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佛說四識住輿五受陰
智 銘
佛在雜阿含經中,以植物繁殖為譬喻:
一、用根子繁殖法…如梧桐樹中,有一種就是以根截成小段,埋在土中,郎能萌芽生長。
二、用莖種子繁殖法:如番薯,是以其莖剪成小段,一端揮入土中,即能萌芽生長。
三、用節種子繁殖法:竹子截成小段,埋入土中,其節郎能萌芽生長。
四、用自然落種子繁殖法:如台灣淡水河邊的水筆仔,即是自落而繁殖,植物學家認為這是植物的“胎生”法,用這種方法繁殖的植物,在熱帶的印度可能很多。
五、用實種子繁殖法:這是一般植物普遍的現象,如豆類植物等都是。
佛認為這五種種子,只要其本身不斷、不壞、不腐、不中風(干枯),而新熟堅實,一遇因緣調和,就會生長培廣。但若因緣不調和,即使種子的生命再強,也不能生長燴廣,如有地界而無水界,即不能生長;反之,有了水界而無地界,亦不能生長。
;蓋色、受、想、行四陰,乃識所行處,(識之活動范圍)若無識,郎無四陰。緣起聖道經所雲:“謂識為緣而有名色”。無識,郎無名色。四陰皆依識之了別(作用)而得建立。由於色“受、想、行陰中識住故,攀綠色及受、想、行,而生貪喜、潤澤、生長培廣”,具足形成了五陰世間,以識住、攀緣、愛樂於色、受、想、行故,於色(受想行)憊生縛,封滯於色(受、想、行),遂使家生流轉於生老病死憂悲惱苦而不知出離,皆由“識”之攀緣而起。——從攀緣關系上說,便是因緣法。
“佛陀在攀緣四識住”經(雜阿含卷三)中也開示了解脫法要:“此丘離色(受、想、行)界貪已,於色(受、想、行)意生縛亦斷,於色(等)意生縛斷已,識攀緣亦斷,識不復住,無復增進廣大生長。識無所住故不增長,不增長故,無所為作,無所為作故,則住,住故知足,知足故解脫,解脫故於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妩所著故,自覺涅槃……此丘,我說識不住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除欲見法,涅槃滅盡,寂靜清涼。”
五陰和因緣法是佛法中的根本大法,而在因緣法和五陰法中,“識”是主角,沒有“識”,就沒有這兩個根本大法。不只此也,“識”在出離法中亦扮演了主要角色,從解脫結縛,乃至涅槃滅盡,都是以“識”為中心。
從這篇經文上,可以看到全般佛法的概貌,因緣法和五陰法的結構及其相互間的關系,從而可以理解到,佛法的基本的出離概念,和解脫法縛的次第,“攀緣四識住”經可說是阿含經中最根本、最重要經典,絕不為過。因為一切法皆從此間出。
何謂四識住?就是:
色中識住,即識住於色陰中,攀緣於色,貪喜、潤澤。生長、增廣。
受中識住,郎識住於受陰中,攀緣於受,貪喜、潤澤。生長、增廣。
想中識住,郎識住於想陰中,攀緣於想,貪喜、潤澤。生長、培廣。
行中識住,郎識住於行陰中,攀緣於行,貪喜、潤澤。生長、增廣。
識於此色、受、想、行四陰中,若來若去、若住若沒、若生長培廣。
五受陰如實知
這色、受、想、行、識,佛陀綜合起來叫五陰,後來新譯為五蘊。“陰”者積集義,積集多法也。又陰蓋義,陰蓋善法也。
“五受陰”是揩:色受陰、受受陰、想受陰、識受陰。五陰輿五受陰的異同?“佛告比丘,非五陰郎受(五受陰),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自欲貪者,是五受陰。”(雜阿含卷二)換言之於五陰有欲貪者,是五受陰,因為五受陰以“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同上)
佛陀為對這五受陰應如實知,即色如實知,受如實知、想如實知、行如實知、識如實知。
色如實知者,諸所有色,是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為色,知其為色,及色特性,就叫色如實知。色如實知又可分為色集、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
色集如實知:若於色喜愛,是名色集、知其為色集,這就叫色集如實知。
色味如實知:由色因緣而生喜樂,是名色味,知其為色味,這就叫色味如實知。
