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從前生到後生:再述死生相續的道理。
在不斷的身心活動中,有無數的業力增長或消滅。”
我們在每一世甚至每一天每一刻都在造業,其中有善業有惡業,有的業受報了就消弱一點;同時又在造業,就又增長了新業,所以業力是增增減減的消長過程。
“這些業力由於性質不同,成為一系一系的,其中又是一類一類的。如五趣果報,即人、天、地獄、畜牲、餓鬼業。而每一趣業中,又有種種差別,彼此相攝相拒,成為有情內在復雜的潛能。雖有種種業,由於感得此生的業力,規定了此生的特性→如生在人類,即為人類的特性所限制,只能在「人類生活」的限度內活動。”
如果生為人類就受人類的主要條件的束縛,如果生為鬼就受鬼的條件束縛。這一生沒有死以前大部分都在自己的類別限度內活動,不會有其它的變化。
“其它的業,可能暗中活動,給此生以有限的影響,但終不能改變此生的特性→一期生存的能力,不能不老、死。”
為了讓我們明白,導師的論述講得很清楚。比如說我們身為人,這一生就在以人類的特性范圍內為主,這個趨向不會有很大的改變,除非到你死的時候,另一類的業力起來作主,你才會投生到天界、人道或畜生、鬼道去。
“等到進入死亡時,從前及現生所造的業力,加上「後有愛」的熏發,則占有優勢的另一系類業,又起來重新組合新的身心,成為又一有情。”
什麼叫後有愛?我們這一生充滿了欲望貪愛,死了也不會安心,希望未來還永遠存在,這就叫後有愛,即這一生最染著最執著的,並且希望未來還繼續存在的這種意欲。這一生不能體證無常無我,就不能斷我見我執,貪愛當然不可能破,就存在後有――後面相續的生命。
“例如:在一國家中,人民結合成不同的黨派;相攝相拒,互相消長。現在由甲黨當政,於現在的政治施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雖同時有其它政黨,但只能部份影響現在之政局。在甲黨未倒台以前,其它政黨到底不能取得領導的地位。這些政黨,有以前的,有新起的。在甲黨失敗時,必有一占有優勢的乙黨起來執政,開拓一新的政局。而甲黨可能解體,或與其它黨派退為在野黨。”
政黨有以前的有新起的,說明有舊業和新業。看看現在的政治生態就比較能了解業力是一類一類、一系一系的。佛法中有的理論說:我們的阿賴耶識中含藏著很多點點的業力,只要其中一點出來了,我們這一生就形成了。其實業力絕對不是只有“一點”,而是一類一類的,引生成為一種強大的主要力量,就像現在的執政黨一樣。其它的業力就像在野黨一樣,因為不是很強大主要的,所以對於現生的身心行為即便有影響,也不至於改變主要政黨的功能作用。這些業力慢慢熏習增長,加上我們這一生的新的業力熏習,在野黨的勢力愈來愈強大,主政黨的業力逐漸消退,它就會影響到這個政體。當我們死亡時,新的強有力的業就起來變成主導。所以我們這一生雖然為人類,下一生就不一定了,有幾個方向不同:一是解脫的路,這一生學了法,破了我見我執,斷了無明貪愛,那就是親證法性,不再受後有了――解脫涅槃,不再生死輪回了;另是沒有解脫的眾生,修定修善業福報,修了很多好因緣,來生還可以做人;如果造了強大的惡業,身不由己,不是到餓鬼道就是畜生道或地獄。這樣的輪替,就像執政黨一樣,哪一個強大的勢力起來作主,就隨它而走。如此公平的業力說給我們很大的啟示――不要以為自己做的沒有人看到!有人說“天在看”,其實不需要天在看,而是騙不了我們自己的意識。你所造的一切都在自己的意識裡面,並不需要誰來監視記功過,你的意識裡面記得一清二楚,每件事情都是你自己造的,沒有一件事情跑得了!不是誰來審判規劃主宰的,而是業力本身成熟了,就會變化。所以佛法講業力是自作自受,業力自然成熟而自然輪回六道,沒有任何外在力量的主宰。這與一般傳統的尊佑論和宿命論不同。我常常講,你能騙別人,不能騙自己。今天不管做善做惡,不是做給別人看的,這裡有一個很厲害的東西——業力,那是騙不了誰的,更騙不了你自己,一切都得自己負責。
“以「薪盡火相傳」來比喻:火燒薪時,發為熊熊的火光(如生命的顯現活動),等到燒完了,火焰沒有了(如死亡);雖然火熄了,熱灰也似乎冷了,但如遇到易燃的對象,加上微風的吹拂,又會「死灰復燃」起來,又重新發出火光。這等於因緣和合時,過去的業力,又會引發一新的生命。死灰復燃的火光,不是前火,但與前火有著不可分離的關系;這如後生不是前生,但後生與前生的行業有關。這就是所謂的「業滅過去,功能不失」,生命的潛能還會影響到後世的。”
其實人死後,這一生的因緣幾乎不再持續到新生命,未來的生命不是這一生的,然而不離這一生。未來有新的因緣變化,但不是離開這一生而有後一生――不一不異。一般都以為我們有一個靈魂,這一生死了,靈魂就到下一輩子去。照這樣的講法,靈魂就是同一個了?其實佛法的緣起論揭示,沒有永遠不變的靈魂(我),只是業力的感果作用,如同薪盡火相傳的比喻。很多人在追究自己過去幾輩子是干什麼的,執著實有的一個“我”在輪回,那是外道的思想,不是佛法的業力說。講業力要懂“不一不異”,也就是說這一生與下一生不是同樣的(不一),但不離這一生的因緣條件而有下一生(不異),一定要明白,千萬不要以為有實在的靈魂、不變的主體。佛法的緣起論闡述的生命本質與外道的我見我執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