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遺教經講記(十一)
淨界法師主講
和尚尼慈悲,諸位法師、諸位居士,阿彌陀佛!
請大家打開講義第20面,
丙八、畢竟功德
本經是佛陀在臨滅度時,對弟子最後的開示,也就是佛陀的最後遺教,身為佛陀的遺教,本經有二個主要特色:
(一)普遍性:佛法修學的主題有二:
(1)業力的修學:業力是指身業、口業的造作,這是透過持戒以斷惡修善。
(2)正念的修學:透過止觀的修學以對治心中的顛倒,使我們返妄歸真。
在一切經典中對業力與正念的修學,基本上都有所偏重,有些經典偏重持戒,有些經典偏重修學止觀,本經的特色是它具備持戒以對治身口的業力,也兼具修習止觀以對治心中的迷惑顛倒,所以本經的第一個特色是具足普遍性。
(二)簡要性:本經不像其它經典,佛陀有充分的時間開演種種的法義。本經是佛陀臨滅度時所宣說,時間非常短暫急迫,故佛陀只能把一生中重要的法義作回顧,指出眾生在修學中最容易犯的毛病,並加以對治,所以本經的第二個特色是簡要性。
具足普遍性與簡要性的內涵中,蕅益大師把本經的正宗分分成兩部分:
(一)共世間法要:成就人天功德的法要有三:①持戒清淨,②都攝六根,③調伏煩惱,這包括戒定慧。
(二)不共世間法要:這是成就出世間解脫的功德,共有八個法要:①少欲、②知足、③遠離、④精進、⑤不忘念、⑥禅定、⑦智慧、⑧畢竟功德。
以下的畢竟功德是前面七個法要的總結,所謂的「畢竟」是指究竟圓滿,前面七種修學法要都是方便功德,都沒有達到諸法的究竟根源,這畢竟功德法要能使前面的七種法要,包括禅定跟智慧,功德圓滿,也就是說,前面的七個法要因為跟畢竟功德相應,而成就了圓滿的功德。
汝等比丘,若種種戲論,其心則亂;雖復出家,猶未得脫。
消文 佛陀告訴弟子們,修學前面的禅定跟智慧,重要的是要能消滅心中的戲論,因為如果不消滅心中的戲論,即使修禅定跟智慧,心中有殊勝的無漏功德,內心仍然是擾動不安。
釋義 從業力的角度來說,戲論是一種口業的過失,講些無益無利的言語,增長放逸的言詞,這即是戲論,以上是從業力的角度,作粗顯的解釋。另外再從迷悟的角度來解釋戲論:如果內心生起有所得心,違背我們的清淨本性,生起向外追求之心,這即為戲論,這種解釋的戲論是一種微細的法執。《大乘起信論》講到修學有一心二門:生滅門與真如門。
(一)生滅門:這是從個體生命來修對治煩惱。什麼叫個體生命呢?這念心性在無量劫的流轉中造了眾多的業力,由一群強大的業力創造了今生的五蘊身心果報。我們就依止現前這一期生命的五蘊,斷惡修善,修習止觀,返妄歸真,稱為生滅門。在生滅門中,我們有二個選擇:
(1)放縱五蘊:我們放縱自己的感覺、思想,這是生死流轉門。
(2)對治五蘊:這是以四念處的「不淨、苦、無常、無我」,來對治五蘊諸法,這是還滅門。
無論是放縱的雜染法,或對治的清淨法,都是屬於生滅門,因為並沒有回歸到本性,只是就這一期的身心世界,斷惡修善來加以對治。這種個體生命的修學,是站在這一期的生命上,觀察生命的相貌,這是生滅門。
