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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忏華居士:種子與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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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與現行

黃忏華

一、種子之名義

百法中,除無為法六,余一切有漏無漏色心諸法,皆從第八阿賴耶識中開發生起。名此第八識中生果功能曰種子。即第八識自體分中,有能生色心諸法之力用,恰如草木之種子,能生芽莖,故名之曰種子。所生色心諸法,從沉隱之種子顯現行起故,名之曰現行。即用未發現,喻名種子。用已顯明,是稱現行。如識論,種子者,謂本識中三性三界九地有漏無漏色非色報非報等功能差別。依現行者,謂七轉識及彼心所各自體分及此各各所變相見分性界地等。又識論雲,此中何法名為種子,謂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從各自種子生各自現行,故雲親生自果。色心諸法種子各各差別,同時其功能亦各各差別,故雲功能差別。如是所謂種子者,能也,力也,用也。世間一切,皆自此起。於此有數義,一種子為力,非色非心。二力遍宇宙,故種子亦遍宇宙。一念起用,宇宙森然,種子無盡,宇宙亦無盡。三種子無長短大小之分,現行起時,相由見帶,故識心分別一生,即攝全宇宙,無小不攝大,亦無一處不攝法界也。

二、種子之體性

大論第五建立七因亦無一處不攝法界也。攝論識論本此立種子六義,以限定親因緣之意義。若具六義,方名種子,阙一不成。所謂六義者,一剎那滅,謂要其體才生,無間即滅,於轉變位,有取與(疏抄為因生現名取,酬因名與)之作用,方得名為種子。即種子者,生果之功能。功能從生滅變化起,故必為剎那生滅之有為法。此遮大眾部等立無為緣起,正量部立長時四相,又外道以自性神我等為諸法因,大乘一師以真如為諸法因。二果俱有,謂此能生因之種子,要與所生之現行果,俱時現(述記顯現現在現有三義名現)有。而於一有情身內,和合相應。此遮經部等執因果異時,又外道計從他身大自在天生一切有情等。然此就種子生現行論,若就種子自類相生,無果俱有義。三恆隨轉,謂種子要長時一類相續,無轉易,無間斷。然諸法中恆時相續者。唯第八識。故要恆時隨此能持之第八識轉起,一類相續,方為種子。此遮七轉識及色法,轉易間斷,不得為種子。四性決定,謂種子要隨其能熏因力之善惡等性各別決定,從此物種還生此物。即善種決定起善現行,惡種決定起惡現行。此遮小乘有部等說善法等與惡無記等為同類因。五待眾緣,謂種子要待眾緣和合,種子轉變,方能生現行果。此遮外道執不待眾緣,從自然一因頓生結果等。又小乘有部等,執緣體恆有。六引自果,謂種子要各各引生其別別色心自果。即色法種子,但引色法自果。心法種子,但引心法自果。此遮外道執一因生一切果,又小乘有部等執色心等互為因緣。具上六義者,唯第八識中生果公能,故名此功能為種子。然但言種子之自相,則一剎那滅,明其體之有生滅。三恆隨轉,明其體之不同兔角龜毛。有此二義已足,自余四義皆因遮余而立。至谷麥等外種,從內識中麥等種子生,實是現行,唯就世俗假立種名。

三、種子之來源

關於種子之來源,凡分三說,一唯本有說,二唯新熏說。三本有始起並有說。護月論師等,唱唯本有說。謂一切有漏無漏種子,皆無始時來,法爾本來具有。非是本無,今從熏習新生。難陀論師,唱唯新熏說。謂一切種子,皆無始時來,法爾從現行熏習新生,非本來具有。護法論師,折衷二說,唱本有始起並有說。謂無始時來,第八識中,法爾自然具有生起蘊處界等諸法之功能,恰如芥子中含有無量種子,是為本有種子,亦名本性住種。又無始時來,從種子生起之現行諸法,依七轉識之作用,再熏習其氣分於第八識中,更成彼識後時生果功能,是為始起(新熏)種子,亦名習所成種。此本有始起二種子,香待相助,生起現行諸法。亦有唯從本有種子生起者,如於見道之最初剎那現起之無漏智是也。但以此二種子相合而生起者為多。上三說中,以第三說為正義。

