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格義”
(韓廷傑(杭州))
一般來說,中國的佛經翻譯分為三個時期:鸠摩羅什以前稱為古譯,羅什以後至唐玄奘時代稱為舊譯,玄奘法師以後稱為新譯。“格義”出現於古譯時期。
這一時期的佛經翻譯,主要在民間進行,還沒有得到政府的支持,主要靠富人贊助。如竺法護翻譯《正法華經》的時候,得到竺德成、竺文盛、嚴威伯、續文承、趙叔初、張文龍、陳長玄的贊助。支谶翻譯《道行經》的時候,得到孫和、周提立的贊助。此時的佛經翻譯,純屬個人行為,沒有梵本作底本,全靠印度僧人背誦,由另一個人譯為漢語,稱為度語。收另一個人記錄下來,稱為筆受,最後再進行修飾,《阿含口解》即屬此類。
此時的譯經,沒有任何規劃,印度僧人能背多少就譯多少,迂殘出殘,迂全出全。印僧很難把大部頭佛經全部背下來,只能背其中的一部分。所以,此時的譯經多為長經的節譯本,如安世高翻譯的《百六十品經》選自《增一阿含》,《十報經》選自《長阿含》,《八正道經》選自《雜阿含》,《本相猗致經》選自《中阿含》。
此時的譯語還未成熟,如將佛陀譯為浮屠,將沙門譯為桑門,將維摩诘譯為無垢稱,將“如是我聞”譯為“聞如是”等。
因為當時的譯經師都是虔誠的佛教徒,他們深信歪曲佛法要下地獄,所以此時的譯經方式都采取很拘謹的直譯方式,音譯也很多。使人很難看懂,所以三國時的支謙和康僧會主張盡量采取意譯,盡量減少音譯,還主張對譯文加以修飾,使文字漂亮一些。此時又產生另一種傾向,刪減太多,不能把經文內容完整地表達出來,竺法護又予糾正。
佛教是外來的宗教,剛傳入中國時,中國人很難理解。為了讓中國人理解佛教,為了適應中國情況,譯經師往往用中國原有的名詞概念比附佛教,這就是“格義”。《出三藏記集》卷一,長安叡法師著《喻疑》稱:“漢末魏初,廣陵、彭城二相出家,並能任持大照,尋味之賢,始有講次。而恢之以格義,迂之以配說。”可見格義起源於漢末魏初。
譯經師唯恐中國人看不懂,邊譯邊注,安世高翻譯的《安般守意經》即屬此類。安世高翻譯的《陰持入經》用“無為”比附“泥曰”(涅槃),《分別善惡所起經》所說的“笃信守一”很像是《老子》的“聖人抱一”。支婁迦谶和支謙都把《般若經》中的《真如品》譯為《本無品》,顯然是迎合老莊哲學的“以無為本”思想。支婁迦谶翻譯的《般若道行經》,支謙重譯時改名為《大明度無極經》,把“般若”改為“明”,也是迎用了道家術語。
竺法雅是格義的代表人物,《高僧傳》卷四本傳說他“少善外學,長通佛義。”這就為其格義創造了有利條件。又說“時依雅門徒,並世典有功,未善佛理。雅乃與康法朗等,以經中事數,擬配外書,為生解之例,謂之格義。及毗浮、昙相等,以辯格義,以訓門徒。雅風彩灑落,善於樞機,外典佛經遞互講說,與道安、法汰,每披釋湊疑經要。”
此中“事數”即四聖谛、八正道、十二因緣等帶數釋復合詞。眾本段引文可以看出,當時使用“格義”的,除法雅以外,還有法朗、毗浮、昙相、道安、法汰等,他們用“格義”方法教育自己的學生。除教內法師以外,使用“格義”的還有竹林七賢:阮籍、嵇康、山濤、向秀、劉伶、王戎、阮鹹七人。他們的生活年代是曹魏正始年間(240-249),因為對政局不滿,隱居竹林,清談玄學,特別探求道家的“無”,以老莊理論接納佛教。
當時有些高僧已經認識到,這種辦法難以表達佛教真義,很容易歪曲佛教義理,如《出三藏記集》卷八僧叡著《毗摩羅诘提經疏序》稱:“自慧風東扇,法言流詠已來,雖曰講肆格義,迂而乖本,六家偏而不即。”此中談“六家”,即東晉時期專講般若學說的六大家:本無宗、即色宗、心無宗、識含宗、幻化宗、緣會宗。說明東晉時的七宗,已經認識到“格義”方式容易損傷佛教本義,所以說法時不采納這種方式。
道安、支遁等曾利用“莊老三玄”等詞句解佛教義理,後來發現這種方法難以表達佛教本義。道安與僧光在飛龍山的一段對話,表達他對“格義”的看法。“安曰:先舊格義,於理多違。光曰:且當分析逍遙,何容是非先達?安曰:弘贊理教,宜令允惬。法鼓竟鳴,何先何後。”道安已經認識到“格義”的危害,但他並沒有徹底廢除“格義”,當他教育弟子時,只許慧遠使用“格義”。因為慧遠既通“內學”,又善老莊。他利用《莊子》的話解釋佛教的“實相義”。真正廢除“格義”的是鸠摩羅什。
北魏時期(386-534)的昙靖和尚偽造了一部《提謂波利經》,《出三藏記集》卷五《新集疑經偽撰雜錄》記載如下:“《提謂波利經》二卷,舊別有《提謂經》一卷。右一部,宋孝武帝時,北國比丘昙靖撰。”(中華書局點校本,第225頁)此中“宋孝武帝時”即454-464年。
該經已佚,諸書引用甚多,從中可窺其大意。佛成道後去鹿野苑,途中為提謂、波利等五百商人講五戒、十善等。在此繼續利用“格義”,雜有中國五行說,並用五常比附五戒。天台宗創始人智顗(538-597)繼承《提謂波利經》的傳統,再次利用“格義”,其著作《仁王護國般若經疏》卷二稱:“提謂波利等問佛,何不為我說四大戒?佛答:五者天下之大數,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岳,在人為五髒,在陰陽為五行,在王為五帝,在世為五德,在色為五色,在法為五戒。以不殺配東方,東方是木,木主於仁,仁以養生為義;不盜配北方,北方是水,水主於智,智者不盜為義;不邪YIN配西方,西方是金,金主於義,有義者不邪YIN;不飲酒配南方,南方是火,火主於禮,禮防於失也;以不妄語配中央,中央是土,土主於信,妄語之人乖角兩頭,不契中正,中正以不偏乖為義也。”智顗在此用五星、五岳、五髒、五行、五帝、五德、五色、五常配五戒,顯然是利用了“格義”。
應當承認,“格義”這種譯經方式,在佛教初傳中國時,對於弘法起過積極的作用,但仔細推敲起來,又不確切。直至今天,某些法師在通俗弘法時,也在利用“格義”,這只能使居士們了解佛法的大概含義。對於有相當佛學基礎的居士弘法,應當使用純粹的佛教語言。只有這樣,才能弘揚正信佛法。