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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南北朝居士名家文集:難《釋疑論》(周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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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釋疑論》

  [東晉]周續之撰

  近見君《釋疑論》,蓋即情之作,料檢理要,殆乎有中。但審分命之守,似未照其本耳。福善莫驗,亦僕所常惑。雖周覽《六籍》,逾深其滯。及睹經教,始昭然有歸。故請以先覺語當今之學者也。

  君以為審分命所鐘,可無祈驗於冥中;余慶之言,存於勸教。請審“分命”之旨,為當宅情於理,任而弗營耶?為忘懷暗昧,直置而已耶?若宅情於理,則理未可喻,善惡紛互,逆順莫檢,苟非冥廢,豈得弗營?若直置而已,則自非坐忘,事至必感。感因於事,則情亦升降。履信獲祐,何能不慶?為惡弗罰,焉得無怨?雖欲忘懷,其可得乎?靖求諸己,其效明矣。

  又勸教之設,必傍實而動直。為訓之方,不可一途而盡。故或若反而後會,或曉昧於為言。是以途車刍靈,堂室異诏,或顯其遠,或微其近。令循教之徒,不苟求於分表;飲和之士,自足於仁義。故深淺並訓,而民聽不濫。而神明之赜,蘊於妙物,豈得顯稱積善,正位履霜,而事與教反,理與言違?夷、齊自得於安忍,顏、冉長悲於履和,恐有為之言,或異於此。若謂商臣之徒,教所不及。汲引之端,蓋中智已還。而安於懷仁,不沒其身;臧會以僭,有後魯國。則分命所鐘,於何而審?玄明之唱,更為疑府矣。
  是以古之君子,知通圮之來,其過非新。賢愚壽夭,兆明自昔。楚穆以福濃獲沒,蔡靈以善薄受禍。郄苑以釁深莫救,宋桓以愆微易唱。故洗心以懷宗,練形以聞道。拔無明之沉根,翳貪愛之滯網。不祈驗於冥中,影響自征。不期存於應報,而慶罰以彰。故能反步八極,水鏡萬有。

  但微明之道,理隔常域。堯、孔拯其粗,宜有未盡。史遷造其門,而未踐乎室。惜其在無聞之世,故永悲以窮年。君既涉其津,亦應不遠而得。此乃幽明之所寄,豈唯言論而已!乖敘多年,聊以代勤。

  來論又以為天地曠遠,人事細近,一善一惡,無關冥應。然則天網恢恢,疏而遂失耶?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但盈換藏於日用,交賒昧乎理緣,故或乖於視聽耳。山崩鐘應,不以路遠喪感。火澤革性,不以同象成親。詳檢數端,可以少悟矣。

  (校注:本文是承廬山遠公之意,對戴安公《釋疑論》所作的答釋。其後遠公又作《三報論》,以進一步澄清疑惑。《廣弘明集》同卷載《釋疑論》全文及相關信件,閱者自可披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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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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