四、種子之種類

種子有二種,一有漏色心種子,二無漏色心種子。有漏色心種子,復有二種,一名言種子,二業種子。名言種子者,由名言所熏能引生一切善惡諸法自果之各別親因緣種子。此隨能熏之現行,復成二種。一表義名言種子,表義名言者,能诠表義理之名句文也。第六識緣诠表諸法義理之名言,熏成五蘊三性等差別種子,故曰表義名言種子。第六識緣诠表諸法義理之名言,熏成五蘊三性等差別種子,故曰表義名言種子。即能緣心緣所緣境時,自發名言,诠顯色心諸法,於自心前,變現彼諸法之相分,熏彼諸法之種子於阿賴耶識。或聞他名言所诠色心法,於自心前,變現彼相分熏彼種子於阿賴耶識。二顯境名言種子,顯境名言者,能了別境界之心心所也。一切心心所法緣各自境時,不因自他之名言熏成種子,謂之顯境名言種子。即一切七識見分等心了別諸境時,變現彼諸境之相分於心前,熏彼種子於阿賴耶識。此乃由見聞覺知之作用所熏種子,實不因名言,然能緣心能顯所了境恰如名言能顯所诠諸法之體義;故約喻名此見分等為顯境名言。二業種子者,業者造作義,謂由造作善惡等業所熏種子。第六識相應思心所,依身口意三,造作善惡等業,熏自思種於阿賴耶識。比思心所之種子,有二功能。一生自思心所現行功、名名言種子,不名業種子。二助他羸劣無記名言種子令生現行功能。名業種子,不名名言種子。即無記名言種子,性贏劣故,無自生現果之立用,必藉善惡名言種子之助緣,始能生自現果。故善惡名言種子,不唯能生自果,又有助他無記種令生果之功能。其生自果邊,仍名言種子。於助他無記種令生果邊,立業種子名,非別有體。故名言種子,通八識,且通三性。業種子,局第六識思心所,且局善惡二性。無記羸劣,無助他之功能故。又思心所兼名言業種二能,他心心所法但有名言種子之功能。

種子一名習氣他心心所法但有名言種子之功能。所謂習氣者,氣者氣分,習謂熏習。由彼現行熏習,得此氣分,故名習氣。如識論雲,言習氣者,現行氣分熏習所成,故名習氣。即諸法現行時,隨應所熏色心萬殊種種習氣,皆悉若在第八識中,更成彼識後時生果之作用,故名種子曰習氣。即所謂種子,望所生現行立名。所謂習氣,對能熏現行立名。名異體同。識論言習氣有三種,一名言習氣,二我執習氣,三有支習氣。一名言習氣,即名言種子,亦名等流習氣,謂漏無漏三性七識緣名言所熏種子。等流,是所生果名。習氣,是能生因名。等者,相似義,即此種子與果性同。流者,流類義,果是彼類。或流注義,果從因起。等流者,似果之因之流類,或從似果之因現行之同類果。名言熏種子,是等流之習氣,故名等流習氣。即所謂等流習氣者,能引生等流果之習氣。如義蘊雲,所生之果,是等之流。能生之種,名等流之習氣也。又演秘雲,流謂流類者,有說等謂相似,已顯類同。所言流者,是流注義,果從因起,因所流故,名之為流。等之流故,亦依主釋。或所生果,與因相似,名之為等。從彼所起,名之為流。此等即流,持業釋也。二我執習氣,謂六七二識虛妄執我我所所熏種子。我執有二,一俱生我執,二分別我執。由此二我執所熏種子,令有情等自他差別,故別立我執習氣名。如義演雲,我見熏習,體即名言,由起我執,執有自他,名我見習,尋名言而熏種子,與等流種子無別,但據三熏習別離而體無別也。三有支習氣,即業種子,亦名異熟習氣。謂由第六意識發起善不善業所熏種子。有,謂三有。支者,因義,分義。即所謂有支者,三有因義。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能招人天可愛果之業種。二不善,即能招三惡趣非可愛果之業種。由此二支所熏種子,令異熟果善惡趣差別,即能招異熟果之增上緣者也。言異熟者,由善惡因所引生總別二報無記果也。此與異熟果為因,故名異熟習氣。

攝論世親釋雲,名言熏習差別者,謂眼名言熏習,在異熟識中為眼生因,異熟生眼,從彼生時,用彼為因,還說名眼。如是耳等一切名言差別,亦爾。我見熏習差別者,由染污意薩迦耶見力故,於阿賴耶識中我執熏習生。由此為因,謂自為我異我為他,各有差別。有支熏習差別者,由善不善不動行力故,於諸趣中流轉差別。

