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第五章 解結
第一節 解結之元
【阿難白佛言: “世尊,如來雖說第二義門;今觀世間解結之人,若不知其所結之元,我信是人終不能解。
世尊,我及會中有學聲聞亦復如是。從無始際,與諸無明俱滅、俱生,雖得如是多聞善根,名為出家,猶隔日瘧!惟願大慈,哀愍淪溺,今日身心雲何是結?從何名解?亦令未來苦難眾生,得免輪回,不落三有。” 作是語已,普及大眾五體投地,雨淚翹誠,伫佛如來無上開示。】
【注釋】
“第二義門”:即前面所說二決定義的第二義:“應當審詳煩惱根本,此無始來,發業潤生,誰作誰受?”
“世間解結之人”:世間欲解開纏結之人。
“若不知其所結之元”:“元”,根本,亦即結頭。如果不知繩結的根元。
“有學聲聞”:即阿羅漢以下之聲聞人。以阿羅漢方名為無學。然而阿羅漢之名為“無學”,也只是在聲聞乘中而已,二乘無學之人,若不得少為足,不住化城,而回小向大,趣求無上菩提,則仍有無量的法門必須學。
“從無始際,與諸無明”:“從無始際”,即於無始最初一念妄動以來。“諸無明”,即“生相無明”,亦是“俱生無明”。
“名為出家,猶隔日瘧”:雖然名為出家來求解脫道,即使證了初果,乃至二、三果,亦是未得究竟解脫,依然被縛,就有如得隔日瘧一樣,隔日暫似解脫。《楞嚴正脈》說,其實不只“有學聲聞”,連“無學阿羅漢”亦然:暫似解脫。誠然此言,因為阿羅漢尚未斷“變易生死”,未證得無馀依涅槃,只是佛慈悲,令斷止化城,暫得休息,故言如隔日瘧。
【義貫】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雖”已宣“說”二決定義之“第二義門”;然我“今觀世間”欲“解”開纏“結之人”,他“若不知其所結之”根“元”所在,則“我”相“信是人”雖欲解,然“終不能解”此結。
“世尊,我及”此“會中有學”之“聲聞亦復如是:從無始際”以來,即“與諸”俱生“無明”於三界中,生生世世“俱滅、俱生”,而今“雖”已“得如是多聞善根,名為出家”求解脫道,仍“猶”如患“隔日瘧”一般,有時暫似解脫,而依然被縛,並未能究竟度脫。“惟願”如來“大慈,哀愍”我等“淪溺”生死河,願如來開示我等,“今日”現前之“身心”之中,“雲何是結”縛所在?(所結之處在哪裡?)及要“從何”處下手方得“名”為究竟“解”脫?如來現在對我等之開示,“亦”可“令未來”蒙受三界生死“苦難”之“眾生”,以奉修如來無上解脫之道,“得免”於“輪回,不”再“落”於“三有”。阿難“作是語已”,他自己本身“普及大眾”皆“五體投地”,如“雨”流“淚翹”企“誠”摯,“伫”候“佛如來無上”之“開示”。
1. 生死之結,在於六根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會中諸有學者,亦為未來一切眾生,為出世因,作將來眼;以閻浮檀紫金光手摩阿難頂,即時十方普佛世界六種震動。微塵如來住世界者,各有寶光從其頂出;其光同時於彼世界來陀林,灌如來頂。是諸大眾,得未曾有。】
【注釋】
“為出世因”:“出世”,解脫、無為、遠離世間有為生滅。然而得以究竟出離九法界之二種生死者,唯有“一乘”之旨,故此句之義為:為了建立一乘究竟出世之因;或,為眾生作一乘究竟出世之因緣。
“作將來眼”:及作將來世眾生修行大乘之人天眼目。所謂“眼目”者,即指導原則。
“普佛世界六種震動”:“普”,普遍。“普佛世界”,即遍及十方佛世界。“六種震動”,為三種形體之物:“動、起、湧”,以及三種聲之動:“震、吼、擊”。“六種震動”,於淺義言之,即如來神力感動諸佛世界,而成此有相現象之反應。以深密之義言之,則表如來將欲開示之法門,將可解脫六道眾生,此為一般之深義;而在本經此處之深義,則為暗示以及預示如來即將開演之六根解脫法門。
“微塵如來住世間者”:微塵沙數之如來,住其本所化世界,亦即於其本處。
“各有寶光......灌如來頂”:“灌頂”之本義為加持及印可。此即表示釋尊欲開示之法,為十方世界諸佛之所共同護念、加持者。有此處言灌如來頂,而不灌別處,即表此法門為頂法,最上之法,亦即所謂“十方如來一門超出妙莊嚴路”之大法。
“是諸大眾得未曾有”:大眾對佛之神力,及十方如來之神妙感應,得未曾有之歎異。
【義貫】 本節從略。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俱聞十方微塵如來異口同音告阿難言:“善哉阿難,汝欲識知俱生無明,使汝輪轉生死結根,唯汝六根,更無他物。汝復欲知無上菩提,令汝速證安樂解脫寂靜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
阿難雖聞如是法音,心猶未明,稽首白佛:“雲何令我生死輪回、安樂妙常,同是六根,更非他物?”】
【诠論】
十方諸佛在此開示阿難說:輪轉生死的結之根頭在於自己的六根,所以要解結,就要從六根下手。又,要證無上菩提,也要從六根下手。這也就是說,六根即是眾生墮入生死輪回的關鍵,也是得證無上菩提的關鍵。
當然,從最廣的意義來看,如釋尊在前面所開示的,諸如來於六根、六塵、六識、七大等一一法皆已圓修,且皆證入無上菩提,只是阿難等人闇(yīn)鈍,無法全部修習,所以只揀擇一門去用功。因此,須知諸佛在此開示的,即是應機說法,亦即是開示適合阿難根機的說法。因為若言解脫與菩提,依理上而言,則任何一門應皆可通達寶所,這一點,以二十五聖自證圓通境界來看便可知。所以,以理言之,要得解脫、證菩提,並非只有六根一門,而是這一門最適合阿難,故諸佛作如是說。又,之所以諸佛異口同音如是開示,而非釋尊直接開示的原因,這表示兩層意義:一、為令阿難於此法速得信入;因為不只釋尊如是說,十方如來皆如是說,所以阿難更不須疑。二、表示佛佛道同。
又,若以法相而言,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實已包括了眾生的身與心兩方面,只不過這裡的“心”(意根)是指肉團心,是色法,而非“心識”之心,心識之心是心法。(然而須知,佛法所謂“肉團心”亦非生理學所說的心髒,而是比心髒更純淨、微細的色法,非肉眼可見;正如“眼根”並非眼睛或眼球一樣。)所以六根一旦解脫,即身心俱解。
此於六根門頭求解脫、證菩提的原理是這樣的:若六根解脫,則根不緣塵、不取塵;根若不取塵,則識不生,識若不生,則無虛妄分別:無虛妄分別,則正智現前。又,若根不取塵,則塵不染心,根塵即不黏於湛然之性(所謂“脫黏”),亦即塵垢不覆與心;塵垢不覆於心,則心之本明顯露。
又,雖說六根是解脫的下手處,但真正解脫的,是“心得解脫”,而非六根,因為六根是會壞滅的,而心不滅。所以若只是“根”得解脫,而“心”不解脫,那麼此一生報盡,六根壞時,豈非解脫終竟?來世的六根是新得的,豈非復墮纏縛之中?又,根屬於色,色法為物,而物本無知,故若只“根”得解脫而非“心”解脫——無心,誰知解脫?故知,所謂“六根解脫”,是指以六根為方便或下手處,而得解脫,並非真正在求六根解脫:其最終目標乃是在心,而非在六根。
2. 根塵同源,猶如交蘆
【佛告阿難: “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阿難,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同於交蘆。是故汝今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雲何是中更容他物?”】
【注釋】
“根、塵同源”:根與塵為同一源,因為:一、同是四大所成。二、同源於八識,同是八識所起;以根、塵唯是一心所現。三、根塵同是如來藏妙真如性。
“縛、脫無二”:根塵既同一源,則縛與脫亦是一,亦即:縛則同縛,脫則具脫。
“識性虛妄”:“識”,指六識。因六識是依根塵而有,故無實自性,因此說其性虛妄不實。
“由塵發知”:由於六塵而發起六根之知;若無覺知的對象(六塵)現前,則六根亦無所知。故知根之知要托塵而現。亦即:能知須賴所知方能立。
“因根有相”:“相”,指六塵相,因有六根之知,方能顯出有六塵之相,亦即塵亦要因根而顯。此亦即:所知亦須依能知方得立。
“相、見無性,同於交蘆”:“交蘆”,是一種蘆草,它與一般的蘆草不一樣,都是二根盤結相連,二莖相交而並立。“相”,指六塵相。“見”,指六根。“六塵之相”及“六根之見”皆無自體性,二者互依而生,如同二莖並立的交蘆一般。
“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指本性本明之知見。“立知”的“知”是指根之知見。如果在本性本明之知見上,又立諸根之知,即成為無明之根本,即如於頭上按頭。
“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知見”,指一切知見。“無”,非也。此言,若如實了知一切“知見”皆“非知見”,也就是說,畢竟無有“知見”可得,這就是涅槃的境界。所謂“無有知見可得”,亦即《金剛經》所雲:“無有少法可得”之義。又,“一切知見皆非知見”,此句即如同《金剛經》所說之義理:所謂知見者,非知見,是名知見。又,此處之“知見”亦可作如實知見之義。那樣,此句之義就變成:“若如實知見‘無有知見可得’,此即是涅槃淨境”。“涅槃”者,不生不滅之境界也。
“雲何是中更容他物”:“是中”,指本性本自涅槃,無有少法可得,無有少知見可立。在這個“本性本自清淨”、“一切法本不生”如來知見的無上大涅槃境域之中,怎麼還更可容立其他愚妄知見,例如立根之知見、或立塵之知見、乃至立識之知見呢?
【義貫】
“佛告阿難”:六“根”與六“塵”本“同”一“源”所出,同源於八識,同是如來藏妙真如性,故其於束“縛”與解“脫”皆一致“無二”:縛則同縛,脫則同脫。而六“識”之“性虛妄”不實,無自體性,以其為依根塵而有,故“猶如空華。阿難,由”於六“塵”才能引“發”六根之“知”,反之,亦“因”有六“根”方能顯現“有”六塵之“相”,因此可知根為托塵而立,塵亦托根而有,故六塵之“相”及六根之“見”,兩者俱“無”自體“性”,乃互相依傍而生,“同於”二莖並立而生之“交蘆”。“是故汝今”若於本性本明之真“知”真“見”上再妄“立”依根塵而有之“知”見,即是於本明上又要加明以明之,此“即”成為“無明”之“本”(本來已經是明了,你偏偏又要再加明,這不是無明顛倒是什麼?);若了知一切“知見”實“無”知“見”可得,即是無有少法可得,“斯即”是一切法本不生的無上大“涅槃”的“無漏真淨”之境界,“雲何”於“是”本自清淨的法體之“中更容”立其“他”虛妄之“物”(妄知妄見)?
3. 交蘆中性,空有俱非,解因次第,六解一亡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
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
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
猶非真非真,雲何見所見?
中間無實性,是故若交蘆。
結解同所因,聖凡無二路。
汝觀交中性,空有二俱非。
迷晦即無明,發明便解脫。
解結因次第,六解一亦亡;
根選擇圓通,入流成正覺。”】
【注釋】
“真性有為空”:真如自性所現之有為法,其根元為是空。
“無為無起滅”:無為法本無起滅,以無為法是不生不滅之境界故;又,以無為法是依有為法而有故:有為既已緣生如幻,而無為又是依有為而說,故知無為法實不生。
“言妄顯諸真”:之所以說有為諸法是虛妄者,是為了突顯無為法之真。
“妄真同二妄”:若說實有妄與真,則妄與真二者就都是虛妄了。
“猶非真非真,雲何見所見”:真性絕待,猶非可說是真或非真,如何還有能見之根,及所見之塵?
“中間無實性”:既然內根、外塵皆不可得,所以於根塵相接、中間所產生的識更加無實體性可得。
“結解同所因”:“結解”,結縛與解脫。“所因”,所依。凡夫之為結所縛、與聖人之得解脫諸縛,同是依於六根。
“汝觀交中性,空有二俱非”:“交”,交蘆。你觀察交蘆中之性,則知空與有二者俱非。以若言其有,則中空無實體;若言其空,則蘆相宛然而有。故知空與有俱說不得。(交蘆用以比喻根與塵相依。)
“迷晦即無明”:迷其為有、或晦其為空,二者皆是無明。亦即;若立空有二種知見,即為迷與晦,即是結縛,是為凡夫,即墮生死法。又,此義亦即“知見立知即無明本。”
“發明便解脫”:開發本明,離於空有,便得解脫。
“六解一亦亡”:“六”,六結,喻六根。“一”,一中,喻一真。六妄之結若解,則一真之名亦亡。以既無妄,何必立真?
“入流成正覺”:“入流”,入聞性之流。(此非指須陀洹之“入流”。)
【義貫】
“真”如自“性”所現之“有為”法其體本“空”,以其因“緣”而“生故”有“如幻”化。
“無為”法本“無起”無“滅”,以依有為有故,(若無有為,無為亦無),故無為法亦“不實如”虛“空華”,(故於無為法中,亦無實法可得;若見無少法可得,此即真無為。)
之所以“言”有為是“妄”者,是為了托“顯”無為“諸”法是“真”,故若說實有“妄”、或實有“真”,則此妄與真即“同”為“二妄”。
真性本來絕待,“猶非”可說“真”或“非真”,更“雲何”實有能“見”之根與“所見”之塵可得?
根塵交接的“中間”所生之識本“無實”體“性,是故”知根塵二法有“若交蘆”,不能各自獨立而存在,故無自體;以無自體,故雖現有二相,無實二體。
凡夫之“結”縛與聖人之“解”脫,“同”於“所因”,成“聖”成“凡”並“無二路”,俱依六根;若六根結縛則為凡,六根解脫即成聖。
“汝觀交”蘆“中性”,即知“空”與“有二”合“俱非”可得。
“迷”其為有與“晦”其為空,皆“即”是“無明”;開“發”本“明”,離於空有,“便”得“解脫”。
欲“解”纏“結”要“因次第”(要照次第),“六”妄之結既“解”,則“一”真之名“亦亡”;以既已無妄,何須立真?
所修之“根”須“選擇圓通”之根,循此根而“入”於聞性之“流”即得見性“成正覺”。
第二節 開示圓修之門
【“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
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不取無非幻,非幻尚不生,
幻法雲何立?是名妙蓮華,
金剛王寶覺,如幻三摩提,
彈指超無學。此阿毘達磨,
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
【注釋】
“陀那微細識”:“陀那”,全名為阿陀那,梵語adana,義為執、執持、或執我。此為第八識之別名。因為阿陀那識能持有情之身體,令之不壞,又能執持善惡業之勢力,令不壞失,故以之為第八識之別名。以此識之行相甚為深細,乃眾生之本識,故稱為“微細識”。
“習氣成暴流”:“習氣”,指無明習氣。以眾生的習氣種子,熏成業力,業力之勢力流注不斷,故能令眾生之生死不斷,且其勢力強大,有如海洋底下之潮流,其力強大,不可遏抑;亦猶如懸崖之飛瀑,力量強大,如萬馬奔騰,莫不能御。
“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真”,指此阿陀那識之體全真;“非真”,指阿陀那識所現之相實非真,並非真相,而是循業妄現。所以,阿陀那識的“真非真”,也就是所謂的“真妄和合”(但此“真妄和合”一詞,依本經而言,實是假名、方便之詞。因為以第一義谛言,真與妄實不和合;不但真與妄實不和合,連“和合”一法亦非真,亦非實際,實無和合——所謂和合者,只是因緣妄現。故若以第一義言,阿陀那識,乃至阿賴耶識的所謂“真妄和合”,應是:“相妄性真”——其相虛妄,其性是真。是故莫為其假相所迷惑,應直觀、透視、照見其真性。此亦即所謂“自見本性”,亦是《金剛經》所雲:“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恐迷”,指如來恐怕凡小權乘之腫,以無深智,故生迷惑,而執此阿陀那識為“我”,而計實有“我”,如此則與如來的“二無我法”(人無我及法無我)相違背,反而不能見真性,且有因此將“阿陀那識”混同外道邪計的神我(靈魂、魂魄等)之虞。由於此等因緣,所以佛對淺機無智者,並不輕易開示阿陀那識的道理。
“自心取自心”:眾生以愚迷顛倒,而以自心之“見分”取自心之“相分”。(此處之“心”指八識心)。
“非幻成幻法”:以有此迷惑妄取,致令本來“非幻”之法也變成“幻化不實”之法。
“不取無非幻”:“不取”,不取著。若自心不取著,則見一切沒有“幻”與“非幻”之二法差別,本是一真所現。然於實修中,欲“不取”須先“不緣”。又,“不取”即“不得”。此“不取”亦是十二有支中“取”支的還滅門。而於圓頓法門中,古德皆說是緊要的下手工夫,亦即解脫之本,蓋不起能取之心,不取內外根塵,則真、妄偕忘。“無非幻”,義為無幻與非幻。以不取故,則幻與非幻皆不立,幻與非幻便成名言,而無實體,皆不相干。
“是名妙蓮華”:“蓮華”,喻真性,能出於淤泥而不受染,如眾生雖受長劫淪溺,然真性不失,故一切眾生畢竟成佛,乃至“一切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如昨夢”(《圓覺經》語)。是故“蓮華”即代表眾生本具、本自清淨,不可污染、不可破壞的金剛佛性。(也因此佛法以蓮花為表徵;也因此,諸佛菩薩之相皆坐(或立)大寶蓮花之上:表示諸佛菩薩皆以此本具金剛佛性為立足點,皆從此金剛佛性出生,皆住於此金剛佛性等義。)“妙”,不可思議之義,以真性長劫不動、不滅,似染而實不染,故名為妙。
“金剛王寶覺”:“金剛”,堅固、不可破壞、能破一切,以此而代表般若之智或佛性。以般若之智能破一切無明、煩惱、一切諸障,故如金剛;以佛性不動、堅固、不可破壞,故如金剛。“王”,至高,最上、至大之義。“寶覺”,即真性。
“如幻三摩提”:“三摩提”,即三昧,義為正定或定慧等持。行者以般若智眼如實觀了一切法皆悉如幻,如是了悟已,其心不動,入於三昧,得無漏智,即名此三昧為如幻三昧。
“彈指超無學”:“彈指”,一彈指頃,喻極短的時間內。“超無學”,其境界即超越阿羅漢之所證;又,“無學”在此代表二乘。此言,於極短時間內,即超越二乘所行境界。
“阿毘達磨”:“阿毘”,無比。“達磨”,法。合言:無比法,以此法為從如來頂出生,故此法為最尊、最貴,是名“大佛頂法”,亦是最勝頂法。
“薄伽梵”:梵語,Bhagavain,意譯為有德、能破、世尊、尊貴。《佛地經論》雲:薄伽梵具有自在、熾盛、端嚴、名稱、吉祥、尊貴等六義。以多義故譯音而不譯義。
“一路涅槃門”:此為十方如來所共由的妙莊嚴路,由此而直通無上大涅槃之門。此經前四卷為大開圓解,是“悟門”;此處開示圓修,是“修門”;第八卷成就圓證,即是“證門”。
【義貫】
阿“陀那”乃行相幽“微”深“細”之“識”,由於此識中所含之無明“習氣”種子熏轉本識,因而“成”就了眾生的生死業力之“暴流”;此識其體全“真”,而其無明習氣之相乃“非真”,“恐”無智之人“迷”其妄相為真,或迷真作妄,故“我”於權小教中“常不開演”。
眾生以愚迷顛倒而以“自心”之見分“取自心”之相分,至令本“非幻”之法,亦“成幻”妄之“法”;若於一切法皆“不取”,則一切法皆“無”幻與“非幻”,幻與非幻皆悉不立,以“非幻”之法“尚”且“不生”,無有起滅,何況“幻法雲何”而得“立”?如是頓了一切幻與非幻,“是名”為不可思議之“妙蓮華;金剛王寶覺”真心妙門,成就“如幻三摩提”;觀一切法如幻、而其心不動,如是即得於“彈指”頃而“超”越二乘“無學”之境。“此”為如來之“阿毘達磨”(無比法),乃“十方”之“薄伽梵”(佛世尊)所共由之純“一”直道妙修行“路”、通達無上大“涅槃”(一切法本不生不滅)之“門”。
【诠論】
關於阿陀那識,法相宗以之為第八識之別名;而地論宗、攝論宗及天台宗皆以之為第七末那識之別名,彼論以為第七末那執阿賴耶為自我,故以之為末那識之別名。然據宗門之《楞伽經》、本經(《楞嚴經》)及《解深密經》,則知阿陀那識實指阿賴耶識而言。阿賴耶之義為:“我、愛、執、藏”,此則與阿陀那識之執持義同。至於末那識之行相則為“恆、審、思、量”,恆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等四煩惱相應,而此“恆審思量”與“見、愛、慢、癡”之煩惱已是屬於比較表面的心相,乃至是屬於心所有法的范疇,故並不與阿陀那“極深細”之行相相應。是故應依了義經而理解,不應依不了義。所以依經而言,且以經證經,阿陀那識應是指第八義,而非其他。又,以阿陀那識即是“本識”,行相深細,凡愚不易正解,故如來才常不開演;而這句話在本經中,及在《楞伽經》與《解深密經》中,佛皆作如是說。若將阿陀那當作是第七識,則有二矛盾:一、第七識並非“甚深細”;二、關於第七識,佛於權教中並沒有“常不開演”。故可知阿陀那識非為末那識之別名。
1. 绾巾示解結次第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聞佛如來無上慈誨,夜伽陀雜糅精瑩,妙理清徹,心目開明,歎未曾有!
阿難合掌、頂禮白佛:“我今聞佛無遮大悲,性淨妙常真實法句;心猶未達六解一亡舒結倫次。惟垂大慈,再愍斯會及與將來,施以法音,洗滌沈垢。”】
【注釋】
“祗夜伽陀雜糅精瑩”:“祗夜”,重頌,即於經文長行(散文)之後,再以韻文把前面長行的要義重述一遍,這重頌有兩個作用:一、便於記誦、受持,因為頌體字數一定,梵文的原文又有押韻,讀來音調铿锵易頌;二、讓聽法者再把如來所開演的經義重點,復習一次。“伽陀”,孤起頌,即於頌文之前,並無長行。又,有些頌文中所開演的意義,是在前面經文長行中沒有的,這種頌文,其形式上雖是重頌(祗夜),而實質上卻是孤起頌(伽陀),所以下文說“雜糅”,其義就是指此而言;以佛在上面的頌文中所開演的,雖大部分是前面長行中已說,但還有很多重點是長行中沒有的,例如“六解一亦亡”那一段,及“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是名妙蓮華、金剛王寶覺”等皆是。
“精瑩”:剔透,猶如水晶,指如來的法偈,其形式雜揉了夜與伽陀,毫不死板,但其性質卻都是一體精瑩剔透。
“心目開明”:“心目”,即心眼,亦即是道眼。心眼開明,即見法清明,得於正解,乃至勝解。
“無遮”:“遮”,遮限。無遮限,即無分別、無限制,指於布施會中,對一切聖凡、道俗、貴賤等一切人,平等同施,不論於才施、或法施皆然,此種布施法會即稱為“無遮會”。
“六解一亡舒結倫次”:“六”,六結,喻六根。“一”,一巾,喻一真之名。“亡”,無,在此指無用,不需要。若六結已解,則一真之名亦無用。“舒”,即解。“倫”,類,即法門之種類。此謂解開結縛的法門之種類及其修行之次第。
“洗滌沈垢”:“沈”,沉澱。“沈垢”,沉澱在本識中的微細無明業垢。因為至此,與會大眾多數表面上的浮垢或已除滅,或沉澱至心底,是故心相表面上已得清明,才能達到“心目開明”;但這只是“心表”的清明而已,而“心底”的沉垢猶正厚實未除,仍待以無上般若大智,方能照徹。
【義貫】 本節從略。
【即時,如來於師子座,整涅槃僧,斂僧伽黎,攬七寶幾,引手於幾取劫波羅天所奉華巾,於大眾前绾成一結,示阿難言:“此名何等?”
阿難、大眾俱白佛言:“此名為結。”
於是如來绾疊華巾,又成一結,重問阿難:“此名何等?”
阿難、大眾又白佛言:“此亦名結。”
如是倫次,绾疊華巾,總成六結,一一結成,皆取手中所成之結,持問阿難:“此名何等?”
阿難、大眾亦復如是次第詶佛:“此名為結。”】
【注釋】
“涅槃僧”:梵語Nirvasan,音譯為泥縛些那,或泥洹僧;意譯為裙。十三資具衣之一,似尼眾五衣中之下裙而稍異。義淨之《南海寄歸內法傅》卷二載雲:四部之殊,以著裙表異。
“斂僧伽黎”:“斂”,收。“僧伽黎”,大衣,即二十五條衣。此為如來整理內外衣。
“攬七寶幾”:“攬”,引取。“七寶幾”,鑲嵌有七寶的小桌子。
“引手於幾”:“引手”,伸手。
“劫波羅天”:梵語Kapala,亦即夜摩天,又譯為焰摩天、炎摩天、或時分天。
“绾”:系。
“次第詶佛”:“詶”即酬,答也。
【義貫】 本節從略。
【佛告阿難:“我初绾巾,汝名為結。此疊華巾先實一條,第二、第三,雲何汝曹復名為結?”
阿難白佛言:“世尊,此寶疊華緝織成巾,雖本一體,如我思惟:如來一绾,得一結名;若百绾成,終名百結;何況此巾只有六結,終不至七,亦不停五,雲何如來只許初時,第二、第三不名為結?”】
【注釋】
“疊華巾”:寶疊華織成之巾。限於
“緝”:績,以縷縫布之邊。
【義貫】 本節從略。
【诠論】
“巾本一條”,喻心本是一。“第二、第三,雲何汝曹復名為結?”如來之意為:既然於一心所成之根結,都賦與不同的名(如眼、耳、鼻、舌、身、意等),為何同一條華巾為結,你們卻都給它一個名,而不分別給予不同的名?這又進一步表示:巾之了六結既同樣是“結”,身之六根結亦應同樣的“根”,並無差別;然眾生以無明,而強作分別,故令諸根有別;諸根既有別,則成不同;若不同,則不通矣。今欲修“圓通”,須先打破如是的虛妄分別。
附及,《楞嚴正脈》說:“首五句稍以倒亂”,又說“我初绾巾”等二句應放在此段之首,這樣文理才不倒;又說這是譯寫之誤;圓瑛老法師承其說。鄙則以為經文如是次第應沒有錯;而且,“我初绾巾,汝名為結。此疊華巾先實一條,第二、第三、雲何汝曹復名為結?”這兩句置於此,蓋具深義焉:一、在修辭上,用來強調;二、“此疊華巾先實一條”更用來點醒聽者:“心本是一”之義;三、“第二、第三雲何汝曹復名為結?”為修辭中之“修辭問句”(Rhetorical question),所謂“修辭問句”者,即實非問句,而是一種以“問句”來達到“強調”、“反諷”等目的之句法。第二、第三,乃至第六個結,應不可以再稱為“結”,因為“結”這個名稱已用在第一绾巾了。正如六根中第一個既已稱為“眼”,其他就不再稱為“眼”了。如來用此事例及看似平淡的問句,而來點撥當機,令其於習焉不察、“想當然耳”的無可置疑處,而生疑情,於是猛然覺醒眾生之虛妄分別、妄立名相、循名取實之過謬,亦即《楞伽經》所明之“相、名、妄想”之非,而一念回流,入於“正智”、“如如”。此如來之深意也,不可不察而以為譯家有過。
2. 六結雖異,一巾所找造
【佛告阿難:“此寶華巾,汝知此巾元只一條,我六绾時名為六結。汝審觀察:巾體是同,因結有異?於意雲何?初绾結成,名為第一;如是乃至第六結生,吾今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
“不也,世尊。六結若存,斯第六名,終非第一。縱我歷生盡其明辯,如何令是六結亂名?”