(二)真如門:這是回復到生命本來的面目,也就是回復到整個法界的一個整體生命。如何回復到本來的整體生命呢?觀察由業力所創造的色、受、想、行、識,這都是假借因緣所生,並不是本來具足的。當我們剝開這些由業力所變現的色心諸法,見到內心深處明了寂靜的心性,也就是所謂的現前一念心性;在這心性中,色不可得,受想行識不可得,不可得也不可得,這是「諸法皆如」的境界,也就是我們還沒造業流轉之前的本來面目,亦即現前的一念心性,這稱為真如。
大乘佛法的修學有兩個重點:一是雲何應住,一是雲何降伏其心。雖然大乘佛法的修學過程中,也強調雲何降伏其心的對治,我們的確有如夢如幻的煩惱要對治,有如夢如幻的善法要修學,但更重要的是「雲何應住」,內心是否能回歸到本來面目,這也就是所謂的根本法門。這段經文是說,假如前面禅定跟智能的修學,心沒有回歸到本性,仍只是向外追求的有所得心,這樣的修學乖違真如本性,這即是戲論,雖然能成就種種的功德,仍未能消滅心中的擾動,所以「雖復出家,猶未得脫。」雖然出家修習戒定慧,但內心仍被有所得心所障礙,未能達到究竟圓滿的功德,因為還沒有把心帶回家,心仍在門外。雖然自己積功累德,但沒有回歸本性,畢竟是乖違真如本性。這段經文是說明戲論的過失,下一段是贊歎不戲論的功德。
是故比丘,當即捨離亂心戲論,若汝欲得寂滅樂者,唯當善滅戲論之患。是名不戲論。
消文 佛陀勸勉所有的七眾弟子,一方面要修習前面的戒定慧,一方面要把戒定慧的功德回歸到本性。從本性上觀察,雖然以戒定慧斷煩惱,但事實上並無煩惱可斷,應保持清淨及平常心來修學,否則內心會被亂心戲論所擾動。這段經文的涵義中,說明心外求法有二種人:
(一)凡夫:凡夫在有相境界上追求,愚癡凡夫追求的是惡業,稍有智慧的凡夫則追求善法。總之,凡夫追求的是有相的執取,皆是心外求法。
(二)二乘人:二乘人也是心外求法,他所追求的是空性,也是有所得心,不合乎中道。
以上二種都屬於亂心戲論。譬如律學的分派,從最初佛在世原始佛教的戒律,變成二部、五部乃至二十部,及最後的五百部。這些部主都是大阿羅漢,所以道宣律師說:「其入觀也,人法雙亡,及其出也,無不緣習。」阿羅漢入我空觀、法空觀時,我不可得,法不可得,回歸到真如本性,但從本性出來,依自己的名言習氣,在戒律上的解釋就爭論不休,這都屬於亂心戲論。他們不知佛陀的制戒都是為對治眾生諸病,眾生有不同的病,所以佛陀制定不同的藥,並不是有真實的藥可得,所以亂心戲論者,不明白真如本性,本來清淨的道理。為了達到究竟的寂滅樂,我們應該善加正念真如,消滅向外攀緣的戲論過失,這是不戲論。
釋義 蕅益大師在這段經文總結說,前面的七種法要都是對治的法門,所謂對治法要都是有對立性的,如以善破惡,以空破有。這裡的畢竟功德是圓融無礙的法要,所謂的圓融無礙是何義?《六祖壇經》上有一位法達法師,他七歲出家,以後專誦《法華經》共三千部,他起初因無善知識的開導,不知應依止清淨心誦經,而依止自我意識修學善法,所以內心覺得「我」累積了眾多讀誦《法華經》的善業,他並沒有回歸到誦讀《法華經》是為恢復本來面目,這種以意識分別心修學是一種對治法要。後來有人勸他參學六祖大師,他去參學頂禮六祖大師時,他的頭沒有著地,六祖大師是善知識,一見便知,呵責他說:「仁者心中必有一物。」你今天對善知識如此的高慢,內心一定是依止強大善業而有所仗恃,可否請你道出有所得心所依止的善業?法達法師說他誦讀《法華經》三千部。後來六祖大師對他開示說,《法華經》的重點是發明佛陀出世的本懷,使眾生悟入佛的知見。