已上三種習氣,其差別如是,然非離等流習氣別有我執有支二種習氣,但依其義邊立名。

無漏色心種子者,能得三乘道者,其本識內,無始以來,法爾有能生無漏法之功能。此亦有三,一生空無漏種子,能生三乘道無漏法之種子也。二法空無漏種子,三俱空無漏種子,能生菩薩及佛果無漏法之種子也。此無漏種子,無始以來,附在第八阿賴耶識中,前滅後生,展轉傳來。

大論分種子為四種,一世間種子,謂欲色無色界系諸行種子。二出世種子,謂能證三乘及三乘果八聖道等清淨種子。三不清淨種子,謂欲界系諸行種子。四清淨種子,此復有二,一世間淨,謂色無色系諸行種子。二出世間淨,謂能證三乘及三乘果八聖道等所有種子。

五、種子現行之因果

能生起諸法之種子,無始時來,含藏於第八識中,前念種子,生後念種子,前滅後生,自類相續,恰如川流,晝夜不息,是名種子生種子。此種子眾緣和合時,能生起各自果法,是名種子生現行。其所生之現行中,有強盛之勢用者,於生起之剎那,再熏習各自種子於第八識中,是名現行熏種子。於此有三法二重因果。三法者,能生之舊種子,所生能熏之現行,所熏之新種子也。二重因果者,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也。此三法展轉相依,於同剎那,成二重因果。譬如明燈,焰炷生燒,同時更互。又如蘆束,互相依持,同時不倒。是曰三法展轉,因果同時。若種子望種子而論,前念種子生後念種子,前念後念相續故,因果異時。而就第八識論之,第八識所持種子為因,生眼等七轉識。同時七轉識現行法為因,生第八識種子。是曰七轉第八,互為因果。

六、種子與第八識所生果

種子,與第八識,及所生果即現行色心等,有非一非異之關系。先就體用門論種子與第八識之關系。種子者,第八識自體上之作用,而第八識其體也。體用有別,故非一。雖然,用者體之用,體者用之體。體用不相離,故非異。如攝論雲,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為無別異。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無性釋之雲,一切種子,是阿賴耶功能差別,如法作用,與諸法體非一非異。此亦復爾。又依述記意,種子是用,攝用歸體,其性皆無記,故與本識非異。雖然,若體用別論,則種子者,色心三性諸法所熏生,又現生三性諸法。從現行果,因種子亦通三性,故與本識非一。次就因果門論種子與所生果之關系。種子者,三性諸法能生因,而諸法者所生果也。因果相順,故非異。雖然,種子者,隱伏於第八識中之能生作用。諸法者,用已顯名之現行。隱險有別,故非一。如大論雲,種子雲何,非析諸行別有實物名為種子,亦非余處。然即諸行如是種姓,如是等生,如是安布,名為種子,亦名為果。果與種子,不相雜亂。若望過去諸行,即此名果。若望未來諸行,即此名種子。望彼諸法,不可定說異不異相,猶如真如。故種子對所依識,非一非異。望所生現果,亦非一非異。

七、種子與熏習

一切始起種子,皆由善染污七轉識,熏習於第八識自體。所謂熏習者,熏者,擊發義,習者,數數義。謂能熏法與所熏處,同時同處,和合相應,由能熏法數數擊發,令種子生長於所熏處中。

一所熏本識若法具一堅住性,二無記性,三可熏性,四與能熏共和合性,四義,方能為所熏。即須有永久之性,平等之性,自在及虛容之性,及有與彼能熏習者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之和合性。一堅住性。此謂有定處非流動。即須始終一類,相續不斷。此遮七轉識及色法等,常有變異動轉,縱受熏習,亦不能持種,故不能為所熏處。第八識,從無始之始,至究竟之終,恆一類相續,故能為所熏。二無記性,此謂不死執善惡。即須唯是一類無記,其性中容,無所違拒。此遮善法及染污法。其性強盛,互不容納,故不能謂所熏處。第八識,無覆無記,於善染皆不違拒,故能為所熏,由此如來第八淨識,以唯善故,不受熏習。三可熏性,此謂有隙可乘。即須其體自在,其性非堅密。此遮第八相應五遍行心所,不自在故,依他生起,非所熏性。亦遮真如無為,以堅密故,不受熏習。第八心王,體性虛故,故能為所熏。四與能熏共和合性,此謂所與能合。即須與能熏法同時同處,不即不離。此遮過去未來之第八識及他身之第八識,無和合義,故不能為所熏處。自身現在之第八識,與能熏法同一時同一處,和合相應,故能為所熏。具上四義者,一切法中,唯因位同身同剎那之第八識。故能為所熏處者,唯此第八心王。

