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六法出苦處
智銘
人生是苦,世間多苦,這是佛所說法。之所以有苦,乃因身心受到逼惱,依龍樹菩薩在大智度論中的分析,認為眾生領受的諸苦,可分兩類,郎內受、外受、細受、粗受,所謂“內受”)“細受”是郎心受;而“外受”、“粗受”是郎身受。凡心受者是為心苦;身受者是為身苦,例如憂、愁、瞋、怖、嫉妒、疑等等,是為心苦;而身痛、頭痛以及惡賊相害、虎狼相侵、風雨相逼、人禍相追等等,是為身苦。身、心之苦,使象生難以安穩。
人生是如此的苦,尊者迦旃延乃轉述佛說的六出苦法,他認為佛弟子只要依此六法修習,郎能離諸苦惱,滅諸憂悲,得真如法樂。什麼是六出苦法呢?
▲第一出苦法——念如來應所行法:
如來者·乘真如之道從因來果而成正覺,故名如來,除念“如來”一號以外,還須念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大夫、天人師、佛、世尊、應等正覺等其他名號。既念如來名號,郎能念如來應行、所行清淨法。念已·即能離貪欲覺;離瞋、恚覺;離害覺,出染著心,離五欲功德,安住正向正知,乘於直道,修習念佛,正向涅槃,得應等正覺,能向涅槃,得應等正覺者,必能出苦。
▲第二出苦法——念於正法:
佛弟子於世算法律,應勤念不失,方能離諸熱惱,非時通達,郎於現法緣而自覺悟,不起欲覺;瞋、恚、害覺,出染著心,離於五欲功德,安住正念、正知,乘於直道,正向涅槃,得應等正覺,能向涅槃,得應等正覺者,必能出苦
▲第三出苦法——念於僧法:
佛弟子念於僧法者,應行善向、正向、直向、等向,隨四等位而順行。向須陀洹者,得須陀洹果;向斯陀含者,得斯陀含果;向阿那含者,得阿那含果;向阿羅漢者,得阿羅漢果。
修這四等位果報的佛弟子,須僧戒具足、定具足、慧具足、解脫具足、解脫知見具足。如是念僧法而具足的佛弟子,不起欲覺;瞋、恚、害覺,出染著心,離於五欲功德,安住正念、正知,乘於直道,正向涅槃,得應等正覺。能正向涅槃,得應等正覺者,必能出苦。
▲第四出苦法——念於戒德:
佛弟子念於戒德者,必能念不缺戒,不斷戒、純厚戒、不離戒、非盜取戒、善究竟戒、可贊歎戒,梵行不憎惡戒。念此等戒時,自念身中所成就戒,此時,郎不起欲覺;瞋,恚、害覺,出染著心,離於五欲功德,安住正念正知,乘於正這,正向涅槃,得應等正覺,能正向涅槃,得應等正覺者,必能出苦。
▲第五出苦法——念施法:
佛弟子在自我離怪、貪、垢;離在家解脫之後,應行心施、常施、捨施,樂施具足,並施平等施。如此念於所施法時,郎不起欲覺;瞋、恚、害覺,出染著心,離五欲功德,安住正念正知,乘於正道,正向涅槃,是名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能正向涅槃,得如來應等正覺所知所見者,必能出苦。
▲第六出苦法——念於天德:
佛弟子應念天德,即是念四王天、三十三天,炎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由下天而至上天,念念生天,即能清淨信心,於此命終,生諸天上,聽聞內院菩薩說法,使信、戒、施、聞、慧成就,則不起欲覺;瞋、恚、害覺。出染著心,離五欲功德,安住正念正知,乘於直道,正向涅槃,得應等正覺。能正向涅槃,得應等正覺者,必能出苦、
凡佛弟子修此六出苦法,出於苦處,升於勝處, 一乘道淨於眾生,則都能離苦惱,滅憂悲,得如實法,趣涅槃樂了。
歸納以上六出苦法,其得苦的因緣是“貪欲”,所謂“貪欲”者,是家生取著於順情的塵境,無厭倦更無厭離之心,如貪愛世間色欲、財寶、衣食、名位等,由此而苦惱不已,所以法華經譬喻品說:
“諸苦所因,貪欲為本,
若滅貪欲,無所依止。”
唯有離貪欲,使無依止,苦才能出。要離寅欲,應修止修觀,修止是為離貪欲,修觀是為知道為什麼要離貪欲,而二者又相互為用,故阿含經卷十七雲:
“修習於止,終成於觀;
修習觀已,亦戍於止,
止觀俱修,得諸解脫。”
這種修止觀的方法,自佛陀以致於佛弟子,都是同法、同義、同句、同味的,所以稱之為行如來所行法。
在上述的六出苦法中,若依止、觀分類,其中二、三、四出苦法是修止出苦法;而一、五、六出苦法是修觀出苦法。但是,若能於六法中嚴修一法達於究竟境界,都能正向涅槃,而得應等正覺,若六法全修,其功德更大。佛陀之所以示六出苦法,是應佛弟子根性而權宜方便施設也。
摘自《內明》第17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