六祖大師說:「心迷法華轉,心悟轉法華。」若依止迷惑向外攀緣的有所得心讀誦《法華經》,則被《法華經》的文字所轉,因為你把讀誦《法華經》當作一種功德善業想,所以雖讀誦三千部,全被文字所轉,非常可惜。如果明白《法華經》的真實義是為回歸本性,所謂的「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一切法的修學,無不是為使有所得的我愛執心,回歸到清淨本性,如此而已,並沒有真實的法可得,如是讀誦《法華經》便能「轉法華」,把《法華經》的文字般若轉成內心的觀照般若。法達法師聽聞六祖大師的開示,他開悟後講出內心的意境,祈求善知識的印證,他說:「誦經三千部,曹溪一句亡;未明出世旨,寧歇眾生狂。羊鹿牛權說,初中後善揚。誰知火宅內,元是法中王。」這首偈頌是說,自己過去誦經是依止有所得心,遇到曹溪六祖大師的開示後,現在有所得的心已平靜下來;原來修學佛法是要明白佛陀的智慧,不是硬修硬沖就能成就出世的功德,而是要明白道理,要明白什麼道理呢?「誰知火宅內,元是法中王。」原來讀誦《法華經》的這念明了心,跟十方諸佛的心並沒有差別,只是因一時的顛倒迷惑而成凡夫心,所以應該透過誦經的觀照,把顛倒迷惑心帶回家,恢復本來的面目。
這段經文是講畢竟功德,前面的修行法要是少欲、知足、遠離愦鬧、精進、不忘念、禅定、智慧,這些法要都是有所對治,如少欲知足對治貪煩惱,精進對治懈怠,禅定對治散亂,智慧對治顛倒,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能對治的是心,所對治的也是心,最後回歸到我們清淨本然,周遍法界的一心真如,無有少法可得,作如是觀照修學,方能趨向無上菩提。這段經文的畢竟功德,能提升前面的七種功德,使有所得心提升至無所得的真如本性。
甲三、流通分
○ 流通分分四 乙一、勸修流通,乙二、證決流通,乙三、斷疑流通,乙四、囑付流通
乙一、勸修流通
這段勸修流通是佛陀在講完前面的世間、出世間法要後,勸勉我們應如法的精進修行。這分成三段,第一段是總標。
汝等比丘,於諸功德,常當一心,捨諸放逸,如離怨賊。
釋義 佛陀告訴弟子們,對於前面的世間與出世間功德,這二中功德都包括戒定慧,即使修學世間善法,也沒有離開戒定慧,能對治的是戒定慧,所對治的是煩惱跟罪業,因有深淺的不同,而安立為世間法要跟出世間法要。譬如從止觀的角度來說,世間法要止觀的主題是偏重在業果,出世間法要止觀的主題則是偏重在無常、無我的空性觀察,所以能對治的法要都是戒定慧,所對治的都是惑業苦,但從深淺的角度,開出世間功德與出世間功德。我們對於這麼多的功德,應該如何修學呢?「常當一心,捨諸放逸。」蕅益大師解釋「常當一心」是安住在真如門。修學時我們一定要有一個重要觀念,雖然是以戒定慧對治心中的惑業苦,但自己一定要相信,「何期自性,本自清淨。」心中所累積的貪瞋癡煩惱及殺盜YIN妄的罪業,不是本來就有的,我們本來沒有這些煩惱跟罪業,這是在啟動生命流轉,造業以後才召感的,也就是說,它是後來才有的,這個觀念非常重要。講到人的本性,儒家思想有認為「人性本善」,也有認為「人性本惡」,佛法則認為這兩種說法都不正確,人的本性是清淨,非善非惡的,但心可以變成善,也可以變成惡。所以這段經文「常當一心」,勸勉我們要安住在一心真如的體性上來修學,知道煩惱與罪業是因緣所生法,它是可以被消滅的,這是安住在真如門,也就是根本法門。