色患如實知:色是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知其為色患,這就叫色患如實知。
受如實知:知六受身,眼、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為受,知其為受就叫受如實知,也可分為受集、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
受集如實知,觸集是受集,知其為受集,就叫受集如實知。
受味如實知:緣六受生喜樂,是名受味,知其為受味,就叫受味如實知。
受患如實知:受是無常、苦、變易法,知受為無常,苦、變易法,就叫受患如實知。
受離如實知:於受,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受離、知其受離,就叫受離如實知。
;想如實知:想、就是六想身,郎眼觸生想、耳、鼻、舌、身、意觸生想,知其是六想身,就叫想如實知。可分為想集、想味、想患、想離如實知。
想集如實知:觸集就是想集,知其為想集,就叫想集如實知。
想味如實知:由想因緣生喜樂,是名想味,知其為想味,就葉想味如實知。
想患如實知:想是無常、苦、變易法,故名想患,知其為想患,就葉想患如實知。
想離如實知:若於想,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想離,知其想離,就叫想離如實知。
行如實知:行就是六思身,郎眼觸生思,耳、鼻、舌、身、意觸生思。故觸而生思郎名為行,知其為行,就叫如實知。可分為行集、行味、行患、行離如實知。
行集如實知:觸集是行集,知其為行集,就叫行集如實知。
行味如實知:由行因緣生喜樂,是名行味,知其為行味,就叫行味如實知。
行患如實知:行是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行患,知其為行患,就叫行患如實知。
行離如實知:若於行知調伏欲貪、離欲貪、越欲貪,是名行離,知其行離,就叫行離如實知。
識如實知:識就是六識身,郎眼識身,耳、鼻、舌、身、意識身,是名識身,知其為識身,就叫識如實知。亦可分為識集、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
識集如實知:識色郎識集,知其為識集,就叫識集如實知。
識味如實知:於識因緣生喜樂,是名識味,知其為識味,就叫識味如實知。
識患如實知:識是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識患,知其為識患,就叫識患如實知。
識離如實知:於識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識離,知其為識離,就叫識離如實知。
若行者於色、受、想、行、識的“五陰”,不集、無味、知患、能離,不使之成為“五受陰”,能如是如實知、如實見,離欲向郎成正向,有正向,郎能於色、受、想、行、識離,於離之外更能生厭,不起諸漏,心即解脫,心解脫者,就到了“純一”的功夫。
所謂“純一”,是行者能斷五支,成六支,守護一依,四種棄捨諸谛,離諸求,淨諸覺,身行息,心善解脫,慧善解脫,才算是一位“純一”的梵行無上士。是以,解“純一’者,則梵行已立,離他自在。
於五受陰不生則不系著
佛陀認為:於五受陰,生則系著,不生則不系著。故生與不生,是系輿不系的關鍵。
什麼是“生則系著”呢?行者對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曾如實知。於色、愛喜、贊歎、取著、認色是我、我所而取,取著以後,若色變易,則心隨轉,因心隨轉,則攝受心住,因攝受心住,則生恐怖、障礙,顧念,而為之纏縛。其他,於受,想、行識,若於其集、滅、味,患、離不曾如實知,於受、想、行、識愛喜,贊歎、取著,認受、想、行、識是我,我所而取,取著以後,若受、想、行、識變易,心亦隨轉,因心隨轉,則攝受心住,因攝受心住,則生恐怖,障礙、顧念而為之纏縛,這就是“生則系著”。