佛言:“如是!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令其雜亂,終不得成。則汝六根亦復如是:畢竟同中,生畢竟異。”】
【注釋】
“巾體同是,因結有異?”:巾體本來是同一個,會不會因為打了結,而令巾體變成不一樣了?比喻:心體本是一,會不會因為六根區隔,而令心之本體變成有異?
“吾今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我現若想把最後打成的這第六個結,倒過來把它稱為是第一個結,這樣能成嗎?
“縱我歷生盡其明辯,如何令是六結亂名?”:如果第一就是第一,第六就是第六,怎麼可能改變呢?若要改變,縱令我是很有口才的人,而且盡我一輩子的工夫去辯說,也不能夠把第六結說成是第一結,並且令聽者皆承認有道理。換言之,即使再有口才的人,也無法用狡辯術而真正將這六個結的次第以及名稱,全都攪亂了。
“如是”:這是佛印可阿難以上所說。
“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這六個結雖然不是同一個,但是我們若回顧其本因(本體),實只是一巾所造。佛在上面雖印可阿難所說,但阿難一心只注意“結相”之“異”,而沒有注意“結體”是“同”;這就是見“相”不見“性”。然如來之意則在藉著觀察“結相只異”,而導引入“結體是一”,但阿難之知見仍不及於此。
“令其雜亂,終不得成”;雖然六結同是一巾所造,但法如是故,既已成結,再要任意亂其次第,也是不可得了。
“則汝六根亦復如是:畢竟同中生畢竟異”:一心所成的六根與一巾所成的六結一樣;在畢竟同的“體”中,生出畢竟異之“用”:用雖有別,而體仍舊是一,不會因用之多寡而改變其體一之性。
【義貫】
“佛告阿難:此寶華巾,汝知此巾元”來“只”是“一條”,當“我”系“六绾時”,即“名”為“有六”個“結。汝”現在“審”細“觀察”一下:“巾體”本“是同”一個,會不會“因”打的“結”而令巾體“有”所差“異?於”汝“意雲何?”最“初”的“绾結成”之時,“名為第一”結;“如是乃至第六結生,吾今”若“欲將”最後的“第六結”之“名”,首尾掉換一下,而令之“成”為“第一”結,這樣能成立“不”?
“不也,世尊。六結若”真的“存”在,“斯第六”個成就的結其“名終非第一”。這個事實,“縱”然“我”經“歷”多“生”、竭“盡其”一切巧言“明辯,如何”得“令是六結”攪“亂”其“名”稱及次第?
“佛言:如是!”一點不錯。“六結”雖各自“不同”,然“循顧”其“本”體之“因”,實是“一巾所造”,縱然是同一巾體,但欲“令其”諸結之名稱次第變成“雜亂”無章,“終不得成。則汝”之“六根,亦復如是”:於“畢竟同”之體“中”,由於自心無明妄想之因緣纏結,而“生”出“畢竟”相“異”之用。
3. 六解一亡:若無諸結,即無彼此;勞見生狂華
【佛告阿難:“汝必嫌此六結不成,願樂一成,復雲何得?”
阿難言:“次結若存,是非鋒起,於中自主生此結非彼,彼結非此。如來今日總解除,結若不生,則無彼此,尚不名一,六雲何成?”
佛言:“六解一亡,亦復如是。由汝無始心性狂亂,知見妄發,發妄不息,勞見發塵。如勞目睛,則有狂華,於湛精明無因亂起。一切世間,山河大地,生死涅槃,皆即狂勞顛倒華相。”】
【注釋】
“汝必嫌此六結不成”:“嫌”,嫌惡,討厭,不喜歡。“六結不成”,希望六結不成。此謂,你如果實在不喜歡這六結,而希望它們不成就,不存在的話。
“願樂一成”:“一”,一巾。而願意且喜歡原來的一巾仍然能得恢復、成就。此比喻:你若實在厭離根結,而欲成一心清淨解脫。
“是非鋒起”:是與非之诤論如刀鋒而起。以如是之诤論能傷人,尤其是能傷人之慧命,故喻如刀鋒。
“若總解除”:“總”,完全。這些結如果全都解除。
“結若不生,則無彼此”:六結若解除,即無結存在(不存在即是不生),如是則無彼與此之位置、次第、與名相。
“尚不名一,六雲何成”:若連“一巾”之名尚不可得,則“六結”之名雲何得以成立呢?
【義貫】
“佛告阿難:汝”若“必嫌”惡“次六結”各異之狀態,“不”欲其“成”立,而“願樂”原來的“一”巾仍還原“成”無隔之一體,此事“復雲何”而可“得”成就呢?
“阿難言:此”諸“結若存”在,則“是”與“非”之诤論必然如刀“鋒”而“起”,易自傷傷人,“於”諸結“中”必“自生”起“此結非彼”結,“彼結非此”結之诤論。“如來”您“今日若總解除”諸結,因而“結若不”復“生”存,“則無彼此”之位置、次第及名相,如是則“尚不”得“名一”巾,更何況“六”結之名“雲何”得“成”?
“佛言”;我所說的“六解一亡,亦復如是。由汝”自“無始”來,以“心性狂亂”故,因而虛妄之“知見妄發”,如是“發”生之虛“妄”知見自無始來“不”曾止“息”,因而成為“勞見”(能見分)而“發”為妄“塵”(所見相分)。這就有“如”過“勞目睛”成為見病,“則”妄見“有狂”亂紛飛之空“華”相出現,“於湛”然“精明”之主體上,彼等空華猶似“無因”而“亂起”亂滅。就是這樣,“一切”有情與無情“世間”,包括無情器世間的“山河大地”之成住壞空,及有情眾生世間之“生死”與“涅槃”,十法界一切染淨諸法,“皆即”是“狂”心“勞”病所見之“顛倒”空“華”之“相”。
4. 解結須從結心
【阿難言:“此勞同結雲何解除?”
如來以手將所結巾偏牽其左,問阿難言:“如是解不?”“不也,世尊。”
旋復以手偏牽右邊,又問阿難:“如是解不?”
“不也,世尊。”
佛告阿難:“吾今以手左右各牽,竟不能解,汝設方便,雲何解成?”
阿難白佛言:“世尊,當於結心,解即分散。”
佛告阿難:“如是,如是!若欲解除,當於結心。”】
【注釋】
“偏牽其左”:“牽”,拉,扯。把有結的巾向左一拉。左邊比喻“有”,拉到左邊,喻凡夫以無明力強制真性令墮於有,且執著於此有,古長淪生死,不得解脫。是故把巾往左邊拉扯,不但不能解開根結,結果只有令結縛得更緊而已。
“偏牽右邊”:“右邊”,與左邊之“有”相對,即是“空”。喻二乘執空,滯於涅槃,故亦不能解九界之根結,而證圓通。“左、右”比喻空有二邊,皆成邊見,故空有二俱非,以皆違於如來中道正見故。
“汝設方便,雲何解成”:你想看看有什麼方法,才可把這結給解開。這就是所謂的觀極逗教,佛不直說,而令阿難自思自解。
“當於結心,解即分散”:“心”,指問題之所在。此言,應當在結心之處,只要一解,此結就分散了,意涵不用左右牽來扯去,作一些不相干的動作:若不直攻問題的症結所在,怎能解得開?若直攻問題之症結,當下即解。所以這“當於結心”亦隱含了“直指人心”之義。(須知阿難乃大權示現,且在不久的將來便紹如來正法眼藏,為宗門之二祖,故言外亦即影射宗門心地法門,有以致之。)又,解從“結心”亦表遠離左右二邊的中道正見實義之修法,不作左拉右扯、二乘凡夫之“空、有”無益之行,趨中道了義之處。
【義貫】
“阿難”問“言:此”由“勞”病所見之空華相“同”內心之根“結雲何”可得“解除”?
於是“如來以手將所結”之“巾偏牽”拉於“其左”邊,而“問阿難言:如是”能“解”結“不”?
“不也,世尊。”阿難答言。
如來“旋復以手偏牽”有結之巾於佛自己的“右邊”,於是“又問阿難:如是”能“解”諸結“不”?
“不也,世尊。”阿難又答。
“佛告阿難:吾今以手”向“左右”兩邊“各牽”拉此巾,“竟不能解”諸結,“汝”且“設”一“方便”,看“雲何”能令“解”結之事“成”就?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欲解結,應“當於結”之中“心”一“解”,結“即”便“分散”。
“佛告阿難:如是,如是!”一點也不錯,“若欲解除”諸結,應“當於結心”上動手解除。
【诠論】
有人也許會問說:要解巾上之結,當然是要直接在結上動手,這還用問嗎?而且,這麼明顯的問題,佛為何把一條手巾左右牽來扯去,這很顯然並非解開結縛的方法,只是越扯越緊;而如來為何這麼作?當知:佛以巾為例時,是把問題簡化,且就近取譬,令我們一看就明了什麼是解結之方,而什麼不是解結之方;這也是如來“深入淺出”的教授法。這以巾結為例,淺顯明白,但若用在眾生自身的根結上,可就不是那麼單純明顯了,除非是得了無漏道眼之人,或已得法眼、慧眼之大菩薩,其他一切凡夫、外道、二乘,並不能一眼就看出那樣作、那樣修,究竟對不對?能不能究竟解除九界之根結?而佛大慈大智,設如是方便,讓我們一看,馬上就明白:左牽右扯、偏左偏右、墮空執有,不只白費精力,更且把結越扯越緊了,故知凡夫、二乘之墮空執有之種種修行,實是“錯用心”,“虛費工夫”,不能解除九法界“二死”(分段生死、變易生死)之根結。故知佛智實不可思議,能以如此平實簡單的事例,而來解說開發世界上第一等困難、隱晦難了的問題,令有智眾生一望即得比量之知見,因而心開悟解。故知佛之為“無上士、調御丈夫”者,誠然不謬也。
5. 結心在根——根結若除,塵相自滅
【“阿難,我說佛法從因緣生,非取世間和合粗相;如來發明世、出世法,知其本因,隨所緣出;如是乃至恆沙界外一滴之雨,亦知頭數;現前種種,松直、棘曲,鹄白、烏玄,皆了元由。
是故阿難,隨汝心中選擇六根,根結若除,塵相自滅,諸妄銷亡,不真何待?”】
【注釋】
“我說佛法”:指我以上所說的從根解除,而達圓通,以至成佛的法門。
“從因緣生”:這“因緣”是指最勝上之因緣,是如來自證的“如來密因”的因緣,而非凡小所解之因緣。
“非取世間和合粗相”:如來之最勝上密因,於此法中,乃不取著世間的任何和合的粗劣之相,以和合即是無常,無常即有生滅;然如來法為離生滅心而修,不得依生滅心而修;若依和合生滅之心或法而修,則所得之法亦是無常生滅,故知和合之法為粗劣之相;然而如來之法為依湛然精明之性,故其法至為精純勝上。又,二乘所依粗劣和合之法,皆是二法,如依空破有,依淨破染等。然如來之法系令體入本自莊嚴,非空非有,本自清淨,不可染污,故究竟離诤,遠離二法,離一切戲論,以一切戲論皆是粗相,為“眾生知見”之本。
“如來發明世、出世法,知其本因,隨所緣出”:如來以自覺聖智而開發明了世間及出世間一切諸法,皆了知其本起之因(此即如來藏,為一切法之究竟本因),眾生依此本因,而各隨其所遇之緣,出生十界依正、染淨一切法。
“一滴之雨,亦知頭數”:甚至一滴雨水,如來之智亦能確知其中由多少小雨滴組成,因為如來已得正遍知覺,如實了知眾生以何因緣,而可得多少雨水之滋潤。
“松直、棘曲,鹄白、烏玄”:“棘”,荊棘。“鹄”,即天鵝;體長三尺馀,形與鶴似,勁長,上嘴有黃赤色之瘤,全體白色。“烏”,烏鴉。“玄”,黑。此謂,松樹以何因緣而挺直,荊棘以何因緣而彎曲,鹄何以生來即是白色,而烏鴉何以生來即是黑色。
“皆了元由”:如是等一切依正之法,如來皆了其元由。
“根結若除,塵相自滅”:“根”為能取。“塵”為所取。能取的六根之纏結若解除,則所取之塵自然不生。
“諸妄銷亡,不真何待”:“諸妄”,指“能所”諸妄。能所諸妄既皆銷亡,則不證真更何待?此即是:妄銷真顯是也。
【義貫】
“阿難,我”以上所“說”的從根解除而達圓通,乃至成“佛”之“法”,系“從”最勝上之“因緣”(本源心地)而“生”,然此勝因緣“非”同凡小“取”著“世間”虛妄“和合”而生之“粗”劣之“相”;此乃“如來”依自覺聖智開“發明”了“世”間及“出世”間一切“法”,了“知其”究竟“本”起之“因”(如來藏),“隨”眾生“所”遇之“緣”而現“出”十法界依正一切分齊之相。(以佛智正遍知覺,普知十法界一切總別之相),“如是乃至”即使是“恆”河“沙”數的世“界”之“外”的處所,其“一滴之雨”水,諸佛如來以其智“亦”能如實確“知”其“頭數”(滴數——以佛如實能知彼方世界眾生以何因緣,而得受用多少雨水之滋潤故);又,如來之智亦對“現前種種”依正之相,皆悉了知其因緣,例如“松”樹以何因緣而得挺“直”、荊“棘”以何因緣而彎“曲,鹄”何以生來即“白”,而“烏”鴉何以生來即“玄”黑,如來於如是諸法“皆了”其“元由”。
“是故阿難”,你今欲修無上菩提,而達佛之境界,即應“隨汝心”性“中”之所近,而“選擇六根”中之一圓通根去修,逮你修到能取之“根結若”得解“除”,則所取之“塵相自”然“滅”而不生,能取及所取之根塵“諸妄”既皆“銷亡”,此時若“不”現證“真”如實性,更“何待”乎?
6. 解結依次第——解後得人空及無生忍
【“阿難,我今同汝:此劫波羅巾六結現前,同時解縈,得同除不?”
“不也,世尊。是結本以次第绾生,今日當須次第而解,六結同體,結不同時,則結解時,雲何同除?”
佛言:“六根解除,亦復如是。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解脫法已,俱空不生;是名菩薩從三摩地得無生忍。”】
【注釋】
“六結現前,同時解萦,得同除不”:“六結現前”,即現前的六結。“萦”,纏、結。這現前的六個結,如果同時去把它們解開,能不能在同一時間內都解除呢?
“六結同體,結不同時”:“同體”,指同一個巾體。這六個結雖同是一個巾體,但並不是在同一個時間內結成的。
“此根初解,先得人空”:“初”,第一步,第一個層次。解脫有許多個層次,此是第一個層次的解脫:先證得人空,即“人無我”,此是小乘所證。
“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證得“人空”之後,若上上增進,則悟此人空之空性本自圓明,無空相可得,即證“法空”,亦即“法無我”,而成就法解脫。“法解脫”,即是於法解脫。此所謂“法”者,一切法也,指世間、出世間一切法,十法界、凡聖、染淨一切法;此為菩薩所證及所行之境界也。菩薩得法解脫已,即於一切法而得自在,故得遍法界虛空界,游諸佛土,度脫眾生,成就甚難稀有、不可思議之事。
“解脫法已,俱空不生”:“俱空”,指人空及法空之二空。這又是更高一層次的證悟:菩薩在得法解脫,證得法空之後,又更進一步,證得人空與法空二者俱是無有自性,本不生,亦即所謂“二空亦空”。這也是《大般若經》所說的“第一義空”,或“第一義谛大空”。
“從三摩地得無生忍”:“三摩地”,正定;定慧等持,有譯為三昧。這裡特指首楞嚴三昧。“忍”,安忍,忍可,持心不動之義。“無生忍”,即菩薩於三摩地中,觀一切法本不生,而忍可於心,並以此忍智持心而不動,稱為“無生法忍”;因為雖然菩薩以定慧力照了,了知一切法本不生,然諸法亦常隨種種因緣而如幻現起一切相,猶如空華、水月;菩薩於自住三摩地中,觀了這一切空華、水月之相,雖有眾相而無實性,雖無實體性而仍隨緣而現種種相,如幻如化,皆不可得;菩薩以甚深智如是如實觀了,得成於忍,心不動搖,此境界稱為“無生法忍”。又,為何此“無生法忍”定要從三摩地得呢?因為無生法忍是諸佛菩薩所證最殊勝的無漏智之一,是與定心相應,與首楞嚴三摩地相應之法,非凡愚居散亂境得窺其奧,亦非二乘沈空滯寂之所能入,故唯能從以如來藏為根本的首楞嚴三摩地中得。
【義貫】
“阿難,我今問汝:此劫波羅”天所奉之“巾”,今有“六結現”在目“前”,若欲“同時解”除其“萦”纏之結,可“得同”時都“除”去“不”?
“不也,世尊。是”諸“結本”來是“以次第绾”系而“生,今日”若要解除之,“當”仍“須”依“次第而解,六”個“結”雖是“同”一巾“體”所成,但其萦“結”並“不”在“同”一“時”間,是“則”欲令“結解”除“時,雲何”可以於“同”一時而得盡“除”?
“佛言”:眾生修行欲令其“六根”之結“解除,亦復如是”,須依次第而行。“此”六“根”最“初解”脫時的境界為“先”證“得入空”(此為二乘所證境界);其次,若得上上增進,即證悟此人空之“空性”本自“圓明”,因而遠離諸相,亦無人空之相可得,於是即證法空,而“成”就於“法”得“解脫”;復次,得“解脫”於“法已”,再上上增進,如實照見人空與法空二空本身亦“俱空”無自性,其體本“不生,是名”為“菩薩從”首楞嚴“三摩地”中而證“得無生”法“忍”。
第六章 二十五聖圓通境界(聖人示范)
第一節 問圓通本根
【阿難及諸大眾蒙佛開示慧覺圓通,得無疑惑;一時合掌,頂禮雙足,而白佛言:“我等今日身心皎然,快得無疑!雖復悟知一六亡義,然猶未達圓通本根。
世尊,我輩飄零,積劫孤露,何心何慮預佛天倫,如失乳兒,弧遇慈母;若復因此際會道成,所得密言,還同本悟,則與未聞無有差別。惟垂大悲,惠我秘嚴,成就如來最後開示。”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退藏密機,冀佛冥授。】
【注釋】
“飄零”:“飄”,漂流生死。“零”,零落諸趣。
“積劫孤露”:“積劫”,累劫。“孤”,以眾生從無量劫來,於生死中獨來獨往,未有善知識或善友提攜、教導、護念,如人幼年喪父,無有依怙( hù),故稱為 “孤”。“露”,無涅槃可作依止,如人露宿野外、街頭。
“何心何慮預佛天倫”:“何心”;“何”,怎麼。怎麼敢如此存心?“何慮”,怎麼敢這樣想?“預”,參預。“預佛天倫”,即成為佛之法眷。這不單指因為阿難是佛在家之堂弟而言;此所謂“天倫”蓋廣含佛之一切出家法眷而言。
“如失乳兒,忽遇慈母”:“失乳兒”,以久在六道飄零,未沾法乳,慧命將斷。“忽遇慈母”,今得從佛出家,常隨不離,飽嘗法乳,慧命得續。
“若復因此際會道成”:如果由於此首楞嚴大會之因緣際會,而令菩提道得以成就,如是即十分慶幸。
“所得密言,還同本悟”:“本悟”,指昔日依文解義之解悟,非於深理之真悟。此言,反之,若今日所聞得之無上密因之法言,還是與往昔一樣,只是依文解義之解悟,而不能真正悟入。
“則與未聞無有差別”:若徒有文字知解,而不能行證,則與未聽聞並沒有多大差別,以不能真實受用故。
“惠我秘嚴”:“秘嚴”,秘密嚴淨之法門。以依如來密因,故是“秘”。以依圓通根,返聞自性,逆流斷惑,此為了義之修證,非著相、不離染著之修,故是莊嚴清淨之法。
“退藏密極”:“退”,退歸本位。“藏”隱藏。“密極”,暗中求佛加持之動極。
“冀佛冥授”:“冀”,希望。“冥”,暗中。希望佛暗中以神力加持而傳授。
【義貫】
“阿難及諸大眾蒙佛開示”之後,以“慧覺”照了根性,而達“圓通”,得悟無生忍之妙理,且皆於此了義谛“得”決定信、“無”有“疑惑”,故皆“一時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我等今日身心皎然”明白,暢“快”安樂、於佛所說之妙法“得”以信解,“無”有障“礙”。吾等“雖復”已“悟知一”巾之體與“六”結銷“亡”之深妙“義”理,“然猶未達”何根才是“圓通”之“本根”。
“世尊:我輩飄”流生死、“零”落諸趣,累“積”窮“劫”背離本心,如捨父逃逝,無依無怙、“孤”苦“露”宿生死曠野,“何”敢存“心”、“何”敢念“慮”以參“預佛”之法眷之出世“天倫”?然今得隨佛出家,“如失乳”哺之小“兒,忽”得“遇慈母”施與法乳。“若復因此”首楞嚴大會之因緣“際會”,而得令菩提“道成”就,斯則幸甚;如其不然,則如今“所”聞“得”之勝妙“密言還同”於昔日“本”於文字之解“悟”,猶不得證悟,如此“則與未聞”妙道“無有差別;惟”願如來“垂”示“大悲,惠我秘”密“嚴”淨之法,以“成就如來最後”(最究竟之)“開示。作是語已,五體投地,退”歸本位,隱“藏”其“密”求如來加持之動“機”而不明言,“冀”得“佛”之“冥授”(暗中傳授)。
【爾時世尊普告眾中諸大菩薩、及諸漏盡大阿羅漢:“汝等菩薩及阿羅漢,生我法中,得成無學。吾今問汝: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從何方便入三摩地?”】
【注釋】
“生我法中”:諸菩薩與阿羅漢,於佛法中得證法身,猶如於佛法中出生一般,故佛說“生我法中”,以佛及法,如父如母,能出生三乘賢聖之法身故。
“得成無學”:無學道通常指阿羅漢而言,以阿羅漢“我生(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故於出世法上,名為無學。然菩薩亦有“無學”,即入地之菩薩知真本有,達妄本空故,修即無修,因此亦稱菩薩之“無學道”。
“最初發心,悟十八界,誰為圓通”:當你在因地(初發心)修行時,得以開悟;在這十八界中,以哪一個法門,對你來講,最為圓通?這“十八界”,實包涵二十五門,即於十八界中還涵蓋七大。以理而言,此二十五門乃遍該諸法,頭頭是道,法法皆圓,法法皆通,故諸聖系隨各自之因緣而修不同根,皆證圓通;至於佛世尊則於二十五門無一不修,無一不圓通。
“從何方便入三摩地”:你們以何門為方便而入首楞嚴三昧,自證真如?歸元無二路,方便有多門;佛現敕諸聖自說,一來為眾生立一榜樣,以勵後學,令知證道非如來之專利,學者若依教如法修行,多門皆可入道。二來顯示因地依修之法,皆須親證實悟,否則空談無可證驗,足顯自心本有之聖性於諸門無不能通達,非只一門可通而已。又,以入首楞嚴三昧,系與定慧相應,故能親證真如佛性,疾成菩提。
第二節 二十五圓通
A﹒六塵圓通
1﹒聲塵圓通 (時憍陳那等五比丘)
【時憍陳那五比丘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在鹿苑及於雞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於佛音聲悟明四谛。佛問比丘,我初稱解,如來印我名阿若多。妙音密圓。我於音聲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音聲為上。”】
【注釋】
“雞園”:《大智度論》雲:昔因野火燒林,林中有雉(zhì)雞(鳥名,形似雞)飛入水中,濕其身以救火,經七日夜,感得淨居天人下雨滅火,因而名彼林為雞園。
“佛問比丘,我初稱解”:“初”,最先。“稱”,說,宣稱。佛於開示四谛法後,問諸比丘解否,我最先表示我已解了。
“阿若多”:義為“最初解”。諸佛菩薩,乃至二乘聖人之名,常是依其所證之功德或法門而得名,彼名亦即如來印可其所修證之境界,然後賜與之令其名符其德。故其名字亦即是其所修、以及所成就的功德之表徵。
“妙音密圓”:“密圓”。秘密周圓。這是指憍陳那所悟之對象(內容),為佛說法時之微妙音聲,其體秘密(以音聲之本體乃如來藏,故極深密),其用周圓,遍十方界。
“我於音聲得阿羅漢”:我即以音聲(聲塵)為本修因,而得開解,悟明真谛,因此得證阿羅漢道。
【義貫】
“時憍陳那”等“五比丘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昔日“我在鹿苑及與雞園,觀見如來最初成道”,而後如來為我等五比丘三轉四谛*輪,我即“於佛”之妙法“音聲”而開“悟明”了“四谛”之理。“佛”那時“問”諸“比丘”解彼四谛理否,“我”系最“初稱解”之人,“如來”即“印”可“我”所解,而“名”我為“阿若多”(最初解),而我所解者無他,乃佛之微“妙”法“音”其體秘“密”、其用周“圓”,遍於法界。“我於音聲”之本修因而得開解,悟明四谛,“得阿羅漢”道。“佛”今“問圓通,如我所證”者,即以“音聲為上”。
【诠論】
六塵本來是以色塵為首,現在二十五聖自證圓通境界,卻是以“聲塵圓通”居先,又以“耳根圓通”殿後,這便暗示了這二十五圓通法門的歸趨,以本經的當機者阿難而言,乃至以此方世界眾生一般普遍的根機而言,還是以從耳根一法門入,最為直捷、簡便。當然,若是最上上根器人,能當下“不由方便”、“直指人心”,那自然又是更為快捷便利,一門頓超;然而那是“如來種性”之人,千萬人中難得其一。又如其他特例,例如此中除了觀世音菩薩外之二十四聖,皆各有其特殊之勝上因緣,而得以其他法門,會本心源、開悟圓通,那也另當別論——不過那又必須於外有很殊勝的善知識因緣,得值遇真大善知識教授,於內又必須有極殊勝之善根,方得成就。因此,除了這兩類特例之外,從種種方面來考量,佛在本經中以種種暗示或明言,都在推許耳根圓通法門,以其對此世界之一般眾生而言,適用性比較大。
又,在這裡經中說:“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音聲為上”,當然是指若根性方面與憍陳那相近的有情,對他們而言,其本修法門,還是以聲塵圓通法門最為殊勝。但這並不表示聲塵圓通便是一切法門中殊勝與否。所謂“最上”系對機而言,法門若“對機”即殊勝、最上;若不對機,即不得言殊勝,遑論“最上”;於此音聲圓通法門如是,其他法門也是一樣,行者應可比知。因此於以下二十四種圓通法門中,關於這點即不再贅言。
2. 色塵圓通 (優波尼沙陀尊者)
【優波尼沙陀即從座起,頂禮足而白佛言:“我亦觀佛最初成道,觀不淨相,生大厭離,悟諸色性,以從不淨白骨、微塵,歸於虛空,空、色二無,成無學道。如來印我名尼沙陀,塵色既盡,妙色密圓,我從色相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色因為上。
【注釋】
“優波尼沙陀”:義為色性空。
“觀不淨相,生大厭離”:我依佛所教而觀色法之不淨相,而對欲念生大厭離。“不淨相”指“九想觀”之相(即觀想人死後,其屍體產生如下九種變化):一、膨脹想,二、青瘀想,三、壞想,四、血塗想,五、膿爛想,六、蟲啖想,七、分散想,八、白骨想,九、燒想。
“悟諸色性,以從不淨”:悟了諸色法,是從最根本的不淨(種子不淨、生處不淨等)而來。共有七種不淨,詳後“诠論”中說述。
“白骨、微塵歸於虛空”:我又於九想觀中,觀眾生肉體死後終成白骨,白骨遇野火燃燒後化為微塵,微塵於風過處,應念消散,猶如虛空。
“空、色二無,成無學道”:“ 二無”,二者皆無相。我又觀虛空與色法二者,皆無相可得,因此而證色、空二空,而得成就無學道果。
“如來印我,名尼沙陀”:如來印可我之所證,並以我所實證的“塵性空”(色性空)之法,而賜我之名為“尼沙陀”(復次,因諸聖證得法身,以法成身,故以所證法之名,而名其本身,是即有三義,一、表“實至名歸”:二、為表顯其所證之法,及其功德;三、顯示此聖之本起因緣。)
“塵色既盡,妙色密圓”:妄塵之色相既得銷盡,則真性之妙色即得顯現無量莊嚴、深密、圓滿周遍法界。以不為凡外所知所見,故稱深密。
【義貫】
“優波尼沙陀”尊者“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亦”得因緣際會而“觀佛”於“最初成”無上“道”,我於彼時依佛所教而“觀”色之“不淨”九“相”,因此於欲念“生大厭離”,並“悟”了“諸色性”之生起,“以從”種種“不淨”而來,因此了知眾生妄色之種種相好及其美色,終歸於“白骨”,乃至白骨遇野火燃燒後化為“微塵”,微塵再遇野風一吹而散,“歸於虛空”,故我即了知一切色相不可得;色既不可得,而空亦不可取、不可得,是故“空”與“色,二”俱“無”相可得,我因而證色與空二者俱空,而得“成無學道”。於是“如來印”可“我”之所證,而以我所證之法“名”我為“尼沙陀”(塵性空),妄“塵”之“色”相“既盡”,真性之“妙色”即顯其殊勝秘“密圓”滿周遍,無量莊嚴,大用現前;故“我”系“從”觀悟“色相”而“得阿羅漢”道。故今“佛問圓通”法門,“如”以“我”自“所證”者而言,即以“色”塵為本修“因”而證圓通之法“為上”。
