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唯識相
就二十四行頌中, 初一行半, 略辯唯識相, 次二十二行半,廣辯唯識相。
注 釋
就二十四行頌中:再就最初的二十四行頌中所說。
初一行半,略辯唯識相:初一行半,即最初的六句話。
略辯唯識相:大略辯明唯識之相。這唯識相即是:依於三能變之識異熟識、思量識、了別境識,而有假名之我與法,再由此假名之我、法,而有種種相轉生。
次二十二行半,廣辯唯識相:前面一行半,是簡要地提出唯識相的大綱,接下來的二十二行半,為廣說,亦即詳細發揮唯識相的要旨。此要旨如細說則為:第一能變阿賴耶識,亦即異熟識,第二能變末那識,亦即思量識,及第三能變前六識,亦即了別境識等三能變識之相,以及其各自之相應心所,凡此心心所法皆是能變;而其所變則為:我、法、種種能分別與所分別、生死相續、三性、三無性,凡此皆是唯識所變現者。
義 貫
就最初之二十四行頌中而論,起初之一行半系大略辯明唯識之相,其次之二十二行半,方才廣辯廣分別唯識之能變、所變相。
謂外問言:若唯有識,雲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
法?舉頌以答,頌曰:
論頌
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謂異熟思量 及了別境識
注 釋
謂外問言:外,外人,即非本宗、本教、或非大乘之人。
若唯有識:若如你所言,一切唯有識,一切法皆是識之所變現,而無實外境。
雲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有我法,有字雙貫我、法,意即有我及有法。我,即我相,謂有情及命根或壽命相。蓋世間人皆以我相有情身心相及壽命相為實有。聖教亦說有預流、一往來等聖者之我相以有我相,故能入流,以有我相,故能於天上人間一往來,受其最後生死之身;可見我相,即使於聖教出世間道,也是有的,故可見我相於世間、出世間都是有的。以上是外人對唯識無我的質疑。
法,指法相。法相有世間人及外道所說的法相,如勝論外道之六句義實、德、業、同、異、和合──實為主谛,為一切法之實體;德為依谛,是法之屬性;業為作谛,法之運作。同、異、和合三者為前三谛相互間之關系。數論外道之二十五谛神我、自性、覺、我慢、五大、五唯、五知根、五作根等、乃至中土之三魂七魄、以及陰陽五行等,皆是外道所立之法相。聖教中之法相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如是等法相皆是有;若法相非有,則一切世間、出世間諸法,何得而有?何得而安立?這是外人對一切唯有識,無外法相之質疑。
舉頌以答:論主為回應此二質疑,而以偈頌來回答。
由假說我法:假說,這是回應外人說有二字之疑。外人之意為:若如你所說實在沒有我、法,則不應說有種種我相及法相;現在既然世間、出世間都說有種種我相及法相,則我相與法相應皆是有。論主答
雲:此說只是假說,因為那些有是假有,因此陳述彼等假有之說,即為假說。假者,暫時、權且安立也;非實在、實際、有實體也。又,假說,即是假名。此外,於西洋科學、哲學上,亦有使用假說supposition,作為立論之主旨,以為求證起始之基。再者,聖教之所謂假說,實是由於諸法系假有;以諸法假有,故聖人以悲智力,隨順世間假相,而施設假名以立教,攝化度脫眾生之泥於三有者。故金剛經雲: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故知性相二宗所說實乃相通。
有種種相轉:轉,生起,隨緣施設種種相,此種種相即種種我相、種種法相。我,是主宰義。而種種我相又有凡與聖之別。凡夫自覺而分別之種種我相,為有情之眾同分與命根,此凡夫之我相通於六凡。至於聖者之種種我相包含初破惑之預流、一往來、不還、及阿羅漢等,亦即包括四雙八輩,都是聖者的種種我相。種種法相,亦分為世間及出世間兩種。法之意為軌范、任持。世間之法相包括凡夫與外道之種種論說,如勝論外道之六句義、數論外道之二十五冥谛、儒家與道家之太極、八卦、陰陽五行等,詳如前之總序中所說。而內教之法相如蘊、處、界等,亦如前說。施設即是假立之義。隨緣施設,義即:隨其有主宰之緣,而假立之為我;隨其有軌持之緣,而假立之為法。
彼依識所變:彼,即種種我相及種種法相。依識所變,這些種種我、法之相,皆是依於諸識之所變現;亦即識是其變現之所依。所變,這些相都是所變,而識即為能變。這些相既是依識所變,即如幻化,猶如魔術,並非實有;這是答外人之問為何說有我法,及破其執我、法為實有。若我相及法相為識之所變現,則我相法相本身並無實體,如虛空華。
此能變唯三:唯三,只有三種。此意謂:雖然識所變的我相與法相有無量種,但能變的識卻只有三種。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異熟即第八識,思量即第七識,了別境識即前六識。異熟,舊譯為果報,故第八識又稱為異熟識或果報識,因為第八識為一切過去因果之總報主故。依於過去之善惡因果,而得果報之總稱,稱為異熟,因為果異於因而成熟,故稱異熟。如植物由種子成長、成熟而為果實,但種子與果實兩者的性質與相狀皆大不相同;同樣的,依成唯識論卷二,眾生善惡之因,變為果時,其果之性質亦大異於因之性質,因為因有善、惡性,而果則是非屬善惡之無記性。又,據成唯識論卷三,異熟有三義:
一、異時而熟──謂因與果必不同時,通常是隔世而熟。
二、變異而熟──謂果為因之所變異而熟。
三、異類而熟──謂果與因之性質不同類。
以上為解釋異熟識第八識。
思量,即第七識,因為第七識之性能為恆審思量。恆為恆常無間。審為執我。思量即第七識念念思量我故。所以稱為思量識,或我執中心。
了別境識,謂前六識緣於五塵境,而生了別,故稱為了別境識。
義 貫
謂有外人問言:若如你所說一切法唯有識,雲何世間人及諸聖教中皆說有我及有法?於是論主﹁舉頌以答其問:頌曰:由世間及聖教以假名而說之我與法,因此有種種我與法之相轉生。然彼種種我相與種種法相,皆是依識之所變現者;此能變之識唯有三種,謂第八異熟識、第七思量識、及了別諸境之前六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