從個體生命來說,「捨諸放逸,如離怨賊。」我們除了從理體上的真如,來觀察生滅的因緣,我們也應該同意,在無量的流轉中,我們也曾經生起許多虛妄的煩惱,造了眾多虛妄的罪業,召感許多老病死的痛苦,這些都是要對治的。所以從個體的生命來說,我們應該要承認現在的自己偏離了本性,所以應該「捨諸放逸,如離怨賊。」
以上經文告訴我們在修學種種功德時,一方面安住在真如,一方面要生起對生滅的對治,這樣才能理事圓融。以上是總標,下一段是別明,詳細開展出「常當一心,捨諸放逸」的種種方法。
大悲世尊所說利益,皆已究竟;汝等但當,勤而行之。若於山間,若空澤中,若在樹下,閒處靜室。念所受法,勿令忘失。常當自勉,精進修之;無為空死,後致有悔。
消文 這段經文說明修學的內涵,主要有二段,第一段先對法的贊歎:「大悲世尊所說利益,皆已究竟。」佛陀臨滅度時,勸勉弟子們皈依法,所以先對法有所贊歎。佛陀一生所宣說的法要,給予眾生的功德利益是究竟圓滿,沒有欠缺的。也就是說,只要如法修學,你想求世間功德,就能得到世間功德;若想求出世間涅槃,也能成就出世間涅槃。不論你今天是追求現世安樂,或追求究竟安樂,佛法都具足這些安樂的法門,你不用再學習其它的宗教或學問,因為佛法基本上是具足五乘功德,只要依教奉行皆可成就。所以佛陀勸勉我們「汝等但當,勤而行之。」只要老實的根據法要修學,功德自然出現,不必再追求其它法門。
我們應該怎樣修學呢?以下正式說明修學法要,當中有三小段,先看第一小段:
「若於山間,若空澤中,若在樹下,閒處靜室。」若想成就功德,首先要選擇處所,若在擾亂處所,不可能成就功德。哪些處所適合修學呢?或在山林道場,遠離愦鬧;或在空曠水邊;或在陰涼的樹下。總而言之,就是要「閒處靜室」,閒處是空閒無事,想要成就內心的戒定慧,若事情太多,把精神體力都耗損在處理事情上,那就沒有心力修習止觀了。所以自己若是有煩惱業力的初學者,想要成就戒定慧,一定要減少雜務,保存精神體力,因為修學時有精神體力才能有成就。其次,要處於靜室,靜室是寂靜而不吵鬧的處所,若有太多聲音的干擾,對初學者是一個很大的障礙。這裡的經文是說,凡夫都是夾帶煩惱而修學,煩惱有時活動,有時不活動,當煩惱活動時,我們不可能修學,如起瞋心時,根本沒辦法打坐。所以剛開始修學時,要遠離污染的因緣,煩惱雖還存在,但它處於「眠」的狀態,若不驚動它,煩惱就不會活動。所以初修學時,閒處靜室,不要刺激煩惱,在心平氣和之下修學佛法。以前忏公師父在齋戒學會開示,一個人寧可在山中睡覺,也不要在都市辦道。這句話有道理,因都市的色聲香味觸法境界誘惑多,若再刺激貪欲、瞋恚,單是要調伏煩惱,就已沒有時間修習戒定慧了,若在山中睡覺,總是有睡醒的一天。所以初修學者雖都有煩惱,但不要碰觸刺激它,在心平氣和時,趕緊拜忏、念佛、修四念處。開始時雖煩惱勢力強大,戒定慧力量薄弱,但這沒關系,不要去刺激煩惱,趕緊集中精神體力在修學法要上。所以初修學時,「閒處靜室」非常重要,故要找一阿蘭若來修行。