二能熏現行若法,具一有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增減,四與所熏和合而轉,四義。方能為能熏。即須有生滅無常之性,力用強盛之性,能作增減之性,及有與彼我熏習者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之和合性。一有生滅,此謂動。若法,有生滅變化,方有作用。有作用,方能熏習種子,或令增長。此遮無為法,前後不變,無生長用,故不能為能熏法。二有勝用,,此謂自有力而能動他。若法,有能緣勢用,且有強盛勢用,方能熏習種子。能緣勢用,即心心所之作用。此遮色法。強盛勢用,謂善染污等性。此遮異熟心所等色。色法,有強盛用,無緣慮用。異熟無記心等,有緣慮用,無強盛用。不相應行,二用俱阙。故皆不能為能熏法。三有增減,此謂有粗細,其細不可形容,又無可走避。若法,可增可減,方能熏習種子。此遮佛果緣滿善法,無增無減,故不能為能所熏法。四與所熏和合而轉,此謂能與所合。若法與所熏識同同處,和合相應,方能熏習種子。此遮他身相望及前後異時,無和合相應義,故不能為能熏法。具上四義者,一切法中,唯因位同身同剎那之七轉識及彼心所。故能為能熏法者,唯此前七轉識。

三熏習之相狀能熏之七轉識,熏習種子於第八識中之相狀,有二種。一曰見分熏。一曰相分熏。見分熏者,熏能緣種子之意。謂有勝用之七轉識,緣各自境時,其自證分,先起能熏作用,資助(與力)能緣見分,令見分熏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之種子於第八識中。相分熏者,熏所緣種子之意。謂見分資助所緣相分,令相分熏分及本質之種子於第八識中。所謂自證分資助見分,謂自證分起外緣作用(見分,)始熏能緣種子於第八識中。所謂見分資助相分,謂所緣法不能獨自熏種,必待能緣,始熏其種子於第八識中。如唯識講義雲,唯八識自證能受熏,亦唯七識自證能施熏。自證帶相見,即說相見分熏。其實見分但是用,用不能熏。自證方是體,體乃能熏。見緣相時,相分為自證所帶故,相分亦能熏。

附一:霍韬晦《唯識宗的種子》(摘錄自《現代佛學大系》{54})

唯識宗的種子觀念,是從植物種子來的,以借喻現象生起的根據。不過最先提出這一觀念的不是唯識宗,而是經部。經部處理業的問題,認為業與果報的媒介物是思的種子,即由思的活動熏成。種子剎那相續,到成熟時,便生起名色果報。不過有關種子的貯存問題,經部並未了解到須有一底層意識的存在,所以只歸於色心互持。唯識宗起,始規定種子是“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成唯識論》卷二),於是全部括入阿賴耶識中。根據世親(,約西元五世紀)對阿賴耶識的規定,阿賴耶識是異熟識,它擁有一切種子。異熟是面對前生的善惡業,至今已化為現實存在的意思說的。“擁有一切種子”則是從它的內部構造上說。蓋阿賴耶識自身並無特殊內容,種子就是它的內容,所以賴耶和種子是一整體性的關系,不可分割。傳統的解釋,以賴耶為體,種子為用,又說種子是賴耶的相分(這主要是護法說,見《成唯識論》卷二),則如何由賴耶之一,生起種子之多?此亦有違種子六義中的引自果義(見下),所以不能把賴耶和種子分開。

由阿賴耶識的結構,進一步開出的就是賴耶緣起說。唯識宗以賴耶持種、待緣現行的觀念來交代客觀世界的生起,為此對於種子的性質、活動方式先予安立,這就是種子六義:

