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教思想與生活》之《自由之創造》
所有一切都是隨順因緣而流轉的,所見、所做、所思都離不開因緣。如,撐雨傘是因為下雨了;拭汗是因為灸熱流汗。所以一切都是住於因緣流轉的世界裡,一事一物都不能自由,都被因緣所規定、所拘束,而成就為命運。
雖然被因緣所規范,然卻有“我自己去打傘”,“我自己去拭汗”的感覺。這種感覺寓有深意,所謂“因緣之力”、“命運之力”,並非各不相同之力,而是自己自身的活現乏力。唯有“糾合結晶”了因緣力與命運力,以此為原動力去自生創造,當處才有“自由”的感覺。
“生”其當體,是常恆不斷地創造者。花開花落、鳥鳴獸嘯、雲飛水流等無一不是創造。因為,所有一切物之力糾合於個體之內而結晶,再通過個體,次第創造出新物新形。所以這世間無論多麼類似的東西,也不會完全是相同。如你父是人,我父也是人,但你父與我父卻不相同,否則你父成為我父,我父成為你父,天下豈不同而不同。
從時間來看,“生”其物當體是永遠常恆活現的。活現當處的現在之一剎那,收集了過去之一切,也孕育了未來之一切,以“全一”的意義在其基點活現,這樣的活現下才有真正的左右與創造。如象征永遠即剎那的藝術品,恍惚給人與超脫自由的感覺,這是以“全一”的活現去躍動人之生命所使然。
由“個”而“全”,“全”通過“個”,時時刻刻活現於永遠,就是“生”當體真我之姿態。在這樣的意義下,所展現的一切才是自由與創造的活動,在密教即是“游戲神變”或“金剛舞戲”。這“生”其物當體的活動,宛如游戲、神通,不被任何事物所拘束,自由且具有金剛般的不滅性,此乃剎那中具有“活現於永遠”之故也。
當然,在“生”其物當體上看,宇宙間存在的所有一切物,無一不是創造。但所創造之物,絕不會有同等價值與同一意義。如“生”當體以植物為基本之時,就將其創造成植物價值;以人類為個體而通過創造時,就成為人類價值。
由於人類具有動物性與靈性(或雲精神性),其所貢獻的不應只是衣、食、住、行或繁衍子孫等,所謂“動物價值”的創造。如沒有任何人類價值的創造,就完全沒有完成人類所課與的使命。
生為人類,就要努力去創造發揮“人類價值”。所謂“人類價值”之創造,就是於精神予以形態,於思想予以組織;看不見之物予以看得見之形相;永遠無限之物予以現實之姿態,也就是學問、道德、或藝術等文化價值之創造。
於密教裡,是要把人間的價值進而升華為“聖價值”。這“人間”在密教之立場看,就是其“生”當體的化現,是法身佛之當相。不僅自己本身的個體是“聖的存在”,天地間所有一切,也是“聖當體”之顯現。此等各個之間的成立與“交涉”,就是“聖其物”與“聖其物”間的關系,亦即是佛與佛之交際。因此,對任何事、物都應如對聖佛一般的恭敬,以這恭敬心努力奉事“聖的各個”即名“供養”。
這供養,就是“聖價值”之創造。同時,燃燒了全生命,而一心一意活現並創造“聖價值”者,即曰:“金剛舞菩薩”。這種價值創造之供養行,即所謂游戲神變、金剛舞戲,此等不外是脫落自由之創造也。
《初會金剛頂經》雲:“大哉!我之廣大供養,即是廣為一切供養,以金剛舞戲之法用故,安立諸佛之妙供養。”以密教立場來看,天地間所有一切活動,無一不是聖價值創造的供養行。也就是說各個個體都在燃燒全生命自由地創造,金剛舞戲自由創造之處,才成立了佛與佛之間的妙供養事業。
這金剛舞戲的聖價值創造,乃是感謝與歡喜行動的游戲化,也是生活的藝術化。以這種游戲化、藝術化、日日新而不受任何拘束的自由氣氛,來做感謝感恩之行動,即是密教精神的理想活現境地。
這種理想境地,對於固執自私的一般人而言,是非常難以實現。為了達到這種理想境地,所以吾人要深深體認到這個“聖價值”的創造行動,就是“生”當體的本來之“道”,並課與自己使命,且不斷向其目標努力精進。這精進努力起初會感到痛苦,但若能專注地燃燒自己的生命,繼續努力精進,不久其努力精進就會超越一切,悠游於無憂之大樂境。
努力精進,恰如小孩游戲玩具一樣,自己透入於玩具之中,超越了游戲玩具的意識而活現玩具。其處不被任何事物所拘所囚。而彌漫脫落自由氣氛,超越過去未來而永生了。
此“物我一如”之游戲三昧,即是“生”當體的真我活現。亦即是糾合一切之力,一心不亂地去燃燒全生命的活現。在這樣的活現之處,始有充實莊嚴“生”當體之內容,成就“聖價值”與聖業的創造。
但是,人們只知道為其各個個體而孤立生存,忘卻了這種全的生命燃燒。於自心起了心與境、物與我的迷執對立,這樣,就失去了活潑生命的生機,一切變為死物化了。因而其所努力精進的結果,也得不到任何的自由與歡樂,僅招來痛苦與倦怠了。如將水與魚為例,當水與魚成為一體時,魚才能自由自在悠游舞戲於其中;如果把水與魚隔離對立,魚就會失去自由導致死亡。所以密教行人要努力地去創造“聖價值”,莊嚴一切,供養一切。為成就聖業起見,就得要努力精進,進而更要樂觀於努力精進,游於此精進中。這樣當初才有自由、創造的天地,才可以成就不受任何拘束的“游戲三昧”,開拓“金剛舞戲”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