什麼是“不生則不系著”呢?行者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都能如實知,因其如實知,故於色不愛喜,贊歎、取著。不見我、我所而取。不取,雖色變易,心不隨轉,心不隨轉,則心不系著,心不系著,郎不攝受心住,不攝受心住,則心不生恐怖、障礙,顧念而不為纏縛。其他,於受、想、行,識亦復如此。心不為纏縛,這就是“不生則不系著”。
是以,凡見有我者,那末,郎於五受陰見我,見色是我色、異我色,我在色、色在我;見受、想、行、識是我識、異我識。我在受、想、行、識;受、想、行、識在我。那末,這樣的行者,就成了被系著的愚癡凡夫了。
因為,他的無明(注:這“無明”與“慧明”對)乃見色是我、異我相在,執著我為真實不捨,因為不捨,乃使諸根生長增廣,諸根生長增廣以後,就會增諸觸,使六觸入處所觸,即成“六觸入處”,郎是眼觸入處,耳、鼻、舌、身、意觸入處。無明觸處以後,就生起有覺、無覺、有無覺、我勝覺、等等覺。若行者於六觸中捨離無明而生明,即不生有覺、無覺、有無覺、勝覺、等覺,卑覺、我知我見覺。那末,原來所生的無明觸郎滅,代之而起的是明覺,有了明覺,則不攝心住,不攝心住,郎不為五受陰系著。
五受陰是苦、無常、變易法
行者於五受陰必須如實知,如實知有賴於智慧,知我所經歷的一切色、受、想、行、識,是可閡(障礙)的是可分(變易)的,如手、石、杖、刀、冶、暖、渴、饑、蚊虻、毒蟲、風雨等觸,都叫觸閡,故“閡”是色受陰,此色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因此:
諸覺相是受受陰,何所覺;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是故名覺想是受受陰。此受受陰是船常、苦、變易法。
諸想是想受陰:何所想?少想、多想、船量想,都無所有作,無所有想,故名想受陰,此想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別知相是識受陰:何所識?識色、識聲、香、味、觸、法,故名識受陰,此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不應為五受陰所食
五受陰既是無常、苦、變易法,是行者的一大障礙,五受陰能食行人,故行者應學如何不為五受陰所食。
佛陀認為:行者應首先認識:過去之“我”,曾為彼色所食,現在之“我”,也正為此色所食,故應思惟:若復樂著未來之色,當也要被未來色所食。他如受、想,行、識亦應為此認識。
若能不顧念於過去的色、受、想、行、識,不樂著於未來的色、受、想、行、識,於現在的色、受、想、行識生厭離。
若此五受陰生厭離,使之滅而不培,退而不進,止而不起、捨而不取,就能不生系著,不系著,即是自覺涅槃。
是以,行者應學修厭離,能厭離於五受陰,郎能悉離一切生、老、病、死、憂悲、惱苦,蓋色是生滅法,受、想、行、識都是生滅法,知色為生滅法而生厭離,知受、想、行、識是生活法而生厭離,如是知,才能滅而不增,退而不進、止而不起、捨而不取,郎不為五受陰所食。
五受陰是生減法
佛陀有一首因緣生滅偈,偈說:
有因有緣集世間 有因有緣世間集
有因有緣滅世間 有因有緣世間滅
有因有緣集世間者:行者對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因不如實知,故愛樂於色,贊歎於色,染著心住,於色愛樂,故生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惱苦、世間乃成一大苦集。其他於受,想、行、識,若亦愛樂,贊歎、樂著心住,其大苦集亦復如此。
有因有緣滅世間者,行者於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能如實知,因能如實知,故於色不愛樂、不贊歎、不染著、不留住,因不愛樂、不留住,則色愛郎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惱苦滅。滅則無大苦集。其他於受、想、行、識亦常如此。
因此,攀緣於色、受、想、行、識五受陰,即是留住,郎是集世間,不攀緣於色,受、想行、識五受陰,郎是不留住,即是滅世間。