(1)剎那滅:種子在剎那中才生即滅,而非常住。種子如此,則種子所生起的表相世界亦然。唯識宗以此概念來說明世界的無常義。

(2)果俱有:種子與所生之現行(即表相)同時出現,現行還熏新種亦同時進行,三法展轉,因果同時。這是在剎那滅的觀點下建立因果關系。

(3)恆隨轉:種子在第一剎那中才生即滅,第二剎那種子再起,中無間隙,而前後兩種子相類。這是為了解釋現象的連貫性而建立。

(4)性決定:種子的性質,如有漏、無漏、善、惡、無記等,與所生現行相同,現行與所熏生的種子亦相同。這是為了維持因果的一致性,若因果性質不同不可能相生。

(5)待眾緣:種子起為現行,須待條件。蓋種子自身是因緣,但仍須等無間緣、所緣緣,及增上緣的牽引,始能生起。

(6)引自果:每一種子只能生起自現行,而不會生起不同內容的現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唯識宗認為:通過此義,可使現象界的因果內容不亂。

由上述六義,可見唯識宗對於世界的構造問題是采取一種功能原子論的進路,把世界分解為片片表相,然後收入種子;種子與表相成為一一對應的關系。這種想法,最大的困難可能是多重表相結合以成一客觀對象的根據問題,種子自身顯然不能擔負這一功能。

其次,關於種子的來源,有本有種子(本性住種),亦有新熏種子(習所成種)。關於這一方面的討論,主要在解決成佛問題。因為從現實生命反溯,每一期阿賴耶識的存在都是前期善惡業的異熟,因復有因,實不能在時間上定一起點,所以無始時來都是新熏種,亦稱為習氣,由現行熏生。問題是,眾生修行實踐至見道位,無漏種子初起現行便不能無根而有,所以必須設定有本有的無漏種子以作交代。然而,從現實生命上想,無始時來阿賴耶識都是有漏種子的活動地方,則無漏種子的存在便不可能在內(依性決定義,有漏、無漏不相交涉),而只能是一種“寄存狀態”,待原有結構打散後,才能接替有漏種子起現行,這也就是轉依。

其次,阿賴耶識貫通三世,前生的業與後生的存在如何關聯亦一問題。唯識宗說種子有兩種:(1)名言種子,(2)業種子。名言種子負責生起(轉化)出整個我、法世界,所以它們是現實存在的根源。它們之所以稱為“名言”,是因為存在世界全部都可以用“名言”表達。於中復分兩類:1。表義名言種子,由具體的語言現象熏生,唯第六意識有;2。顯境名言種子,由人的認識活動熏生,通前七識心、心所(但若從我、法世界的提供上說,八識種子都是名言種子)。至於業種子,則為決定引生來世名言種子的力量。人生各有不同的命運就是受業種子牽引。業種子由第六意識中的思心所發出善惡性的身、語、意業熏生,而貯存於阿賴耶識中,對來生的阿賴耶識的名言種子有牽引作用,所以阿賴耶識稱為異熟識。(《成唯識論述記》說異熟有三解:(1)異時而熟,此顯因先果後;(2)異類而熟,業種子居因位時有善、惡性,至果位名言種子生起時是無記性,性質類別已有不同。因為這表示前期的善惡性到此已成熟,獲得酬報。此即傳統唯識家所說的“因通善惡、果唯無記”;(3)變異而熟,即由因轉化為果。)其實業種子與名言種子在體性上並無不同,若從其所熏生的種子能引生自現行,即作因緣義,便是名言種子;若只是牽引果位的其他的名言種子起現行,即作增上緣用,便是業種子。

依據上述,亦可以把名言種子生起的我、法現象的功能分開,於是有兩種習氣:(1)名言習氣,這是總名;(2)我執習氣,特指產生自我觀念的種子(唯第六、七識有)。加上有支習氣(“有”,指欲界、色界、無色界,眾生存在的三大界域,也是輪回的界域;“支”是支分義,即輪回之各段,或“因”義,即輪回之因。所以即是指業種子而言),便成三種。

此外,在名言種子中,又有共相種子與不共相種子之分。共相種子負責轉化出客觀世界(器世間),如山河、大地之類,由前生的共業種子引生;不共相種子負責轉化出個體生命(有根身),由前生的不共業種子引生。

附二:侯外廬(等)《種子、現行與熏習》(摘錄自《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第三章第三節)