【诠論】
如來為護修行人,令他不對自己的色身,及他人之身起貪著,因而妨礙正道,故教令修不淨之相,以破其著心;又,此不淨想亦是為斷除眾生無始以來最難破除的“身見”、或“我見”,亦即“薩迦耶見”。如來所說之不淨,共有七種,稱為“七種不淨”:
一、種子不淨——種子又分為兩種:(1)內種子:謂人的色身,是從往昔所造的煩惱業因,所得的果報;此為內種子不淨。(2)外種子:謂此身系從外承受父母流遺之體而生,故名為外種子不淨。
二、受生不淨——謂人之生,是由於從父母交媾、赤白相合,以成其身,故稱為受生不淨。
三、住處不淨——謂女人之體是不淨聚,處胎十月中,胎兒居於生、熟二髒之間,故名住處不淨。(“生熟二髒”,謂初受飲食為生髒,飲食變壞為熟髒。)
四、食啖不淨——謂處於胎中時,唯食母血以資其身,故名食啖不淨。
五、初生不淨——謂懷胎十月滿足,頭向產門,流血淋漓,腥穢狼籍,故名初生不淨。
六、舉體不淨——謂人之全身,只是一層薄皮包裡,薄皮之內,從頭到腳,純是穢物, 故名舉體不淨。
七、究竟不淨——謂人於此生業盡包終,捐棄冢間,如朽敗木,大小不淨,流溢於外,膨脹爛壞,骨肉縱橫,故名究竟不淨。
以上為七種不淨。
3. 香塵圓通 (香嚴童子)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聞如來教我谛觀諸有為相。我時辭佛,宴晦清齋,見諸比丘燒沈水香,香氣寂然,來入鼻中。我觀此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去無所著,來無所從,由是意銷,發明無漏。如來印我得香嚴號,塵氣倏滅,妙香密圓;我從香嚴得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香嚴為上。”】
【注釋】
“我時辭佛”:“時”,那時。“辭”,辭別。
“宴晦清齋”:“宴”,安也。“晦”,韬晦。“清齋”,清淨之齋室。謂,我即宴安自處,晦跡韬光於清淨之齋室。
“沈水香”:梵語agaru,音譯為阿伽嚧,意譯為不動。又稱為沈香,系采自熱帶所產之瑞香科常綠喬木之天然香料。此香木之學名為Aquilaria agallocha,材質甚厚,為青白色。印度、波斯、邏羅、交阯(zhǐ水中的小塊陸地。)、及我國廣東南部、海南島等地均有產。其木朽敗或采伐時,由中心木質部分滲出黑色樹脂,即是沈香。其香濃郁,木心堅實,入水必沈,故稱沈水香,可供藥用,治療風水腫毒。沈香樹之種類甚多,據《增廣本草綱目》卷三十四沈香條載,由於產地、形色等因素之不同,沈香亦有各種名稱及等級,如稱棧香、黃熱香、猥刺香、雞骨香、海南沈、上沈香等。或謂上有黑色光澤之沈香,稱為伽羅,系最上乘之香。《華嚴經》雲:阿耨達池邊出沈水香,名蓮花藏,若燒一丸,普熏閻浮;據此則可知:鼻不須蒙煙而得聞此香木之香氣。
“我觀此氣非木、非空、非煙、非火”:我谛觀此香氣,並非從木材來,因為光有木頭,若不燃燒,香氣如何能遠傳?故知此氣非從木來;亦非從虛空中來,若香氣是從虛空中來的,則虛空即自能生香氣,更何須沈香木?又,虛空常在,應能常生香不斷,而實不然,故知香氣非從空生;香氣亦非從煙生,因人於遠處聞香之時,其鼻並未被煙熏,且其煙亦未及於遠處即散失無形,故知此香氣並不從煙來。香氣亦不從火中來,若火中有香氣,則不一定要燒香木才會有香氣,燒任何物應皆能出香氣,而實不然,故知彼香氣並不從火中來。
“去無所著,來無所從”:此香氣滅去時,並不著於任何一處,而是毫無去蹤可得;此香氣來時亦無所從來,竟不知它到底是從哪裡來的。於是徹見香塵當體空寂,其生之時,了無生相可得,當其滅時,亦無滅蹤(滅相)可取。
“由是意銷”:“意”,指能分別之意識。所分別的香塵既空寂,則能分別之意識亦因此而銷泯。
“塵其倏滅,妙香密圓”:“倏”,忽然,以其為頓悟故。謂,有漏的香塵之氣倏然消滅不生,則自性之妙香,其體秘密圓滿周邊法界。因為自性之妙香不可以肉眼見,亦不能以肉鼻而嗅知,故稱之為秘密。
【義貫】
“香嚴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聞如來教我谛”實“觀”察世間“諸有為相,我”於彼“時辭”別“佛”離去之後,退而自修,“宴”安自處,“晦”跡韬光於“清”淨之僧“齋”之中,“見諸比丘”燃“燒沈香水”,其“香氣寂然”,無聲無形,不現任何跡象地“來入”於我之“鼻中。我”即“觀”察“此”香“氣”為從何而來;我即觀了此香之氣“非”從“木”來(因木若不假火燒,香無由出並且遠傳);此香氣亦“非”從“空”而來(若從空來,虛空即自有香,何須燒香?);此香氣亦“非”從“煙”來,不假煙載(因遠處聞香,但聞香氣,而不見煙,亦不受煙熏——若受煙熏,於眼、鼻、喉等皆生不適,然聞此香,唯有適悅之感,無有不適,故此香非從煙生);此香氣亦“非”從“火”來(若從火來,則世間一切火皆應能出沈香味,而實不然);如是一一觀了,則見此香味滅“去”之時,一“無所著”(香氣滅已,不復可得);香氣“來”時亦“無所從”來(香氣生處不可得,滅處亦不可得),即徹見香塵當體空寂;以所分別之塵空寂故,能分別之識亦空寂,以此照了,“由是”而“意”識亦隨而“銷”泯,因而“發明無漏”之智。職是之故,“如來印”可“我”所證者,我因而“得香嚴”之稱“號”。以有漏香“塵”之“氣倏”然消“滅”,於是顯現自性之“妙香”,其體秘“密圓”滿,周遍法界。故“我”系“從香嚴”之法門,而“得阿羅漢”道。今“佛問圓通”法門,“如”以“我所”自“證”者,則仍以“香嚴”圓通法門“為上”。
4.味塵圓通 (藥王、藥上菩薩)
【藥王、藥上二法王子,並在會中五百梵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無始劫為世良醫,口中嘗此娑婆世界草、木、金、石,名數凡有十萬八千,如是悉知苦、酢、鹹、淡、甘、辛等味,並諸和合、俱生、變異,是冷、是熱,有毒、無毒,悉能遍知。承事如來,了知味性非空、非有、非即身心、非離身心,分別味因,從是開悟。蒙佛如來印我昆季,藥王、藥上二菩薩名。今於會中為法王子,因味覺明,位登菩薩。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味因為上。”】
【注釋】
“五百梵天”:此五百梵天因皆是藥王、藥上二菩薩的眷屬,同修一法門,故皆同時起座。
“並諸和合、俱生、變異”:“和合”,指有些藥是和合性,必須與其他藥配合才能治病。“俱生”,指某些藥生來之性即可治病,如甘草生來是甜,黃連生來是苦,一藥可治一病。“變異”,指有些藥材須經修煉泡炙等手續,令其性或味改變,方有療效。
“承事如來”:此指承事釋迦如來。
“非即身心”:“身”指舌根,“心”指舌識。謂藥味非即是舌根或舌識,以若無藥來入於口,舌根、舌識不可能自知藥味。
“非離身心”:謂若離於舌根與舌識,亦無藥味可得——無舌,誰來嘗知藥味?無識,誰來分別藥味?
“分別味因”:“分別”,此分別為了知之義。“因”,本因。此謂,我於是而分別了知味塵之本因,既無定體,又無所從來。
“從是開悟”:我因此而開悟了味塵之相妄性真,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昆季”:與昆仲同;兄弟也。
“因味覺明”:因觀味塵而圓悟本覺妙明之真性。
【義貫】
“藥王、藥上二法王子,並在會中”與其同行之眷屬“五百梵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於“無始劫” 中,皆“為世”間之“良醫,口中”常“嘗此娑婆世界”中之“草、木、金”屬、礦“石”等藥材,其“名數凡有十萬八千”之多,“如是悉知”其“苦、酢、鹹、淡、甘、辛等味,並諸”藥,分別其中那些是“和合”之性,那些是“俱生”之性,那些是“變異”之性,其藥性“是冷”、還“是熱”、是“有毒”、還是“無毒,悉能遍知”無遺。之後得以“承事”釋迦“如來”,由於宿昔所業,又蒙如來開示,而豁然“了知味”塵之“性非空”(以舌與藥一接觸,則藥味熾然現前,故非空);味塵之性亦“非有”(藥雖現有味,然味塵實無自性,離舌無味,故味塵自性非有);味塵亦“非即身、心”(以若無藥來入於口,舌根與舌識亦不能自知藥味,故味塵不即身心);味塵亦“非離身、心”(以離於舌根與舌識,亦無藥味可得),我由此而“分別”了知“味”塵之本“因”,既無定體,又無所從來,“從是開悟”味塵之相妄性真,一切味塵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於是“蒙佛如來印”可“我昆季”(兄弟)二人之所修證,而賜以“藥王、藥上二菩薩”之“名。今於會中為法王子,因”觀“味”塵而圓悟本“覺”妙“明”之真性,“位登”於“菩薩”,今“佛問圓通”法門,“如我所”自“證”者,則以“味”塵為本修“因”之圓通法門“為上”。
5. 觸塵圓通 (跋陀婆羅菩薩)
【跋陀婆羅並其同伴十六開士,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等先於威音王佛聞法出家,於浴僧時隨例入室,忽悟水因,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宿習無忘,乃至今時從佛出家,令的無學,彼佛名我跋陀婆羅,妙觸宣明,成佛子住。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觸因為上。”】
【注釋】
“跋陀婆羅”:義譯為賢首、賢守、賢護。以其位居等覺,為眾賢之首,故稱“賢首”。又因此菩薩以賢德自守,此為能自利,故稱“賢守”;又以賢德普護眾生,此為能利他,故稱“賢護”。
“開士”:“開”,開悟。能自開悟,又能開悟眾生之大士,即是菩薩之異稱。
“威音王佛”:《法華經》雲,有二萬億威音王佛相繼出世,跋陀菩薩所說的,當是在最初的一尊威音王佛的像法之中,因為跋陀婆羅與常不輕菩薩同時。跋陀婆羅等起先由我慢心重,常輕慢誹罵常不輕菩薩,後來因為見到常不輕菩薩的神力,才自悔前非,因而信從,故得聞佛所遺之教法,而發心出家。本經中直言“先於威音王佛聞法出家”,此為從略而言。又,《法華經》雲:“爾時常不輕菩薩者,則我身是;爾時四眾,常輕是菩薩者,今此會中,跋陀婆羅菩薩等是。”可見跋陀婆羅菩薩從最先初發心起,即宿世受釋迦如來(前身)之教,因此今世釋迦成佛,跋陀婆羅亦證道果。
“於浴僧時”:佛制七眾淨浴律儀,半月僧眾用浴一次。(佛制此律本意為:昔時印度水少、可貴,為不浪費,故制半月一浴。即使在中國北方及西北偏遠及沙漠地帶、黃土高原、水資源亦甚可貴,很多人一個月難得沐浴一次。又,與此相反,有些人修行苦行,為免取水麻煩,故常經年不浴。佛亦為令僧眾避免污垢之譏,而制此合於中道之律儀。當然,今時生活物質方便,則每日一浴亦甚得宜,以符清淨之旨。然而出家人若因天熱,而一天沖涼三四次,則是太過,不合惜福之旨。)
“忽悟水因”:“水因”,由於水洗之因。此言,忽然悟到由於水洗之因緣,而於身有冷、暖、澀、滑等觸。
“既不洗塵”:然而此等諸觸既不由於以水洗塵而有,以塵本無知,何能成觸?又,若塵能成觸,何須水洗方生?故知此觸實非從以水洗塵而來。
“亦不洗體”:此觸亦不因水洗身體而有。以身體乃四大假合,本屬無情,何能覺觸?故知此觸亦非從水洗身體而來。
“中間安然”:由上所說,此觸既不從水洗根(身體)而來、亦不從水洗塵而來,是即根塵悉泯,能所雙亡,故中間之識不生分別,安然不動。
“得無所有”:即原來之妄觸,於內外求之,了不可得。
“宿習無忘”:過去觀行成就,熏習成種,在八識中歷劫不失。
“乃至今時從佛出家”:“今時”,今生。“佛”,指釋尊。
“令得無學”:此指菩薩之無學,非聲聞之無學。
【義貫】
“跋陀婆羅”菩薩“並其同伴十六開士,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等先”世“於威音王佛”時,“聞法出家,於”半月“浴僧時,隨例入”浴“室”沐浴。我於彼時,“忽悟”由以“水”洗之“因”緣,而有諸觸(冷、暖、澀、滑)生起,然而進而觀察,則見此諸觸“既不”是因以水“洗”身上之“塵”垢而有(以塵本無知,何能成觸?且塵若自能成觸,何待水洗方生?故知此觸非從以水洗塵垢而生),此觸“亦不”因水“洗體”而有(以體乃四大假合,本屬無情,何能覺觸?故知此觸不是從水洗身體而來),故知水既不洗體、亦不洗塵,而令觸生,我如是覺了,故達根塵雙泯,能所雙亡,於其“中間”識不生分別,“安然”不生。原來之妄觸如是於內根外塵推求之,“得無所有”(了不可得),於是我得觀行成就,熏習成種於八識中;如是“宿”世所“習”善業,歷劫以來曾“無忘”失,“乃至”於“今”世之“時從佛”(釋尊)“出家”,秉教斷證,“令得”成就菩薩“無學”位,而回觀昔於威音王佛時之本因緣,“彼佛名我”為“跋陀婆羅”,顯示微“妙觸”塵本離有無,“宣”示“明”了唯一藏性,隨心應量,循業發現,而得“成佛子住”,(位居等覺,堪紹佛位)。今“佛問圓通”法門,“如我所證”,即以“觸”塵為本修“因”之圓通法門“為”最“上”最勝。
6. 法塵圓通 (摩何迦葉尊者)
【摩何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於往劫,於此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我得親近,聞法修學;佛滅度後,供養捨利,然燈續明,以紫金光塗佛形像;自爾以來,世世生生,身常圓滿紫金光聚。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我眷屬,同時發心。我觀世間六塵變壞,唯以空寂修於滅盡,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猶如彈指。我以空法成阿羅漢。世尊說我頭陀為最,妙法開明,銷滅諸漏。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法因為上。”】
【注釋】
“摩何迦葉”:中文之義為大龜氏,為其族姓,又稱為大飲光,由於大迦葉尊者的身光能蓋過其他的光,故稱他為大飲光。
“紫金光比丘尼”:是大迦葉俗家的妻子,兩人同時發心出家。(在佛法中,有很多夫婦同時發心出家的例子;也有更多是先後發心出家的。在先後出家的例子中,有些是夫或妻先發心出家,之後再回來度他的眷屬出家,如釋尊就是這樣。有些雖然夫婦都同時發心,但因尚有某些塵緣未了,譬如有孩子未成長而無人可托付,或父母在堂,乏人照料,而約好由一個人先出家,另一人等俗事安排妥當再出家。夫婦若能同時發心學佛,乃至出家,而轉世俗的伴侶為道侶,則是極為殊勝的福報,這是無量世修來的福,才能感得如是夫妻同心,有志一同,這對助成道業是一大助力。又,在家居士,若能夫妻一起學佛,雖不能出家,也是非常殊勝的因緣。再者,在家居士學佛,千萬不要只顧你自己一人修行,一定要努力、想辦法也令配偶能發心學佛,得佛法的利益;否則全家只你一人學佛,不管你修得再好,也是有“自了漢”的味道。又,學佛人,若連身邊的人都不能利益到,如何能說是大乘道之佛弟子呢?再者,你的親人,今世有緣成為你的眷屬,莫白白令他們與你作為夫妻、或父子、或母女一場,而空無所得,豈不遺憾?)
“日月燈”:佛名。此佛以日、月、燈三智而立名。“日”能於晝間照明世間,令眾生得以作務,此表佛以世谛智照世事,成就世人善事。“月”能於夜間照亮世間,令人光明清涼,表佛以真谛智,照真如理。“燈”,不論白天、黑夜,於諸暗處悉皆能照明,表佛以真俗雙融之中智,真俗無礙,理事雙照。以此佛之真、俗、中三智具圓,故號為日月燈佛。
“親近、聞法、修學”:佛於經中曾說,有些佛弟子,於歸依後能親近三寶,有些則於歸依後不但能親近,且又能聞法;有些於歸依能親近,又能聞法,並且於聞法後又能依教奉行。這是因為有些人根器下劣,只以“歸依”一事為滿足;有的人僅以能親近為滿足;有的人則以聞法為滿足;有的人不只以聞法為滿足,亦不以知解為究竟,而希望依法起修。如是當然以最後一種人為最有善根,最為有福、智之人,唯此種人能堪成就菩提,馀者不能。
“捨利”:中文之義為靈骨。這是由佛之大背願力,以三昧智力,自碎金剛不壞之身,而成捨利,恆久流布於天上人間。佛留捨利於世間,蓋有四個用意:
一、表示佛法之修學不虛,且其成就不可思議,乃至能令無常之色身轉成金剛不壞之體,常住世間,而這只是佛之應化身即得如是,更何況是佛之法身,則更是常住、不生不滅,由此可知。
二、佛留捨利於世間,令世間眾生睹佛捨利,能恆常憶念佛,及憶念佛之悲心及不可思議的功德之力。(也就是佛以自己的身體,留給世人恆久之紀念、禮物。)
三、表示佛為了度化眾生,即使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辭——“分身捨利”即是以“三昧真火”自焚色身,自碎其骨。
四、每一顆捨利都代表及含攝佛於無量劫辛勤修行、無量功德之所成就,所以是無上福田,因此眾生恭敬、供養、禮拜,即能修得無上之福德。
又,佛之捨利每一顆體積雖然很小,而且分布各處,但須知每一顆小捨利都有佛力在攝持。
【“復次,當今之世,佛法紊亂,常聽有所謂“捨利花”,乃至有說某人,或某人的父親、母親過世了,其在世時雖未學佛,只因在臨終或出殡時,請某法師去念些經或咒,遺體火化之後,便有許多“捨利花”,家屬便請回去供養。依理而言,應該沒有這麼便宜的事。須知,捨利應是亡者在世時,皈依三寶,非常精勤如法修學三無漏學(戒定慧),淨身語意三業,而得轉無常之肉身為金剛不壞之體。所以捨利是所謂“大修行者”修行到達相當成就的一種表征;因此沒那麼便宜,不須修行就能有捨利。又,如果不修行就能有捨利,那麼捨利也沒什麼值得可貴的。又且須知,我們禮拜捨利,不是禮拜捨利本身,而是禮拜捨利背後的法,禮拜此聖賢、菩薩得以轉肉身為金剛不壞之身的法、及禮拜此聖賢在法上的努力。若只信敬禮拜捨利本身,只能得世間有漏福,不能開智慧;若禮拜捨利所涵、所表之法則是禮拜捨利所代表的法身及其大智大悲,如是正信禮拜,則能令人開智慧、趨向法身,乃至證得無上法身功德。
又,以最嚴格的意義而言,行者肉身荼毗之後,若能得捨利,其身應已轉為金剛不壞身,已非三界無常身,故是當體不壞的“肉身菩薩”,而且是“全身捨利”,因此其遺體不用坐缸、也不用防腐處理,當下即是“肉身菩薩”,因為其心意意識已轉染為淨,三業皆已清淨,故非無常敗壞之法。
又,現下有些人,到佛教文物流通處去購買捨利回來供養,或者因為你買的捨利塔,店主人就送你一顆捨利;須知捨利代表法身,不應買賣聖賢之法身,那不但是不如法的,且有大罪;試想,販賣如來法身,那比販賣人口的罪過嚴重多少?為佛弟子須如是覺知。】
“然燈續明”:“然燈”是指然佛前的燈。“續明”,令光明不斷。
“以紫金光塗佛形像”:《付法藏》雲;毗婆屍佛滅度之後,那時有個貧女,對佛遺像感傷,她想要修治莊嚴佛像,但又沒錢,便去乞討了一些錢,然後去找金匠,勸他也發心,同成功德;金匠很歡喜地答應了。當他們二人把佛像整治好之後,即發願:生生世世結為夫婦,成為同修道侶。從那時起,九十一劫以來,此二人不論生於人中或天上,身常是紫金色,且心常愛樂佛法。此二人即是大迦葉及紫金光比丘尼的前身。
“紫金光聚”:“聚”是眾多之義,表示其身所發之紫金光,不只是一點微光,而是非常眾多。
“同時發心”:這有兩個意思:一、指最初同時發心以紫金來塗治佛之形像;二、指今世兩人同時發心出家。
“我觀世間六塵變壞”:外界只有色、聲、香、味、觸五塵,第六法塵為生於眾生心中:眾生以意根攝取五塵於其心中落謝的影子,而成為心中之法塵,此法塵即成為意識所緣的對象。意識緣法塵、起種種計度分別,遂為一切染淨分別之源。迦葉以智眼谛觀外五塵及內法塵,皆剎那剎那轉變壞滅;諸塵以能剎那遷變,故無實自體,以無實自體,故自性空。因此,這就是觀“無常故空”的無常空觀。
“唯以空寂修於滅盡”:迦葉體悟諸法於相上雖剎那變壞,然其性實“無自性空”,於是對他產生兩種作用:一者,他於無常諸相便起厭離;二者,他即了諸相本性空寂,故實本不生滅,因此他便能於表相之幻惑生滅遷流之相,不生住著,因而得以盡捨一切有為生滅的幻化之相,進而唯以合於諸法本性空寂之義理,而修“滅盡定”。滅盡定又稱為“滅受想定”,是聖人所修的無漏定。此定因為是超過色界的“四禅定”(四靜慮)及無色界的“四空定”,故又稱為“第九次第定”。四靜慮及四空定都是有漏定,乃凡聖所共修者。唯有“滅盡定”是無漏定,須依聖道而起;聖者入於此定,即以此定之定力,斷三界煩惱,滅六識之心心所法,證解脫身,故稱為“滅盡”。詳見如下之“诠論”。
“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猶如彈指”:因為於滅盡定中,心心所法滅盡、寂止,六用不行(六識不起現行),心住無漏聖道,故離於無常,以無“無常”,故時間對他來講也是靜止的;或者更確切地說,因為超離了無常法,所以在此定中他便“超越了時間”,能化無量劫有如一剎那。反之,亦可化一剎那為無量劫;例如世尊於般涅槃之前,一日一夜竟能開演一部《大般涅槃經》,即是這種神力,稱為“久暫無礙門”。
“頭陀”:義為抖擻,指抖擻精神,精進作意,捨離一切世間貪著,依十二法而行,故又稱為十二頭陀,義為“頭陀十二行”。“頭陀十二行”之內容為:
一、住阿蘭若(離於愦鬧)
二、常行乞食(雖修遠離行,亦須令眾生有供養、修福的機會)
三、次第乞(如法乞、無分別乞)
四、一座食(或稱一抟食,避免數取食,或於食分別)
五、節量食(即不過量食,即《瑜伽師地論》所說的“於食知量”,這對修禅定的人而言很重要)
六、日中一食
七、糞掃衣(即取別人丟棄的衣服、洗淨、縫補後,染色、再制成衣。)
八、但三衣
九、冢間坐
十、樹下坐
十一、露地坐
十二、但坐不臥
頭陀雖有十二項,但簡言之,即是在“衣、食、住”等日常生活方面(前八項)極其刻苦,再加精進修定(最後四項)。又,世尊於成道前亦曾修頭陀行;後來世尊正法眼藏的傳人(大迦葉尊者),“碰巧”也是頭陀行者,這可說是暗示了:道雖在心悟,但要荷擔如來家業的人,須能極其刻苦精進,不著世染。這點對於我們末法行人,應有所啟示才對。
“法因為上”:“法”,指法塵。“因”,本修因。以證法塵本空為本修因,此為最上之法門。
【義貫】
“摩何迦頁及”其眷屬“紫金光比丘尼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於往劫,於此”娑婆世“界中,有佛出世,名日月燈”佛,“我得”以“親近、聞法”而照著“修學”。我於“佛滅度後,供養”佛“捨利”並於佛前“然燈續明”不絕,並且又“以紫金光”之漆“塗佛形像,自爾”時“以來,世世生生,身常”有“圓滿”之“紫金光聚;此紫金光比丘尼等,即”是“我”的“眷屬”;我們多劫以來,常“同時發心”供養佛及出家修道。“我”以理智“觀世間”之“六塵”念念遷“變”剎那“壞”滅,無常迅速,其體空寂,故我“唯以”合於法性當體“空寂”之法而“修於滅盡”定,寂滅心心所法生滅之相,入不生滅;以不生不滅故“身心乃能度百千劫”之長時,“猶如”一“彈指”頃。“我以”諸法無自性“空”之理智而觀“法”塵,照破法塵生滅之相,入不生滅,諸根識之結使皆盡,而“成阿羅漢”道。“世尊”曾“說我”於佛弟子中“頭陀”之行“為最”上,以微“妙”離於生滅有無之“法”性現前而“開”悟“明”覺,“銷滅諸漏”,成無漏道。今“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即以照破“法”塵生滅妄相之本修“因”是“為”最“上”之法。
【诠論】
“滅定盡”:《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說:
“雲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貪,未離上貪,或復已離,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
今試簡釋此段論文如下:
“雲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貪”:謂行者入於無色界的第三定(無所有處定),然後離於對此定的貪著。
“未離上貪”:“上貪”指對第四定的貪,因第四定是在第三定之上,故名為“上”,第四定稱為“非想非非想定”。此句言:但是尚未離於對上地“非想非非想處天”的“貪”。
“或復已離”:或者已離於對“非想非非想處天”的貪,亦可。
“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想”,指想心所。此謂,以止息一切心行中的“想心所”,以這樣的“作意”當作先導:亦即,須先起此“止息想心所”之作意,方能起修此滅盡定。
“諸心心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靜”是止息,“不轉”是不起現行。此句言:等修到了一切心法(指前六識及第七識),以及全部的心所有法都寂滅靜止了、不再起現行,此定心便稱為“滅盡定”。
“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轉識”指前七識,又稱七轉識,以前七識是由第八識所轉生,故稱“七轉識”。“阿賴耶”,即藏識,亦即第八識,阿賴耶有“我、愛、執、藏”之四義;以一切眾生執此為“我”,貪“愛”此識,此識能“執持”有情之身根令不壞散,及至於命盡之時;又,此識能積“藏”有情所造的一切業,令不散失,故此識為有情一切業力及習氣貯藏之所;一切有情之墮生死,以及能否證涅槃菩提,皆由此識中所積存之染淨業習之所感、所牽引、所推動。《瑜伽師地論》此句之義謂:滅盡定只能寂滅靜止前七識,但並不能寂滅靜止第八識,也就是說,滅盡定並不能滅八識中的習氣。因此二乘之聖人雖能入滅盡定,但也不能以彼定力滅習氣,故他們只能得有馀依涅槃,而不能得無馀依涅槃;若要得無馀依涅槃,則必須能滅八識習氣才行,但這只有以佛及大菩薩的金剛喻定,或首楞伽摩三昧才能作到。故《楞伽經》說:“一切煩惱習滅,我稱為涅槃。”此處“煩惱”指前七識及諸心所,“習”指第八識中之習氣。“涅槃”指無上大涅槃,亦即無馀依涅槃。