善觀察諸陰
佛陀教示行者觀察諸陰的方法,有四念處、四正勸、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七聖道合。但是有行者對這些教法不勸欲作、不勤樂、不勤念、不勤信而自慢惰因而不能增進,不能盡諸漏。於色、受、想、行、識見是我、異我相住。凡“見”,就是“行”,是以,行者應連鎖觀察這“行”:
“行”是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認知無明觸生愛,緣愛才起“行”。
“愛”又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認知“愛”是受因、受集、受生、受轉才起“愛”。
“受”又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認知“受”是觸因、觸集、觸生、觸轉方起“受”。
“觸”又何因、何集、何生、何轉?認知“觸”是六八處因、六入處集、六入處生、六入處轉才起“觸”。
這六入處是無常、有為法,是心緣起法,而觸受、行受等也是無常,有為、心緣起法。
作了上面的連槍觸察以後,同時再作下面的正反觀察:見色是我,不見色是我;見色是我所,不見色是我所;見色在我,不見色在我;見我在色、不見我在色。其他受、想、行識、也作同樣的正反觀察。同時對五受陰作斷見、壞有見;不斷見、壞有見的觀察。
作了這樣連銷的、正反的觀察以後,如果仍不能離“我慢”,則表示觀察不真切,所謂“我慢”,就是見我,異我相在,郎成“我慢”。“我慢”之所以難去,是因行者於色、受、想、行、識五受陰中,見我、異我相在的執著難以消滅之故。若“我慢”不去,又必須從頭再作連銷的、正反的觀察,一直到漏盡而後止。一般說來,如果不是宿業深,業果冥頑,經過一番精心的連槍、正反觀察,多能疾得漏盡。
行者的“我慢”為什麼難以消滅呢?是五受陰以“欲”為根。色、受、想、行識的因、集、生轉轉、觸、都是“欲”的作祟,因“欲”的因、集、生、轉、觸,才有見我、異我相在的“我慢”,去欲郎無“我慢”,無“我慢”郎疾得漏盡。
正 觀 無 我
佛陀將行者分成二大類:一是無慧無明的行者,二是有慧有明的行者。
無意無明的行者,於色、受、想、行、識五受陰,生我見系著,使心系著而生欲貪。因此,更於色、受、想、行識中,處處見我,異我相在。
有意有明的行者,於色、受、想、行、識五受陰,不生我見系著,不使心系著,不生欲貪。因此,更於色、受、想、行識一律不見我,異我相在。所見色、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矗、若細;若好、若丑;若遠、若近,皆悉無常、是苦、是變易法。認色非富有;受·、想、行、識非富有,此色是壞有,受、想、行、識是壞有,一切無我、無我所。有慧有明的行者能作如此正觀無我,則斷五下分結,即…
貪結:貪欲煩惱、瞋結:瞋恚煩惱,身見結;我見煩惱。戒取結:取執非理無道邪戒煩惱。疑結:狐疑谛理煩惱。因此,佛陀為有慧有明的行者,做了一個“無我”偈,偈說:
法無有吾我 亦復無我所 我既非當有
我所何由生 比丘解此者 則斷下分結;.
綜觀以上佛所論述四識住和五受陰教法中,“色”輿“識”實為五中最重的問題,行者必須注意佛在論說五受陰時·,於“色”與“識”的說法最多。“的”是五受陰之首,“識”是五受陰之尾,首、尾能處理得當,則其中的受、想、行可應運而解。因為,有色才有受,想、行;有識才了別受、想、行。無“色”與“識”,則無受、想、行了。
不樂於色,不贊歎色、不取於色、不著於色,於色不樂,心得解脫,不樂於識,不贊歎識,不取於識、不著於識,則於識不樂,心得解脫。“色”、“識”解脫,受、想、行當亦解脫。不滅不生,平等捨住,正念正智,如是知、如是見者,前際俱見永盡無余;後際俱見亦永盡無余,無所封著,於諸世間,都無所取,亦無所求,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自知不受後有。到此才真正解脫而趣入涅槃了。
摘自《內明》15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