無量利益。
[況復一心受持不毀]
在佛法中所謂之[一心],一般是指萬法之實體及真如。而在本戒法中,‘一心’就是持戒的直心、至心永遠不變。但若細究本戒法中所言之‘至心’和‘一心’是有些許差別的,前面所言‘至心’乃是至誠至極的持戒之心,而‘至心’持戒的人,未必能永遠做到一心不變,永遠如是。又此‘至心’中也包含了持戒為求善報等不究竟的發心。而‘一心’持戒的人,只是一心持戒,至於持戒以後,能得什麼戒果?能得多少戒果?就無‘異念’去求‘余緣’了。所以‘一心’持戒的境界,要高於‘至心’持戒的境界。雖然‘一心’持戒無異念去企求更高、更多的戒果,而戒果自然會更高、更多。如一個努力農作的農夫,雖農作的目的並不在於獲得更高、更多的收獲成果,但收獲成果必定會高、會多,其道理是一樣的。所以,受戒了的優婆塞、優婆夷,持戒的心境,應該由散亂而至‘至心’,再由‘至心’而至‘一心’,勇猛精進,自然能得極高、極多的‘無量利益’。
六重菩薩根本戒,持則戒體無破漏,
如是清淨優婆塞,能獲暖相得道果。
犯則破戒波羅夷,結使深重眾輕賤,
臭名昭著眾所厭,若不忏悔墮泥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