又,《成唯識論》說:
“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或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為先。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立滅盡名。令身安故,故亦名定。由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
“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謂能入此定者,唯有聖人,在聲聞中,須是四果之“無學”聖人,若是“有學”,則必須是三果阿難含以上,至於初果及二果聖人則尚無能修入滅盡定,以初果二果仍須來欲界受生,故仍有“異生性”,因此不堪能修此定——此為依窺基法師之《成唯識論述記》所說。
“已伏或離無所有貪”:若行者已經伏了,或能離於對“無所有處天”的貪著。
“上貪不定”:但對上界“非想非非想處天”的貪則不一定,謂或已離此貪,或尚未離,二者皆可。
“由止息想,作意為先”:先由止息心行的“想心所”,這樣的“作意”來起修。
“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令“不恆起現行”的前六識,及“恆起現行”(一直不斷在起現行)的第七識(染污末那識)等之心王及心所都寂滅了。因為前六識須對境方生,故不是“恆起現行”:而第七末那識則不論是現前有境或無境,一直都是恆起現行的,故第七識稱為“恆行之染污識”。
“立滅盡名”:所以施設這個定為“滅盡”之名。
“令身安故,故亦名定”:因為此定能令五蘊身得安穩,故亦稱為“定”。
“由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彼”指受與想。由於受想二心所,於諸有情之擾動最為深遠,可說是有情生死之根源;因為一切有情之所以會於生死而不厭,即是貪著三界之種種“受”:由貪受故,不捨生死。又,一切有情心想不絕,以有種種想,故有種種法,乃至種種眾生。故此經雲:“一切眾生皆由想生。”,乃至無想天之“無想”,仍是屬於一種“想”,是為“無想之想”,仍是有為、有漏,故聖人不修無想定。《俱捨論》卷五說:諸入無想定的異生,“彼執無想是真解脫”(計執“無想處”是真涅槃),又說:“故得此定必不能入正性離生”(“正性離生”即入見道聖流,斷“見所斷煩惱”之生。此即言,若人入此“無想定”,即不能入聖流、證聖道,永遠與聖道無緣,以其邪見計非涅槃為涅槃故。)“以諸聖者於無想定,如見深坑,不樂入故。”(因為諸聖人見“無想定”有如一個大陷阱,所以不喜歡入此定)“要執無想為真解脫,起出離想而修此定,一切聖者不執有漏為真解脫及真出離,故於此定必不修行。”(以上引《俱捨論》)
再回到本題:“滅受想定”(滅盡定)。前面引《成唯識論》中說,由於聖者修滅盡定時,雖然彼定能令一切心心所都滅盡,但在一切心所有法中,諸聖者“偏厭受想”二種心所(以受想二心所對證涅槃的妨害最大,而且對有情生死的影響也最巨故),因此“滅盡定”才又名為“滅受想定”。是故須知。雖名為“滅受想定”,但其所滅者不只是受與想兩個心所而已,而是除了第八識以外,其他前七識的一切心心所都滅,只是由其勢力強者、較重要者(即受與想二心所)而得名。又雖名為“滅盡定”,然並非真正一切滅盡,只是前七識的心心所滅了,至於第八阿賴耶則不滅。又欲入此滅盡定須“或依非想非非想處相而入於定,或依滅盡相而入於定。”(《瑜伽師地論》卷十二)。
以上簡述“滅盡定”。經上說,迦葉尊者現在雞足山中,等待彌勒菩薩下生成佛,以便傳釋尊之袈裟給彌勒。迦葉尊者所入之定即是“滅受想定”:由此可見,聖者入此定後,並非“一切盡滅”,他還是可以出定,以作弘法利生之事業。
B. 五根圓通
7. 眼根圓通 (阿那律陀尊者)
【阿那律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出家,常樂睡眠,如來诃我為畜生類。我聞佛诃,啼泣自責,七日不眠,失其雙目。世尊示我樂見照明金剛三昧;我不因眼,觀見十方精真洞然,如觀掌果。如來印我成阿羅漢。佛問圓通,如我所證,旋見循元,斯為第一。”】
【注釋】
“阿那律陀”:又譯為阿?(?:nóu)樓陀,義為無貪(不貧窮),或如意(於世間受用如意可得)。因為過去劫為樵夫,時大旱饑荒,阿那律以自己所要吃的一團稗飯(小米飯)供養乞食七日不得的辟支佛,而感得九十一劫不受貧窮的果報,得如意樂。阿那律為白飯王之子,故也是佛的堂弟。
“常樂睡眠”:睡眠也是五欲(財、色、名、食、睡)之一,叫作睡眠欲,以欲界的有情皆有睡眠的貪欲,而以睡眠為樂,故稱睡眠欲。又睡眠也是五蓋(貪、嗔、睡、掉、疑)之一,稱睡眠蓋,以睡眠能蓋復本心之明,故稱睡眠蓋。又,睡眠依法相來說,屬於大昏沈、大無明;人入睡以後,除有呼吸外,有如死後之中陰身,其心識則隨業飄蕩,虛妄造作,毫無自主能力,故多睡、愛睡,增長無明,汩沒心光,退沒精進,遮障覺道。所以修行人,尤其是出家人,最忌貪睡、多睡。如今末法時期,大道場越來越少,很多出家人都獨居、獨修,這本是非常好,因為近於阿蘭若行。但若因獨自一人,沒人管,而懈怠多睡,則辜負了出家修道之本意。故佛說:“勿以睡眠因緣,致令一生空過也。”因為睡眠即是昏沈蓋,亦是無明的現行,能障奢摩他道,且能障明覺,故在佛法中的修行是非常重要的課題,因此,將在後面的“诠論”中,再進一步申論之。
“我聞佛诃,啼泣自責”:這是有善根的人才能這樣。有什麼善根呢?有“有慚、有愧”的善根,因為有慚有愧,因而作錯了事被诃責,而能慚愧、反省,從而自責;更不會因被責而對師長起怨恨之心。(當今末法時期,人根轉鈍,作弟子的,即使作錯了事,師父都說他不得,更加是罵不得,美名之為“臉皮嫩”、“自尊心強”,其實是正好相反,是臉皮厚、無慚無愧、不聽教誨。鈍根障重之人,作錯事時都說他不得,更何況是參究時的當頭棒喝,如何承當得起?末法時期,你到哪裡去找一個願聽人家勸、能受教的人?實在稀有難得,大多我慢、自高,難調難伏;佛弟子眾既多如是,也難怪正法要沈沒為末法了。)
“如來诃我為畜生類”:阿那律樂睡眠,不僅平常多睡,連聽佛講經時也愛睡,因此遭佛诃責。佛诃阿那律之偈為:“咄咄何為睡?螺獅蚌蛤類,一睡一千年,不聞佛名字。”
“樂見照明金剛三昧”:這是這個三摩地(三昧)的名字。“見”,是指見性。“照明”,指照明自性。“金剛”,是決定、堅定、無動無壞之義。“見”有兩種,一種是往外見塵,一種是往內見性;後者即是所謂的“返觀內照”,也就“返流照性”,或如觀音菩薩修行法門所說的“入流”。而此金剛三昧之“見”,即非用眼根來見(因阿那律的扶塵根已壞,故不能再用),而是用本有智光之見;以本有智光之見,返照本性本明,一念心通,三昧成就,心光獨露,靈光獨耀,即能照徹三千大千世界,故於十方界,無不洞然。
“精真洞然,如觀掌果”:“精”,指樂見照明之見精,或精明。“真”,真實,表所見為當下十方之實相,而非虛妄之幻相。“洞然”,明白、清楚。“掌果”,掌中之果,猶雲:“如觀掌中之物”,那樣清楚且親近,並非覺得很遙遠而顯出任何視線不明;換言之,“就如同在眼前一樣”,一目了然。
“旋見循元”:“旋”,旋轉,回旋。“見”,見精。失明之人,扶塵之眼根雖壞,但第八識能見的見精並不會壞,只是要知道怎麼使用它,令它(見精)能離於根,不須再依於根而作用。這就要令此見精回復到本初“一精明、未分成六和合”的本來面目;若能復其本然,則分隔的六和合(六根、六識),便泯然回復到一精通同的狀態;這“一精通同”的狀態,便稱為“圓通”;若達此圓通,則能捨根用精、或者六根互用。“循”,順。“元”,元明之真見。因為旋轉外馳之見精,而令之內流返照,因而循著本元心光而內照本明。因此,這個法門的關鍵就在這“旋”字訣上,若能了達此“旋”字訣,則二十五聖圓通法門之要訣,皆悉通達。
【義貫】
尊者“阿那律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最“初出家”時,“常樂睡眠,如來诃”責“我為”有如“畜生類。我聞佛诃”責之後,便“啼泣自責,七日”七夜“不眠”,遂“失其雙目。世尊”愍我而開“示我樂見照明金剛三昧”法門,我依法修持,成就此三昧,而發天眼通,故“我”能“不因”(不依)扶塵及勝義二種“眼”根而得“觀見”此三千大千世界中之“十方”一切有情無情相,無不“精”明“真”實“洞然”明白,觀此一切,有“如觀”置於我“掌”中的一個“果”實一樣清楚、明了。“如來”因此“印”證“我成阿羅漢”道。今“佛問圓通,知”以“我”自身“所證”者而言,則以“旋”轉彼外流之“見”精,令離塵、背塵,而得依“循”本“元”之真見,脫黏內伏而合覺,“斯為第一”最上法門。
【诠論】
如上所說,由於睡眠是人生中之一件大事,尤其對於佛法行人之習定者,能否少睡眠或離睡眠蓋,更是一大課題,因而在此再稍加探索。關於修行者多睡眠,除了因自己懈怠懶惰之外,還有兩種情形,也會令行者多睡眠,有心修行者,於此不可不知:
一、初心人最初修定習止(修奢摩他),遠離愦鬧,離於散亂,攝心專念,粗心漸漸止息,但有時由於止息太過,反而令心太過沈沒,因而起昏忱。(散亂與昏忱是習定者的兩個大敵,也是兩個大關:散亂障奢摩他(止),昏忱障毗婆捨那(觀);若過了散亂關,“奢摩他”即可得;若過了昏忱關,“毗婆捨那”即可得。若兩關皆通過,則三摩地便可證得,且漸心地開明,得以止觀雙運)。此時,雖非自己喜歡睡,但以心沈而昏故,常墮於睡眠狀態,昏昏忱忱地,甚至在靜坐之座中,即擋不住昏忱蓋來襲。有時甚至會見眼前一大團強大的黑暗不知從何方忽然襲來,其勢迅急猶如閃電一般,其力量也如雷震一般強大,於是眼前及心中突然一陣黑,人好像中風一般,立即就昏了過去,人仿佛就在一剎那間頓時睡著了,眼睛都睜不開,心中覺得好困好困,打從心中睡出來;乃至起座以後,還是很累、很昏,常昏沈鎮日,久久不醒。這種情況,若不覺知,也不知對治,可能延續數月之久,而且會令行者非常恐慌,以為是著了魔。然而修定者須知這不是“著魔”,故不用害怕;須知那猶如閃電來襲的暗相,並不是“魔”,而是自心中的昏忱蓋,是無始以來所積聚的無明力現前之狀;然而那也不是自然應有的現象,可說是一種禅病,也是幾乎所有的禅者所必須克服的難關(雖然每人所碰到的困難有程度大小的不同),若此昏忱關通不過,得定無望。故須極其勉力,攝心修觀,及種種對治,方能克服,以趨近奢摩他道。
二、末法時期魔強法弱,若靜修時,雖未正修禅定,然以福薄,而魔來擾,令好睡眠,稱為“睡魔”,若有此現象,應即覺知,禮佛忏悔業障,即能除此魔相。
又,關於睡眠,修行者於靜修時,若修得對,修得好,第一個現象就是:睡眠自然減少,且心中常自明覺。再者,跟睡眠有關的即是所謂的“不倒單”。須知行者若能真正離於睡眠蓋,完全是由於習定所得之定力所持,因此自然而能離於睡眠;故須知並非可以不修禅定,而光練“不倒單”,就可以成就離睡眠蓋,而不用睡覺,那是倒果為因,捨本逐未。若不修定,而光練不倒單,勉強自己不躺下來睡,短時間(熬個幾天)可能還可以,若幾個月連續不斷,可能會上火(火氣大)虛火上升,因而有頭痛、神經衰弱等症狀產生。
又,初心者發心精進,也不要說都不睡,若能做到“少睡”即可,如經上說:“初夜分、後夜分勤行精進。”只是中夜分(大約是夜裡十點種到清晨兩點之間)右脅、累足而臥,休息一陣。這樣很理性,也可長久。當然,如果定力強了,中夜分的休息時間便可自然的縮短為兩小時或三小時就夠了。又,如果不是因為修定、定力所持,而勉強晚上不睡,結果白天精神不繼,反而變成在白天睡,而且睡得更多,變成日夜顛倒,則是得不償失。因此不如依佛所教:初夜、後夜勤行精進,久久自然道力成就。
再者,關於食與睡,佛法與外道不同,佛法認為人不能不吃,但卻可離睡或睡得極少。因為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而住”,以食物而維持、長養身命,而一切眾生所依之食共有四種:段食、觸食、思食、識食。因此佛法修行者雖不可貪食、多食、美食,但卻不可不食,或行斷食,只須少食,“於食知量”便可:若修“斷食”或“不食人間煙火”,即道家所謂的“辟谷”,那是外道法,不是佛法。又,最近還有人提倡所謂“餓七”的(七日七夜不吃,只喝白開水),須知那不是佛法,是外道法。若修外道法,而欲成佛道,則猶如蒸沙煮飯,了不可得。更何況那樣修行也違犯了三皈依:因那樣即是“皈依外道法”,依外道法而修行,非真佛子,並且混濫佛法,誤導眾生,遠離菩提正道,其過甚大,不可不知。
又,這睡眠及昏忱蓋之患,佛的十大弟子中,不僅阿那律遭遇到,連神通第一的大目犍連,及其他尊者,在得道時,也都碰到過同樣的困難。可見,遭逢這睡眠昏忱蓋的問題,並不是什麼特殊、或個別的問題,而是修行者多半要面對的問題(你若不修行,就不會有這問題——換句話說,你若甘為凡夫,不願捨生死,多睡眠根本不是個問題;如果你願捨生死,願求三昧,那才會成為問題。)只要努力去解除此障難,則雖有此障難,亦不須避諱。
以此事極關重大,故將經文陳述於後,以利我同道,願十方同道皆悉速除一切蓋障,從聞思修,入三摩地,斷惑證真:
一、《法句譬喻經·教學品第二》(《大正藏》卷四、四五七頁)
“佛昔在捨衛國樹經捨。佛告諸比丘:當勤修道,除棄”五“陰”之“蓋”障,因此得“心明、神定,可免”生死“眾苦。有一比丘”,其心“志不明達”,每於“飽食”之後“入室閉房”而“靜眠,愛”樂自“身”、縱“快”其“意,不觀”諸法“非常”(無常),常“冥冥”昏昏整天“懈怠”不修行,“無復盡夜”(日夜皆睡)。在某一天“卻後七日,其命將終,佛愍傷之,懼”其“墮”於“惡道,即入其室,彈指”而“覺”(叫醒他),“曰”(以下是偈頌,在此為了行文方便,故於加以分行陳述)“咄,起!何為寐?”(喂,起來!你為什麼要睡覺呢?)“螉(wēng即牛虻)、螺”絲、“蚌蠹類”,其身外都有硬殼“隱蔽”其身,“以”其身污染“不淨”,再加上其心“迷惑計”彼五蘊色身“為”其真“身”,為其所有。端“為”其身“有被”五欲所“斫”傷之“瘡”,而其“心”則“如嬰”受種種“病痛”(“被”,滿佈之義。“嬰”,同瘿,受、罹患之義)。身心如是邂“遘於眾厄難”(“遘”,遭遇。)“而反為用眠”(不知覺悟,反而在此睡大覺。)“思”惟聖道“而不放逸,為仁”聖而修“學仁”聖之“跡”(“仁”,聖也,指佛。“仁跡”,佛道)。若能修學聖道,即能“從是”(從此以後)“無有憂”惱,“常念自”寂“滅”之心“意”(“念”,觀之義。)常懷“正見”而“覺務”自“增”上法(“務”,事業。)“是為世間”光“明”之道;如此而修,“所生”之“福千倍”於世間福業,其行者“終不墮惡道”。
“比丘聞”佛之“偈便驚”而“寤”(醒來),“見佛親”自來教“誨”更“加敬悚”(敬畏)喘“息”不止。(因為佛世時,除諸大弟子是由佛親授外,其他弟子皆是拜大弟子們為師,由他們直接教授。)“即起稽首,為佛作禮。佛告比丘:汝寧自識本宿命不?”(你可知自己往昔的宿命嗎?)“比丘對曰:”我因現世五“陰”五“蓋所覆”蔽故“實不”能“自識”宿命“也。佛告比丘:”在往“昔”有一尊“維衛佛時,汝會出家”,但由於“貪身”樂及“利養”,因而“不念經戒”(“念”,顧念、思惟),每每“飽食”之後“卻眠、不念”諸法“非常”,你後來“命終”之後“魂神”即“生”到“螉蟲”之“中”(即:墮為螉蟲。“螉”牛馬皮上之蟲。)“積五萬歲”(生為螉蟲,受諸生死,共五萬年。)“壽盡復為螺蚌之蟲”及“樹中蠹蟲”(蛀蟲)“各五萬歲。此四品”(四種)“蟲”之性為“生”於“長”久暗“冥”之“中,貪”愛自“身,愛”其身“命,樂處幽”暗“隱”蔽之處,“以冥”暗“為家,不喜光明,一眠之時,百歲乃覺,纏綿”不捨於“罪網,不求出”脫之法“要”,你一直到“今”世“始罪”報受“畢,得為沙門,如何”仍“睡眠不知厭足。於是比丘重聞宿”昔因“緣,慚怖自責,五蓋”如烏“雲”消散而“除,即得羅漢”。
二、《中阿含·長壽王品》、《長老上尊睡眠經》第十二(《大正藏》卷一、五五九—五六O頁)
“聞如是:一時佛游婆耆瘦,在鼍山怖林鹿野園中,爾時尊者大目犍連游摩竭國,在善知識村中,於是尊者大目犍連獨安靜處,宴坐思惟,而便睡眠。世尊”以神通力“遙知尊者大目犍連,獨安靜處,宴坐思惟,而便睡眠。世尊知已,即入如其像定,以如其像定,猶若力士屈申臂頃,”即“從婆耆瘦鼍山怖林鹿野園中,忽”然隱“沒不現,”而“往摩竭國善知識村”在“尊者大目犍連”之“前”出現。“於是世尊從定而寤”起。
“告曰:大目犍連,汝著睡眠!大目犍連,汝著睡眠!”(你睡著了!)“尊者大目犍連白世尊曰:唯然世尊。佛復告曰:大目犍連,如”你“所”修法之“相”令你“著睡眠,汝”即“莫修彼相”(你就不要修那個法),“亦莫廣布”(也不要教人修那個法),換個法門自修教他,“如是睡眠便可得滅”除。“若汝睡眠”如“故”而“不”能“滅”除“者,大目犍連,當隨本所聞法”(原來所受學的法)“隨而受持”(自己照著去修),“廣布誦習”(亦廣為他人說),“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自修又教他的功德,可滅除甚重業障。)“若汝睡眠”仍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隨本所聞法,隨而受持”,於“心念”之、於“心思”惟之,“如是睡眠便可得滅。”(前面是依法去誦持,有音聲的念誦經法。此處是無音聲的憶持、思惟其義。所以前面是修聞慧,這裡是修思慧。)“若汝睡眠”仍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以兩手扪摸於耳,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若汝睡眠”依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以冷水澡洗面目及灑身體,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若汝睡眠”依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從室出,外觀四方,瞻視星宿,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若汝睡眠”依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從室出,而至屋頭,露地經行,守護諸根,心安在內,於前後想,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若汝睡眠”依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捨經行道,至經行道頭,敷尼師檀,結跏趺坐。如是睡眠便可得滅。若汝睡眠”依然如“故”而“不滅者,大目犍連,當還入室,四疊優多羅僧”(袈裟)“以敷床上,襞僧伽梨”(摺大衣)“作枕、右脅而臥,足足相累,心作”光“明想,立正念正智常欲起”床之“想。大目犍連,莫”妄“計”著躺在“床”上是快“樂”的,也不可想睡“眠”而“臥”是很“安”穩“快”活的。“莫貪財利、莫著名譽”......(中略)
“爾時尊者大目犍連即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合掌)“向佛白曰:世尊,雲何比丘”修行“得至究竟?究竟”純“白”清“淨、究竟梵行”及“究竟梵行訖”(圓滿)?“世尊告曰:大目犍連,”若有“比丘若覺”知“樂、覺”知“苦、覺”知“不苦不樂者,彼”比丘即以“此”對三受的“覺”知去“觀無常”(以諸受皆悉無常,若覺知苦,應能以覺苦而觀苦無常,同樣的,覺樂、即觀樂無常;覺不苦不樂,即觀不苦不樂無常。)“觀興衰”(興衰即是生滅,再由無常觀而觀生滅。)“觀斷”(觀法斷除之相)?“觀無欲”(由觀斷除法,故進而能觀斷除欲,除欲故無欲染。)“觀滅”(無欲故煩惱滅),“觀捨已”(煩惱滅故能捨離一切貪著),“不受此世”(即不貪著、貪取此世間一切。以不貪、不取,故能不受。)“不”貪“受”此“世”間一切“已,便不疲勞”(“不疲勞”,不勞碌、奔馳、造作,故達無為。)“因不疲勞”奔逐造作、達於無為“已,便”證“般涅槃,”自證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後“有,知如真。大目犍連,如是比丘得至究竟”之道,“究竟白淨,究竟梵行,究竟梵行訖”(圓滿)。“佛說如是,尊者大目犍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8.鼻根圓通 (周利盤特伽尊者)
【周利盤特伽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阙誦持,無多聞性,最初值佛,聞法出家,憶持如來一句伽陀,於一百日,得前遺後,得後遺前。佛愍我愚,教我安居,調出入息,我時觀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諸行剎那。其心豁然,得大無礙,乃至漏盡,成阿羅漢,住佛座下,印成無學。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反息循空,斯為第一。”】
【注釋】
“周利盤特伽”:義為繼道。
“我阙誦持,無多聞性”:經上說周利槃特伽往昔曾為法師,由於吝法,不教弟子,因此感得愚癡之報。
“憶持如來一句伽陀,於一百日,得前遺後,得後遺前”:佛制出家後,要先學四句偈:“身語意業不作惡,莫惱世間諸有情,正念觀知欲境空,無益之苦當遠離。”此中最後一句“無益之苦”指外道無益解脫之苦行,如是苦行以無益故應當遠離,不應修學,應依佛正法而修學。周利盤特伽為了學這四句偈,於三年之中,五百羅漢先後教他,都不能成誦。他哥哥摩诃盤特先他出家入道,見他這麼愚鈍,即使出家也不能修行,就令他還俗回家。周利盤特伽因此在精捨外的路上哭泣,為佛所見,佛問其故,周利盤特伽即說其因由,佛愍其愚,即帶他回精捨,親自教導他。
“教我安居,調出入息”:“安居”,指遠離愦鬧雜處,獨自靜修。“調出入息”,即是安那般那法。因為周利盤特伽缺多聞性,文字上他記不起來;調出入息之法可不依文字,所以對周利盤特伽很適合,是為對機之法門。又調出入息,須調之令無風相(無聲)、氣相(不結滯、不順暢)、喘相(出入不盡),且令深深密密。
“我時觀息微細,窮盡生住異滅”:我那時依佛所教,於靜坐中,觀察自己的出入息,乃至可以觀到出入息生住異滅的極微細相,例如能觀到出息之生、出息之住、出息之異、出息之滅,以及入息之生、入息之住、入息之異、入息之滅。乃至於“出息生”之生相、“出息生”之住相、“出息生”之異相、“出息剩”之滅相——也就是出息之“生、住、異、滅”四相,亦皆觀知各各有“生、住、異、滅”四相;如此僅僅一個“出息”之中便含有十六相;入息亦然,也有十六相;這樣,於息之一出一入,便共有三十二相。這就是法相學、阿毘達摩、及《大毘婆沙論》所說的“大生、小生”。
“諸行剎那”:“行”,遷流造作,生滅之義。經言一剎那有九百生滅。
“住佛座下”:因成阿羅漢,所以才有資格於眾會中近佛而坐。“住”在此為坐而不動之義:於佛座下坐而不動,故名住。亦有表示依佛所教證而不退、不動搖之義。
“反息循空”:觀出入息是緣出入息而觀,今則進而反息出入之相而觀“能觀之自性”。“循”,順。“空”,空理。循順空理,了知本性實無能無所,一切法非我我所,能觀之心、所觀之息,兩皆空寂,本不生滅、亦不出入,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義貫】
“周利槃特伽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宿昔以來“阙”修諷“誦”憶“持”之業,“無”廣學“多聞”之“性”;我於“最初值”遇“佛”時,“聞法出家,憶持如來一句伽陀,於一百日”內,“得前”半句便“遺”忘了“後”半句,記“得後”半句又“遺”忘了“前”半句。“佛”憐“愍我愚”癡,便親自“教我安居”處靜,於靜坐中“調出入息,我”在那“時”依教而“觀”氣“息”,功夫純熟,心漸“微細”(起先只調息之出入,後便能觀察息相之出入、來去、生滅)最後甚至能“窮盡”出入息之“生、住、異、滅”四相,乃至能觀察到四相“諸行”之“剎那”差別之相。如是觀已,“其心豁然”開通,“得大無礙,乃至漏盡,成阿羅漢”道,從而得以“住佛”之“座下”,蒙佛“印”證我“成無學”道。今“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而言,系心鼻根,“反”觀風“息”之相,“循”順無能無所之“空”理,達心空闊圓通,“斯為第一”最上之妙法。
9. 舌根圓通 (憍梵缽提尊者)
【憍梵缽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我有口業,於過去劫輕弄沙門,世世生生有牛呞病。如來示我一味清淨心地法門,我得滅心,入三摩地,觀味之知,非體非物,應念得超世間諸漏。內脫身心,外遺世界,遠離三有,如鳥出籠,離垢銷塵,法眼清淨,成阿羅漢。如來親印登無學道。佛聞圓通,如我所證,還味旋知,斯為第一。”】
【注釋】
“憍梵缽提”:義為牛呞。“呞”,牛噍也。噍,即是嚼。故牛呞,也就是牛吃草後反刍,口中常常不斷的在咀嚼。
“我有口業,於過去劫輕弄沙門,世世生生有牛呞病”:“我有口業”,我過去造了惡口之業。“輕弄”,輕蔑戲弄。“世世生生有牛呞病”,憍梵缽提因過去劫以輕蔑戲弄之心,詈(lì)罵一些出家人為牛,由此惡口業,反而自己生生世世有牛反刍咀嚼的毛病。再者,若有人無端戲弄、或侮辱出家人,罵彼為某種畜生,結果罵者自己來世反墮此畜生之報。此類事經中所載很多,如笑出家人像猴子一般,自己便多生世墮為猴身;或怒斥眾比丘為“一群豬”,自己便多生墮為豬身之報。因此須知:不是只有身業才會令人受報,甚至一句戲言、一言輕蔑辱罵,也是會令人受極重果報的,故口業不可不慎,不可不防護。由一言之譏,而多生墮畜類,多劃不來?因此修行者,一切所言,切莫逞一時之快。又,此處是說譏弄沙門,其實對一切人皆不應生輕心、慢心、惱害之心,方為佛之弟子。