唯識論者認為,顯現的、在當前的剎那間發生作用的現行之識,對於潛在之識是有影響的,這種影響便是所謂“熏習”。正和“種子”是由比喻得名一樣,“熏習”也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它的涵義是:現行之識把它的印象反映到潛在之識中,使潛在之識受到它的熏染,正如以香花熏油,使油也獲得花香一樣。就“現行”對“種子”的熏習而言,“種子”又名“習氣”。對這一比喻,窺基有如下的說明:

“此種子者,習氣異名,習氣之法,必由熏有,如胡麻中所有香氣,華熏故生。西方欲作塗身香油,先以香華,和於苣勝,聚之一處,令便極爛,後以明顯油,油遂香馥。”(《述記》卷十三)

關於“種子”的熏習,有三種說法:一種說法是“種子”是本有的,“由熏習力,但可增長”;另一種說法是“種子”都由熏習而成;第三種說法是調和以上二說,認為“種子”有二類,一類是本有的,一類是由熏習而成,即所謂“習所成種”。這些說法是就“種子”的來源而言,但都一致承認“現行”對“種子”的熏習作用。

“種子”與“現行”的關系是“所熏”與“能熏”之間的依存關系,也正是第八識與七識之間的依存關系:第八識是“所熏”,前七識是“能熏”。唯識論者論證:只有第八識才能是“所熏”。第八識按其性能來說,乃是一種續而不深的意識,它的連續性,可以使它堅執“種子”,使“種子”受熏;它的不深而虛疏,又可以使它具有容納性,這是“所熏”的必要條件。一方面,第八識是“無記”的(即無善無惡之意,《成唯識論》卷三:“此非善惡,故名無記”),因此可以接受具有善惡性的“種子”的熏染;另一方面,它的體性是虛疏的,因而“無所違逆,能容習氣”(同上,卷二),也就是說:“體是虛疏,易可受熏,(中略)有虛疏故,可容種子。”(《述記》卷十四)“所熏”與“能熏”同具的條件,乃是二者之間的“同時同處,不即不離”,“如是能熏與所熏識俱生俱滅,熏習義成”(《成唯識論》卷二)。這是對第八識與七識的相互依存關系的進一步的界說。

由此出發,唯識論者對“種子”與“現行”的因果關系展開了錯綜的分析:

(一)“種子”是識的潛在狀態,而“現行”的識乃是這種潛在的識的顯現,就二者的相對的因果關系來說,這種顯現乃是“種子”生“現行”,即“種子”是因,“現行”是果。窺基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中寫道:

“攝論第二卷,以種為因相,諸法因緣故;現行為果相,二種所生故。”

“二種”即“識種”(或名言種子)與“業種”,前者是無善無惡的,後者是有善有惡的。前者自身並不能單獨發生變化,只有在與後者相結合的條件下,才能變起“現行”。因此,嚴格說來,“識種”是因,“業種”是緣,“現行”是果。

“現行”由“種子”生起,但又反過來熏習“種子”,原來的“種子”被熏之後成為新種,就“現行”之識對受熏後處於新的狀態的潛在之識而言,這種轉變乃是“現行”生“種子”,“現行”是因,“種子”是果。

這樣,“種子”與“現行”相互更生,互為因果。在這種“種子”與“現行”相生的因果關系中,唯識論者提出兩個相互結合的觀念:第一個觀念是因果同時,第二個觀念是異類相生。

“種子”與“現行”同時而有因果關系的觀念,是“能熏”與“所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的觀念的直接的推衍。今取有關文句略加檢證:

“如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時故。”(《成唯識論》卷三)

“有作是說,要種滅已,現果方生。(中略)有義彼說,為證不成,(中略)焰炷同時,互為因故,然種自類,因果不俱,種現相生,決定俱有。”(同上,卷四)

“測(圓測)雲:種現同時名俱現,必依一身名和合,故遮過,未及他身也。基(窺基)雲:現者,顯現、現在、現有三義名現,(中略)顯現簡第七,現在簡前後,現有簡假法。體是實有,成種子故。”(太賢《成唯識論學記》卷二)

“令所熏中種子生長,如熏苣勝,故名熏習。能熏識等,從種生時,即能為因,復熏成種,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焰,焰生燋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時,理不傾動。”(《成唯識論》卷二)

