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業感說的價值
1、善惡有報非懷疑:從三世業感說,就能說明現在的行為與遭遇的不一致。「善惡到頭終有報,只是來早與來遲」。盡可從自己的努力而向上,不必因現在的遭遇而動搖為善的決心。”
明白了正確的業力說,就知道善惡終有報,那就不會由於一時的失意挫折而灰心,了解有播種必然會有收獲,對人生就有很大的鼓舞作用。即使我們現在不是很如意,也沒有關系,通過努力播種創造因緣,必然會得到應有的收獲。
“2、機會均等非特殊:神教者根源於神的階級性,造成人為的社會階級,如上帝選民,婆羅門、剎帝利、吠捨為再生族等。佛法從業力的立場,徹底反對它,認為人類的種種差別,一切為業所決定。”
這裡就在批評婆羅門教,他們認為大梵天是神的根源,因此造成了不平等的社會階級制度,把婆羅門教作為神的子民,與剎帝利、吠捨規定為再生族,死了還可以再生;而奴隸的首陀羅死了,一生就結束了。佛陀住世時徹底反對這種不平等的神的階級制度。所以佛法是建立在業力的立場上,在業力的造作之下人人平等,不管皇帝、大富翁、乞丐,一律都是平等的。業力是人人自作而自受的,不管什麼身分,造了惡業一樣要受報,就像古代皇親國戚犯法與庶民同罪;低賤的平民十年寒窗苦讀也可以中狀元,並不是由天生的種族階級而判定一生。只要懂得行善布施,充實自己,將來一樣可以成長而得好果報,在業力上絕對人人平等。
“業在不斷的變遷中,由於現生行為的善惡,種族的優勝者可能沒落,劣敗者可能上升。所以,不否定現前的事實,但並不使現前的情況神化,看作無可挽回。”
懂得上進的人都有機會,身分再高的人有墮落的因緣也會墮落,因緣不是永恆不變的。所以佛法不否定現生所受的果報確與過去的因緣有關,但不會使它神化(外在的主宰與永恆不變),有了正確的認知,就不會以為一切都是注定好無可挽回的。
“3.前途光明非絕望:神教者為了配合統治的永久起見,將人民編別為:神的子孫得再生;非神的子孫,不能得再生,永遠沒落。”
過去是皇帝國王君權政治時代,宗教者要受政治力量的牽制。他是天子,人們是被他統治的平民,怎麼可以說互相平等呢?皇親國戚都非常高貴,平民算什麼!為了能控制統治百姓,使他們百依百順不反抗,就要用階級的神教觀念來輔助統治者的統治,哪裡還會提倡人人機會平等!因此把人民編成不同的種族,神的子孫可以再生,不是神的子孫就不能再生。現在從自由民主的立場來看,這完全是一種專制者的心態,是毫無道理的不平等制度。
“不知人類陷入歧途,或由於社會惡力,或由自己的錯誤,即使重大罪惡者,也沒有不希望未來的新生。”
人們造了惡犯了過錯,難道就永遠沒機會了嗎?犯了錯就永遠下地獄嗎?哪一個人不想將來還有改過向善的機會呢?每個人內心都希望將來還有再生改過向善的機會,再大的錯誤也希望能改善。
“故,神教者的未來裁判,充滿了無情的殘酷,違反了人類共同的希求。”
什麼叫神教者的未來裁判?信我者永生;不信者下地獄。多麼不平等!未來的生命只有兩個極端:一是上天堂,一是下地獄。是不是充滿了無情的殘酷,違反了人類共同的希求?人類的共同希求是犯了過錯也希望有改善重新再來的機會,哪裡是犯了一個過錯就永遠判入地獄而不得永生呢?這不是很殘酷嗎?
“佛法的業力說,以一切為有情行為價值所成。”
所謂的業力是我們的身心行為所造成的,所以個人的業力就在各人的行為上。
“如由於過去的錯誤,造成現在生活的惡劣,則應從現在身心合理的努力中去變革。即使此生無力自拔,但未來的慘運,並非結局,而只是過程。”
“未來的慘運,並非結局,而只是過程”。這句話很重要,佛法的偉大也在這裡。這一生或是過去生造了重大的惡業一定要受報,即使不得已墮落在地獄、惡鬼、畜生道受報,佛法還會給人以機會。因為受報總有一天會盡,報盡了還可以重新再來,受報只是過程,不是結局,這就給了我們希望和機會。但神教者的觀念是:不信他就永遠在地獄,沒有機會了。現在我們聽到了正法,知道這樣的因緣,就會注意去改善,不管過去犯了多大的惡業,只要一念的菩提心發起,就可以勇往向善的。在這點上,成就的機會大家都一樣,與相信不相信沒關系。我們不是信哪一尊神或佛,而是信仰真理,向善的都有善報,我們努力學法,未來都有機會解脫,這是真理法則。佛陀住世時沒有讓人信仰崇拜他,而是教誨大眾“依法不依人”。法是真理法則,我們要依據真理法則去實踐去生活,不是依據某某個人。人總是會死的,不是永恆不變的,然而真理法則不變。佛陀是多麼的民主!他沒有搞個人崇拜,他宣揚的是宇宙的真理法則,人人學,人人明白而解脫。佛陀說:“我亦僧數”——也是出家團體中的一個人,沒有吹噓是特殊的神或子民。他建立的清淨僧團是以羯磨制(開會決議)來解決事情的。佛陀的時代是這樣的民主自由尊重平等!現在西方國家講民主也不過二百年,佛陀在二三千年前就已展現出民主的風格了,只是隨著時代背景,君權國王的時代,佛陀的民主思想無法彰顯而已。現在已經到了民主時代,正是彰顯佛法正義的時候了!可以講真話而不再被砍頭了,現在正是講佛法正見的好因緣。眾生聽到學到真正平等的佛法,每一個人都有機會解脫。依法不依人,這點很重要!佛法的偉大不是在神權,不是特殊的人加持你,對你特別照顧,那就不平等了。而是人人發菩提心,去制造解脫的因緣,將來都能解脫。這是全然的平等,沒有迷信崇拜,沒有個人主義。