“如來示我一味清淨心地法門”:佛應極而施教,因為牛呞病(反刍咀嚼)與味覺有關,也就是與舌根有關。“一味清淨”,舌根所知之味有種種差別不同,而佛所教者,非觀諸味差別之相(別相),而是教他去觀諸因緣所生之眾味共同之相(共相);亦即非觀“味相”,而觀“味性”:味性即諸味之共相,共相即是一相,一相即是味性,故是一味,以一味故,諸味實無有差別:甜者實非甜,以因緣故甜,而因緣不可得故,甜實非甜,甜不自甜;同樣的,苦者非苦,因緣故苦,而因緣不可得故,苦實非苦,苦不自苦。同理,淡味、無味皆然:淡實非淡,淡不自淡,淡不可得,唯是一味。以覺“所知味”是一相、一性故,故反觀能知之舌根與舌識之種種分別及差別,實皆虛妄,皆不可得。能知之味覺及所知之味,既皆是一味,即離一切分別;若離於分別,即是離於遍計所執性;即離遍計所執,即性離雜染;若離雜染,即圓成實性;若是圓成實性;若是圓成實性,則根塵皆是一味清淨,亦即一道清淨。如此根塵離於分別、一味清淨,以根塵和合於中生識,而識依心,心依本性,故層層往內推求,反觀內照:以味塵及舌根系一味清淨故,舌識亦是一味清淨;舌識一味清淨故,諸識亦一味清淨;諸識皆一味清淨故,心意識亦一味清淨;心意識一味清淨故,藏識一味清淨;藏識一味清淨故,真如本性一味清淨。因此這就是世尊所示的由舌根、嘗味而入一味清淨的心地法門。以真如本心即是心地,故稱心地法門。“地”者,根據也,根本也。以真如本性為心之根據、根源,故稱心地;若法門能令人徹本心源、悟自真如者,方可稱為心地法門,非一切修心者皆可稱為心地法門,以其他一切修心,不一定能達究竟之心地本源——真如本性,亦即是如來藏。
“我得滅心,入三摩地”:“滅心”,寂滅緣塵分別之心識。“入三摩地”,即入正定。以心識不緣塵,不起分別,故不起虛妄現行;心識不現行,故寂止;以心寂止故能入於正定。此正定系合奢摩他(止)及毗婆捨那(觀)為一體的,亦即是止觀雙運之定,故於此定中有觀,觀中有定。
“觀味之知,非體非物”:“體”,舌根之自體。“物”,外物。此言:於三摩地中,觀能嘗味塵的覺知,非生於舌根自體,亦非從具有甜苦等味的外物中出,能嘗、所嘗,不在內根、不在外塵,有如幻化,能所俱非真實,乃如來藏妙真如性之所現。
“應念得超世間諸漏”:“應念”,猶言當下。“超”,超越,超出。“漏”,煩惱。三界共有三漏:欲漏(欲界)、有漏(色界)、無明漏(無色界)。“超世間諸漏”,即是超三界。
“內脫身心,外遺世界”:“脫”,解脫。“遺”,遺棄,放捨,猶棄無用之物,以不再執取、受用,故稱“遺”。“身心”,能取者。“世界”,所取者。以內脫身心、外遺世界,故能取與所取悉皆銷亡,無能無所,得大自在。
“遠離三有”:“三有”,三界又稱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遠離三有,即是離三界系。
“如鳥出籠”:“籠”,比喻三界五陰。“在籠”喻迷真取妄而受系縛,“出籠”喻證真離妄而離一切系。
“離垢銷塵”:“垢”,心垢。心垢者,能取及貪取之心,以心若不取、不貪,心本無垢,塵亦不能染;以自心取著,故令心有垢,轉塵性為染。“銷”,銷落、銷熔。“銷塵”,以第一義智慧之火、銷熔妄計分別之味塵之垢染性,見味塵之垢染性,實不在於味,味塵染性不可得,乃至味塵之自性亦不可得,稱為“以無分別智銷熔塵性”,因而照見諸塵無性,乃至諸法無性。
“法眼清淨”:又簡稱“法眼淨”。以能照見諸法,故稱法眼。以此法眼能照見諸法無性,究竟清淨,故稱法眼清淨。又,“法眼淨”在聲聞教中是一個密語(或代號、暗語),表示“證道果”。以法眼淨,得親見、親證諸法實相,本自涅槃寂靜,即是得見涅槃性,亦是得“諸法實相印”。
“還味旋知”:“還”,返也,即返觀之義。返觀諸味塵,不得諸味塵性差別,入於味塵一性:既證一味之性,復由所知之味,反推於能知之覺,由味塵一味,故了前能覺知味塵有種種味之覺,實屬妄覺,因而照見真覺亦本一味清淨,因而以第一義智力旋轉妄知妄覺,而合於本元心地之真知真覺,因此,根、塵、識心圓明通達。
【義貫】
“憍梵缽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有口”不善“業,於過去劫”中曾“輕”蔑戲“弄沙門”喚彼為牛,因此“世世生生”感得“有牛呞”反刍、口中常不斷咀嚼之“病”態。“如來”視我根極因緣而開“示我”味塵、舌根,乃至根塵識、一切諸法本自“一味”究竟“清淨”,通徹“心地”本源之“法門,我”依之而修,因此而“得”寂“滅”緣塵分別之“心”識,妄心寂止故,得“入三摩地”,復於三摩地中“觀”能嘗“味”塵“之”覺“知”,觀彼覺知並“非”出於舌根之自“體”,亦“非”出於甜苦等外“物”(覺味之知,非從舌出,非從物來),能嘗所嘗不在內根、不在外塵,因緣幻化,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我如是觀了,“應念”(當下)即“得超”越“世間”一切“諸漏,內脫”能取之“身心,外遺”所取之有情、無情“世界”,頓然“遠離三有”之系縛,得大自在,“如”受困之“鳥出”於樊“籠”,遠“離”能取之心“垢、銷”熔所取“塵”之染性,見諸法無性,不垢不淨、清淨平等一味,故證“法眼清淨”,解脫微細三結,“成阿羅漢”,於是“如來親”自“印”證我“登無學道”;今“佛問圓通,如”以“我所”自“證”者,即以“還”觀諸“味”塵之差別本不生,入於一味;復由悟味,進觀根識,而“旋”轉妄“知”妄覺之根識,入於本元清淨一味之圓明覺性,“斯為第一”最妙法門。
【诠論】
從阿那律的眼根圓通開始,到周利盤特伽的鼻根圓通,以及現在憍梵缽提的舌根圓通法門,其中都有一個“旋”字、或“反”字、或“還”字。如眼根圓通的“旋見循元”,鼻根圓通的“反息循空”,舌根圓通的“還味旋知”,這些都開示了同一個道理,同一個修證原理,即:“反觀內照,返流照性”:這些也就是所謂的“口訣”,或密訣。表示此原理之口訣,除了此三種圓通外,還有下面的須菩提的意根圓通之“旋法歸無”,目犍連的意識圓通之“我以旋湛,心光發宣”等,這些都與最後一個法門,觀音菩薩的耳根圓通之“入流亡所”相呼應;而且此返流照性以達於圓通之法門,即以耳根圓通達於最高潮,並且以耳根圓通之返流照性,作為一切圓通法門之總結。
10. 身根圓通 (畢陵伽婆蹉尊者)
【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發心從佛入道,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乞食城中,心思法門,不覺路中毒刺傷足,舉身疼痛。我念有知,知此深痛,雖覺覺痛,覺清淨心,無痛痛覺。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雙覺?攝念未久,身心忽空,三七日中,諸漏虛盡,成阿羅漢,得親印記,發明無學。佛問圓通,如我所證,純覺遺身,斯為第一。”】
【注釋】
“畢陵伽婆蹉”:義為馀(yú余)習。他過去五百世都生為婆羅門,生性憍(同驕)慢。他有次出門乞食,欲過恆河,就對恆河神說:“小婢住莫流!”恆河神即停流讓他過去。因為阿羅漢是大聖人、超三界,超過一切諸天神王,所以下界神當然也要聽他的話。可是呼他為小婢,恆河神覺受辱,心有不甘,向佛申訴,佛即令畢陵伽婆蹉向河神道歉。畢陵伽婆蹉即當眾向河神合掌道:“小婢莫嗔,我向你道歉。”眾皆失笑。佛就對河神安慰說:“畢陵伽婆蹉對你實無慢心,那是他的馀習,因為你過去是他的婢女,他改不過來。”
“從佛如道”:從佛剃落而入於出世之道。
“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數”,屢。佛常開示說:“人生即是苦!”以及“一切世間不可樂。”——世間之中,一切皆悉無常,並無真實的快樂可得;但愚夫計著,以為於無常法中有樂可得,是故勞勞碌碌,往外奔馳,追求無樂之樂,這就是凡夫的顛倒:無樂計樂。聖人了知,無常敗壞法中,無樂可得,是故不執、不取,因而離染、離系。這就是四聖谛中之苦聖谛。
“心思法門”:“思”,思惟。“法門”,指苦聖谛法,以此苦聖谛法可令眾生得解脫,故是解脫之法門。於乞食路中,都在攝心思惟法門,表示畢陵伽婆蹉很用功,很用心在修,行住坐臥都在修。無怪乎他很快就開悟了。我們看經,學諸聖賢,就是要留意這些要點,努力效學。
“不覺路中毒刺傷足”:因為心中只顧觀苦聖谛,所以沒有注意到路上有毒刺,因而為其所傷。
“舉身疼痛”:“舉身”,全身。痛是一種苦,而他正好在觀苦谛,忽然碰到苦事,正是發悟的好因緣。
“我念有知,知彼深痛”:“念”,即是觀之義。“有知”,身中有個能覺知者。此言:我此時即觀我身中有個能知覺者,可覺知此深巨之痛。
“雖覺覺痛”:雖有能覺之心覺知此深痛。
“覺清淨心,無痛痛覺”:但我又更深一層推求,觀了我本覺清淨之心,實無有任何痛受,能痛此清淨之覺心(亦即:沒有任何“痛”能痛到它!)因為清淨之覺心實不被痛受染著——清淨之覺心,無有痛之妄覺。又可作是觀察:被毒刺刺到的腳,痛是在腳,然若無心,腳是四大,四大本是無情物,腳如何能知痛?因此痛應不在腳。若說以心執取痛受,故覺有痛,則痛是在心?然而心又沒有被毒刺刺到,如何沒有被刺到的反覺得痛?此不應理,是故說痛在心、或說心覺得痛,不應道理。因此,遍身尋痛處而不可得,故知痛受虛妄,而能覺痛之心實為“妄覺”,所覺之痛受亦是“妄受”。以能覺所覺皆悉虛妄,故實無能所可得;以實無能所可得,故清淨心中實無痛、痛覺。
“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雙覺?”:“寧”,怎麼。“雙覺”,即能知痛之“覺”,以及清淨覺心之“覺”。如是進一步觀察,故知前說之“清淨覺心”實是第八識之見分,而“能知痛之覺”實是前六識。然則,前六識之覺固然是妄覺,而第八識之見分亦非真覺。
“攝念未久,身心忽空”:攝念一心谛觀此真覺、妄覺,即達覺所覺空,故疼痛之身及覺痛之心識,忽然俱被清淨覺力所銷熔,妄身妄心皆不可得。
“三七日中諸漏虛盡”:“虛”,空。指三七日(二十一日),住於三昧,由三昧力銷盡諸漏。
“純覺遺身”:“純覺”,純一本來之覺性。由返觀內照而體入純一之本來覺性,因而遺忘身心,入於一真圓明之境。
【義貫】
“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發心從佛”剃落而得“入”出世之“道”,曾“數聞如來”開示“說諸世間”實苦,乃屬“不可樂事”,故不應樂著,應速求出離。我曾“乞食”於“城中”,於途中一“心思”惟此苦聖谛“法門”,因只顧作觀,“不覺路中”有“毒刺傷足”,因而“舉身疼痛”。當下“我”即“念”(觀)身中“有”個能“知”覺者,正在“知”覺“此深痛”;接著我又進一步觀:我身之中“雖”有能“覺”之心在“覺”此深“痛”,而我本“覺清淨”之“心”中,實“無”有任何“痛”能“痛”此清淨“覺”心(清淨覺心不被痛受染著;清淨覺心無有痛之妄覺),於是“我又”進一步“思惟:如是一身,寧”(怎)“有雙覺?”既有能知痛之六識之覺,又有清淨無染之覺。我因此“攝念”,一心谛觀淨覺與妄覺,“未久”(不久),疼痛之“身”根及覺知痛受之“心”識“忽”然“空”寂,無能無所,於是我於“三七日中”住三摩地,以定力故,斷惑證真,“諸漏虛盡,成阿羅漢”,證法無生,“得”佛“親”自“印記,發明無學”道。今“佛問圓通,如我”自“所證”者,則以由痛受而返照身根及心識,而體入“純”一無二、無雜之本“覺”因而“遺”忘“身”心,入於一真圓明之境,“斯為第一”最上圓通妙法。
11. 照意根圓通 (須菩提尊者)
【須菩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曠劫來,心得無礙,自憶受生如恆河沙,初在母胎,即知空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蒙如來發性覺真空,空性圓明,得阿羅漢,頓入如來寶明空海,同佛知見,印成無學,解脫性空,我為無上。佛問圓通,如我所證,諸相入非,非所非盡,旋法歸無,斯為第一。”】
【注釋】
“須菩提”:義為空生,又稱善現。
“曠劫”:久遠劫。
“心得無礙”:“心”在此為意根;以解空故心得“無礙”。
“自憶受生如恆河沙”:表示多生多劫以來,便有生得之宿命通,沒有“隔陰之迷”。
“初在母胎,即知空寂”:這是指今生,最初在母胎的時候,即知四大本空、五陰非有,當體空寂。此指悟“人空”。
“如是乃至十方成空”:這是指出胎以後,如是乃至由本悟之“人空”,進而悟“法空”,悟了十方世界、森羅萬象,皆悉空寂。這境界與深心菩薩一樣,悟人法雙空,屬於自利之行。
“亦令眾生證得空性”:出家以後,自行化他,廣為有情,宣說人法二空之理,故亦能令眾生證得二空之性。這是屬於利他之行。
“蒙如來發性覺真空”:須菩提雖悟了人法二空,但尚未了知空性即是如來藏妙真如性,蒙佛開示顯發,才得悟“性覺真空、性空真覺”之究竟極理。“性覺真空”的“性覺”,指本性所顯之覺,這是相對於須菩提前所自悟、依於六根、六識之覺,亦同於畢陵伽婆蹉的“雖覺覺痛”之覺,皆非屬真覺,故依此覺所知之空,亦非真空。惟有“性覺”上所顯之空,才是真空,以其為合於真如之性之空,究竟無分別之空。
“空性圓明”:“圓”,圓滿,因為此真空之性不墮偏空,故是圓滿的。“明”,又此真空之性不落斷滅空,故屬明覺之空,為明覺之性之所顯現,具有明覺之力用,故非空無所有,不同於斷滅。故此空性即是空如來藏之妙真如性,契證圓明。
“解脫性空”:“解脫”,為真實解脫,以證空而不住空,故不為空縛,因此是真解脫,非同一般二乘,沈空滯寂,非真解脫。“性空”,契合真如性之空。
“我為無上”:以須菩提所證之空,為真空不礙妙有,故是無上。
“諸相入非”:“諸相”。有情相及法相。“非”,非有,即是空也。人法二相都入於空,會歸於空性,即人法雙空:人法二相雖有無量,究竟觀之,皆歸於同相或一相之本字空寂。
“非所非盡”:第一個“非”,是能非,即能空,指, 能空之智。“所非”,所空,指所空之法。“非所非”,即能空與所空。合言之即:能空與所空皆悉滅盡,能所雙亡,達於無能無所,諸相平等之境。此“非所非盡”與觀音菩薩修行法門之“空所空滅”相吻合。
“旋法歸無”:“旋”,轉。“法”,指諸法之相。“無”,空性。旋轉諸法之相,會歸其本元第一義之空性。
【義貫】
“須菩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從“曠劫”以“來”,即能“心得無礙”如虛空,且“自”能以生得之宿命智力“憶”知曾所“受生”其數“如恆河沙”數之多。我今生“初”處“在母胎”時,我之本識“即”能了“知”自五蘊身心本自“空寂”,悟知人空,“如是乃至”出母胎後,因與外在器界直接接觸,更由人空而悟得法空,於是悟知“十方”世界森羅萬象,皆悉“成空”,如是證悟人法二“空”之“性”。我雖悟得人法二空,然尚未了達空性即是如來藏之妙真如性,幸得“蒙”佛“如來”為我開示顯“發性覺”(本性之覺)所顯之空,方為究竟“真空”,性空真覺,因此悟入如來藏妙真如性之“空性”,得十方“圓明”,而證“得阿羅漢”道,“頓入如來”所行“寶明”妙性真“空”性“海”,廣大無邊,無量莊嚴,故得於實際理地“同”於“佛知”佛“見”,證入現量,佛“印”許我“成無學”道,雖證二空,不被空縛,得真“解脫”,契入真如“性空”,不礙妙有,故“我”所證“為無上”究竟之理。今“佛問圓通,如”依“我所證”者,則以證悟人法“諸相”實皆“入”於“非”(空),而能“非”之空智及“所非”之法亦悉“盡”(空寂),如是以勝義智力“旋”轉諸“法”之相,會“歸”於本元第一義之“無”相,無有少法可得,“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C. 六識圓通
12. 眼識圓通 (捨利弗尊者)
【捨利弗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我曠劫來,心見清淨,如是受生如恆河沙,世出世間種種變化,一見則通,獲無障礙。我於中路逢迦葉波兄弟相逐,宣說因緣,悟心無際。從佛出家,見覺明圓,得大無畏,成阿羅漢,為佛長子,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佛問圓通,如我所證,心見發光,光極知見,斯為第一。”】
【注釋】
“心見清淨”:“心”,此指心識。“心見”,心識之見,亦即眼識。之所以不直接說是“眼識”的原因,因為捨利弗根熟器大,其眼識不同於一般之眼識,雖能了別色塵,然亦能不為塵所染,故其見清淨,因此說“心見清淨”。此則是由於雖了別而不取,以不取故不染,以不染故無障礙,如下所說。
“如是受生如恆河沙”:“如是”,指如此以眼識清淨之境界去受生,經歷了無量世。
“世出世間種種變化”:指六凡四聖、十法界、善惡、染淨、顯密性相、大小、權實一切諸法。“變化”,指差別、演變。
“一見則通”:這一切,我只要一見,當下即以眼識便能通達了知,意即不用再待意識去計度分別。(依唯識而言,前五識為了總相,是粗分別;第六意識為了別相,再作細分別。然捨利弗以根器大,故可不假意識計度,但以前五識的眼識便能微細了達諸相。)
“兄弟相逐”:“逐”,隨逐。兄弟相隨逐,亦即:兄弟在一起走。
“宣說因緣”:捨利弗本來拜梵志沙然為師,沙然殁後,捨利弗無師可事;有一天在路上,碰見迦葉波三兄弟,他們之間在自說因緣法之深偈:“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是法因緣滅,是大沙門說。”
“悟心無際”:“心”,如來藏心。因為捨利弗聽到迦葉波所誦的偈,圓攝“空、假、中”三谛三觀之理;一切世出世間,能圓攝此三理者,唯有如來藏性。又因捨利弗無始以來修得之上上根器,故一聞此偈,即能自悟如來藏心。“無際”,無有際限,以如來藏心,心廣如虛空,無有邊畔。
“見覺圓明”:佛之開示,令捨利弗眼識之“見覺”得以達到識精明微圓滿。捨利弗先前眼識雖然無障礙,但尚未能達到圓滿明徹之境,現承佛教誨,才能得識精圓明,於法自在。
“成阿羅漢”:雖圓悟至理,具四無所畏,但為接引樂修小法之人,故以方便智力,權取四果成阿羅漢,此即《楞伽經》所說之“權阿羅漢”,非“實法阿羅漢”,但為助佛法化,更以悲心方便示現為阿羅漢。又,別經上說:“捨利弗過去已成金龍如來,乃不捨大悲,倒駕慈航。”故知捨利弗出家七日即通達佛法,半月便證得聖果,皆是大士示現。
“為佛長子”:以得大無畏,能降伏邪外之眾,且於佛弟子中,示現智慧第一,故稱為佛之長子,此為以智德而居長,非以年齡或出家年限而居長。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這是指法身,非指色身而言。《法華經》中說:菩薩為佛之真子,從佛口出,從法化生。捨利弗實是菩薩示現,非真聲聞,故是佛之真子。“從佛口生”,指聽聞佛法,而得悟證法身,故有如從佛口中生。“從法化生”,於教法中,承法滋潤、長養之力,而得成熟、成就,證得菩提涅槃法身之轉依,轉父母生身為金剛法身,此轉變不可思議,猶如變化所生,故稱“從法化生”。
“心見發光”:“心見”,心眼之無分別見。“發光”,發出本有智光。
“光極知見”:“極”,窮盡、究竟。“知見”,指佛之知見。謂此智光照徹無極,乃能及於佛之知見,令我現前悟入佛知佛見。
【義貫】
“捨利弗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從“曠劫”以“來”即得“心”識之“見”(眼識)“清淨”不染色塵,“如是”眼識清淨而“受生”,所受之生“如恆河沙”數之多,在這期間,我於“世出世間”六凡四聖、善惡染淨、權實大小、有系無系等一切法之“種種”差別“變化”,只須“一見”當下“則”能以眼識而“通”達了然,不勞意識計度分別,因此我於眼識早“獲無障礙”。今世“我於中路逢迦葉波”三“兄弟”互“相”隨“逐”,彼此“宣說因緣”生法無上深義之偈,我一聞偈,當下即“悟”了如來藏“心”周遍法界“無”有“際”限;由於慕佛勝法故,“從佛出家”,佛之開示,更令我眼識之“見覺”得達識精“明”徹“圓”滿,證入如來藏性,“得大無畏”,示“成阿羅漢,為佛” 之“長子”,所證法身為“從佛口生,從法化生”,今“佛問圓通,如”依“我所”自“證”者,則以“心”眼之無分別“見發”出本有智“光”,此本智之“光”得“極”照悟入佛之“知見”,入如來地,“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13. 耳識圓通 (普賢菩薩)
【普賢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已曾與恆沙如來為法王子。十方如來教其弟子菩薩根者修普賢行,從我立名。世尊,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若於他方恆沙界外,有一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我於爾時乘六牙象,分身百千,皆至其處,縱彼障深,未得見我,我與其人暗中摩頂,擁護安慰,令其成就。佛問圓通,我說本因,心聞發明,分別自在,斯為第一。”】
【注釋】
“普賢菩薩”:“普”,普遍。“賢”,善。此菩薩之身及所作功德,遍法界一切處,純一妙善,故稱普賢。又十方普佛世界之如來,皆稱其賢善。
“我已曾與恆沙如來為法王子”:“法王子”,菩薩之義。此表示所承事之佛如恆沙之多,所作事業堪紹法王之位,故稱法王子。
“修普賢行,從我立名”:《華嚴經·普賢行願品》雲:“一切如來有長子,彼名號曰普賢尊。”普賢向,即十大願王也。“從我立名”有兩個意義:一、令行者效學普賢;二、令普賢菩薩加持擁護。
“我用心聞,分別眾生所有知見”:“心聞”,即耳識。我只用耳識,而不須再經第六意識,即能隨念分別一切眾生之所有知見。其理同上一章中,捨利弗眼識圓通章之注釋。眾生之知見有種種不同,有大小乘知見、善惡知見、邪正知見、權實知見,分歧不一,而普賢菩薩只用心聞,便可一一了別。又,此處不直言“耳識”,而說“心聞”,亦同上一章一樣,表示此耳識不同於一般之耳識,它雖能分別,卻不受聲塵之所染,又暗示此耳識實會歸於本心之用,以本心之用無邊,故此心聞之用亦是無邊。
“若於他方恆沙界外”:表示即使在極遠極遠只處。
“有一眾生心中發明普賢行者”:“心中發明普賢行”,即是於心中有念動,以心念之動概依言語,即使未發聲由口說出,但內自思惟,亦有“心聲”產生,這樣的心聲因與普賢之本行相應,故亦於普賢菩薩之心能一念相應,因此普賢菩薩心即有所感,而能“聞知”其心聲,不論是遠在天邊海角,亦皆能感應聞知。又,此亦與十大願王之法力有關;以十大願王之力,周遍法界。
“乘六牙象”:“六牙”,表六波羅密。“象”是白象,表清淨梵行。又,象表力大,能負眾生遠至菩提。
“縱彼障深,未得見我,我與其人暗中摩頂”:佛及菩薩加持眾生有兩種,一種是“顯加”,一種是“冥加”。顯加即是佛菩薩現身,當面為他加持、說法,令他開悟。這是對善根大、業障薄的眾生之所作。冥加即佛菩薩暗中加持,這是對根小、障重、福薄之人所作。為何有此差別?因為根大之人,雖親見佛菩薩現身,亦不執著,但生歡喜。而障重之人,或生執著,一見還欲求再見,乃至多見;又,見佛菩薩現身後,或因此對他人生慢,或對所見起疑、乃至不信,如是等業障、所知障、法障之所障故,不堪親見佛菩薩。若修行者精勤如法修行,諸佛菩薩感其心誠、愍其障重,故暗中加持。“摩頂”,即是加持,可去除行者惑業等之障難。
“我說本因”:“本因”,本修因。一切諸佛菩薩,各以其因緣,皆有本修因。此於《圓覺經》中又稱為“本起因地”。
“心聞發明”:以心識之聞性隨念分別,開發本智之光明。
“分別自在”:“分別”,了知之義。“自在”,無礙。於分別一切眾生之知見,自在無礙。
【義貫】
“普賢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已曾與恆”河“沙”數之佛“如來為法王子”,親承供養無量諸佛。“十方”世界之“如來教其弟子”具“菩薩根”器(圓頓之極)“者修普賢行”,是即大乘入法界行,此行即是“從我”而“立名。世尊,我”只“用心”識之“聞”(耳識),不用意識,即能隨念“分別”了知一切“眾生所有知見”,如邪正、大小、權實等。甚至“若於他方恆”河“沙”數之世“界”之“外,”乃至只“有一眾生心中”開“發明”了“普賢行”而欲深入究竟“者,我”即“於爾時乘六牙”白“象,分身百千”作種種示現,“皆至其處,縱彼”行者業“障深”重,“未得”親“見我”身,“我”乃“與其人”於“暗中摩頂”加持消其惑業,“擁護安慰,令其成就”大行。今“佛問圓通,我說”最初“本”修“因”,但以“心”識之“聞”開“發”本智光“明”,於“分別”了知眾生知見得“自在”無礙,“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14. 鼻識圓通 (孫陀羅難陀尊者)
【孫陀羅難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 “我初出家,從佛入道,雖具戒律,於三摩地心常散動,未獲無漏。世尊教我及拘絺羅,觀鼻端白。我初谛觀,經三七日,見鼻中氣出入如煙,身心內明,圓洞世界,遍成虛淨,猶如琉璃;煙相漸銷,鼻息成白。心開漏盡,諸出入息化為光明,照十方界,得阿羅漢。世尊記我當得菩提。佛問圓通,我以銷息,息久發明,明圓滅漏,斯為第一。”】
【注釋】
“孫陀羅難陀”:“孫陀羅”,艷;“難陀”,喜;合稱艷喜。其在家時之妻子名為孫陀羅。因為佛弟子中名叫難陀的有多位,故以孫陀羅難陀名之。孫陀羅難陀是釋尊的同父異母弟,為淨飯王第二子,具三十相,比釋尊只少了白毫相及耳垂肩相,且容貌很像釋尊。
“於三摩地心常散動”:亦即不能常住於定。
“未獲無漏”:以心常散動,不能住定,故定力不足,不能以定力寂滅息止諸漏,獲得無漏。
“拘絺羅”:義為大膝,是捨利弗的母舅,未出家前又稱長爪梵志。
