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雲台居士的《保富法》
曾琦雲
聶雲台居士是清末大臣曾國藩的外孫,在1920年任第一任上海總商會會長,中國民族資本家的成功人士。抗戰期間,上海會長崇尚華麗,奢侈成風。聶雲台老居士有感而作,於1942年—1943年間撰成《保富法》一書,刊登上海《中報》,一時傳為佳話。
聶雲台自己是資本家,他寫的《保富法》告訴我們不要僅僅想發財,更重要的是“保富”,他以身說法,引用自己身邊的事例說明“保富”的道理。特此節錄。
俗話說:發財不難,保財最難。我住在上海五十余年,看見發財的人很多。發財以後,有不到五年、十年就敗的,有二三十年即敗的,有四五十年敗完的。我記得與先父往來的多數有錢人,有的作官,有的從商,都是炫赫一時的,現在已經多數凋零,家事沒落了。有的是因為子孫嫖賭不務正業而揮霍一空,有的是連子孫都無影無蹤了。大約算來,四五十年前的有錢人,現在家業沒有全敗的,子孫能讀書、務正業、上進的,百家之中,實在是難得一兩家了。
不單是上海這樣,在我湖南的家鄉,也是一樣。清朝同治、光緒年間,中興時代的富貴人,封爵的有六七家,做總督巡撫的有二三十家,做提鎮大人的有五六十家,現在也已經多數蕭條了。其中文官多人,財產比較不多的,後人較好。就我所熟悉的來說,象曾、左、彭、李這幾家,錢最少的,後人比較多能讀書,以學術服務社會:曾文正公的曾孫輩,在國內外大學畢業的有六七位,擔任大學教授的有三位;左文襄公的幾位曾孫,也以科學專門而聞名;李勇毅公的孫子輩,有擔任大學教授的,曾孫也多是大學畢業;彭剛直公的後人,十年前,有在上海作官的。大概當時的錢,來得正路,沒有積蓄留錢給子孫的心,子孫就比較賢能有才干。其余文官比較錢多的十來家,現在的後人多數都是蕭條了。武官數十家,當時都比文官富有,有十萬、二十萬銀兩的。(多數是戰事平定以後,繼續統兵,可以缺額,才能發財。至於擁有五六十萬到百萬銀兩財產的有三四家,如郭家、席家、楊家等,都是後來從陝西、甘肅、雲南、貴州統領軍務歸來的人。金陵克復的時候,曾國藩因為湘軍士氣不振,所以全部遣散,剿捻匪的時候,改用淮軍。所以湘軍的老將,富有的非常少。)各家的後人,也是多數衰落了,能讀書上進的,就很少聽見了。
我家與中興時代的各大世家,或湘或淮,多數都是世代相交的關系,所以各家的興衰情形,都略有所知。至於安徽的文武各大家,以前富有豐厚的,遠遠勝過了湘軍諸人,但是今日都已經凋零,不堪回首了。前後不過幾十年,傳下來才到了第三代,已經都如浮雲散盡了。
然而當時不肯發財,不為子孫積錢的幾家,他們的子孫反而卻多優秀。最顯明的,是曾文正公,他的地位最高,權力最重,在位二十年,死的時候只有兩萬兩銀子。除鄉間的老屋外,在省中未曾建造一個房子,也未曾買過田地一畝。他親手創立的兩淮鹽票,定價很便宜,而利息非常高。每張鹽票的票價二百兩,後來賣到二萬兩,每年的利息就有三四千兩。當時家中只要有一張鹽票,就稱為富家了。曾文正公特別谕令曾氏一家人,不准承領,因此在他逝後多年,後人也沒有一張鹽票。若是當時化些字號、花名,領一兩百張鹽票,是極其容易的事情,而且是照章領票,表面上並不違法。然而借著政權、地位,取巧營私,小人認為是無礙,而君子卻是不為啊!這件事,當時家母知道的很詳細,外面人是很少有知道的。《中庸》上面說到:“君子之所不可及者,其惟人之所不見乎!”(這叫作表裡如一,即是誠意、毋自欺,這是中國政治學的根本,如果無此根本,一切政治的路,都是行不通的。)曾文正公曾經對僚屬宣誓:“不取軍中的一錢,寄回家裡”,而且是數十年如一日,與三國時代的諸葛公是同一風格。因此,當時的將領僚屬,多數都很廉潔,而民間在無形當中,受益不小。所以躬行廉潔,就是暗中為民造福。如果自己要錢,那麼將領官吏,人人都想發財,人民就會受害不小了。
請看一看近數十年來的政治,人民所遭遇的痛苦,便知為人長官的廉潔與不廉潔,真是影響非常大啊!所以,《大學》上說:“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孟子》說:“為富不仁,為仁不富。”因為貪財與不貪財,很大程度上關系著別人的利益、幸福,所以發財便能造罪,不貪財方能造福。世人都以為積錢多買些田地房產,能夠使子孫有飯吃,所以拼命想發財。今天看看上述幾十家的事實,積錢多的,反而使得子孫沒飯吃,甚至連子孫都滅絕了。不肯取巧發財的,子孫反而能夠有飯吃,而且有興旺的氣象。平常人又以為全不積些錢,恐怕子孫會立刻窮困。但是從歷史的事實、社會的經驗看來,若是真心利人,全不顧己,不留一錢的人,子孫一定會發達。
《保富法》一書,在上海《中報》上連載,激蕩時人之心,數日之間,便收到助學獻金四十七萬余元之後,柳亞子等各界名流紛紛響應,一時傳為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