“一切有情在同趨於究竟圓滿的旅程中,無論是落於地獄、餓鬼、畜牲,但終究要在自己身心的改善中,完成解脫的。所以,三世業感說,予人類永不失望的光明。”
學到真正的緣起論就知道佛法的深奧,業感緣起說帶給我們無限的希望。墮落到三惡道也是過程而已,只要自己懂得忏悔,知道過在何處,願意改過修正,還是有成佛的一天。尤其我們大乘佛法說,眾生皆當成佛,就是站在法性平等的立場來說的。無論什麼身分,只要願意發心改善提升自己,制造解脫的因緣來充實自己,都一樣可以解脫,由此可見佛法業力說的可貴。
“印度舊有的業說,無論為傳統的一元論,新起的二元論,總是與「我」相結合,認為由於業而創造一新的環境----身心、世界,「我」即幽囚於其中。”
外道表面上也談業感,但與佛法的業力是不一樣的。他們認為身心或外在的世界就是“我”居住的地方,“我”是永恆不變的。
“佛陀的正覺,沒有輪回主體的神我,沒有身心以外的業力,”
這幾句話很重要!這就是與外道不共的地方!佛法否認主體性的永恆不變的神我以及離開身心以外的業力。離開了身心,談不上業力,也看不到業力的作用。
“僅依於因果法則而從業受果,一切是展轉相依,在不斷的生、異、滅中推移、相續。”
佛法只講從業受果,一切都是在因緣的展轉相依而不斷的相續著,外在看起來似乎有生住異滅推移相續的輪回相,內在卻沒有主體的我,僅是業力的造作而已。
“依外表說,從一身心系移轉到另一身心系;從內在說,從一業系移轉到另一業系。如流水的波波相次,如燈柱的焰焰相續。”
人可能又投生為人,也許投生到惡鬼畜生,只是從一身心系轉到另一身心系,由最強大的一系業力來主政,從一業系移轉到另一業系。哪裡有真正的“我”?只是業力一系一系的轉移而已。好象波浪一樣,後浪推移前浪前進,沒有一個主體性。又好像火焰看起來一直在相續燃燒,但相續中沒有實在的永恆不變的主體,它是如幻的。此外還有一個譬喻,一段木材在燃燒,當它燃燒完時,這個火引起另外一根木材的燃燒,前面的火引生了後面的火,前火非後火,後火非前火,但後火是由於前火而有的,類似眾生的生生相續,這就叫不一不異:不一——後火非前火;不異——後火不離前火而有。外道認為有一個靈魂真實的我來回生死,不管外在的狀態如何變,裡面的“我”不變,這是實有感的常見我見。注意!我們佛教中有某一些方便的說法,認為眾生的生死輪回好像換衣服一樣:我們有一個實在不變的自性(我),這個身體雖然壞了,但裡面的“我”卻不會壞,於是就像換新衣服一樣投生新的狀態,這樣的觀念與“神我”的觀念是否相似?注意!真正佛法所說的輪回生死是沒有不變的主體,是緣起無自性的業力所感,沒有永恆不變的真“我”,這就是佛法的特質,偏離了這個特色,很容易與外道相混。然而眾生容易接受有我,在我執中怕失去我,怕斷滅,自我的保護意識很深的潛在著。講無我的緣起,聽懂並接受的人很少。講有我,死後可以到那裡去享福自在,在上帝那裡得永生,誰都喜歡。告訴你這是神教的邪見,真相是無我,沒有人會信的:“怎麼可以無我?什麼都可以沒有,就是不能沒有我”。注意聽!佛法在印度為什麼會消滅?講無常無我的正法,很少有人接受並體會,為了生存,為使大家能接受,於是佛法中融攝了很多方便。但這只能是方便而已,如果不能恢復佛法無常無我的本質,那跟外道又有什麼不同?所以大家要注意,體會無我很難,為何“修行者如牛毛,得道者如牛角”?外道修禅定可以發神通,可是難以解脫,就在難以體會無我故。我們都喜歡“有”,寧願相信有“我”,不願相信佛陀講的無常無我,怕死了就斷滅,失去那個“我”,這就是眾生的慣性。為何講真話的人少講方便的人多?因為講真話的沒生意,沒有人願意聽;講方便的大家願意接受。但是注意,講方便久了就習以為常,以為“那個”就是真相,而真相再也無人知曉,於是正見慢慢就不見了。這就是佛法在印度流行一千六七百年後消失的主要原因。我們在傳統佛法中熏習的就是這樣的方便法,不要講解脫了,這一生要過得自在一點都很難!導師把這些法抉擇得非常清楚,彰顯了正見,我們才看到了佛法的真正本來面目。我們由衷地感激他的用心、智能、悲心!一向在我執中討活計的眾生聽到無我的正見時,難免會驚疑害怕,但只要繼續在這裡一次次慢慢聽下去,就會聽到那難以聽到的真話,明白佛法真正的心要。其實大家的智能都差不多,一次聽不懂,二次就能聽懂;二次聽不懂,三次也會聽懂。如果連熏習的機會都沒有,那就不容易了。講到這些問題很感慨,於是附帶說一下。
“佛教緣起的業感論,絕非外道的流轉說可比。”
這句話就是結論,大家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