“觀鼻端白”:有古德說:“白乃注目谛觀鼻尖微有白相也。因其散亂心多、不成三昧,教其唯觀此白,住心不散。”長水亦說:“前作數息,即約根說;今約觀識,緣鼻端白,以駐其心,令不散動。”此二說皆說鼻尖真正有一白相,而攝心觀之,令心不散。近世有大德於其講義中意同於此而曰:“故佛教觀鼻端白,兩目注視,鼻尖微有白相,令其注心一處。”然而,藕益大師的《楞嚴文句》中卻說:“分別香臭諸氣通名鼻識。此識本無色質可見,但依鼻識而造諸惡,名為黑業;攝鼻識而制心一處,名為白業,故令觀端白,以攝散心,別是一種權巧法門也,此與通明禅觀相似。”藕益大師之意以為:在鼻尖並非真有一色質之白相,而可以眼觀;且所謂“白”,是白業之白。證之以下面之經文,當以此說為勝,且合經義。其理如下:一、難陀所修的是鼻識圓通,故應不是用眼觀看的。二、此處的“觀”,乃觀想之義,所謂觀想即是想像。而一切觀想修法的原理及方法,都是外境並非實有,而是行者於心中想像以造境,且若行者“觀想成就”,則心中所想之境像便得現前;故此“觀鼻端白”,依下面經文而知,實是觀想鼻孔中所呼出的“氣息”成為白色;若此觀想成就,所呼之氣真的成為白色,則不但行者之心能由此觀行而入定,且能轉身中無始以來之黑業為白業。這就與觀心中有一“月輪”一樣,其實心中實無月輪,然而行者若如是作觀,且觀想成就,即能令心識清涼、明徹、並且發光,猶如月輪,並可因此而滅一切障,轉一切業,此即所謂修“月輪觀”成就。又,繼前所說(亦如下面經文所示):既然能觀“鼻息”為白色,則亦能進一步觀鼻息成為金色、或琉璃等寶色;若此等觀行亦成就,即可更轉原所證得之“白業”成為“聖業”。再者,於安那般那法中,為觀“鼻息”之長短、冷暖、甜苦、澀滑等相;而本法(鼻識圓通法)則為觀想“鼻息”之色轉為白色、金色、琉璃等色。最後,安般法中所謂的“系心鼻頭”、“鼻端”或“鼻尖”,並非指肉鼻之頂端,其實是指鼻孔而言!而安般法中“觀息長短”等,並不是用眼去“看”,而是用鼻子之嗅覺去“感覺”鼻息的長短、冷暖、澀滑等。再者,若用兩眼一直不停地看著鼻頭,看久了,真不知道要用左眼看,還是用右眼看才好!因為不可能兩眼同時都看著鼻頭:如果真是兩眼同時專注在鼻頭上看,看久了,恐有得斗雞眼之虞!(此非戲言,據聞,斗雞眼就是這樣練的。)
“經三七日”:指經由觀行,攝心入定三七日。
“見鼻中氣出入如煙”:雖然觀想鼻息為純白,但以心中有惡業障,故雖觀行成就,所出之息不能純白,而為煙相,此為心中惡業化為黑煙(代表沈重黑業)、灰煙(代表中間業),或白煙(代表輕度不善業)而排出,此是因觀行而滅罪轉業之相。
“身心內明,圓洞世界”:因為心識之惡業藉煙相而排出,因此才能達到身心內充滿光明,乃至圓滿洞達外之世界。
“遍成虛淨”:“虛”。空。“淨”:無染。
“猶如琉璃”:氣息變成琉璃色、青色而透明。
“煙相漸相,鼻息成白”:鼻息的煙相漸漸消失,而成為白色。
“心開漏盡,諸出入息化為光明,照十方界”:“息相”即是“心相”之顯現,息黑則心之意業染污,息白則心之意業潔白,息光明則心業聖潔光明。此言,以行者之藏識開顯故,證得無漏之清淨本心,因而心光顯發,故出入息亦隨而化為光明,其光可映照十方世界。
“世尊記我當得菩提”:“記”,授記。佛授記難陀當來必定成佛。
“我以銷息”:“銷息”,銷熔氣息粗惡之相。此銷氣息惡相之法,即是轉變心識中惡業之無上方便。此亦即如來毗缽捨那法之不可思議功德威力。
“息久發明”:銷息既久,便得開發智慧光明。
“明圓滅漏”:“漏”,煩惱。接著,已開發之智慧光明,更進而能達到圓滿,照徹十方,因而滅除諸漏。
【義貫】
“孫陀羅難陀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出家”時,“從佛入”於出世“道,雖”能“具”足“戒律”無所缺犯,然而“於”修“三摩地”時“心”則“常散”亂“動”蕩,不能住於定,因此“未”能以定力去除惑業而“獲”得“無漏。世尊”因而“教我及拘絺(chi)羅,觀”想“鼻端”之氣息化為純“白”之相。“我初”攝心“谛觀,經三七日”,心不散亂,得於定中“見鼻中”之“氣”息“出入如煙”,煙氣排出,“身心”之“內”漸漸“明”徹,終至“圓”滿“洞”達外之“世界”,普“遍成”為“虛淨”無染之相,“猶如琉璃”,接著“煙相漸銷,鼻息”轉“成”純“白”之色,於是我的如來藏本“心”便得“開”顯,諸“漏”滅“盡”,心光發明,“諸出入息”亦隨而“化為光明”之相,“照”徹“十方”世“界,得”證“阿羅漢。世尊”後授“記我當得”無上“菩提。”今“佛問圓通,我以”漸次“銷”熔氣“息”之粗惡相,銷“息”既“久”,開“發”智慧光“明”,復令光“明圓”滿照徹十方、“滅”除諸“漏”,達於無漏解脫,“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15. 舌根圓通 (富樓那尊者)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曠劫來,辯才無礙,宣說苦、空,深達實相。如是乃至恆沙如來秘密法門,我於眾中微妙開示,得無所畏。世尊知我有大辯才,以音聲輪教我發揚。我於佛前助佛轉輪,因師子吼,成阿羅漢;世尊印我說法無上。佛問圓通,我以法音降伏魔怨,銷滅諸漏,斯為第一。”】
【注釋】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即滿慈子,為佛十大弟子中說法第一。
“辯才無礙”:有四種無礙辯才:
一、法無礙辯——於真俗二谛,一切諸法,皆悉通達,演說無礙。
二、義無礙辯——對於諸法之義,種種差別,通達無礙。
三、辭無礙辯——能以種種妙言詞,廣宣一法或諸法,無有障礙。
四、樂說無礙辯——能以以上三種辯才,為眾生說法無厭,或隨順眾生之所聞而說,通達無滯。
“宣說苦、空,深達實相”:“苦、空”之法可以是小乘法,亦可以是大乘法;若為眾生說諸法無常故“苦”,令疾求出離;或為眾生說諸法緣起性“空”,令樂求住於涅槃,如此則是聲聞乘所說之“苦”與“空”義。若為眾生說諸法無常故苦,然以其性無常故此苦實亦念念滅,以念念滅故,苦無自性;以苦無自性故,實無有苦相可得而滅之,是故苦滅相亦不可得;如是了達,則諸苦畢竟滅;諸苦雖滅,然亦無滅相可得,是即滅而不滅,不滅而滅;如是即於苦相深達實相。於“空”亦如是,一切法無自性空,無有空相可得,無有能空、所空,本性空故,非作故空,無能無所,是為第一義大空。菩薩通達此故,是故於涅槃、生死,不取不捨。是即於空深達實相。此即為大乘之“苦”與“空”義。
“恆沙如來秘密法門”:諸佛之無上乘第一義深奧法門。以此諸法門非諸陋智、劣根所能聞能解,且非器不傳、無信不說,故稱“秘密”。
“得無所畏”:如來有四無所畏。以富樓那代佛宣說正法,作大師子吼,故亦得佛德之一分。如來四無所畏為:一、漏盡無所畏,二、一切智無所畏,三、說障道無所畏,四、說盡苦道無所畏。以無所畏,猶如師子,故說法自在。
“以音聲輪”:音聲輪即身五輪(頂輪、口輪、喉輪、心輪、臍輪)中之口輪,以音聲於法中是用來說法的,故音聲輪即代表*輪、或轉*輪,“輪”者,承載、碾碎之義。承載者,運載眾生至於彼岸,度脫之義。碾碎者,為破壞三障,及降伏四魔之義。
“因師子吼,成阿羅漢”:以內自修成就、通達,更具四無礙智、四無所畏,故能代佛轉輪,如師子吼,伏化邪外,成就無量功德,故雖示現成阿羅漢,而實是佛之真子。
“降伏魔怨”:魔有四種:一、五陰魔,二、煩惱魔,三、天魔、四、死魔。所謂魔者,即是見人修行,心生不樂,有如怨家,欲來惱害,作諸留難、破壞,即稱為魔,怨人修行。
【義貫】
“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從 “曠劫”以“來”,即得四種“辯才無礙”,善能“宣說”大小乘二種“苦、空”等法之義,且得“深達”第一義“實相”之理。“如是乃至恆沙如來”之大乘了義“秘密”深奧“法門,我於”大“眾”之“中”皆能以“微妙”言詞而宣說“開示”,令得法益;我於法說“得”四“無所畏。世尊知我有”生得之“大辯才”,故契合我之根性,而依於舌識“以音聲輪”之修法,令自他兩利,“教我”開“發”顯“揚。我於佛前,助佛輪”正法“輪,因師子吼”說法無畏,伏化邪外,成無量功德,示“成阿羅漢。世尊印我說法”於人中最為“無上”。今“佛問圓通,我以法音”而“降伏”自他種種“魔怨”,因而“銷滅諸漏”結使,而證圓通,“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16. 身識圓通 (優波離尊者)
【優波離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親隨佛逾城出家,親觀如來六年勤苦;親見如來降伏諸魔,制諸外道,解脫世間貪欲諸漏。承佛教戒,如是乃至三千威儀、八萬微細,性業遮業,悉皆清淨,身心寂滅,成阿羅漢。我是如來眾中綱紀,親印我心,持戒修身,眾推為上。佛為圓通,我以執身,身得自在,次第執心,心得通達,然後身心一切通利,斯為第一。”】
【注釋】
“優波離”:為佛弟子中持律第一。佛為太子時,優波離為東宮之理發師。佛逾城出家,優波離恐亦有失職之咎,故即隨佛出家,但他不是國王所派遣,故不在五比丘之列。
“親見如來降伏諸魔,制諸外道”:佛在雪山苦行六年,本可成道,但恐怕眾生以為苦行可成道,因而贻誤眾生,故捨苦行,且不在雪山成道。於是起去,詣菩提樹下安座。這時,五位陪伴的內臣以為太子退了修道之心,故未曾跟去,唯優波離始終不離,故如來以菩提座上降伏魔軍,乃至成道後制諸外道,優波離皆得親見。
“解脫世間貪欲諸漏”:一切世間,貪欲為本,故貪有欲貪、色貪、無色貪,此即是三界貪;又三界之三漏;欲漏、有漏、無明漏亦是以三界貪為本。故若無貪欲,則諸漏自滅,回超三界,更不受輪回之苦。而優波離親見釋迦菩薩降伏眾魔,更知修道成敗的關鍵,皆在於菩薩的心中有無貪欲,以菩薩心無貪欲,故諸魔動他不得,只有怏(yàng)然敗退。若菩薩於魔軍來襲時,心中稍有貪欲之念蠢動,即為魔所趁,進而為魔所制。故知有無貪欲是有漏與無漏的分水嶺,凡與聖之所由判。
“承佛教戒”:“戒”,梵名屍羅,義為清淨,清淨即是無染。故知戒的精神即在令行者達到離染的境界;而所謂“染”,即是指欲染,乃至三界之雜染,其本為前所說之三界貪,若離三界貪,方名為持戒清淨比丘。
“三千威儀、八萬微細”:這是指大乘菩薩之戒律。此為依小乘比丘二百五十戒,再往上修,便於二五○配上威儀(行、住、生、臥),兩者相乘(二五○乘以四),得一千;再乘上三(三聚淨戒),便成三千,如是而得“三千威儀”。再以三千威儀配上身三語四的身口七支,三千乘七,便成二萬一,再配上四惑(貪、嗔、癡、慢),二萬一千乘以四,便得八萬四千,這就是“八萬細行”的由來。
“性業遮業”:“性業”,有些事,其體性本身就是惡的,若作這些事,即有罪業,如殺、盜、YIN、妄等。但有些事,其本身並不一定是惡,如飲酒、葷食、墾土等,但這些事會引人造惡,成為造惡或犯戒的因緣,故佛制戒“遮止”佛弟子作這些事,因此就能防止一切犯戒、造惡的因緣,而於大小乘之屍羅皆得護持清淨,故這些戒稱為遮戒,而能令人犯遮戒之業,即稱為“遮業”。
“身心寂滅”:以持小乘戒令身口不造惡業或不淨業,故身得寂止。以持大乘戒制心,故其心亦寂,因而身心寂滅。
“眾中綱紀”:“綱紀”,即是法律、規矩、統領。優波離梵文之義就是“上首”,且他又是持律第一,而僧團的戒律,就如同國家的法律一般。又,佛令優波離領眾持律,且稽查持犯,處斷輕重,統領僧眾,維持法律,故說是僧眾中之綱紀。
“親印我心”:優波離依小乘“制身”之學,持戒修身,於大眾中是為第一,這是他的“顯跡”;而其“密行”卻在於依大乘制心之戒,無念總持,心戒清淨,因此如來親自印可其心地之戒。
“我以執身,身得自在”:“執”,持也。小乘戒律執持五根及前五識,令不隨五塵造作,故五根及前五識便得離雜染;以離染故,身得自在。
“次第執心,心得通達”:於身得自在後,再以大乘心戒持心,悟得本心,且悟無能作所作,能所銷亡,故心得通達。
【義貫】
“優波離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於昔日“親隨佛逾城出家”後又“親觀如來六年勤苦,制諸外道,解脫世間貪欲諸漏。”佛成道後“承佛教”我小乘眾“戒,如是乃至”大乘的“三千威儀、八萬微細”之行,及規范“性業”與“遮業”的一切屍羅,我“悉皆”敬持“清淨”,無有毀犯,若“身”若“心”一切惡不善行、惡不善念悉皆“寂”止息“滅”,成就無漏道,示“成阿羅漢。我是如來”弟子“眾中”的“綱紀”上首,蒙佛“親印”可“我”持大乘“心”地戒之密行,而以聲聞乘“持”制身之“戒修身”以為顯跡,而攝化大眾,佛並於大“眾”之中“推”我“為上”首,維系僧團。今“佛問圓通,我以執”持小乘制“身”之戒,令身離染,“身得自在”,接著“次第執”持大乘“心”地之戒,“心得通達”,悟無能作所作,成就究竟無作屍羅,“然後身心”離於能所,於“一切”境“通”達無礙,無所不“利,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诠論】
關於此章經文中所言“遮業”或遮戒,雖然包括多項,但其中最重要的,還是不飲酒戒。這不飲酒戒,雖是遮戒,但卻是五戒之一,而五戒是在家戒的根本,也是一切戒法的基礎。因此若破了五戒,不但在家人失了優波塞(優波夷)的資格,連出家人也破了出家戒體,不復能稱比丘、比丘尼。但末法時期,有些人對飲酒戒毫不尊重,亦不如法受持。例如有人飲酒而藉口說:“因為冬天山上冷,喝一點保暖。”或說:“冬天晚上雙腳冰冷誰不著,須喝點酒,促進血液循環,才睡得著。”這都是不對的。此外,尚有一派人,不但供佛用酒,連修法、作法也用酒,平常更是葷酒不忌,不但不忌,還認為那是“不著相”的“無上法”,說是非一般凡夫著相的境界。須知這些都是與如來正法相違的,非如來法,诳惑眾生,自誤誤他,破壞佛法。非善知識,是惡知識,應速遠離,不應親近。
17. 意識圓通 (大目犍連尊者)
【大目犍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於路乞食,逢遇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波,宣說如來因緣深義,我頓發心,得大通達。如來惠我袈裟著身,須發自落。我游十方,得無罣礙。神通發明,推為無上,成阿羅漢。寧唯世尊,十方如來歎我神力,圓明清淨,自在無畏。佛問圓通,我以旋湛,心光發宣。如澄濁流,久成清瑩,斯為第一。”】
【注釋】
“宣說如來因緣深義”:此即“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是法因緣滅,是大沙門說。”這個偈子。一說:捨利弗聽到此偈之後,就去告訴目犍連,因為他們兩人原是好朋友。然而依於此經,則是目犍連自己親聞。又,二人根器、業力、因緣都相近,故皆聞同一偈而開悟、出家。
“我頓發心”:“頓”,頓然,當下。“發心”,由本所修之意識心而開發真如本心。
“得大通達”:以真心顯發,故得心通;心通鼓得大通達。此大通達即是神通。
“袈裟著身,須發自落”:這就是所謂的“善來比丘”。若佛世尊對著請求出家的人宣說:“善來比丘!”,那人即應時須發自落,袈裟著身,即得比丘具足戒,成為沙門。這是由於彼人宿昔之願力所感及佛世尊的威神之力所加持。又,此亦為出家人得比丘戒的十種緣之一,但這一種得戒之緣,只限於世尊的特授之作法,別人無法如是傳比丘戒,“善來比丘”最早的即是憍陳如等五比丘。而根據《善見律毗婆沙》卷七所載,於佛世時,以“善來比丘”而出家、得戒者,共一千三百四十一人。依《四分律》,比丘共有八種:一、名字比丘,二、相似比丘,三、自稱比丘、四、善來比丘,五、乞食比丘,六、著割截衣比丘,七、破結使比丘,八、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比丘。“善來比丘”為此中之第四種。關於善來比丘,經上說:“諸佛常法,若稱善來比丘,便成沙門。是時世尊告迦葉曰:‘善來比丘!此法微妙,善修梵行。’是時迦葉及五百弟子所著衣裳盡變作袈裟,頭發自落,如似剃發,以經七日。”(《中阿含經》卷十五,《大正藏》卷二、頁六二一)此外,諸經論中也都載有關於“善來比丘”之事,如《佛本行集經》、《毘尼母經》、《四分律》、《五分律》、《摩诃僧祗律》、《十誦律》、《俱捨論》等。
“我游十方,得無罣礙”:這是指以神境通(或又稱神足通)而游於十方。“無罣礙”,即自在無礙。
“神通發明”:“發明”,開發明徹。此指以神通力而發明如來藏心。
“推為無上”:目犍連之神通力為佛弟子中第一,故如來推為無上。“無上”但指在佛弟子中無有上,不包括佛在內。因為目犍連的神通力,若與佛世尊相比則猶如小巫見大巫。
“寧唯世尊,十方如來,歎我神力”:“寧唯”,豈只。豈只是釋迦世尊一人贊歎我的神力,連十方如來也都如是贊歎。同樣,並非十方如來皆共贊歎目犍連的神力,就表示目犍連的神力即可與如來相提並論。就如同《地藏經》中,釋尊也贊歎地藏菩薩說:“地藏,地藏!汝之威神不可思議!”而且也說地藏菩薩的威神之力,不僅是釋尊一人稱歎,連十方如來亦共贊歎。但這也並非表示地藏菩薩的威神就可與如來相比。相反的,地藏菩薩自己卻對釋尊涕泣而說:他的神力完全是因為如來加持才得如是!如果不是如來慈悲加持,他絕對不能得這樣的神力,作這麼多變化,成千百億分身、化身,度脫無量有情——如來之弟子,有智慧、善根者,於此須善思之!是故勿以得少為足,以行少為傲,誠如《楞伽經》中說:若無如來加持,世間乃至無有一人能修行者(更何況開悟)!乃至無有一人能說一法(更何況“廣度眾生”)!故知一切皆是如來慈悲威神力故,故此間稱為“一佛所化世界”:是故,為佛弟子,勿矜己能,勿誇己德,一切皆當“推仰如來”——此除為覺知如來恩德之外,復為發菩提真修行者去除我慢、銷泯四相(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之無上微妙法門,何以故?“推仰如來,無能無所”,能所亡故,我相即滅;我相滅故,我無可得;我不可得故,“慢”何附麗(麗)?——是故,若有修行、所證、所悟、所得,即當作是思惟:“都不是我自己行,都是佛菩薩的護念加持。”這樣一想,還有什麼好驕傲的?又,我相者,輪轉生死之本。是故真修行者,於一切所修所行、所知所解,應如是了知,如是信解,如是降伏其心,如是正知而住。(附及,目犍連在此不是著我慢,而是他本是菩薩,示現聲聞而來護佛正法,故仍依聲聞法而作是說;此是聲聞常法,非關我慢,因為慢是六大根本煩惱之一,而阿羅漢煩惱已盡,故不可能仍有“慢心所”現行,他只是奉佛教敕、依法自陳所證境界,其他二十四聖亦皆如是。)
“我以旋湛”:“旋”,旋轉。“湛”,湛然常住之體,指如來藏心。此言:我以旋轉有分別之意識,歸於如來藏湛然之體。
“心光發宣”:“宣”,宣流。心地之光顯發宣流。
“如澄濁流,久成清瑩”:意指:以這樣的“旋湛”之功,而令“心光發宣”,並不是只旋轉一次就大功告成了;因為“理可頓悟,事須漸修”,心識中無始以來業力的積習,十分的強大,《地藏經》中說:“眾生業力甚大,能深巨海。”所以這以旋湛力令心發光的工夫,就如同要把一條污濁的河流之水,令它澄清一樣,須要下很大工夫,且須經一段時間,方能有成,故說“久成清瑩”。“瑩”,晶瑩,透徹明亮。旋轉久了,即成清淨晶瑩。
【義貫】
“大目犍連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當“初”尚未出家時,“於路”上“乞食,逢遇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波”,彼等“宣說如來因緣深義”之偈,“我”一聞偈“頓”由意識而開“發”本“心,得大通達。”即投佛求出家,“如來惠我”為善來比丘,當下應言即自然“袈裟著身,須發自落”,而得具足戒,成為沙門。“我”以神境通而“游”於“十方,得無罣礙”,並以“神通”力而顯“發明”了第六意識本如來藏性(於是神通境界更加提升,以從如來藏本心而發故。)故佛世尊“推”許我於佛弟子中神通最“為無上,成阿羅漢”道。“寧惟”(豈僅是)“世尊”如是推許,連“十方”世界之“如來”亦皆稱“歎我”之“神力”,普利十方,“圓”滿“明”徹,“清淨”無染,“自在”解脫、降伏魔怨,得“無”怖“畏”。今“佛問圓通,我以旋”轉有分別之意識,歸於“湛”然常住一真之心體,此“心”地之“光”顯“發宣”流,猶“如澄”清污“濁”之水“流”,旋之既“久”即得轉“成清”徹晶“瑩”只流,“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D. 七大圓通
18. 火大圓通 (烏刍瑟摩明王)
【烏刍瑟摩,於如來前,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我常先憶久遠劫前,性多貪欲。有佛出世名曰空王,說多YIN人成猛火聚,教我遍觀百骸四肢諸冷暖氣。神光內凝,化多YIN心成智慧火。從是諸佛皆呼召我名為火頭。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成阿羅漢,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我為力士,親伏魔怨。佛問圓通,我以谛觀身心暖觸,無礙流通,諸漏既銷,生大寶焰,登無上覺,斯為第一。”】
【注釋】
“烏刍瑟摩”:義為火頭,也就是火頭金剛,密教稱為烏刍瑟摩明王。又密教中又有一尊穢跡金剛,是與烏刍瑟摩同尊異體之尊。類似顯教之普賢菩薩與密教之金剛薩埵、或金剛手菩薩。
“性多貪欲”:此“欲”指YIN欲。那時烏刍瑟摩猶在凡位。
“有佛出世名曰空王”:“第一義大空”是一切空之王,這尊佛以證比空為其本修因,故以彼為佛號,示因果不二也。《法華經》中佛說:“我與阿難,同於空王佛所發心。”可見烏刍瑟摩亦與釋尊,往昔曾同在空王佛座下為同學。
“說多YIN人成猛火聚”:凡眾生YIN欲起時,全身火熱,故說多YIN人成猛火聚。次YIN欲之火,不但能亂性,壞人理智,燒諸善根,而且能焚滅心中智慧之種,令成焦炭,化為烏有。且YIN欲,當人在生時現為欲火,令造眾業;當人死時則化為業火,引領中陰身生於惡道。
“教我遍觀百骸四肢諸冷暖氣”:這是空王佛善能觀機施教,令行者於斷惑與證真二事,會在一處,亦即是當體轉煩惱成菩提也。“諸冷暖氣”,指令行者不但覺了,而且觀察YIN心動時“暖氣”如何生起,如何運行,乃至如何遍布四肢百骸,以至如何令全身皆有如猛火在焚燒一般;並且還要更進一步防微杜漸,亦即觀察了知欲心未起之時,全身本來清冷之氣(“冷氣”),如何在欲心剛發動時,漸漸有暖氣或熱氣產生,從何處最先產生,隨後傳到何處,最終如何次第及於全身。如是觀了,即知YIN欲之心如何影響整個色身,乃至如何令色身發起不可遏抑的變化及沖動,甚至會不計一切,必定一求滿足而後已。
“神光內凝”:“神”,不可思議、超乎凡俗之理解,稱之為“神”。以此“光”為真如來本心之本有智光,故超乎凡俗之思議境界,因此稱之為“神光”。“凝”,凝聚、收斂。須知YIN心動時,整個六識心都往外奔逐追求,故是極端放逸。然此放逸求欲之心,原與真如本心,非一非異:若放逸之,則成焚身之欲火;若內斂之,則成神光——同是一心,其用之方向不同,一往外馳、一向內聚,即有天淵之別。往外奔則光熱發散,耗神費力,令心狂亂;內斂則光熱內聚,轉成清涼。
“化多YIN心成智慧火”:這就是所謂“就路返家”,也就是前面所說:將斷惑與證真合在一處,轉煩惱為菩提,將最弱的轉成最強的,將最大的缺點轉成最大的優點:同樣是火,就看你怎麼用它。附及,這與現代將糞坑或垃圾場、或堆肥所生的沼氣,用作燃料的煤氣一樣,即是轉最無用之物變成最有用的。這又可見,YIN心與智慧本是兩極端,然而淨與穢並非絕對的,也並非決定的;亦可見佛法所說的“諸法無自性”是非常有道理的。因此亦可知淨與穢本無自性,以無自性故,所以可轉。然而要轉穢為淨,是須要有大力量的,而這大力量卻只在一念之間;不過這一念之間,去包含了極多的善根及無量劫的修行,方能得此智力,令於一念相應,成就此一念之轉——因為一切的凡聖、迷悟、生死涅槃,也都是在於“一念之轉”。故須知此一念之轉,實是旋乾轉坤、一百八十度大轉,是非同小可的轉,故勿輕此“一念之轉”,以為只是“一念”而已,沒什麼了不得。又,前面雖說YIN心與智慧皆無自性,但莫聞無自性即說“YIN欲即智慧”,那是混淆是非、謗一切法的。因為只說兩者皆無自性,並未說“YIN欲即是智慧”,因為多YIN還是會令人欲火焚身,令人於生時為迷愚之人,死後墮焚燒地獄;而智慧還是會令人清涼、光明,生時得為賢聖,當來得證無上菩提。故其間是有絕然的不同的:然其差異,如上所說,只在一念之轉:一個是往外馳逐,另一個是向內凝攝。
“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成阿羅漢”:謂烏刍瑟摩以火光三昧之定慧力,斷諸結使,而證入圓通,示成阿羅漢。
“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我為力士,親伏魔怨”:以受佛開示而得修證道果,逮得已利後,發願護佛正法,報佛恩也。“力士”,即金剛力士,又稱金剛密跡或密跡金剛。以其降伏魔怨之力巨大,故稱力士。又以其行跡隱秘,不為凡夫所知,亦不易為眾魔所覺知,故稱“密跡”;又以其行跡連魔亦不能覺知,故其欲破魔時,魔便不易遁形。又,金剛者,堅固不壞,而能破壞一切,此指能破壞一切惡業之障。又,火頭金剛之三昧真火,可焚燒一切眾生諸惡業、煩惱、以及魔業、魔障,故為佛之金剛護法,最為稱職。
“我以谛觀身心暖觸,無礙流通”:“暖觸”,即火大暖熱之觸。“無礙”,以身中“火大觀”之觀行成就,故能化YIN心為道心,轉欲火為智火,此智火反而能夠焚燒身心煩惱,故此智火今於身心中流動,所至之處,惑業焚盡,而令此智火更加盛大,此即密教護摩中所謂之“以煩惱薪投智慧火”,是故此智火所至之處,一切無礙:原來是智慧的,還是智慧,且以三昧力而智慧益進;原來是雜染、煩惱的,都被三昧真火一燒,也變成三昧真火的一部分!“流通”,流貫通達。以此三昧智火能焚燒一切雜染惡業,故得轉一切業為純一之智火,此純一智火便得以流貫通達於如來藏性。
“諸漏既銷”:神光智火既通達藏性,故一切諸漏無不銷熔。
“生大寶焰,登無上覺”:智火既達藏性,故現在之智火不但是從五根六識心中出,乃至是從如來藏心中而出,以如來藏之智火,其性純一、不可思議,故得自在化為眾寶之焰。此時火焰不但轉成眾寶之色,且火焰遍於全身,不只是在頭部有火而已,因此就有如諸佛如來全身發光一般,全身上下皆是三昧寶焰智火。因此,金剛菩薩即示現成佛,故說“登無上覺”。(附及,依密教而言,烏刍瑟摩明王為釋迦如來之化身。)
【義貫】