「念所受法,勿令忘失。」這是不斷的憶念所領納的法門,使這法門在心中專一相續的運作,而不會忘失。這裡的重點是在於專一相續,佛在前面說:「小水長流,則能穿石。」如此柔軟細小的水滴,憑什麼能穿破石頭呢?它所依憑的就是專一相續,水滴的每一滴都落在同一點上,而且不間斷。所以諸位想要成就功德,絕不可以說今天持大悲咒,明天持往生咒,後天念觀世音菩薩,這樣不可能有成就。也就是說,每一個法門都很殊勝,但對所修的法要應專一相續,「念所受法,勿令忘失。」這是成敗的重要關鍵。
「常當自勉,精進修之;無為空死,後致有悔。」有情眾生心會「常者生厭」,對於某一法門修習久後,特別是出家已久的老參,常會有懈怠的情況,這時要自己勉勵自己,思惟死亡無常。我們內心若思惟法要,漸漸與法相應時,就能成就很多的善業,善業帶來花報,雖然正式的果報在來世,但今生就會出現一些安樂的果報,若稍不注意,則容易墮入對現前安樂果報的執著,自己所修的根本法門也隨之忘失。這時就要思惟,死亡總有一天會到來,當死亡來臨時,現在的美好果報,如財富、名聞利養、可愛眷屬等,全都會被死亡所破壞,所謂「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如是透過對死亡的觀察,就會從對境界的執取中解脫出來,而安住於內心的法要。我們修學的障礙,在於太重視眼前的果報,太重視一時的得失、一時人事因緣的美妙境界。其實佛法認為果報不重要,重要的是因地,也就是心與果報接觸時所創造的業力,但是我們往往忽略因地,寧可不擇手段追求今生的安樂。要如何對治這種顛倒呢?思惟無常,今生所追求的安樂,死亡來臨時全都被破壞,而所造的業力卻會影響來生的安樂與痛苦,所以透過對死亡的觀察,使我們了解什麼只是暫時的因緣,什麼事情會對我們產生比較久遠的影響。所以佛陀告訴我們,思惟死亡可以幫助我們從顛倒中醒悟過來,知道有些事情只是暫時的因緣,而拜忏、誦經、念佛才是長久安樂的因地,要緊的是爭千秋,不是爭一時。以上是勸修對治,佛陀在臨滅度時勸勉所有弟子,修學時要注意:①選擇處所。②念所受法。③思惟無常。
我如良醫,知病說藥;服與不服,非醫咎也。又如善導,導人善道;聞之不行,非導過也。
消文 在這一段經文,佛陀對三寶的皈依中,佛與法之間相互的關系,作了說明。「我如良醫」,佛陀在眾生的修行過程中,扮演醫生的角色,佛陀所宣說的世間、出世間法要是藥物,顛倒的眾生有如病人,病人如果不吃治病的藥物,這並非醫生的過失。又譬喻說,迷惑的眾生沒有正見,完全憑著感覺做事,佛陀指引眾生離苦得樂之道,若眾生不依此正道而行,遭受痛苦時,這也不是導師的過失。
釋義 這段經文是在說明一個觀念,佛法是重視身、口、意的實踐,佛法絕沒有「你相信我就得永生」的思想,如果整天跟在佛陀身邊,卻不如法修行,仍要墮落。釋迦牟尼佛在世時,跟隨佛陀出家,身為佛陀弟子,經常親近佛陀的六親比丘中,有三個墮三惡道。一個人若要墮落,想跳火坑,誰也沒辦法救他。這段經文說明,我們所真實皈依的是法,這是佛法殊勝的地方。我們真正要做的是服藥,當然這藥必須是醫生所開的藥方,所以真正能治好病的是如法的修學。換句話說,修學佛法與佛陀是否在世無關,即使生於佛世,若不如法修學仍要墮落。雖生於未見過佛陀的末法時代,若能遵循佛陀的遺教,如法修學,仍能成就種種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