異類相生的觀念是:作為因的“種子”與作為果的“現行”並不屬於一類。唯識論者認為,正因為“種子”與“現行”不屬於同類,所以能夠俱時而有。如《成唯識論》說:“現種異類,互不相違,一身俱時,有能生用。”窺基釋:“現行與種,各異類故,互不相違,於一身俱時現在,有能生用故。(中略)因果體性,不相似故,名為異類;不相違故,得同時有。”(《述記》卷十四)

(二)“種子”生起“現行”,“現行”又熏成“種子”,就新種與舊種的因果關系而言,乃是舊種生新種,即舊種為因,新種是果。同樣,“現行”熏成“種子”,“種子”又生起“現行”,就舊的“現行”與新起的“現行”的因果關系而言,乃是“現行”生“現行”,即舊的“現行”是因,新起的“現行”是果。在這種“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的因果關系中,唯識論者也提出兩個互相結合的觀念:第一個觀念是因果異時,第二個觀念是自類相生。

因果異時的觀念乃是由“種子”的“恆隨轉”的原理引申出來的,“種子”是連續而無間斷的,因而有前種與後種的“長時一類相續”。自類相生的觀念是指“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雖有前後剎那之別,但同屬一類,對此,窺基有如下的解釋:種子望種,體性相似,名為同類,以相違故,不得俱時一身和合,即第五卷《瑜伽論》雲:“與他性為因。即種望現,亦與後念。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此即是種,前後相生。(中略)現行望種,名為異類,雖亦熏種,後種未生果,故非無窮,於一剎那,無二現行。”(《述記》卷十四)總括說來,唯識論者所論“種子”與“現行”的因果關系可約為二類:“種子”、“現行”相互之間異類俱時而生,“種子”、“現行”各自自類異時而生,合起來便是四種:“種子”生“現行”、“現行”生“種子”、“種子”生“種子”、“現行”生“現行”。

這兩類因果雖交互相錯,但綜合在一起,便形成意識的恆轉如暴流的圖景:既有剎那的前後生滅,又有永無窮盡的連續,既有“種子”與“現行”的意識流轉,又有二者各自相對的獨立發展。

唯識論者關於因果的學說,是他們的全部教義的核心。近人歐陽漸對於他們的繁瑣的論述甚至歎為“俶詭陸離,不容思議”,並且說:“設有問言唯識何事,應告之曰:唯識事是因果事。”(《唯識講義》卷一)這樣說法,雖有誇大之嫌,但也並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唯識論是在八識的差別性的基礎上建立了八識的依存關系,在這種依存關系的基礎上描述了意識的恆轉,在這一具有內在的差別性與依存關系的意識之流中,概括出各種類型的因果的環鏈,在這裡,因果的環鏈也反過來集中地反映了八識的差別、依存與恆轉。通過“種子”與“現行”的范疇,執持“種子”的第八識與熏習“種子”的七種轉識的差別、依存與恆轉,在“能熏”與“所熏”的關系中得到最後的揭示:通過熏習作用,“種子”與“現行”的遞嬗推移的意識之流又在因果關系中得到最後的揭示。所有這一切有機的聯結,我們不妨以《成唯識論》如下的一段文句作為印證:

“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以恆轉故。恆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恆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暴流,因果法爾。如暴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暴流,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恆相續。(中略)謂此識性,無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恆轉如流。”(卷三)

這一段話是在形式的理論上具有合理核心的描述。在這裡,阿賴耶識本身也處於永恆的流變之中。但我們必須指出,唯識論是一種顛倒的理論,硬說各種轉識依著它不斷激起波浪,感覺、知覺以及一切思維活動都被卷入永恆流轉的意識的暴流,這就把主觀世界預為安放在完全自由的地位,而形成一種意志論。

唯識論者的因果論把因果當作意識之流的某種施設的環鏈來理解,而且把因果的環鏈放在普遍的依存與流轉的關系中來理解。(下略)

[參考資料]舊譯《華嚴經》卷二十五《十地品》;《成實論》卷十一;《俱捨論》卷十九;《瑜伽師地論》卷二、卷二十一;《成唯識論》卷二;《順正理論》卷十二;《大日經疏》卷十、卷十七;《金剛頂瑜伽中略出念誦經》卷一;不空《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道場念誦儀軌》卷下;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釋》;印順《攝大乘論講記》、《唯識學探源》;雨昙《唯識學上之種子義》(《現代佛教學術叢刊》{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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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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