“烏刍瑟摩”金剛“於如來前,合掌頂禮佛之雙足,而白佛言:我常”得以宿命智“先憶久遠劫前,”那時我仍身居凡位,“性多貪”YIN“欲。”彼時“有佛出世,名曰空王”佛,佛世尊向我開示“說多YIN”欲之“人”,於生時及死後,其身心常“成猛火聚”,佛於是依我之根性,而“教我”普“遍觀”察自身“百骸四肢”之中,欲心未動時之“諸”本來清“冷”之氣,及欲念萌發、起動後之“暖”熱之“氣”。(由此觀察而確實了知YIN心如何生起,YIN心如何發起暖氣,並如何轉本來清涼之氣為熱火,乃至如何焚燒全身,成為一大火聚。)我又依佛所教,收攝心“神”外洩之“光”,轉而向“內凝”聚不動,而得正定,復以正定力“化多YIN心”之欲火,轉“成智慧”之“火”,而成就火光三昧。“從是”之後,“諸佛皆呼召我,名為火頭”金剛。“我以火光三昧力故”,斷諸結使,證入圓通,示“成阿羅漢”,當下即“心發大願,諸佛成道”時,“我”願現“為”金剛“力士,親伏”眾“魔怨”,護佛正法。今“佛問圓通,我以谛觀身心”火大之“暖觸”,了欲火及其暖觸生住異滅之相,以知其性故,從而能轉化欲火為智火,是故此神光智火於身心中暢行“無礙、流”貫“通”達如來藏性,“諸漏既”為智火“銷”熔,即於遍身“生”起“大寶”智火之“焰”,以第一義火光三昧力,轉凡成聖,“登無上覺”地,“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诠論】
關於“轉欲火為智火”這件事,還須再稍加參究一下:雖然欲火可轉為智火,但欲火並非智火,智火也非是欲火;雖然兩者皆是火,此二火大究竟之性雖同,但其相與用則大不相同,這是由於其目的、對象以及作用皆大相迳庭故:欲火是心中有一YIN念,欲取外之有情(對象),與之行男女根交接之事(作用),從而於其中產生身觸,六識復攫取此觸以為受用(目的);而所謂欲火即是在起念、期待、追求、實踐、及正在采取此等身觸而受用之際,全身所生的熱望之火。但是智火卻正好相反,它是用強烈的智慧之力,集聚而成有如火炬一般,去燒熔一切煩惱、雜染(作用),如貪欲、嗔恚、愚癡等(對象),以達離系、平等、真如之境(目的)。故,簡言之,一個是有害的火,一個是有益的火,欲火與智火最大的差別即在於此;因此切莫說“欲火即是智火”。
問:“那麼,‘煩惱即是菩提’怎麼說?”答:這道理也是一樣:那是指煩惱與菩提究竟之性皆同,皆是如來藏所現,其究竟之體雖皆同,但其所現的相與用,卻絕然不同;因此,雖十法界皆同一真如,但十法界之六凡四聖、三界六道,還是萬象森然,絲毫不會相混相濫:愚夫還是輪轉受苦,聖賢還是解脫、受正法樂住。故除非已有定慧之力,能轉煩惱為菩提,否則,對你而言,煩惱還是煩惱,菩提還是菩提;光說“煩惱即菩提”,而以為不用修行,而菩提可得,甚或說:“不用修行,煩惱當下即是菩提”,那是閉著眼睛說瞎話,自欺、自慰、自我陶醉,猶如說食不飽,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是故,雖然“煩惱性”究竟而言即“菩提性”,但你還得有那能耐、真正能“轉煩惱為菩提”,不是空口說白話,就能得菩提之體、乃至起菩提之用。那麼,能轉煩惱為菩提的“能耐”到底是什麼呢?那就是“定慧力”,而這定慧力是須極勤苦修行才能有的,不是徒托空言、不須修行即能無中生有的。若不如實知見、如法修行,便極易墮到口頭禅、文字禅、野孤禅的境界中去。煩惱與菩提如是,同樣的,欲火與智火亦復如是:除非你能轉欲火為智火,否則莫說“欲火即是智火”,那樣即成惡取空邪見。又,為了避免眾生不了,而墮入如是邪見(因此以YIN欲為佛道!)故以慈悲故、為護如來正法故,即使你真能“轉欲火為智火”,也不作如是宣說:“欲火即是智火”,以壞因緣法相,誤導眾生故。最後,欲火與智火,雖然都是火,但天下有種種無量之火,不要說“所有的火其體、相、用,皆是相同”,此是愚人虛妄之論。(附及,光是人體內之火,依中醫而言,就有非常多種,其性相皆不同,如肺火、肝火、心火、胃火、腎火、脾火、虛火……。更不論外器界之火了。)
19. 地大圓通 (持地菩薩)
【持地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念往昔普光如來出現於世,我為比丘,常於一切要路津口,田地險隘,有不如法,妨損車馬,我皆平填,或作橋梁,或負沙土。如是勤苦,經無量佛出現於世。或有眾生於阛阓處,要人擎物,我先為擎至其所詣(詣yì<動>本義:前往,去到.),放物即行,不取其直。”
毘捨浮佛現在世時,世多饑荒,我為負人,無問遠近,唯取一錢;或有車牛,被於泥溺,我有神力,為其推輪,拔其苦惱。時國大王,延佛設齋。我於爾時,平地待佛,毘捨如來摩頂謂我,‘當平心地,則世界地一切皆平。’
我即心開,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微塵自性,不相觸摩,乃至刀兵,亦無所觸。我於法性悟無生忍,成阿羅漢,回心今入菩薩位中。聞諸如來宣妙蓮華,佛知見地,我先證明,而為上首。
佛問圓通,我以谛觀身、界二塵等無差別,本如來藏,虛妄發塵,塵銷智圓,成無上道,斯為第一。”】
【注釋】
“持地菩薩”:此菩薩之本修因,為先平外地,後依佛教,往內平心,達於心地皆平等之境,開明心地,故名持地菩薩。
“普光如來”:此如來以其身光及智光,普照法界,故名普光佛,為五十三佛之首。
“要路津口”:“要路”,來往之要道。“津口”,渡口。又,津即要也,水陸交通重要的交會之口,稱為津口。
“險隘”:危險狹隘之處。
“有不如法”:指不如道路的常法,如坡度、彎度、寬度之大小,路面之高低、起伏,路質軟硬等,皆有常法。
“或負沙土”:“負”,背負。
“阛阓”:“阛”,市垣,即城牆;或作市巷,即市裡的巷道。“阓”,市門,即城門口。又,阛阓合稱,也就是道,或街上之義;亦可當市肆,即街上的商店之義。
“要人擎物”:“擎”,扛、搬。
“至其所詣”:“詣”,往。到達他所要去的地方。
“毘捨浮佛”:過去莊嚴劫千佛之最後一尊佛。
“我為負人”:“負”,肩負;“負人”即腳夫。
“無問遠近”:“無問”,不論。
“延佛設齋”:“延”,請。
“平地待佛”:以表敬佛之義。此與釋尊往昔布發掩泥之事,具同樣的意義。
“摩頂”:是為安慰,亦是加持之義。
“當平心地”:義即:欲平大地,當平心地,因為心地是大地之本:外器界之地,為內心地之造;亦即,心地為能造,大地為所造;大地為阿賴耶本心上所現之相分,而能現此地相者為阿賴耶之能見分;然此見相二分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之所顯現。是故欲平大地,當平心地,若心地平,則悟一切地,若內若外,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本自如如,無有不平者矣。是故《維摩诘經》雲:“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見身微塵與造世界所有微塵,等無差別”:“身微塵”,即內微塵。“造世界”,地大所造之世界。“所有微塵”,即外微塵。“等無差別”,內外地大之微塵,悉皆平等,無有差別。
“微塵自性,不相觸摩”:“微塵自性”,指內外地大之微塵自性。“觸摩”,抵觸、摩擦。內外微塵(內色、外色)既互相不抵觸,即是達到“事事無礙”之境界。
“乃至刀兵,亦無所觸”:“刀兵”,兵器。“觸”,觸傷。因已達事事無礙之境,故甚至刀兵(外之地大)砍斫身根(內地大),亦無所傷。如禅宗六祖大師延頸,刺客三揮其刀,皆如斬影,即是類此境界。
“悟無生忍”:“無生忍”,即無生法忍。“忍”,於諸法相,忍可、持心不動,故稱忍。以無上智,照見諸法本不生義,現量知見,而於心忍可不動,故稱無生法忍。又,“忍”,即智慧之一種;若智慧已達不動之境,即稱為“忍”,換句話說:不再動搖的智慧,稱為“忍”。此“諸法本不生”之智慧,已堅固不動,稱為無生法忍。
“聞諸如來宣妙蓮華”:“宣”,宣說;指諸如來所共宣說者。“妙蓮華”,妙蓮華之法,系指本經(《大佛頂經》)。以十方一切諸如來,皆共宣說如來藏清淨本心之法,此法猶如妙蓮華,出於污泥(三界、眾生、煩惱境),而不染著(能轉染為淨,乃本自不染)。故此妙蓮華即顯如來藏性能隨緣而現一切染淨境界,然其自身卻畢竟無染,猶如蓮花。
“本如來藏,虛妄發塵”: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依眾生心循業發現,虛妄顯現所發之內外塵。
【義貫】
“持地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念往昔,普光如來出現於世,我為比丘,常於一切”重“要”道“路”行人來往必經之“津口”,或,“田地”危“險”狹“隘,有不如”道路常“法”之處,會“妨”礙或“損”折“車馬”者,“我皆”高者“平”之,低者“填”之,“或作橋梁,或”背“負沙土”以實之。
“如是勤苦”而修平地之行,“經”歷了“無量佛出現於世”。“或有眾生於”城中“阛阓”商店之“處”,“放”下所,須“要人擎”搬“物”品,“我”即“先為擎至其所”欲“詣”之處,“放”下所擎之“物”後我“即”自“行”去,並“不取其”價“直”(工錢)。“毘捨浮佛現在世時”,眾生共業所感,“士多饑荒”,乞食為難,“我”便作“為負”荷物品之“人,無問遠近,唯取一錢”以為工錢作活命之資,而不多貪。“或有車牛被於泥溺”之中,“我有神力,為其推”動車“輪”,而“拔其苦惱”。
那“時國”中之“大王延”請“佛設齋”供,“我於爾時”,整“平地”面,等“待佛”來,“毘捨如來”愍我勤苦平地已久,“摩頂”而“謂我”言:你若欲平大地,“當平心地”,心地若平,“則世界地一切皆平”,以心為一切法本源故。
“我”一聞佛言“即”自“心開”悟解,“見”自色“身”中地大之“微塵與”外地大所“造世界”其中“所有微塵”,(內外地塵)“等無差別”,亦無高低;內外地大“微塵”之“自性”以無差別故,彼此實“不相”抵“觸摩”擦,實乃色色無礙,事事無礙,“乃至”外地大之“刀兵”若加之於內地大之身,“亦無所觸”傷。於是“我於”內外地大“法性”本無自性,而“悟無生忍”,示“成阿羅漢,回心今入”於“菩薩”正“位中。聞諸如來”所共“宣”說之“妙蓮華”如來藏心地之法,此乃一切如來修證“佛知”佛“見”所依之“地”,一切地性平等,無有高低,不生不滅,“我先”已“證明”,率眾依修,“而為上首”。
今“佛問圓通,我以谛觀”內根“身”、外器“界二”種地大之微“塵,等無差別”,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依眾生心循業“虛妄”顯現所“發”之內外“塵”,證悟塵相皆如,萬法唯心,諸“塵銷”镕,“智”光“圓”滿,而“成無上”覺“道,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诠論】
持地菩薩修行的經歷,很可為我們當今末世的修行人,作為一個借鑒。因為持地菩薩往昔,久遠劫中生生世世所修,都是以世間的福業為主。一直到因緣成熟,毗捨浮如來教他要平心地,才開始往內推求熏修。故知所作世間福業不是究竟的,若欲求佛法究竟,成就覺道,仍須“返求自身”,返觀內照,往內熏修。於外塵境上造作,只是有為有漏的福業,不是究竟。雖然,有人業重、福薄,又乏悲心,故亦可先令修福、積福,兼以觸發其利人濟眾之心,以為其發悲心之前行方便,作為正修行之資糧。當其由於種種勤苦利眾之行,而熏發起其濟眾之慈心,且令惡業消滅、福德增長之後,即應教之以真實究竟之法門,以令其得佛法之真實大利。當今末法之世,眾生普遍障重福薄,有許多人獻身於社會福利、救濟、乃至種種世間事業,這若是為了消業增福,以為菩提之資,本無可厚非。然而若以福業為究竟,視為學佛最初之目的,則是捨本逐末。須知福業是有漏的,暫時的、過度的,其本身不是佛法的目的,是屬於五乘佛法中的“人乘佛法”(佛所說的“人乘佛法”亦即今人所說的“人間佛教”),須知這只是五乘佛法中最低層次之法的一部分,更非是全體佛法,尤其絕非究竟之法;而今之人欲以此佛海之一滴,視為大海之全體,並欲以之取代整個大海,而眾生竟相附和,以為進步時尚,豈不可歎欤?
20. 水大圓通 (月光童子)
【月光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為水天。教諸菩薩修習水觀,入三摩地。觀於身中,水性無奪:初從涕唾,如是窮盡津液精血,大小便利,身中旋復,水性一同。見水身中與世界外,浮幢王剎,諸香水海,等無差別。
我於是時初成此觀,但見其水,未得無身。當為比丘,室中安禅。我有弟子窺窗觀室,唯見清水遍在室中,了無所見。童稚無知,取一瓦礫投於水內,激水作聲,顧盼而去。我出定後,頓覺心痛,如捨利弗遭違害鬼。我自思惟:‘今我已得阿羅漢道,久離病緣。雲何今日忽生心痛,將無退失?’爾時童子捷來我前,說如上事。我即告言:‘汝更見水,可即開門入此水中,除去瓦礫。’童子奉教,後入定時,還復見水,瓦礫宛然,開門除出。我後出定,身質如初。逢無量佛,如是至於山海自在通王如來,方得亡身。與十方界諸香水海,性合真空,無二無別。今於如來得童真名,預菩薩會。
佛問圓通,我以水性一味流通,得無生忍,圓滿菩提,斯為第一。”】
【注釋】
“月光童子”:“童子”,是童真入道的菩薩之義,因為彼菩薩,由其願力所持故,生生世世皆以童真入道,故稱童子,並非彼菩薩是小孩子。
“水天”:水天佛為三十五佛之一,次佛因修水觀而得開悟、成就覺道,故以本修因為名。
“修習水觀,入三摩地”:三摩地,梵文(Samadhi) 。義為定慧等持,中文又譯為三昧。三昧是佛法修行的具體成就,也是諸賢聖斷惑證真,成就法身功德的重要“工具”;若無三摩地,則一切修斷、證悟皆不可能,何況欲證圓通,則更加不可能。以此故知欲證圓通,須先入三摩地;入了某種三摩地,以此三摩地之力而證的圓通,即稱為某種圓通。如現在所說月光童子入“水觀三摩地”,以“水觀三摩地”力所證之圓通,即是“水大圓通”。又如烏刍瑟摩明王以“火光三昧”力而證的圓通,即稱為“火大圓通”。又如下面觀世音菩薩入耳根圓通三摩地,而證“耳根圓通”。其他圓通亦皆如是,皆依其因地之三摩地而得名。又,“觀”的梵文是毗婆捨那(Vipasana),此是先以數息等法攝心入定,然後於定中作水觀或火觀等;或者亦可直接作水等觀,從而“由觀入定”,亦即:由觀得“止”;其法為:一心修水之觀想,心緣一境(即心緣水境),得“心一境性”,因而得定。得定之後,進而在定中觀想水大,即是修水觀三摩地。水觀三摩地成就之後,即能以此三摩地力而證圓通。故知三摩地實是佛法中一切修證的轉捩(liè)點或決勝點。
“觀於身中,水性無奪”:“奪”,傾奪。身中的水大,其想雖有種種差殊,但其性則一,故不相傾奪,而能共處一身、和合無礙。身中之水大所現相上之差別,例如有清濁之別(如淚水與痰),濃淡之差(如動脈血與靜脈血,或口水與鼻涕)、淨穢之異(如唾液與屎尿)、流動與凝滯之別(如血液與骨髓)。這些水都在身內,其相雖不同,然而並不會彼此並吞,而能“和平共存”,“各行其道”,各自發揮其功用,互不妨礙,其因即在於:其相雖別,其性則一;相有千般,因緣而現,其性唯一。
“津液精血”:“津”,咽下去的口水稱為津。“液”是體液。“精”,在骨髓中貯存的人體的精華,稱為精,男女皆同,不只限於男性。
“身中旋復”:這些水於身中循回往復。如尿或糞便中的水分;尿經由腎髒過濾之後,有些尿液即進入血液中,後經由全身皮膚的毛孔排出時,即稱之為汗;因此可知,尿液也是在我們全身中循環的。至於糞便中的水分,則由大腸及十二指腸壁吸收,而進入血液中,因此令糞變得比較固體化。因此可知,糞便之水也是時時刻刻在全身血液中循環的。
“水性一同”:我觀身中水性雖其相之清濁、濃淡、淨穢、流滯等各差別不同,但其為水之性,則是一而無二,同而非異。
“見水身中與世界外,浮幢王剎諸香水海,等無差別”:此句之義簡言之即:承前所說,不僅照見自身內之水,不論其外相所現有多大的不同,但其水性則都是一同;並進而照見身內種種水及身外種種水,乃至一切世界中無量種種水,都等同一性。“見水身中”,見種種水在此一身之中。“與世界外”,與此娑婆世界外。“浮幢王剎”,《楞嚴正脈》說:“准《華嚴經》、華藏海中有大蓮華,其蓮華中有諸香水,一一香水海為諸佛剎世界之種,華藏世界在香水(海)中,故雲‘浮幢王剎’。”須知,這個觀法的大小之對比是驚人的!因為此一身中的水分甚少,而華藏世界香水海中的水何其多?!(華藏香水海之體積比地球的眾大海,不知有幾兆億萬倍!)以此一身之水,比於彼香水海之水,而見其性是一,實不可思議。又,華藏香水海為佛如來報身(盧捨那佛)功德所成,其香水具無量德,而我等有情眾生身中之水,系業報、罪報所成,乃雜染之法,而觀此二水,一為功德水,一為業報水,而照見其水性無二,亦是三摩地觀行不可思議之力。
“初成此觀,但見其水,未得無身”:此水觀剛成就時,於三摩地中,雖只見一片是水,但以仍有水相可得,故身之四大雖皆由三摩地觀行勝解之力,而轉為水,但仍未空水相,故猶執此四大所化的水大之相為我身相。以前是執四大為自身相,現在四大雖皆變成水大,但仍於此水大猶執持不捨;以心執而不捨故,水大之性仍為“有”性,仍為“有”法,故不得證入“水大無自性空”;是故此心轉而計執水大為自身相,是故未得無身相;若身相不亡,即是猶有“身見”,其根本原因為由於阿賴耶識中的“相分”未轉,故猶有身相可得。而“相分”之所以未轉、未淨,是由於阿賴耶識中的“見分”仍在,以有能見之“見分”,故有所見之“相分”為其所見。而所謂“見分”及“相分”,即是阿賴耶識中的無始無明習氣之種子。以此種子習氣未轉依,故不能“轉捨”有漏的四大粗身,而“轉得”無漏之妙色身,是故仍計執有粗水大之身。
“惟見清水”:觀行者入三摩地,觀行勝解成就,觀水則現水,此水即稱為“定果色”,亦即定果所現之色。是“法處所攝色”的一種。這定果色,若觀行力淺的,則只有自己看得見,若觀行力深的,則亦能令他人見。例如烏刍瑟摩的火光三昧也是可令他人看得到的。
“取一瓦礫投於水內,激水作聲”:這可能是孩子調皮,只認為好玩而作,或是想看看那水是真的水、還是假的水。不過幸虧他只是拿一塊瓦礫投在水中而已,萬一他為了好意,覺得師父房中都是水,這怎麼成,於是拿了水桶、水瓢,把水給舀出去,那就慘了!可見修行必須要有人護持,才不會出亂子。
“捨利弗遭違害鬼”:捨利弗會在耆阇崛山,入定之時,有兩個鬼從空中過,這兩個鬼都是惡鬼,且都是大力鬼,一個名叫違害,一名叫復害。違害告訴復害說:我想用拳打這沙門。復害勸他說:不要這樣。違害不聽他勸,復害走了以後,違害就用拳頭打捨利弗的頭。捨利弗出定後忽然覺得頭痛,就跟世尊說:我一向身體很好,為什麼現在頭會痛?世尊告訴他說:有大力鬼用拳頭打你的頭,那鬼的力氣很大,如果打須彌山,須彌山都要裂成兩半:你若沒有定力所持,吃他一拳,全身皆成粉碎。這鬼因為打你,現已受報,身墮在阿鼻地獄中受苦了。
“將無退失”:“將無”,豈無,豈非。“退失”,退失道果。
“瓦礫宛然”:“宛然”,狀貌可見,清楚之義。
“身質如初”:“質”,體,或狀況。“身質”,身體狀況。
“逢無量佛”:之後又過了無量劫,我值遇了無量尊佛。
“山海自在通王如來”:這尊佛也是由於修水大圓通,而成無上覺的。
“方得身亡”:月光童子直到此佛出現時,才能照破執水為身的“身見”,從而破除阿賴耶識中無始無明的見、相二分,習氣種子,因而轉捨粗陋的四大之身。
“與十方界諸香水海,性合真空,無二無別”:水大之身,若諸識不執,即離於遍計所執性;若法離於遍計所執性,當體即是圓成實性,故此“水身”一離遍計,當下即轉為圓成實性,故其性與諸香水海之性,皆合於如來藏之真空:真空實不空,真空亦非有,離於有無。
“預菩薩會”:“預”,參與。
“我以水性一味流通”:我以觀內外、大小之水性,悟其性皆本如來藏性,皆同一味,無有差別,故一切水性本自流通無滯無礙。我心於法亦如是流通、無滯無礙,得大自在。
【義貫】
“月光童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彼時“有佛出世名為水天”佛。彼佛如來“教”授“諸菩薩修習水觀”,以此而“入”水觀“三摩地。觀於”自“身中”,各種“水”之“性”並“無”互傾“奪”吞並、或排擠之相:最“初從”鼻“涕、唾”液等開始觀起,“如是窮盡津、液、精、血、大小便利”等所有諸水,皆於此一“身中”回“旋”往“復”流通不息,其相不一(有清濁、濃淡、淨穢、流滯等種種差別),然其“水性”則“一同”,以其性同一故,諸水和合互通、互變而不相侵、相奪。如是照“見”種種“水”在此一“身”之“中、與”遠在此娑婆“世界外”,華藏世界海中“浮”於海中如高“幢”之法“王剎”土,其間之“諸香水海”]之水性,“等無差別”。
“我於是時”才“初成此觀”行,於三摩地中“但見其水”,不見其他內外四大,故以水為身,仍“未得”全“無身”相之見;以仍有水相可得,故執水大為我自身相。“當”時我“為比丘”,於靜“室中安”座修習“禅”觀。那時“我有”一“弟子,窺窗觀室,唯見清水遍在室中”,其他“了無所見。”此弟子由於“童稚無知”(不知那水是我入水觀三摩地之所現),而“取一瓦礫投於水內”,瓦礫“激水作聲”,他“顧盼”(看了一看)“而去。我出定後,頓覺心痛”,正“如捨利弗”於定中“遭”名叫“違害”的大力惡“鬼”打頭,出定後頭痛一樣。“我自思惟:今我已得阿羅漢道”,已超生死,而“久離”諸“病”之“緣,雲何今日忽生心痛?將無退實”道果?“爾時”那“童子”迅“捷來”至“我前”,對我“說如上”所見、所為之“事。我即告言:”下次“汝更見”室中有“水,可即開門入”於“此水中,除去”先前你所投的那片“瓦礫。童子奉”我之“教,後”我“入定時”,他又來,“還復見”滿室中之“水”,且水中“瓦礫宛然”可見,童子果然“開門”進來,“除”去瓦礫後“出”去。“我後出定,身”之體“質”即復“如初”無恙。
之後我得“逢無量佛,如是至於山海自在通王如來”出興於世時,我“方得”銷“亡”所執水大之“身”見,而得谛觀此水身“與十方”世“界”之“諸香水海”之水,其“性”皆“合”於如來藏性之“真空”妙有之性,因而通達內身與外身,內水與外水,觀察了知藏性與水性“無二無別。今於如來”所,“得童真”之“名”,而參“預菩薩”之“會”。
今“佛問圓通,我以”水觀而觀內外“水性”,皆本如來藏性“一味”無別“流通”無礙,悟水無內外,故水性空寂不動,本自不生,“得”證“無生”法“忍”,證得圓通。諸菩薩若欲“圓滿菩提,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21. 風大圓通 (琉璃光法王子)
【琉璃光法王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經恆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聲。開示菩薩本覺妙明,觀此世界及眾生身,皆是妄緣風力所轉。
我於爾時,觀界安立,觀世動時,觀身動止,觀心動念,諸動無二,等無差別。我時覺了此群動性,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十方微塵、顛倒眾生,同一虛妄。如是乃至三千大千一世界內所有眾生,如一器中貯百蚊蚋,啾啾亂鳴,於分寸中鼓發狂鬧,逢佛未幾,得無生忍。爾時心開,乃見東方不動佛國,為法王子。事十方佛,身心發光,洞徹無礙。
佛問圓通,我以觀察風力無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合十方佛傳一妙心,斯為第一。”】
【注釋】
“琉璃光法王子”:因其身心發光,洞徹無礙,猶如琉璃,故以為名。“法王子”即是菩薩,堪紹法王之位(佛位),故稱法王子。
“無量聲”:聲即是風大之相;以此佛常以風大圓通教授菩薩,契證無上菩提。
“本覺妙明”:“本覺”,如來藏本有覺性。
“觀此世界及眾生身,皆是妄緣風力所轉”:“世界”,即依報。“眾生身”,即正報。“妄緣”,指無明之緣。此無明妄緣之力激蕩成業風,即轉如來藏本覺妙明而為無明之見、相二分,成就內外依正虛妄之身。
“觀界安立,觀世動時”:“界”,指十八界,亦即空間。“世”,三世,即時間。先有諸界(空間)之安立,方有時間之成立。時間為依空間而來。而空間(諸界)則由風大之力所執持而得不墜、不散。“世動”,為三世時間之流動遷移。而時間之流動,亦是由風力之推動而密移。是故,此世間中,從空間器界之靜態安立,到時間的動態密移,皆靠風力而成。
“觀身動止,觀心動念”:“動止”,動靜。觀身之行、住、坐、臥四威儀之動或靜,亦是由風力所使。觀心念之動相:生、住、異、滅,亦是由風力所推。以風大有二性:一為執持,二為流動。一切世間流動之性,皆屬風大之性所成。前兩項觀界及世(空間、時間)為觀依報世界。這兩項,觀身及心,為觀有情正報。
“諸動無二,等無差別”:內之身心,外之器界,時間空間,有情無情,其中之動相有無量種,然諸動種類雖多,而其動性,無非是風大之性,故其動性等無差別;若了風性為其動性,則於諸動相皆能了知。
“此群動性,來無所從,去無所至”:所謂“動”,即是所謂生命的現象;若無動相,即如無生命一般。故一切法之動相,即表示世間萬有的生機。因此對於動相的了解,十分重要,若了法之動相——變動、遷動、移動、流動——方能了法之本體及其相、用。而法之動相,即是生住異滅(有情界)、及成住壞空(無情界)。此句言:這些群動之性,因為其本是風大之性,故來無所從,非有所生,不可言此“動”從何而生;去亦無所至,亦不可言此“動”止息之後,動性滅於何方(動性到那裡去了)?動性本自無生,故今亦無滅。
“十方微塵,顛倒眾生,同一虛妄”:“微塵”,指如微塵一樣眾多的剎土,這是器界。“顛倒眾生”,由無明顛倒而生之眾生。一切的依正,根身器界,皆是由同一虛妄業風所轉。
“如一器中貯百蚊蚋”:“一器”,比喻一世界。“百蚊蚋”,喻諸眾生。在一小容器中,貯放一百只蚊子,比喻一個世界在無量的法界中,其實是很小的。
“啾啾亂鳴,於分寸中鼓發狂鬧”:而這一百只蚊子不知自己所在之處,實是十分狹小的世界,而不求出離,卻於其中胡亂叫囂;並由無明業風所鼓動,而有如癫狂一般競鬧不休,例如爭王圖霸,求名爭利,極其動亂。
“逢佛未幾,得無生忍”:以如是觀了一大千世界中之眾生相,逢佛不久,我即見諸動無生,諸動實不動,而證得無生法忍。
“爾時心開,乃見東方不動佛國,為法王子”:“東方”,為日升之處,於相上為群動之源,因一切眾生皆由日升而動,故東方主動;然由於日出東方,因而光明最初從東方出現故,於密教中東方即主發菩提心門。又,東方雖日出而主動,然大日處於虛空,自體雖不動,而能以自光明照耀世界而令眾生活動;因此,大日雖為萬動之源,而自體則不動,此則有如真如本心,其本體實不動,故為不動佛國之本,表菩提本覺之心,光明無量而不動也。不動佛即,阿閦鞞(pí)佛,“阿閦鞞“,梵文之義為不動。琉璃光法王子以本覺心開顯,因此得證本有不動光明之性,故得親見一切不動光明之本——東方不動佛國,且以證彼佛國相應最上之性故,得生其國,且為彼國之法王子,堪紹不動法王位。所謂“不動”者,除體會自身本覺不動外,亦照見眾生於群動之中,實“動而不動”,以一切動因及動性之風大之性本不生也。
“事十方佛”:琉璃光法王子成為不動佛國法王子後,即到十方世界,助佛轉*輪,度十方世界眾生,此即稱為奉事諸佛。
“身心發光,洞徹無礙”:以歷事諸佛,成就無量功德皆悉圓滿,故感得身心發光,如淨琉璃,洞徹映現諸法,自在無礙。
“我以觀察風力無依”:“無依”,無所依,所依即是體;“力”為用,而體即為用之所依。此言:我以“風大三摩缽底”(風觀)之力觀察,風大之力用本即無所依之體(風大本無體),雖無有自體,其自體性空,而能顯無量之力用,故知風力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悟菩提心”:因而悟了本覺菩提之真心。
“入三摩地”:以此本覺菩提之心而入不動三昧。
“合十方佛傳一妙心”:此謂我於此不動三昧中所親證者,正合於十方一切諸佛所共傳之一相微妙之本心,雖動而實不動,離於有無,無有動相、或不動相可得。故究竟不動;以此究竟不動之智光,照見一切群動,實皆無動。
【義貫】
“琉璃光法王子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念“往昔經恆河沙劫”之前,“有佛出世,名”為“無量聲”佛。此佛世尊“開示”諸“菩薩”如來藏“本”有“覺”性“妙明”,以此妙明之智為本而“觀此”器“世界”之體(依報)“及”有情“眾生”之“身”(正報),“皆是”無明“妄緣”激蕩所成之業“風”之“力所轉”變而成的。
“我於爾時觀”外諸“界”(空間)之“安立”,知實為法界中眾生共業之風力所轉動、執持,又“觀”三“世”流“動”遷移之“時”間,亦是由於眾生共業風力之推動而密移;復“觀”諸有情“身”行住坐臥之“動”相與“止”靜只相,亦是由於自身中風大之力所使(風大即氣,氣即是力);再“觀”有情“心”之“動”相,即心“念”之生住異滅,亦是心中無明風力之所推動;又復觀察,此內外一切“諸動”之相雖多,然其動源(能動者)“無二”,皆是風大之性,“等無差別。我”於如是觀察中,頓“時覺了:此群動性”所依之風大,“來無所從”,生時非有定處可說,(不可說其從何處而生),“去”亦“無所至”,滅時亦非有定處可說,(不可說此風消失於何方——若知風消失於何方,則風猶在,不可信消失),以風大無自體,故風大體本不生。以能動之風大,體本不生,故所動之“十方”有如“微塵”數之無量佛世界,其動相(成、住、壞、空),以及無明“顛倒”而生之“眾生”,其動相(生、住、異、滅),如是一切依正之種種動相,“同”被“一虛妄”無實自體之動源所轉。
“如是乃至三千大千”世界中之“一”小“世界內”其中“所有眾生”,猶“如一”小容“器中”所“貯”存之一“百”只“蚊蚋”,皆悉“啾啾”叫囂“亂鳴,於”所處迫窄之“分寸”世界“中”,不知出離,卻在其中,由無明業風吹動“鼓發”有如癫“狂”一般,而作種種競“鬧”之事,盲目追求,互相惱害。我如是觀了故,“逢佛未幾”,見諸動無動,能動者無生,所動者不可得,因而證“得無生”法“忍”,即於“爾時”本覺真“心開”顯,證本有不動光明之性,“乃”得親“見東方”之“不動佛國”而生“為”彼國之“法王子”。此後,游十方界,遍“事十方佛”,令諸眾生發顯本覺菩提心光(猶如東方升起之日),以此勝功德感得“身心”遍“發光”明,內外“洞徹”如淨琉璃,照徹諸法,自在“無礙”。
今“佛問圓通,我以”風大三摩缽底之智(風大觀)“觀察風”大之“力”用本來“無”所“依”之體,悟得動力無體,諸動虛妄,妄銷真顯,而“悟”本覺“菩提”不動真“心”,不生不滅,以此而“入”不動“三摩地”,而我於此三摩地中所證者,正“合”於“十方”諸“佛”所共“傳”之“一”相無動微“妙”本“心”,離於有無,“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22. 空大圓通 (虛空藏菩薩)
【虛空藏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於如來,定光佛所,得無邊身。爾時手執四大寶珠,照明十方微塵佛剎,化成虛空。
又於自心現大圓鏡,內放十種微妙寶光,流灌十方,盡虛空際。諸幢王剎來入鏡內,涉入我身,身同虛空,不相妨礙。身能善入微塵國土,廣作佛事,得大隨順。
此大神力,由我谛觀: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虛空無二,佛國本同,於同發明,得無生忍。
佛問圓通,我以觀察虛空無邊,入三摩地,妙力圓明,斯為第一 。”】
【注釋】
“虛空藏菩薩”:虛空藏菩薩於密教中為屬於寶部的菩薩,以其所有之寶如虛空一般無量,故名虛空藏。又,此菩薩以虛空為寶,虛空者,一切諸有盡在其中,是故含藏無量,故名虛空藏;又此虛空即空如來藏,故名為寶。又此菩薩得無邊身,猶如虛空,故名虛空藏。又此菩薩恆能以無量內外諸寶雨諸眾生,令其所願得遂,故名虛空藏菩薩,又名虛空庫菩薩,以其寶庫猶如虛空之無邊也。
“我於如來,定光佛所,得無邊身”:“如來”,即釋迦如來。“定光佛”,即然燈佛,為世尊於因地菩薩道中第二阿僧祗劫的授記本師。《大智度論》雲:“太子生時,身光如燈,後發心出家,直至成佛,故名然燈。”。此言:我與釋尊往昔同在然燈佛所供養承事,我即於彼時證得無邊身。“無邊身”,以虛空為身,故名無邊身;或其身廣大,猶如虛空,故名。
“手執四大寶珠 ”:四大寶珠,表照徹四大之智珠。“手執”,表此菩薩已證此智。此為依顯教義而言。以密教之義,則四大寶珠表四佛之四智(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
“照明十方微塵佛剎,化成虛空”:照徹明現遍於十方如微塵眾多之諸佛世界,皆現實相,皆如實化成虛空之性。
“又於自心現大圓鏡”:“自心”,表阿賴耶識,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故說於自心現大圓鏡。
“內放十種微妙寶光,流灌十方”:“十種微妙寶光”,依顯教言即是十智。此十智又有二種。一、依《俱捨論》則為:(1)世俗智,(2)法智,(3)類智,(4)苦智,(5)集智,(6)滅道,(7)道智,(8)他心智,(9)盡智,(10)無生智。(《俱捨論》卷二十六)。二、依《華嚴經》,則為十住菩薩(灌頂住)所修之十智:(1)三世智,(2)佛法智,(3)法界無礙智,(4)法界無邊智,(5)充滿一切世界智,(6)普照一切世間智,(7)住持一切世界智,(8)知一切眾生智,(9)知一切法智,(10)知無邊諸佛智(唐譯《華嚴經》卷十六)。以上為依顯教而言,若依密教,則此“十種微妙寶光”為指十波羅蜜:檀、戒、忍、進、禅、慧、方、願、力、智。“流灌十方”,菩薩以此十波羅蜜(或十智),廣度十方一切有情。
“諸幢王剎來入鏡內,涉入我身”:“諸幢王剎”,即上面所說華藏世界海之香水海中,如浮幢之諸佛剎土。“王”,即法王,佛也。“王剎”即佛剎。此言,我又能攝華藏世界海中廣大無量之諸佛剎土,來入於我心鏡之中而影現,且涉入於我身中,此為以身攝剎,依正相涉。
“身同虛空,不相妨礙”:以我身如同虛空,故無量佛剎雖入我身,卻不相妨礙,此即表二種無礙門:“事事無礙門”及“廣狹自在無礙門”。此為以正報攝依報:若能如是,則無量佛土,無量眾生皆在我身心中矣;若如是者,則何有不能成辦者?
“身能善入微塵國土,廣作佛事”:此即能分身、化身無量,而入於無量佛世界中。“佛事”,佛所作事,即宣說正法、度化有情,令出苦輪,或證菩提。此為以正報入於依報。
“得大隨順”:即大自在。隨順有二義:一、隨我之意樂及願力;二、隨眾生心、眾生根性、及眾生因緣。簡言之,或隨自、或隨他,無不自在成就一切,故稱“大隨順”。
“四大無依,妄想生滅,虛空無二”:“無依”,無所依之體。地水火風四大,心外非有,無有所依之實自體可得,唯心所現;隨眾生之妄想而生滅:妄想生時,四大非無,似有而現;妄想滅時,四大非有,如夢中境,海市蜃樓,似有而無。是故四大之體,原與虛空無二。
“佛國本同”:一切諸佛國土亦是由四大所成,故即使是諸佛國土,其本質亦同於四大、同於虛空,無有實自體可得,唯心所現。
“於同發明,得無生忍”:“同”,相同。此言,一切器世間,其最大者,莫過於諸佛國土;若連能造諸佛剎土的四大,亦同於虛空,唯心所現,我即於此一切“同相”、“同理”之中,發明內外一切四大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不生不滅,因此而證得無生法忍。
“我以觀察虛空無邊,入三摩地”:我為以虛空三摩缽底(虛空觀)之觀智,觀察虛空之性相無邊,觀行成就,而入虛空藏三摩地。
“妙力圓明”:以虛空藏三昧之力,而現種種微妙神力,照徹十方本自圓明之性。
【義貫】
“虛空藏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與”釋迦“如來”您往昔曾同於“定光佛”(然燈佛)“所”,供養承事,我即是於彼時證“得無邊身。爾時”我以空慧之“手執”照空“四大”之“寶珠,照”徹“明”現“十方”如“微塵”數之諸“佛剎”土,一一皆令如實“化”現“成虛空”之性,內外妄滅,一真顯現。
我“又於自”本覺真“心”中轉第八識,而“現”出“大圓鏡”智,於此圓鏡總智“內”復“放十種”別智(十波羅密)之“微妙寶光”,令“流灌”於“十方”法界,“盡虛空際”,而成理事無礙法界。我又攝華藏世界海中“諸”浮“幢”法“王剎”土之依報,“來入”我心“鏡內”,且“涉入我”正報之“身”中,然以我“身同虛空”,故得以身攝土,依正相涉,而“不相妨礙”,圓融自在,成就事事無礙法界,廣狹自在無礙門。我復“身能善入”如“微塵”數之諸佛“國土”中,分身、化身,“廣作佛事,得大隨順”,大自在。
“此”色空無礙、依正相涉之“大神力”之修得,“由我”以智“谛觀:四大”本非心外實有,並“無”所“依”之體可得,唯心所現,隨眾生之“妄想”而“生滅”,妄想生時,四大妄生;妄想滅時,四大妄滅。妄生非生,妄滅非滅。故四大與“虛空”本“無二”相。一切“佛國”亦由四大所成故“本同”於虛空,無有實自體可得,唯心所現;我“於”此內外四大皆“同”虛空性而“發明”內外四大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是故得生而不生,不生而生,因此證“得無生”法“忍”。
今“佛問圓通,我以”虛空三摩缽底之智“觀察虛空”所現性相“無邊”,此觀行成就而“入”虛空藏“三摩地”,住此三摩地中,得色空無礙、依正相融之微“妙”神“力”照徹十方“圓明。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23. 識大圓通 (彌勒菩薩)
【彌勒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經微塵劫,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明。我從彼佛而得出家,心重世名,好游族姓。
爾時世尊教我修習唯心識定,入三摩地。歷劫已來以此三昧事恆沙佛,求世名心,歇滅無有。
至然燈佛出現於世,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乃至盡空如來國土,淨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所現。世尊,我了如是唯心識故。識性流出無量如來,今得授記,次補佛處。
佛問圓通,我以谛觀十方唯識,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他及遍計執,得無生忍,斯為第一 。”】
【注釋】
“彌勒菩薩”:梵文為邁怛累耶(MaitreYa)義為慈氏,這是姓,其名為阿逸多,義為無能勝。以彌勒菩薩從初發心即不食眾生肉,慈心增上,又以其得慈心三昧,故名為“慈無能勝”。
“心重世名,好游族姓”:“世名”,世間虛名。“族姓”,大族貴姓。彌勒菩薩當時雖已出家,但是心中仍貪重世間虛名,而好與大族貴姓之人交游。
“爾時世尊教我修習唯心識定”:“唯心識定”,為觀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一切外境皆是唯自心所現,因此不復計執外在之虛名為實有,從此不再向外奔馳,廣交貴族大姓,以為此等交游可以榮譽我身。故日月燈佛對彌勒菩薩教授此法,實是應病與藥,十分對極。
“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前此雖已得唯心識定,但未至妙圓之境,至然燈佛出世時,方得至於妙圓。
“乃至盡空如來國土”:“盡空”,盡虛空界。“如來國土”,佛世界。
“識性流出無量如來”:我復能從我識性之中流出無量如來,亦即能化作無量如來,作諸佛事。言“流出”,表示已達無功用行,能任運而行,不假造作,故稱“流出”。
“次補佛處”:將繼釋迦如來,而為賢劫之第五尊佛。
“我以谛觀十方唯識”:我以智谛觀十方世界,一切依正、染淨諸法,皆唯心識之所變現。
“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他及遍計執”:唯識學中講一切法有三性:一、依他起性,二、遍計所執性,三、圓成實性。
一、依他起性——一切緣生之法皆是依他起性,以緣生之法皆無自性,皆依他緣而起,又緣生之法皆不自生,皆依他眾緣而生,故一切因緣所生法皆是依他起性。故可說依他起性是現象界之事相,依眾緣和合,本無自性,雖空而現有之性,稱為依他起性。
二、遍計所執性——遍計所執性即是有情於一切依他起性之法(因緣所生法)上,依第六意識,起遍計執著之種種性,故遍計所執性為第六識妄想分別而現者,非真實有,亦非如依他起性之“相似有”,而是實在一無所有,唯自心妄想分別而生,如空中華。
三、圓成實性——圓成實性即指一切諸法之自性,若不依妄想分別而起遍計執,且徹見一切依他起法本無自性,則當下見一切諸法本自圓成,此即是“圓成實性”。
故此句經文謂:以悟了諸“識”與“心”無二,一體圓明,照了一切唯心識所變現,故入一切諸法之圓成實性;以契入圓成實性故,能遠離諸法依他起性,不受依他起幻化之性所诳惑,而了依他起無自性,亦能離自心妄想分別遍計所執之性;是故開悟依他如幻,遍計虛妄;知幻不幻,離妄無妄,一切法當體入圓成實,以悟一切法皆唯心識所現故。
【義貫】
“彌勒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經微塵劫,有佛出世,名日月燈明”佛,“我從彼佛而得出家”;雖得出家,但因“心”猶看“重世”間之“名”聞,喜“好”交“游”大“族”貴“姓”。
“爾時世尊”因我重世名,心執外境為實,故“教我修習唯心識定”,觀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以修此定,故心不迷外,不再往外馳求,因而“入三摩地”。從那時起,“歷劫以來”,我皆“以此三昧”而得奉“事”如“恆”河“沙”數諸“佛”世尊;久修功深,以唯心識三昧力,觀一切外境皆是心識之所變現,如夢如幻,故我“求世”間“名”聞之“心,歇滅無有。”
如此,“至然燈佛出現於世”時,“我乃”進而“得成”就“無上”微“妙圓”滿之唯“識心三昧”,以此三昧力徹悟不但世名唯心所現,“乃至盡”虛“空”、遍法界一切“如來”之“國土”,甚而一切國土之“淨、穢”,法之“有、無,皆是我”自“心變化所現。世尊”,以“我了如是”國土淨、穢等“唯心識”所現“故”,成就真唯識性三昧自在,故能從“識性流出無量如來”,作諸佛事,廣度眾生,“今得”佛“授記,次補佛處”(為補處菩薩),當來為賢劫之第五佛。
今“佛問圓通,我以谛觀十方”一切依正、染淨皆“唯”心“識”之所變現,諸幻“識”與真“心”無二,一體“圓明”,契“入圓成實”性,以入諸法圓成實性故,得以“遠離”諸法之“依他”起、無自性之性,以“及遍計”所“執”虛妄之性,以悟知依他及遍計諸法皆唯心現,本自無生,故證“得無生”法“忍,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
【诠論】
此章經文中,彌勒菩薩自述久遠劫前,他自身於因地發心時,出家為僧,但仍貪重世間之名聞,而此貪名之心,令人往外馳逐,住於欲境,與雜染相應;須知這是妨道,與道相違的,若不改過,即永遠入道無門。因為名心與利欲二者是俗人所行境界,出家人如何能再追名逐利?豈非與俗人一般無二?若剃頭披袈裟,而猶追名逐利,不但害了自己,也加速正法的滅亡。故知彌勒菩薩所提往昔重名之事,這一點,對末法時期的眾生,特別有警惕與借鏡(即“借鑒”之義)之價值。
24. 根大圓通 (大勢至菩薩)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有佛出世,名無量光,十二如來相繼一劫,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
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如母憶子——若子逃逝,雖憶何為?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
若眾生心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去佛不遠,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
佛問圓通,我無選擇,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
【注釋】
“大勢至”:又名得大勢。《觀無量壽經》雲:“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途,得無上力,是故名大勢至。”《思益經》雲:“我投足處,震動大千及魔宮殿,故名大勢至。”大勢至菩薩為西方三聖之一,當於觀世音菩薩之後成佛。
“與其同倫”:“倫”,輩。
“十二如來相繼一劫”:在一劫中,相續有十二尊佛出世。據《大彌陀經(即《無量壽佛經》)》,此十二如來為:無量光佛、無邊光佛、無礙光佛、無對光佛、炎王光佛、清淨光佛、歡喜光佛、智慧光佛、不斷光佛、難思光佛、無稱光佛、超日月光佛。
“念佛三昧”:念佛法門有四種:
一、持名念佛——依與音聲,念佛名號而攝心。
二、觀像念佛——依於化身佛(如來之化身)之色相,而觀佛化身之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而攝心入定。
三、觀想念佛——依報身佛(如來之正報與依報)之色相,而觀想如來淨土依正莊嚴之相,包括佛世尊、二脅士、諸大菩薩、二乘聖人,以及蓮花座、蓮花池、寶地、寶樓閣、寶樹等,廣如《十六觀經》中說。
以上二種,皆是《十六觀經》之觀法。然此二者之差別在於:第二種觀像念佛,是念佛化身;第三種觀想念佛,是念佛報身。
四、實相念佛——此為念佛法身。法身佛如何念?即是憶念思惟佛之法身功德。什麼是佛的法身功德?佛的法身功德為:如來十號、如來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佛十八不共法——一切諸佛皆以此諸法而成其身,故此諸法即佛之法身。若於如是諸法,發心信解、信佛確有如是法,解其一一法之義,常自思惟其義,念念不忘,名為念佛法身。此即是實相念佛,而非徒托空言(但言“念而無念,不念而念”),不落虛妄或斷滅。又,若更發心欲成就如是等法身功德,與佛無異,則更是勝義的“念佛法身”。復次,佛之法身功德雖則無量,但總歸於實相;實相者,即如來藏真如本性。是故但念此真如本性,亦即是實相念佛,是為最上殊勝之念佛法身。
“譬如有人,一專為憶,一人專忘”:“有人”,此指有二人。“憶”,即是念,念念不忘故稱憶,亦名憶念,憶持不忘故。“專”,全或全心之義。此二人之中,其中一人全心全意想念另外一人。“一人專忘”,另外一人卻用心作別的事務,而致遺忘、不想念此親友。這專憶之人,比喻如來。這專忘之人,即比喻眾生。佛如來以大慈故,不捨不忘眾生,常憐念一切眾生。然而眾生多數以專心趣求生死之務,不遑憶佛、念佛,甚至完全忘捨如來。
“如是二人若逢不逢,或見非見”:“如是”指一念、一忘,這種情況。這樣兩人不同心的狀況下,不論他們二人會不會再相逢,或會不會再見面,但二人之間的關系定然不會很密切。以此比喻,如果你心中沒有佛,不憶佛、不念佛,即使你能面見佛世尊,對你也不會造成什麼大影響,因為你極可能與佛世尊擦身而過,而都不知不覺。
“二人相憶,二憶念深”:如果二人之間都互相憶念,則合二人的憶念之力,其力定然遠比一人專念、一人不念,深厚得多。因為互相憶念,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即使我們彼此遠在天涯海角,我倆的關系也都還會很密切的。
“如是乃至從生至生,同於形影,不相乖異”:“從生至生”,從一生到另外一生,或從此生至彼生,也就是“生生世世”之義。“形影”,形即是身;形與影,即如同樹形與樹影,比喻兩者為密不可分。“乖”,違,違背。“異”,離異。此謂,如同形影一般,不會分開的。義即:若人念佛,因為佛也一直都在護念你故,則生生世世,佛都與你常相左右,不會和你分開的。
“如母憶子”:以佛深愛眾生故,以母喻佛。又,因為佛是眾生之法身父母,能出生眾生之法身故,以母喻佛。
“若子逃逝”:“逃逝”,離家出走;離什麼家呢?離如來本家。以離佛家,故亦代表不信佛法、毀謗三寶、修學外道、貪愛世間、造諸惡業等等,稱為離佛逃逝。
“雖憶何為”:“何為”,有何用處?孩子若逃家不歸,亦不想家,母親雖然想念此子,有什麼用呢?
“子若憶母,如母憶時,母子歷生不相違遠”:孩子若亦想念母親,如同母親想念孩子一般深,則母子二人雖然分開了,縱經多生多世,因為兩心相系,故母子之緣極深,因此也不會永久分離,所謂有緣必相會。這比喻:你若憶佛念佛,縱使現在暫時不能見佛,但因常念佛,故與佛緣深刻,佛總去你不遠,且很快便得相見。
“必定見佛”:見佛有三種:一、夢中見,二、定中見,三、現前見。
“不假方便,自得心開”:“假”,藉,利用,使用。“心開”,心開悟解。此言,不須利用其他法門,光是念佛、見佛,便可以令人心開悟解。
“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染香”,將香染色。世人有將香染成種種顏色,以求悅目。染香之人,其身上雖不帶香,但也常有香味。比喻念佛之人,本身雖未成佛,但也會染有佛之氣分。
“香光莊嚴”:此則念佛法門,以佛法身之“香”、智慧之“光”,來莊嚴本覺之心佛。
“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大勢至菩薩因地修行之法門,為以“念佛之心”入無生法忍,可知大勢至菩薩所謂只念佛,是在“心念”,不在口念。若口念而心不念,也是徒然。因此,有人說大勢至菩薩的“念佛圓通法門”,是指持名念佛,而且只是持名念佛,並非其他。若以經文之義觀之,經文中並沒有這麼說,也沒有這樣限制。再以這句經文“以念佛心入無生忍”,更可知大勢至菩薩之念佛,並非以持名為限。更何況眾生根器千差萬別,豈可只以一法而局限一切人?事實上,以經驗而言,若以持名配合簡單的觀像或觀想,則效果會更好;至少不易昏沈,又更容易攝心,不會口雖在念,而心在打妄想,(美名之為“散心念佛”),若一直都是用散心在念,不求以方便努力攝心,那樣念佛,所為何事?豈非同於打發時間?怎能稱為修行?
“我無選擇”:指仍以本修因,不作其他的選擇。
“都攝六根”:“都”,全。“攝”,收攝。收攝六根成為一心之念。
“淨念相繼,得三摩地”:念佛之念即是“淨念”。此淨念相繼不斷,即成“心一境性”。心若得“一境性”,即是得定。心若得定,即可入念佛三昧。故可知,念佛實是為了修念佛三昧。若得三昧,一切所作,皆得成辦:從往生淨土乃至開悟見性,無事不辦。
【義貫】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憶往昔恆河沙劫”之前,“有佛出世,名無量光”佛,於其後有十一佛,共有“十二如來”前後“相繼”於“一劫”中出現於世。“其最後佛名超日月光,彼佛教我念佛三昧”法門。
“譬如”世間“有”二“人”,其中“一”人“專”心“為憶”念此親友,另“一人”則“專”於世務而“忘”此親友。“如是”不同心之“二人”之間,不論他們“若”相“逢”或“不”相“逢,或”得再“見”、或“非”能再“見”面,兩人之關系不可能十分密切。若“二人”不論見與不見,而皆彼此互“相憶”念,則合“二”人之“憶”念,其“念”即轉“深”切。二人若得常“如是”相憶念,則二人之關系便極為密切,“乃至從”一“生至”另一“生”,生生世世,二人即“同與形影”一般,“不”會“相乖”離別“異”。
“十方如來憐念眾生”,即猶“如母憶子”一般。“若子”捨家“逃逝”在外流浪(不憶念佛,墮於惡趣,不求出離),母“雖憶”念此子,有“何”可“為”?(單憶不足以成益。)“子若”亦“憶母”,有“如母憶”子之殷切“時”,如此相念殷切之“母子”,縱“歷”多“生”多世,亦“不”致“相違”背“遠”離。(以緣深故,多生多世常相左右。)
“若眾生”於“心”中常“憶佛、念佛,現前”或“當來必定”能“見佛,去佛不遠”,且“不假”其他“方便,自得心開”悟解。猶“如染香”之“人,身”上雖不帶香,卻“有香氣”;念佛之人雖未成佛,亦得有佛之氣分,“此則名曰:香光莊嚴。”
“我本”起“因地”之修行,為“以念佛”之定慧“心,入無生”法“忍。今於此”娑婆世“界攝”化“念佛人,歸於淨土。”
今“佛問圓通,我”仍依本起因地之法門而“無”其他“選擇;都攝六根”令不散亂,成為一心,此一心之“淨念相繼”不斷,即成心一境性,而證“得三摩地。斯為第一”最妙圓通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